商场合同范文合集(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规格及工艺:
1.1楼梯踏步瓷砖规格为 、(色彩按甲方认可样品)。
1.2楼梯休息平台瓷砖为 、(色彩按甲方认可样品)。
1.3楼梯踏步及楼梯休息平台踢脚线为 、(色彩按甲方认可样品)。
1.4楼梯踏步瓷砖中间白色跟两边黑边开槽及磨边必须一致,不得有误差。
第二条、产品价格及费用:
2.1楼梯休息平台瓷砖单价按 元/平方计算。
2.2楼梯踏步瓷砖按平面、立面(不分颜色)含两边黑色镶边一个三角,其综合单价按 元/套计算。
2.3楼梯踏步及楼梯休息平台踢脚线单价按 元/一块计算。
第三条、交货规定:
3.1交货方式:由乙方运至施工现场,验收后办理相关手续。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日期:
3.4 运输费:已含于产品单价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方式:
由甲方、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认可。
第五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5.1材料结算:根据进场材料数量,经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结算。
5.2付款方式:按照进场验收合格材料每批费用的85%进行支付,余款待楼梯工程铺贴施工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5.3款项结算及支付凭正式发票办理,其税收、税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的责任:
6.1.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退货部分所产生的费用(指:运输费、装卸费),由甲方承担。
6.1.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前7天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规格时,乙方交货日期作相应顺延,甲方不得以此作为违约。
6.1.3甲方如未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未能及时供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1.4乙方送货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2乙方的责任:
6.2.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此种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6.2.2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
6.2.3产品价格如有上涨,乙方不得就此而调价,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 5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6.2.4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导致产品出现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全部货款结清以后失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长春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长春中泰海洋世界二楼眼镜城
2、装饰施工内容:商场2 楼眼镜城装修。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总价款:¥149344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叁仟肆佰肆拾元整。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20xx年6月25日开工,至20xx年7月30日竣工,工期35天。
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商场为准,且必须通过商场的验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商场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发包方(简称甲方):长春中泰海洋世界有限公司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4.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合同签定后
第一次付款:¥100000.00元 : 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万元整。
竣工验收合格后 付其余款¥393440 : 叁拾玖万肆仟肆佰肆拾元整。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宁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5%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出租柜台方:商店,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柜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第二条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承租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担保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订立合同地点:
订立合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