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书范本(精选26篇)
甲方:
乙方: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欲购买乙方生产的型数量台,购买价格元。
运输方式。
2、甲方确认产品无误后,方能将购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太平洋卡上,乙方开户行:
帐号:
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号:持卡人:
农行卡号:持卡人:
3、乙方应该将检验合格的产品及时、准确地提交给甲方,并遵守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该条款详见《质量保证书》),甲方应及时将所需货款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4、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诺不将该产品用于非法的盗版活动。
5、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6、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如出现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供方: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年月日
需方:签订地点:
验收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货物发送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其另一方均有权要对方承担赔材料购销合同书范本偿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方各持一份,经盖章后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及工作效益,促进双方业务往来,简化作业手续,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车辆,并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就订购所需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
二、车辆品牌型号: ,车辆单价: 元,订购数量: 辆,合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作为预付款。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剩余款项。
(2)支付日期以甲方账户显示收到全部合同总价款为准。
(3)甲方收款账号: 。
四、交货方式
甲方在收到合同总价款后应与5日内将合同车辆在乙方指定地点进行交货验收,验收完成后,乙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之数量和质量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五、甲方保证
1、合同车辆已经通过售前的调试、PDI检验和清洁。
2、合同车辆符合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
六、乙方保证
1、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合法的资格,并在购车后依法律规定的时间到有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一切登记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合同车辆,由乙方负责所有有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手续途中的一切风险责任。
七、质量及质量担保
1、合同车辆的质量担保范围及方式见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乙方及其许可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应按《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规范使用、保养和维修,如有违反,造成和/或引起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但是,该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负有及时通知和拾天内提供证明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十、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
1、 甲方提供合同车辆之日起,对合同车辆将承担全部风险,包括因不当使用合同车辆而造成的损坏和/或损害。
2、 如果乙方虽已提车,但尚有本合同约定的车款没有付清,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且乙方不得将合同车辆用于抵押或其他债权担保。甲方据此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合同车辆并向乙方收取车辆使用费。
十二、本合同双方申明,双方是自愿签署本合同的、对本合同项下各条款内容经仔细阅读并表示理解,保证履行。本合同为合同车辆买卖的全部法律文件。有关合同车辆的任何广告、宣传单张、推介资料或其他媒体形式的信息仅供甲方参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有关数据如下:
二、工程期限:工程共计30天,从开工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三、付款方式(发票税金由乙方负责开)
工程款分一次付清,工程完工3个工作日内,甲方验收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保质(合格)保量准时交货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完成乙方产品验收工作,在双方移交接收后,即视
3、甲方应协乙方在工地的安装工作,提供场地给乙方堆放材料,乙方在工地用水电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4、乙方在施工期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如果有其它补充事项或技术更改,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签字。
3、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责任方将全部承担。
4、本工程共计预算价人民币元。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粮方(简称甲方):
销粮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玉米给甲方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购销粮食名称:20xx年甘肃临河产玉米
三、质量标准:乙方从粮库发出的玉米,且是20xx年甘肃产国标二级以上玉米,水份≤14.0%,杂质≤1.0%,不完善粒≤6%,生霉粒≤1%,无活虫,无掺假,过风过筛,色泽,气味正常。
四、包装标准及作价办法:散装。
五、结算方式:到站一车,结算一车。
六、合同有效期限:20xx年6月10日前玉米全部抵达甲方指定地点,货款两清止。
七、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因玉米涨价为由解除合同,违约方装承担400000元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八、玉米质量检测以甲方为主,若有异议三日通知对方,甲方拆样后并保留小样,检验结果出来后,若玉米水份>14%,超一扣二,水份>14.5%,乙方来人协商处理,生霉粒>1%,降等处理,生霉粒>2%乙方自行处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履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 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根据以下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而签订。
一、 货物情况二、 供货时间与地点
1.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
2.供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三、 包装要求
1.乙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均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货物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
2.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四、 付款
1.合同付款货币为人民币,总额为xx元整。
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于收货后10日内付清上述货款:
(1)发票;
(2)质量证书;
(3)详细配置、数量清单;
(4)验收证书。
五、 伴随服务
1.乙方随同货物交付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应包括每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
2.乙方在交货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4.乙方提供24个月的保修服务。
六、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的、投标文件所述同一产品,并完全符合投标文件关于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投标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3.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付款。 2.如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付款,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任一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付款、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 2 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付款时间。
4.除合同条件第八条规定外,无责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费按货物总价以每天的千分之三计收,直至交货或付款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无责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 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 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3.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
供方(乙方)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和金额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沥青产品为 沥青,其品质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标准 jtgf4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执行,具体的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三、交货地点、方式和期限 交货地点及方式:交货地点为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交货期限及数量: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供应 (型号)沥青材料 吨;甲方视施工需要将每批次需要的数量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供应沥青材料。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采用汽车运输的方式送货至甲方的指定地点,乙方采用的汽车运输应为沥青专用罐车装运,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乙方承担沥青中转及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其他运输方式的约定: 。
五、合理损耗及计量方式 沥青交货数量的确定原则以 乙方(或甲方)地磅所提供的过磅数量为准,该地磅须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周期内检验合格的地磅。甲方有权在交货工地进行复验,若数量误差低于 ,以甲方称重数量为准;若数量误差超过 ,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重新过磅,并以该计量数据为准,重新过磅费用由差错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异议期限
1.乙方每批次供货时应提供 沥青产品的生产厂家证明和出厂检测报告给甲方,并说明装运数量、装运日期、订货数量等,运到指定地点的每车沥青保证厂家的铅封完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2.卸车前,甲方可随时每车取样进行检测,乙方派人现场监督,检验结果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卸车。如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可由各方共同取样密封后送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检验,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检测费用由差错方承担。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和质量等不符合约定,有权拒绝接收;甲方产品接收后发现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妥为保管,并在交货后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甲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交货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可甲方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预付款,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及时供应沥青材料,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 年月 日之前提供全额发票;余额在乙方全部货物供应完后 天内,甲方将货款以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天内向对方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可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非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供应货物的,逾期在 天以内的,每逾期一天,按日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 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付款的,逾期在 天以内的,按逾期天数承担未付款额 /天的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退货,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施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交付的货物有 批次以上的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共同选择以下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合同谈判纪要等均是本合同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玉米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 吨。
二、价格: 元/吨
三、金额:肆佰柒拾万元整。
四、交货时间:20xx年 月 日前交货完毕。
五、质量:符合GB1353-20xx二级品标准。其中,水分≤14%,霉变率≤2%,杂质≤1%,色泽、气味正常。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乙方厂内过磅、检斤为准。
七、包装标准:散粮出库。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乙方厂内两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九、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纸基产品的生产制作订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产品清单: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1
2
3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甲方首付货款金额的 70% 50% 30% 共计: 元。本市客户余款在送货时全部结清,外地客户须款到后才可发货。
三、制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将图案色标等相关资料及预付金在合同订立时一并交付乙方,乙方进行设计制作后打出墨稿样,经甲方确认无误并签字定稿。
2、制作期限:以签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货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 ) ,全部货款须在货物交付时全部结清( 若分批次交货,则在第一批交货时全部结清 )。
四、质量标准:
1、因印刷工艺性特殊性,印刷颜色允许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纸业特殊性,最终送货时可能会出现实数量与定货数量±5‰的实数误差。
五、验收方式:抽样检查。
六、运输方式:南京市内统一免费送货,外埠长途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可以代替发货。
七、其它:
1、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或者通过商议解决。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响供货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生产的产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不论乙方生产的货物存放在乙方库房或甲方库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付与乙方相应的货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货款,甲方应每日付与乙方总货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仲裁机构追究违约方责任。
6、 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 吨/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如因扩大生产规模等而增产的合格生鲜牛奶,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收购。 购销预算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ⅰ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1)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脂肪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2)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蛋白质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3)细菌指标≤20万/ml,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19301-、《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 ny5045-。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7)其他:
第四条 交付方式
生鲜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送交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乙方应按时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购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甲方应按时收购。
第五条 检测验收
1、双方约定由甲方进行检测时,甲方应从抽样时起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
由 负责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2、双方约定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进行检测。双方抽样封存后小时内由方负责送检,检测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货款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生鲜奶检测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货款拨付到乙方指定账内;
2、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奶或交送的生鲜牛奶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 %负责赔偿。
2、甲方不按时收奶或随意提高标准和压低价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 %负责赔偿。
3、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而拖欠奶款,甲方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奶款的 %支付乙方赔偿金。
4、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的奶牛养殖场对挤奶、运输等关键环节进行实地调查,但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省原料奶协调价格办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1. 质量要求:国标二级以上,即容重在770k/l以上、水分12.5%以下、杂质1%以下,不完善粒小于或等于8%,容重低于770k/l,按标准价格2500元\吨,大于750k/l时扣价40元/吨,低于
2.供方负责铁路整车运输到需方地。
3. 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货到需方按国家粮食质量检测标准验收为准,数量为600吨以需方电子磅检斤为准,包装为编织袋,并用机械缝口,且按0.1kg/条扣皮。需方按照0.2%承担损耗,超出部分由供方承 担。
4. 结算方式:先款后货,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5.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按《经济合同法》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6.货款两清时合同自行终止。
7. 此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方: (下称甲方)
购方: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开拓市场。为使双方在合作期间购、销通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 经营区域:乙方购进甲方生产的 品牌, 等产品,作为乙方在所在地区 的经销商。
二、为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乙方购进甲方产品销售,应严格把好进货关。如因滞销需要调换货,必须提前将库存的滞销产品数量,传真给甲方,退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而发生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为出厂价,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价格为不含税价,如需甲方提供税票应加收税点,双方另协商确定。
五、货款结算方式:款到付货
六、乙方汇款给甲方时,必须汇入甲方公司指定的帐户。
七、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及公司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合作期间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俱法律效力。
九、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 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福鼎汽车南站货运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45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福鼎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_________
2、强度等级: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
4、商标牌号:_________
5、数量(吨):_________
6、单价(人民币:元):_________,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元):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GB175-99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五、试验报告:供方按GB175-99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需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_________。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订购室外用射灯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合同签订后,需方即以电汇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人民币:元整 ,¥ 元),供方在收到需方全额货款的当天生产,并确保需方在六日内收到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即需方收货日期为: 20xx年4月25日前。
3.质量及功能要求:
一体式室外射灯,球面灯罩,直径10公分,大功率led灯泡,柱状灯光,射程15米,具备防水功能。灯泡寿命至少要10万小时,如有质量问题保修一年,终身维修。
4.违约和责任:
如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按时交付需方合同规定的全部产品,每推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0.1%向需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每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0.1%向卖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产品不符合需方质量及功能要求可退换。
5. 协议纠纷的解决: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解决。
6.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8.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日期:
供方: 需方: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适用《合同法》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1. 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2. 质量标准及交货检验:质量符合国际(GB1353-20xx)二等玉米标准。容重≥680g∕1,水分≤15%,杂质≤1%,焦糊粒≤1%,不完善粒≤8%,无发热、虫蛀现象,色泽气味正常。
3. 交货地点:大连北良港平仓交货。
4. 交货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时间顺延。
5. 计重、包装:以双方实际交货数量为合同结算数量,散装。
6. 付款及期限:双方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预付800万货款并于交货时间前把货装完后三日内结清余款。
7. 供货方供货分三批次,第一批次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供货不低于总数量的50%,第二批次应于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0月1日间,供货不低于余量的15%,第三批次应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间,提供余量货品。
8. 合同有效期:至货款两清为止。
9. 合同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适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购买一批茶叶,为使交易顺利完成,经双方议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由茶场直接运往乙方公司所以地,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收货检验合格后,乙方公司须在收货1天以内能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第五条:如双方任务一方,在正常情况下拒不交贷或拒付款者须以货款20%的罚金,迟交或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数量不足,按不足部分的货款计赔,仍按20%的比例赔偿;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
第六条: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赔偿损失费10%。
第七条:合同争议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购买甲方优良玉米种子“_______ _____”种植,玉米成熟后由甲方收购,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玉米种植面积_______垧(亩),玉米种子由甲方进购。
二、玉米成熟后收购价格和标准:
收购时间:10月中旬,种植中玉990玉米, 含水量28-30, 以市场收购价高出0.02-0.04元/斤;含水量26-28,以市场收购价高出0.03-0.05元/斤;含水量24-26,以市场收购价高出0.05-0.07元/斤;
三、 付款办法:现金支付,不打白条。货款两清。
四、 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保证收购乙方由甲方提供的_中玉990 种子所种植的玉米。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甲方):
需方 (乙方):
乙方委托甲方就订做不锈钢产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品名、品种、规格、材质、数量:
二、质量标准:
三、产品单价及总金额:
四、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六、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产品购销合同条列》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及数量详见供货清单(清单需双方加盖公章为准)。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运费均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时间:自 合同 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货,即 年 月 日前供货。
四、交货地点、方式:由乙方运至甲方所在地,在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之内由甲方验收完后交货。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 签订三日之内,甲方需向乙方预付 合同 总额的40%,即¥ ( ),货到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即¥ ( ).
六、若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付款逾期,应每天按逾期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按日计)或法律许可的最大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无不抗力因素,乙方供货逾期,在甲方后期检查中乙方因人为因素没有按甲方规定供货或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也应每天按逾期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按日计)或法律许可的最大利率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和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七、解决 合同 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 合同 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九、本 合同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配件: ,达成下列协议: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二、甲方只对所售出的 负责免费保修 个月,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原来机器故障现象为:开机自检时报错:电源损坏。其它配件其故障代码不属于保修范围。乙方所更换下来的坏电源组件必需返还给甲方,否则乙方需多付50%的货款给甲方。
三、付款方式:配件安装在机器上,机器正常运行当天,乙方向甲方付80%货款:¥: 元,保修期到期当天付清余款:¥ 元.
四、配件的运输,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传真件具备与合同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金红宝甜瓜种子购销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注:表格中品种的具体数量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总金额按实际数量计算。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调运种子时供方必须出具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并提供“种子检验报告”。
2、需方收到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同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供需双方对移交的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申请方(单位)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三、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复合膜编织袋,30kg/袋: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供方仓库。
供方负责种子交货前的运输及贮存安全。因运输或贮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3、发运方式及费用负担:发运方式由需方确定,供方可代办或协助办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供方:保证所需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接收种子,并及时检验。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察;供方就不可抗力发生情况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同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八、违约责任:
1、需方无故拒收货物,需方除负责赔偿供方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供方偿付无故拒收部分货值的20%的违约金。
2、如需方无故延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应付款项成分之壹点柒的滞纳金。
3、供方提供的货物如不符合本合同条款约定的(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数量不足除外),供方除负责赔偿需方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部分货值20%的违约金。
九、“种子检验报告”、《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种子质量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可委托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监督部门对所供需双方共同扦取的封存样品进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付担。同时,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若需方检测发芽率、净度和水分其中任一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无条件将货物全部收回,并在10日内提供相同数量、初检合格的种子,如供方确实不能提供合格种子,则在6日内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需方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应对其所出售种子的质量负责,如供方所供种子在大田种植时出现纯度超标现象,供方接需方通知后应及时赴现场鉴定,若双方无法就现场情况达成一致,则以扦取的封存样送交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监督部门鉴定;如供方所供种子纯度确实不到约定标准,供方应赔偿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亩用种量按3公斤计。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同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未尽事项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失效,一式肆份,供需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