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明细合同书(通用3篇)
图书出版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图书(音像)出版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作品的正式出版手续。作者(编者)署名为:_________________
二、作品要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齐、清、定书稿。内容不得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违规操作,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出版时间:_________________本作品定于年月日前出版。乙方必须在甲方书稿、资金到位后迅速为甲方办妥出版事宜。
四、出版物的印刷及质量: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不得擅自印刷出版物,应由乙方联系具有合法印刷资格的印刷厂家。印刷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五、出版物的规格、印张、印数。该书为开本,计印张,万字,图数,彩页。每套(本)定价元,印数册。
六、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出版物的印刷、审稿及其他出版社需收取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并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因甲方应交费用未按时到位,造成本合同委托出版物不能按时出版,其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七、报送样书:_________________属自费出版的样书,由甲方按出版社规定报样书套(册)。限在正式出版三个月内发至乙方单位或出版物出版单位。
八、报酬及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图书全部出版费用总计元(不含税)。图书委托出版合同
九、合同的解除:_________________在出版社未进行审稿以前,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已进行审稿后不能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0天通知另一方。
十、合同的终止: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出版事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管辖:_________________若发生纠纷而引起诉讼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标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本书的出版达成如下合同。
1.这本书大约有______个单词和______个插图。
本协议拟以______份出版,甲方印刷______份
2.甲方愿意为该书的出版提供补贴,补贴金额为______元。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元,余款应在图书编辑印刷完成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3.编校费(80元/万字)、排版制版费、制图费、印刷费(甲方印刷)和作者报酬由甲方承担,并根据编校出版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在图书印刷前全额支付给乙方。
4.甲方保证在______之前向乙方提交所有符合出版标准的作品手稿、图片和电子版本。
因甲方稿件不符合出版标准或未能按时交付而导致出版周期延误或选题下降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作品并通过初审后,应积极申报并争取纳入选题计划。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全部出版资金后_____天内出版该书。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该书无法出版,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6.如因下列原因导致本书无法出版,乙方有权终止本书的出版,甲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已完成编辑校对工作,但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出版补贴资金或编辑校对、制版印刷费用的余额。
(2)甲方提供的稿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多次修改仍不符合出版要求的;
(3)甲方单方面放弃该书的出版。
7.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8.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全面履行后终止。
甲方(签名):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
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
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
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
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元。
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 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 年 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
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
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
(1)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 %,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
(2)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 %,并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
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 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
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___%(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 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 册。
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
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译者)本人在著作(或译作)出版后月内按批发折扣购书册。
第十一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内,出版者可自行重印。
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著者(或译者)并送校正本;著者(或译者)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出版者,否则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条本著作(或译作)如经出版者所在地区总发行机构证实脱销,著者(或译者)有权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绝重印,或自著者(或译者)提出要求后年内不重印,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
但著作(或译作)属控制发行者除外。
第十三条本著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允许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著作(或译作),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者(或译者),并将从第三者所得报酬的三分之二付给著者(或译者)。
第十五条本著者(或译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授权第三者使用下列权利,出版者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译者)并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译者)支付从第三者所得报酬:
(1)改编-75%;
(2)翻译-75%;
(3)表演-75%;
(4)播放-80%;
(5)录音录像-80%;
(6)摄制影片-80%。
〔此条供选择用〕
第十六条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出版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条款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著者(或译者)出版者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图书约稿合同
著者(或译者)姓名:
约稿者: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