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连锁加盟合同书(精选11篇)
甲方:帕*斯(p*ross)汤疗国际连锁机构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帕*斯(p*ross) 国际汤疗连锁机构和销售帕*斯(p*ross)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帕*斯(p*ross)汤疗国际连锁机构”连锁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帕*斯(p*ross)汤疗”汤疗项目和“帕*斯(p*ross)品牌”系列产品。
二、 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帕*斯(p*ross)品牌”的产品。
四、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 )。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帕*斯加盟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4、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帕*斯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帕*斯加盟店( 帕*斯“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在培训期间甲方培训师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帕*斯国际汤疗”项目和“帕*斯品牌”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至少支付配货金额的30%,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属区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20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七、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八、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开户行:
邮编:
账号:
电话: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连锁加盟店, 级代理商,在 省 市 包括 内经营轻美项目。
二、经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如无违合同自行延续_____年。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使用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 元的产品,价值元的设备,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____区域内设立别的代理商或加盟店。
3、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 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承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诺 技术包教包会,学会为止,乙方在开店后如有技术问题,可随时向甲方远程咨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项目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如属代理商,合同签订_______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2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经营权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经营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取消代理资格,并处以罚款拾万圆100000.00元。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条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拾万圆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理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国际连锁机构
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_____国际连锁机构和销售__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连锁机构”连锁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 ______区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和“__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二、 经营期从20_____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产品。
四、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 )。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__加盟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4、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______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______加盟店( ______“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直营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在培训期间甲方培训师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______国际汤疗”项目和“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至少支付配货金额的30%,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属区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xx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七、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直营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八、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帕罗斯(poross) 国际汤疗连锁机构和销售帕罗斯(poross)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帕罗斯(poross)汤疗国际连锁机构”连锁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帕罗斯(poross)汤疗”汤疗项目和“帕罗斯(poross)品牌”系列产品。
二、 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帕罗斯(poross)品牌”的产品。
四、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 )。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帕罗斯加盟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4、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帕罗斯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帕罗斯加盟店( 帕罗斯“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在培训期间甲方培训师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帕罗斯国际汤疗”项目和“帕罗斯品牌”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至少支付配货金额的30%,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属区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20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七、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八、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开户行: 邮编:
账号: 电话:
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饮*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元(大写:)。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饮*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第一条:组织
1、XX公司(以下称)主导本事业,并所有XX公司登记商标。
2、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
3、在没有设地区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
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此加盟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XX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XX公司加盟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
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加盟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加盟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XX公司加盟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XX公司进行营业,能享受XX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XX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XX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修方面,按照(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承认加盟者使用XX公司的,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XX公司及商标;
2、有关XX公司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公限于由提供或指定的。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物品类,均由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承认。
(3)欲做有关XX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
商品所有权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XX公司加盟运营规章
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XX公司加盟运营的规章
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
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日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每天为____日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日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日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加盟的利益,在将(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业加盟合同书 加盟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加盟合同 加盟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销售额比率
万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额是按以下基准由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
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万日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万日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____日元,但最低总额应足30万日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3%或租赁费的1个月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加盟运营规章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XX公司加盟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
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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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由(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加盟,或有加盟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____日前。
第二十一条: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支部)的更改劝告,
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XX9支部判断其作为加盟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加盟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加盟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
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
(4)项或第
(9)项时,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XX公司的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指定的商店的内外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提供或许可的、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XX公司的及标志等时,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
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XX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________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________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
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称甲方或)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XX公司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XX公司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XX公司加盟(XX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XX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额为万日元,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最高额:日元;
债权范围:
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
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额为万日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
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
第十条,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
第十七条第
(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费为日元;
(2)使用时间为月;
(3)使用费每月为日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日元。
(2)依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
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日元。
1
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
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
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
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
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
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
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
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
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
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
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1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XX公司加盟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一、 特许当事人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规范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 省 市 (地区) 加盟甲方所拥有的"______"品牌连锁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特许期限
第二条:本加盟合同期限为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三、特许方式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认真调研市场,确信项目可行的基础上,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省 市 加盟连锁"______"品牌产品的特许经销商。
第四条:经此授权后,乙方同意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在 省 市(具体地点)开设"______"品牌店.
第五条:在授权期内,甲方向乙方所提供"______"品牌产品,甲方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成色、品级,并保证货源供应。
第六条:加盟代理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一万元,加盟保证金一万元(合约期满退还);每月甲方收取品牌管理费壹千元,乙方保证每6个月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产品不少于 _____万元。
第七条:甲方保证向加盟店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第八条:甲方按零售标价的 折售予乙方,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第九条: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之日起60天内(蔬菜等例外),可根据销售情况适时调整货物组合结构,甲方给予100%的调换,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证书齐备、标签清楚。
后续经营过程中,调换货按"______总部售后服务承诺"有关条款办理。具体见附件或者补充条款,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期满,若乙方决定不再代理"______"品牌,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证书齐备、标签无损坏的前提下,可将现在的"______"品牌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则按零售价的 折给予退款。
其他约定的条款:__________
四、特许地点和区域
第十一条:乙方加盟店店铺设在 市 区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场所。
第十二条:乙方拓展市场,增设新的网点,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取得甲方授权。否则,新的网点不具备"______"加盟店资格,无权使用"______"招牌。
第十三条: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五、商标、服务标记及相关权利
第十四条: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第十五条: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甲方向乙方授权后,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第十五条: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第十六条: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并执行"______加盟店售后服务标准"。具体见附件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为确保加盟店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六、促销与广告
第十七条:为维护"______"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合同生效后,甲方负责提供代表"______"品牌的"VI"系统及《加盟店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标准店面装修样图。
第十八条: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总部无法提供的产品。
第十九条: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地方性广告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有关"______"品牌的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另议)
第二十条:乙方可为"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等宣传活动,并配合甲方进行"______"品牌宣传活动的整体安排。乙方单独进行"______"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因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以及实际负担金额。
七、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为维护"______"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培训安排,以保证乙方具有高质量的店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准。
1、 开业前,乙方两名店员必须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课程,获得经营必需的知识和技巧;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2、 开业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有计划参加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销售水平和管理水平。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相关费用。
3、 经营过程中,加盟店必须参加甲方召集的定期工作会议和临时工作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第二十三条:乙方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甲方应派人对经营现状协助诊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供乙方决策参考。
八、财务制度及税费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有统一的记账方式,乙方应按统一要求及时填写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五条:回款进货额度内,工商税务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向市工商税务及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加盟店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由乙方负责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缴纳。
九、竞争限制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他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不得代理、经销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
第二十七条: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为丰富商品,甲方可帮助乙方选购与甲方产品不同类别的其他产品和服务,乙方在购置甲方以外的其它商品和服务之前必须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批准。
十、质量控制
第二十九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运营必须遵守总部提供《加盟店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三十条:甲方所提供"______"品牌产品,验货时,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甲方负责调换。对于因乙方运输、保管、售后等非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一条: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十一、货品权属
第三十二条:货物自出甲方库房与乙方人员完成交接的同时,货物的所有权既转移至乙方,货物安全等全部风险也同时转移至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委托甲方协助邮寄或交付运输的货物,自交付邮寄和交付运输时,货物的所有权既转移至乙方,货物安全等全部风险也同时转移至乙方。
第三十四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甲方送货时,由双方约定责任后方可进行。
十二、保密
第三十五条: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况。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以上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______"品牌"VI"系统、《加盟店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标准店面装修样图以及其它文件归总部所有,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十三、营业的让渡与承继
第三十七条: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利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八条: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遇上述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申请能够出具法律所认可文本的评估、认证机构进行评估、认证,所需费用由加盟店承担。
十四、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前款的合同更新,要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
第四十条:加盟合同终止或届期时加盟者应承担下列义务:
1、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2、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3、转移、销毁、归还或转卖总部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4、取消商业名称的登记;
5、转交给总部或其代理人电话号码簿;
6、修改加盟者所保留的房屋、设备、陈设等,以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7、将加盟者的资产按市场价格出售给总部。
加盟者应承担的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1、 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列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资格;
2、 因涉及诉讼、查封、破产等无法正常经营;
3、 乙方解散、受到刑事处罚或丧失民事权利、行为能力;
4、 乙方损害了甲方和其他甲方特许店铺的名誉、信誉的。
十五、违约责任及法律纠纷
第四十二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之甲、乙方当事人系各自独立之权利主体,除按本合同条例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以外,双方无权互为代理人或发生雇佣关系。乙方经营过程中所引起的人员雇佣、场地租赁、信贷、工商税务、顾客纠纷及与行政机关衍生的各类法律关系概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争议时应以合同文义为主,并同意以合同签定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依法解决。
十六、其它
第四十五条:签约人必须是投资人,如委托代理人签约,投资人应出具委托书并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签约地为。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甲方(加盟总部):武汉康宏创业科技*限公司
乙方(加盟者):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双方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设计、生产、完善成型,用于好*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包括好*乌注册商标、标志与公司服务模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销策划方案、会计系统、专业培训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好*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动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甲方通过本合同指定乙方为 区域内 市 县的好*乌加盟商,在规定场所开设、经营好*乌加盟店。
2、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加盟商,开设好*乌连锁加盟店。
(1) 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 认同总部的发展方向和营销理念,并能接受总部安排的培训,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 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3、 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六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本合同终止和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4、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的研究、完善和积累。
5、 总部将不断开发与脱发相关疾病的诊疗方法和产品,给加盟者不断升级。
6、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在乙处,乙方拥有所有权。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同一个邮政编码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它公司店铺。
3、 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 再增设店铺时,可以让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经营加盟店,但总部承诺省会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过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过2家加盟商。
第七条:追加建店
加盟商除第六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外,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第八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的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15天可派1-2人到总部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包括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理论及现场实习。
3、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请总部派协销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 加盟店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定期总会及在当地省份召开的临时性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5、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6、 总部根据经销商情况,随时培训、指导加盟店雇佣的店长、职工。
第九条:加盟金
上 海 怡 木 家 用 饰 品 有 限 公 司 全 国 连 锁 加 盟 合 同
加盟店编号:
—
授权方上海怡木家用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即加盟店)
第一条:合同双方为独立当事人。
1)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加盟店职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
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门店的经营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乙方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二条:加盟条件与资格。
1) 首期购货款不低于2万元。
2) 加盟店可以自己开店,领取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允许在能经营的商行以租用专柜形式设立。
第三条:店址变更
1)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在规定区域内变更门店地址时,可以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
2) 甲方认为变更的理由可以成立,将会及时作出答复,井有义务对选择新店店址进行商圈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第四条: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相关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甲方对商标使用权的承诺:
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第五条: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对于全国品牌加盟店所销售的产品,即使非乙
方加盟店所销售,有客户到乙方加盟店咨询时,乙方仍应做好售后服务。
第六条: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
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怡木”品牌,或以“怡木”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第七条:经营指导与帮助
1) 加盟店在开店之前,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店面和形象专柜设计。
2) 甲方将定期和不定期的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商品管理、门店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
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八条:装潢要求
1)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可参照甲方规定的标准。
2) 如在商场等其他场所设立专柜需有“怡木家居”专柜字样。
第九条:供货、销售价格
1) 加盟店要做到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进货,按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 所有产品按4.5折供货。
3) 甲方必须不断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以给乙方持续提供适销对路的新产品。
4) 甲方必须在乙方订货款到帐,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订货物办理好代办托运。
第十条:竞争限制
1) 乙方在授权期内,如未得到甲方认可,不得再接受任何其他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代理、经销其它同类产品。
2)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如确系经营不善要转让时,必须先填写书面申请表,
征得甲方同意。
3) 若乙方区域产生总代理商,则由该区域总代理商向乙方供货。在合同期内区域总代理向乙方供货价按4.5折供货(不含运费)。
第十一条:保守商业秘密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第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产品必须有合法手续,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处理。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按下列条款规定换货,换货时将所换货物列入明细表内,自查物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外包装破损的收取外包装成本费)。所换货物运费自理。
1) 乙方自首批进货之日起(即合同正式生效之日),有权在60天内调换不适销产品。
2) 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换货的,需收取所退货物供货价10%的折旧费。
3) 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换货的,需收取所退货物供货价20%的折旧费。
4) 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换货的,需收取所退货物供货价30%的折旧费。
5) 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5个月以上需换货的,需收取所退货物供货价40%的折旧费。
6) 如遇折价促销等情况,甲方不补差价。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1)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加盟店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在规定期限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正,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的实施甲方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不执行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
(3)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不做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甲方同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者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门店,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3) 加盟店未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通知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4) 加盟店有仿冒生产甲方常年派的行为。
(5) 加盟店有擅自将甲方的商标更改的。
第十五条:加盟店应承担的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名义责任。
2)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除产品质量外,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索赔的赔偿金。
第十六条:乙方确认: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充分了解并认可甲方所阐述之加盟规则和加盟店行为规范。
乙方理解甲方资料及培训中对成功赢利的分析是介绍成功的可行性,并不是甲方对乙方的承诺,乙方也认为成功赢利需双方共同努力。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商如下:加盟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加盟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市演武镇的门店以六部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方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加盟店。 门店号:06
2、甲方对于凡使用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方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年必须向甲方支付加盟权使用费一万元。逾期须按每月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有顾客投诉超出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禁止悬挂招牌。所交加盟费用不予退还。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加盟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操作规范、工作规范、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五千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年(每________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___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传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连锁机构,销售__________品牌水晶工艺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
二、经营期从__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__________公司的产品,维护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供货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为商品规定统一零售价。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甲方将利用公司网站及其他广告媒体宣传<__________>品牌,及时公布加盟信息和产品信息。
9.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__________>品牌天然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元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期满后,甲方退还加盟订金的全部金额。
5.乙方在签约后,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不得低于加盟类型规定的最低额。
6.如属地区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
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连续____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7.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8.乙方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____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
如甲方在货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可以在____个月的时间内调换______%以内的滞销产品。
七、违约及其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私自从别的地方进货,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随意大幅调整价格,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加盟商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加盟类型
A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万。
目标群:发达地区,中高档消费群。
B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万。
目标群:比较发达地区,中低档消费群。
C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万。
目标群:欠发达地区,普通消费群。
投资能力比较强的,社会关系良好的可以优先成为地区代理。
地区代理协助总公司对当地加盟商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总公司在当地扩大加盟队伍。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