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合同模板(精选19篇)
本软件(指《国学宝典》v8.0版)受国际版权巴黎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本软件授权使用协议书是一份公司与用户之间的合法协议。
一、本公司(指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同)保证
1、保证此授权书是真实的、合法的;
2、保证对本软件(程序和全部电子数据)拥有合法的版权和著作权,并在需要的时候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保证本软件不含任何病毒,无明显错误,在符合软件需求的系统环境下能正常使用;
4、保证对合法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从购买之日算起,单位购买服务期为1年,个人购买服务期为XX年。
二、本公司授予用户下述权利
1、将本软件安装至单人使用环境下的计算机,每套软件只授权在一台机器上长期使用;
2、本软件只限购买者本人(本单位)使用,如转让或转卖,本公司将无法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本授权合同书允许在不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自由使用本软件及相关资料。所有未在授权合同书中授予使用者的权利,均归本公司所有。
三、被授权人所应该履行的义务
1、禁止复制和扩散光盘;
2、禁止以任何方式将本软件中的部分或全部数据用于商业目的;
3、禁止对本软件进行反编译、解密或其他破坏原始程序设计的操作。
四、违约责任及其他
1、若发生损害对本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我们将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措施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并视其损害的程度索赔,赔偿金额不低于1万元;
2、因本授权所发生的一切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
我同意协议全部内容,并慎重承诺履行以上条款。
用户签名(盖章):
日期: 联系方式:
本软件(指《国学宝典》v8.0版)受国际版权巴黎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本软件授权使用协议书是一份公司与用户之间的合法协议。
一、本公司(指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同)保证
1、保证此授权书是真实的、合法的;
2、保证对本软件(程序和全部电子数据)拥有合法的版权和著作权,并在需要的时候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保证本软件不含任何病毒,无明显错误,在符合软件需求的系统环境下能正常使用;
4、保证对合法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从购买之日算起,单位购买服务期为1年,个人购买服务期为XX年。
二、本公司授予用户下述权利
1、将本软件安装至单人使用环境下的计算机,每套软件只授权在一台机器上长期使用;
2、本软件只限购买者本人(本单位)使用,如转让或转卖,本公司将无法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本授权合同书允许在不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自由使用本软件及相关资料。所有未在授权合同书中授予使用者的`权利,均归本公司所有。
三、被授权人所应该履行的义务
1、禁止复制和扩散光盘;
2、禁止以任何方式将本软件中的部分或全部数据用于商业目的;
3、禁止对本软件进行反编译、解密或其他破坏原始程序设计的操作。
四、违约责任及其他
1、若发生损害对本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我们将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措施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并视其损害的程度索赔,赔偿金额不低于1万元;
2、因本授权所发生的一切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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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协议全部内容,并慎重承诺履行以上条款。
用户签名(盖章):
日期: 联系方式: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
现委托受委托人 在我公司与 签订省内旅游合同,现授权________全权负责合同签订事宜。
特此授权
本次合同只适用于保险报销使用
年 月 日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一条商标授权范围
1.1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该商标生产/定制/销售______________产品,并进行相应产品的推广销售。
1.2商标标识:(另附页)
1.3授权地域范围:。
1.4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5具体使用形式:乙方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及产品说明中使用。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
2.2乙方必须保证其生产授权商标的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等要求。
2.3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2.4乙方负责生产,甲方负责销售。
2.5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2.6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
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第三条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3.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3.2乙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3其他违约情形 。
第四条违约责任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争议解决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六条附则
6.1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再行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更好的推广“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领先一步迎合市场发展需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达成“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商标授权使用商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确定乙方为 公司“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在地区商标授权使用商,并开店经营..
二、乙方同意在上述区域内经销“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系列产品.根据目前乙方实际情况,乙方承诺在选定经营场所后,签订“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授权合作合同.
三、此合作意向协议期有效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超出上述时间,甲方有权选择其他经品牌授权商,或根据双方协商情况而定.
四、乙方先交付合作意向定金人民币 万元。在签订“ 奶茶店加盟”品牌授权合作合同时,此定金将自动转为合同款;同时此协议自动作废,相关事宜以合同为准.
五、乙方在签订“ 奶茶店加盟/饮品店加盟”品牌授权合作合同时,应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并承诺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商业机密是指:甲方提供或持有的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经营、管理、技术或交易信息,包括甲方产品定价、市场分析、销售计划、客户名单、广告策略、财务、人事、产品开发、产品配方、制造技术、内部文件、内部信函、电子文档、双方交易信息以及其他一切商业信息。
六、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七、如最终未达成合作,此意向书金额无息、无条件返还给乙方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0.x]-x-(x)-委-
致:深圳########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施工依据: 配合营销部顺利开放
3. 工 期: (填写工期及开工日期)
4.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5. 工程结算依据: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全费用总价包干:82293.16元(人民币:捌萬贰仟
贰佰玖拾叁点壹陆);计价项目及单价见报价单。
6.保 修: 按照合同第五条有关条款
7.付 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时实际造价的80%,办理完毕结算后14天
内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后14天内一次付清。(如无保修时,办理完毕
结算后14天内一次付清。)
8.违 约:由于被委托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违约金 200 元/天处罚,处罚总金额
不超过本委托工程造价10 %;由于委托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9.其 他:本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被委托单位须在5天内申报工程签证单及相关资料,
28天内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否则,视为被委托单位经济权利放弃。
委托单位: 儋州恒########有限公司工程部被委托单位: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盖章):(工程部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 签约代表(盖章):(被委托单位签字)
日 期: 年 xx月 xx日 日 期: 年xx月xx日 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同上)
编号:
(填写委托编号,同上)
甲方:______________厂
乙方:______________商场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销售甲方的______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并负责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对售出的______产品实行三包服务,乙方按照甲方售后准则执行售后服务。
二、乙方与甲方的合同拟订,由甲方负责起草,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在市场运行中,乙方与甲方应加强互通信息,相互支持。甲乙双方须签订完整系列产品的合同,保持甲方
产品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得把其他厂家的产品配在甲方产品上出售。
三、乙方享受甲方产品优惠价。从x x x x年x月x日起,让利的比例按甲方x年x月份的销售价目表为准。乙方对甲方产品要保持、发展相当的市场份额,年基本回款任务____万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对甲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在一周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 %,甲方按合同要求准备货物,在双方确认发货前乙方将余款一次性结清,甲方不予乙方留有任何形式的质保金。
五、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要对甲方所订合同的往来账目负责,及时清理货款。乙方人事和管理分工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于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六、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乙方应积极宣传、推广、应用甲方的_产品,维护甲方的信誉和经济、技术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热情为用户服务。不得假冒甲方注册商标或仿制甲方_产
品,也不得销售伪劣假冒产品,不得损坏甲方的企业形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的有效期为xx年。期限满后,如双方需要,可继续协商签订。
八、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电话:
账户:
电话:
X X X X年X月X日
鉴(公)证机关意见(章)
经办人:(签名)
X X X X年X月X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办理 工程的施工合同备案事宜。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 年龄:手机:
授权人(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月日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和法规,____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名为_________的动画片(以下简称为作品),由受权者以电视节目形式公开播映。
3、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作品版权的拥有者。
二、受权者权限
1、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____公司把在_________地区播映作品的权益,授予受权者。
2、受权者仅可通过合同指定的方式播映作品。
3、受权者审片同意之后,必须完整地播映作品。未经_____________公司书面同意,受权者不可更改作品的内容,包括音乐、文字、影像、图像、卡通造型、剪辑方式及色彩使用等。
4、受权者不可通过任何不属于合同授权的方式,销售、发行、制作、复制、翻译或传播作品的全部或部分。
5、受权者不可将此授权合同转让给第三者。
6、除了合同明确规定授予的权益,此合同不包括其它权益的转让。
7、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权者可以无限次播出上述作品,但必须将跟片广告同作品连带播出。
三、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授予的权益,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2、除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受权者必须在合同签署,并以审片最后通过日期为准后的_____个月内,完成作品的播映。送审工作由受权者在当地完成。
3、经双方商定,合同有效期可以延长。
四、播映授权的回报方式
1、受权者同意以贴片广告时间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其制作的_________节目播映权的回报方式。
2、在每次播出内容前提供_________秒广告时间由_______________公司自由支配。
3、_________公司将节目和广告内容一起录制在Betacam像带上,Betacam录象带的材料费、录制费和速递费_________元由受权者提供。
五、公司保证
1、_______________公司向受权者保证:
(1)作品是_________公司拥有版权的创意作品。
(2)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版权。
(3)作品没有违反其它协议。
(4)作品的内容不会引起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
(5)作品的内容健康,不会构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6)作品的内容符合中国国情。
2、若本条款第1项的各种保证不符实情而对受权者造成损失,_____________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受权者可以终止合同。
六、受权者保证
1、受权者向______________公司保证,在播映作品之前,努力推广及宣传作品。受权者在合同规定的电视频道,日期及时间播映作品。
2、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著展示或说明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名字和标记。
3、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著展示或说明与作品内容有关的图像、形像及卡通造型。
4、若受权者违反上述保证的任何一项,对_________公司造成损失,受权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_________公司可以终止合同。
七、作品的制作规格及播映说明
1、作品交付使用方式:由_________公司录制节目后交付受权者。
2、片集及片长:共_________集;每集_________分钟。
3、播映的电视台名称及频道:_____________________。
4、播映的日期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纠纷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若双方就合同条款的实施或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若_________公司违反本合同明确规定应由_________公司承担的责任,受权者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3、若受权者不能履行应由受权者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公司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已经结算或尚未结算的所有款项不受影响。
九、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变更、补充、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此类文件经签署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为打印或打字文体。任何手写体或涂改,均须双方在有关的位置上共同签字及盖章确认,否则不具任何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与乙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许可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授予甲方软件产品的使用权,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使用协议:
一、软件产品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许可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
三、软件版权及使用权
本合同许可的是软件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版权属公司所有,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甲方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合同书上所列软件产品的全部软件使用许可费,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软件产品的合法使用权。
四、软件使用许可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软件使用许可费总计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现金支付或未将款项支付至乙方银行指定账户,导致乙方未收到软件使用许可费,视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于软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货方式:乙方上门安装。
七、限制规定
1、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
2、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授予的软件使用权进行出租、销售、转让或非存档目的的拷贝及其他商业用途。
3、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对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务
1、本软件用户享有终身服务,服务内容为解决用户使用软件过程中由于软件自身出现的问题或操作不当等问题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2、如甲方因操作不当需乙方进行上门服务,则服务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人/天。
九、软件非保证范围
乙方所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因下述原因引发的软件问题不在本保证的范围内: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产品出错。
2、硬件或网络出错。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等。
十、权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之前,乙方应当保留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盘及文档)的所有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20%.
十二、商业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三、解决纠纷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许可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甲方为一家经营文化娱乐产业的公司,其开发的 项目取得成功,乙方为了发展经营与甲方相类似的项目,需要借助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相关知识产权内容。因此,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甲方以授权使用许可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授权使用许可合同
第二条 使用许可授权
甲方通过一揽子的授权,将其商标、作品、商业秘密、商号等使用权利授予乙方,具体的授权内容由本合同其他部分予以规定。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第四条 使用许可费
本合同为一揽子授权合同,各项使用许可的费用(报酬)合计为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本条所述之使用许可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商标许可
第五条 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商标为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具体的商标标识、使用范围等详细信息见附件)
第六条 许可使用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时间范围是 。 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为限。
第七条 监督和备案
甲方有权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场所或载体上标明乙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甲方负责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商标许可向商标局备案。
第八条 使用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乙方不得超出注册商标核定的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商标。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款规定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的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4、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使用甲方的商标过程中,如造成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或相似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否则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6、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部分 著作权许可
第十条 许可的作品
截至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将其享有著作权且在 公开或发表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号设计、招牌、建筑构造、设施布局、特有雕塑、动漫卡通人物雕像、制服、广告设计等)授权乙方使用。(具体作品目录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授权使用的范围和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使用甲方作品具体方式为原样复制,即在被授权使用的地域内且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将甲方作品原样复制再现,除此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方式使用甲方的作品。甲方对其作品享有的其他著作权权利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除复制权的其他权利),如以后乙方需要使用的,需另行由甲方授权许可。
第十二条 使用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作品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作品。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作品。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原样复制使用甲方的作品过程中,不得歪曲、篡改甲方的作品。
2、乙方不得使用与甲方作品相近或相似的作品。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作品或与甲方作品相近(或相似)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标管理机关申请商标注册。
4、乙方应依法使用甲方的授权作品,不得将甲方的作品用于违法、低俗、淫秽和违反社会道德的服务、商品、包装或装潢之上,如因乙方的违规使用导致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所有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将甲方的作品用于产品生产、产品包装、产品销售、广告宣传的,乙方应事前将产品和广告样品送甲方检查,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才可以实施。
6、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作品在图书或报刊上出版,如乙方要在经营场所中或市场推销中使用宣传手册的方式使用甲方作品的,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实施。
7、乙方如果要利用甲方作品进行表演的,表演场所限定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不得将该表演制作成录像制品对外销售、赠送或作为附属物对外搭售、赠送。
8、乙方如果要利用甲方作品制作录音或/和录像制品的,这些制品只能在乙方经营场所内使用,该制品不得对外销售、赠送或作为附属物对外搭售、赠送。
9、乙方在使用甲方作品过程中,应标明"甲方授权使用"的字样。
10、甲方应保证其授权乙方使用的作品是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11、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部分 商业秘密利用许可
第十四条 许可的商业秘密
甲方许可乙方利用的商业秘密是指: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商业经营模式、企业管理模式、营销模式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 许可利用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的方式为:以与甲方相同的利用方式、目的、对象和经营范围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利用甲方授权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业秘密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授权乙方利用的技术秘密具有可操纵性,并能有效实施。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将商业秘密的内容交付给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派人员培训的,培训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乙方应依法安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过程中,对消费者、员工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必须与其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员工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有效保密,如甲方的商业秘密经由乙方员工泄露给第三方,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导致甲方的商业秘密被有关机构的人员获悉的,同时乙方没有过错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必须在事前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6、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部分 商号许可
第十八条 商号许可
甲方将其合法使用的商号许可乙方使用。(具体商号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商号许可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利用甲方的商号是必须在商号前加上乙方的企业全称。同时乙方应以与甲方相同的利用方式、目的、对象和经营范围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利用甲方授权的商号。
第二十条 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号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商号。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商号。
第二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商号的有效性。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商号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的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号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4、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使用甲方的商号过程中,如造成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登记与甲方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商号,否则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号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6、乙方在使用甲方商号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或与甲方商号相近(或相似)的标识用于申请注册商标。
8、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部分 其他许可
第二十二条 其他许可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还需要前述条款规定之外的许可,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以书面方式予以许可,相关许可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 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30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更正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作品、商业秘密、商号及其他甲方授权乙方使用项目。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甲方授权使用的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设施、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本合同约定的授权使用有关的任何标识、作品。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部分 其他约定
第三十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一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三十三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
1、 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 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 黄贞伊原声碟 》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 授权节目:《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 使用载体: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 授权区域: 中国大陆地区 。
5、 授权期限: 三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 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盘。
3、 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 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 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 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 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 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 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 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 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 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 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 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 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 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 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
a) cd 版费:甲方以 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b) 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结算方式:
a)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b) 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c) 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d) 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 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致:东营东亚信鸿置业有限公司
我司与贵公司经友好协商就东营市东亚原香小镇项目二期户门供应、安装工程合同事宜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现我公司委托(职务)经理(姓名)徐呈奇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代表我公司与贵公司签署 东营市东亚原香小镇项目二期户门供应、安装工程合同受委托人(姓名)徐呈奇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签定合同、协议等内容)。经受委托人签署的任何书面文件对我公司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受委托人(签字):
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主任
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377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e–mail: 鉴于甲方合法拥有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且该注册商标已被评为 商标;
鉴于乙方致力于商标(国内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维权专项法律服务,且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能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商标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商标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
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
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成员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方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维权案件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假冒商标产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商标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结案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费用的,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甲方不需支付给乙方,而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乙方专项法律顾问费用根据甲方的商标维权法律服务需求和乙方维权实际效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商标侵权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商标产品样本提供一份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假冒商标产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维权的商标具体特征享有知情权;
(2)乙方对甲方所掌握的商标侵权线索享有知情权;
(3)乙方对甲方所知晓的有利于乙方商标维权的其他情况享有知情权。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商标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应当在其生产的商品的外包装或商品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应当在上为甲方的注册商标产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商标维权信息。
3、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城________室
鉴于:
1、 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 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 黄贞伊原声碟 》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 授权节目:《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 使用载体: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 授权区域: 中国大陆地区 。
5、 授权期限: 三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 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盘。
3、 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 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 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 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 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 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 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 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 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 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 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 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 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 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 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
a) cd 版费:甲方以 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b) 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结算方式:
a)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b) 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c) 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d) 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 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 方: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授权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演唱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本合同约定歌曲的词曲作者并独立拥有作品的全部版权。乙方愿意有偿受让约定作品的版权。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授权作品
1、歌曲名称:《______________》。
2、作品形式:甲方自己独立创作了上述歌曲的歌词、乐曲,并拥有该歌词、乐曲的版权。
3、甲方创作上述本作品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且甲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4、本作品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通过发表、公开演唱、网络传播等方式公开。
第二条:授权内容
1、授权使用方式:
(1)乙方可在商业或非商业演唱会等各种场合以表演方式演唱作品。
(2)乙方可对其演唱录制音频和视频。
(3)乙方可对演唱制作、复制音像制品或DVD、VCD等数字制品并进行销售。
(4)乙方可授权广播、电视(含有线或无线电视、卫星电视、手机电视、IPTV等)、网络(含国际互联网、手机网络、广电网络等)、手机、手机彩铃等媒体或终端播映其演唱或音视频。
(5)乙方可授权他人在影视剧中使用其演唱或音视频作为主题曲、背景歌曲。
(6)乙方可制作为MV或MTV或卡拉OK形式并可授权KTV等经营场所经营和使用。
2、授权使用性质:
(1)在约定期限内对上述各项作品享有独占性使用权,即除乙方外,其他人(含甲方、作者、版权人)均不得以相同方式演唱和使用。
(2)在约定期限内对上述各项作品享有普通使用权,即除乙方外,其他人(含甲方、作者、版权人)均可以相同方式演唱和使用。
(3)转授权与分许可:乙方不可再授权他人或者分许可给他人使用,但在乙方对其演唱形成的作品进行使用时,可对他人进行相应授权。
(4)下游产品权利:在约定使用期限内,乙方将上述各项作品用于影视剧,或者制作为音像或数字制品和MV、MTV等形式作品,或者置入KTV系统中时,此类下游产品或作品形式均拥有独立权利,即使授权期限届满后,下游产品或作品仍可合法使用、发行、播映、销售,无须再另获授权或支付费用。
3、授权使用期限: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4、授权使用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授权费用:
1、双方同意,本作品演唱授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日内,将上述授权费用支付给甲方。
3、甲方指定账号(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户名:________)。
第四条:保证事项
1、甲方保证:其创作本作品时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本作品为原创之作品,甲方拥有完整版权,并保证乙方使用时不会构成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整,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2、在授权期限内,乙方可以其对本作品的演唱及相应制品申报参加国内外演唱评奖活动,所获奖项均归乙方,但其中所获歌曲及其词、曲“作者”类别奖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3、在授权期限内,乙方不得以本作品参加除演唱外的其他任何评奖活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提出终止可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作品或甲方对本作品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地址:
甲方:(一级经销商)
乙方:(二级经销商)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合作,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有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的甲方一级代理的家具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方式: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在配送并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二级经销商,甲方在乙方结算方式的基础上提供本公司产品。
二、销售地域期限:
1、乙方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不得跨区销售(窜货)。
2、经销期自起至。为维护市场销售秩序,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在本经销期限内乙方以不低于甲方所维护市场价销售。
3、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应该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销售指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补充新款产品。
3、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的产品在专卖店出售。
4、乙方在本协议
第二条所定经销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地域经营。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形象,遵守销售守则,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做市场推广工作。
6、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商,每年需完成40万元的销售额。
7、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X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8、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终止解决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解除加盟店相关手续、协议终止。乙方不得继续延用相关的品牌形象及加盟店授权书。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回品牌形象物品,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企业品牌形象。
四、价格
1、甲方以每年年初发给乙方年度价格表作为价格确定的依据。如因市场引起价格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执行日以发出通知日为准。
2、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后15天内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新价格自甲方书面或传真送达乙方时生效。
五、货款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X元合同履约金,合同期限届满,若不再续签合同则甲方把履约金退还乙方。
2、乙方在预计发货前应以电汇、现金或其它双方议定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额后,甲方才予以发货。
3、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提货单上金额和数量为依据,有出现数量或金额不符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互相配合解决。
六、交货方式及损耗: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将货物运往乙方所在地的过程中造成破损或短少,乙方须于到货后七天内提出处理意见,由甲方核实后给予补偿;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缺损货物的索赔;乙方在自行储运、销售等环节中早场的破损缺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退换货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经营性退换货。如确因市场变化、批号趋老等原因需要换货的,须提前(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在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办理换货工作;因非质量因素而产生的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
第三款
3、4条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并收回代理地区的经销权。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可共同协商解决或递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X年X月X日
甲方(供销人):
地址:电话:
乙方(经销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电话:
合同签订地:
甲方为专业的量身订做整体橱柜、衣柜、书柜、滑动门等系列家具的生产厂家,并创办了“瑞枫家居”品牌,用以全国连锁经营。为扩大品牌知名度,开拓市场,特授权乙方为中国省市的区域经销商,在经销期间,乙方必须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经销条件。为促进品牌市场竞争力,维护品牌声誉,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销产品范围:“瑞枫”品牌的壁柜门、隔断门、衣柜、书柜、橱柜、内置格架等相关产品。
二、经销地区:以区域为限。
三、乙方加盟条件及形式
1、乙方在甲方所授权上述区域以“瑞枫家居”品牌形象设立专卖店或零售店。
2、乙方经营场所内的样板必须为甲方(有偿)提供的样板货品(取消授权后不得摆放甲方样板货品)。
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只经营瑞枫品牌壁柜门、隔断门、柜体、橱柜、内置格架等相关产品。
4、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定后1月之内,即在所授权区域内开设“瑞枫集成家居”产品专卖店或零售店(店址及电话),如在此期限内乙方还未开设专卖店的则视作乙方自动弃权。
5、瑞枫壁柜门、隔断门等产品所需散件及所有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柜体、边框、轨道、顶底轮及五金件必须从甲方采购,否则将一律认定为假冒瑞枫产品,并不得在瑞枫集成家居系统专卖店内销售。同时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资格。
6、产品的零售价格:乙方应维护市场售价,以保护品牌形象(由甲方提供零售价,附后),其市场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提供零售价目的百分之二十。
7、销售额度:乙方的开店启动期为三个月(自本协议签属之日起),三个月后乙方应每季度完成不少于10万元的订单额度,并保证第一年度总销售额度达到50万元;第二年起每年销售额不得低于80万元。
8、乙方代理区域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时,一年内开立专卖店不少于2个,其旗舰店实际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代理区域为地级城市时,一年内开立专卖店不少于2个,旗舰店实际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0㎡;所有店面必须统一形象进行装修。
9、品牌保证:乙方必须交纳10000元保证金作为押金;交纳10000元作为加盟费。甲方未收到相关指定区域加盟费和保证金时,本授权合同无效。
10、若乙方违犯(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第1至9款任一款之规定,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使用“瑞枫家居”品牌;同时,乙方须立即停止使用“瑞枫”商标、样本、标识等。
四、甲方给予乙方的市场支持:
1、乙方新开店面的免费店面平面设计方案、门楣MO、店内宣传海报MO等CI宣传资料。
2、免费提供店员及测量、安装人员的培训工作。
3、免费提供经营期间的营销策略及技术指导。
五、进货价格及奖励政策:
1、乙方的进货价格以甲方现市场零售价的折计算,具体见附表。此价格不含测量、设计、运费、安装费及税费。
2、若乙方完成双方事先商定的全年定货任务以上的部分,甲方给予乙方2%的返点奖励(以同等价值的货物形式)。
3、若乙方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年销售量,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撤消乙方的特许经销权,停止向乙方供应“瑞枫”产品。
保留乙方的经销权,但可以另行授权该区域符合条件的其它经销商经销“瑞枫”产品。
六、双方责任及产品的质量保证:
1、乙方负责接单、上门测量、设计出图及产品的安装、售后服务。
2、甲方负责按乙方传真或E-mail的图纸或尺寸,按时按质将货品交付乙方指定的武汉货运公司并尽快通知乙方;甲方正常出货期为10到15天。
3、在经销期间,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原因导致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责任先后及导致后果大小按比例分担。
4、乙方从甲方采购的瑞枫品牌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货物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经甲方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补偿,补偿方式原则上以货物替代为主。运输途中造成损坏不在索赔范围之内。
七、定单之确认:本协议所订购商品,其数量、价格及装运期等均在每笔交易中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逐笔确认;
八、付款:甲乙双方采用先付款后生产的方式逐笔结算。因时间关系,甲方以乙方传真至甲方工厂的订货图纸为依据进行下单生产,图纸一经下单不得再行更改,否则应承担改图引起的费用。乙方应在传真订单后尽快将全部货款打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并立即通知甲方进行生产,因
乙方款项不到位引起的误工期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品牌维护:乙方必须积极推广并维护甲方品牌的社会声誉,保证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专卖店内或宣传资料上以文字形式显著标明“瑞枫”品牌产品的防伪标识及投诉电话,以利客户识别;客户投诉每年不得超过3次,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假冒伪劣产品替代甲方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作以下之一处理:
1、甲方处以乙方罚款20xx元或罚没乙方保证金20xx元(该保证金应及时补足),直至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解除本协议,收回经销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乙方有义务每隔3个月向甲方详细报导市场情况及消费者意见,并常提供市场上其他同类商品的样品、价格、销售情况及广告资料等供甲方参考。:
十一、广告宣传费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承担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并且:当乙方代理区域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一级城市时,其每年投入的广告宣传费用不能低于元;当乙方代理区域为地级城市时,其每年投入的广告宣传费用不能低于元;乙方宣传所用的图样及内容须事先经甲方同意。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做全国性或乙方代理区域的媒体广告时,乙方必须配合并按比例分摊广告费用。
十二、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自年起年月日至年月日,若乙方一年内未违约本合同可顺延一年;如双方不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一方不按此协议条款履行,另一方有权中止合同。双方合同终止后,乙方有义务按时按质完成原由乙方经手“瑞枫”品牌产品的售后服务约定时,甲方负责退回保证金给乙方。
十三、仲裁: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同等有效。双方签署的售货确认书、传真件或设计图纸同等有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供货人):乙方(经销人)
代表: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