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机械系统维修保养合协议书【通用3篇】

舞台机械系统维修保养合协议书(通用3篇)

舞台机械系统维修保养合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防止甲方因 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的产财损失,乙方特此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 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初次签合同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说明

1.1 设备系统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合同;

1.2、对合同预留的空格处,合同签订后不能空缺;

1.3、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变更部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维修保养的范围

因甲方所使用的监控设备不是在乙方处购买,所以乙方只能够对甲方部分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1、维修保养范围内的设备有 ;

2.2、不在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有 。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六的法定工作日内,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应急事故需2至4小时内到达现场;

3.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3.4、如有设备当日不能修复使用的,可由乙方提供临时备用设备,直至设备完成修复使用为止;

3.5、如有损坏设备经双方确认,确已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更换、维修保养;

3.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修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乙方每次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7、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8、乙方为甲方合同设备维修保养时所需的工具,由乙方自行配备。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4.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4.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5、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临时备用设备有监管义务,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有人为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给其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维修保养费用计算方式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及付款方式

6.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日废止;

6.2、维修保养费用分两次支付,每6个月为一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贰)日内支付第一次维修保养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第二次维修保养服务费自 年 月 日起2(贰)日内支付全部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或非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其它损坏和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则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48小时之内通知另一方,并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除因延迟履行通知义务造成对方损失外,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48小时内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7.3、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扩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如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的,还应赔偿其差额;

8.2、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其损失;

8.3、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4、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九条 争议及争议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且在收到他方书面违约通知后超过 日仍未改正的;

(2)、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地的;

10.2、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0.3、在本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履行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已履行部分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双方应就无效部分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双方之权利、义务为准;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舞台机械系统维修保养合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修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舞台机械系统首次维修与首次维修后的服务保障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维修保养服务设备范围及具体维修保养内容

(或另行制作《维修保养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1.2在合同签订日内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根据相关行业规定,持有上岗证书)对甲方的舞台机械系统进行首次维修工作。

1.3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舞台机械系统提供紧急抢修服务,即当甲方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若故障仍未排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小时内到达甲方单位现场开始抢修工作,以保证甲方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投入运行。

1.4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指派工程师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人员了解对舞台机械系统使用的注意事项及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

第二条服务要求

2.1乙方对甲方舞台机械系统进行维修保养之前,应该提前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

2.2乙方在检查保养过程中,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损坏、报废的零部件及时报甲方确认。如需更换的配件或购买其他材料,在保证质量、价格优惠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购买零部件,但须报请甲方确认同意。

2.3乙方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安全规范与甲方现场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2.4乙方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甲方现场清理干净,避免污染。

第三条首次维修保养工作期限

首次维修保养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第四条服务保障

4.1系统质保服务期限自首次维修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4.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或因设备本身发生故障,乙方须免费维修,并尽快使设备投入运行,如因维修不及时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3甲方设备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紧急抢修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应当在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紧急抢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第五条服务验收

5.1甲方验收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5.2验收标准:乙方购买的所有配件均为原厂正宗产品;甲方的舞台机械设备顺畅运行。

5.3乙方对甲方舞台机械系统首次维修保养竣工后3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改善方案或维修保养书面报告及其他验收资料,由甲方验收代表签字认可,该方案与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对甲方舞台机械设备每次维修后3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维修保养书面报告,由甲方验收代表签字认可,该方案与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第六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6.1本合同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大写:。此费用包括劳务费、运输费、培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6.2在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若系统中的设备、零部件等正常损耗或损坏需要更换时,乙方应该免费更换修理,所需材料每件元以内(包含元)由乙方承担,每件超过元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6.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若产生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必须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附费用清单,并报甲方书面批准,否则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6.4付款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第二次首次维修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第三次质保期结束后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6.5付款方式:。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第三方关系,提供舞台机械系统相关资料、图纸和工作记录档案及其他相应工作条件。

7.2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若甲方自购舞台机械系统配件,应保证配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7.3甲方应及时确认损坏、报废的零部件,并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首次维修保养服务进行验收。

7.4乙方负责同甲方和相关设备供应商协调,保证设备符合要求,以便系统的完整性和协调性。

7.5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因乙方技术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甲方设备产生故障或配件损坏,乙方须免费提供配件及维修的一切费用,并尽快将甲方设备修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6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应由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7.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机密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进行首次维修保养,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8.3在紧急抢修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抢修工作,甲方有权利另行聘请他人抢修,相关费用甲方可直接从未付费用中双倍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抢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

8.4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按照乙方提供保养的时间或定期保养次数,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工作量的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1)乙方在紧急抢修任务中累计2次不能及时进行抢修工作;

(2)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经过2次维修,设备仍无法正常运行;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设备零部件的;

(4)乙方不按安全规范进行维修或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甲方同意将维修保养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6)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其他

11.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1.4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1.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

舞台机械系统维修保养合协议书 篇3

接受服务方(甲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提供服务方(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一、设备细目及合同期内的维修服务费用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维修服务

合计

合计

二、合同期限(以先到为准)

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先付费,后服务。

(2)合同期内发生的其它费用在乙方提供服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四、服务内容

(1)乙方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壹个月壹次。

(2)合同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呼叫后及时上门修复合同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所发生的一般故障。

(3)乙方以对合同用户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所需使用的耗材及零配件,并免费送货。

五、除外责任

下列情况乙方向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需照章收费:

(1)甲方违反操作规范所造成的机器及附属文件的故障;

(2)甲方在运输、保管本机及附属文件时方法不当造成的震动损伤、受潮、受热引起的故障;

(3)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电网电压不稳定及其它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

(4)甲方自行拆卸机体及部件造成的设备损坏;

(5)因非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零部件等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6)甲方未能出示本服务合同的有效原件。

六、违约处理

(1)因乙方不能及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服务条款,并对甲方工作造成严重延误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设备损坏,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零件并负责修复工作。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条款3的规定及时付款时,乙方可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缴甲方欠款的权利。

(4)甲方允许非乙方技术人员维修、维护、拆卸设备及附属文件或造成设备损坏,本合同自行作废。

七、说明

(1)本合同中所述的“工作小时”是指法定工作日的9:00-17:00时段内的每一小时。

(2)甲方的名称、地址、电话、指定设备负责人等资料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将会造成甲方利益的损失。

(3)如甲方所在地非_________市区且乙方上门服务时发生差旅费、高速费、过桥费等费用时,上述费用由甲方支付。

(4)如甲方将设备转与他人,本服务合同中乙方对该设备的服务既告无效。

(5)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签字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一式两份填写在附加条款中,填写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维修合同服务费用只涵盖本合同第4款'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劳务,并不包括维修过程中发生的零配件及消耗品费用。

八、附加条款

双方已就本合同的上述条款完全达成共识,任何一方的口头要求均不能影响本合同条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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