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区经营合同书(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建立新型合作关系,加强双方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仓储、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及同城配送服务,合作初期以同城配送服务为主,双方合作期间内配送费和仓储费分别计算。
二、服务、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将履行在“业务范围”所规定的服务,“业务范围”由双方共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1。
2、乙方保证其在全国范围内替甲方进行服务的所有联合企业、加盟企业、合作企业等相关企业应当拥有和乙方相同的服务资质或高于乙方资质。保证全国范围内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水平一致且达到甲方要求。如甲方发现其它企业资质低于乙方或服务水平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应将省内外合作企业的所有基本情况(包括:资质、注册资本、信用度、公司所在地、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与甲方共享,乙方如在合作期间更换合作企业,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更换后10个工作日将更换企业的相关情况通知甲方。
4、除非任何一方根据协议解除条款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协议期限自 年 月____日 起,期限 年。协议到期终止日前的60天,双方另行协商签约或者续约问题。
5、双方所约定的物流、仓储费用费用支付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为本协议附件2。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费用进行结算。
三、仓储
1、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并根据甲方货物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供干货、冷鲜货物的专门储存仓库。仓库必须达到甲方物品存储条件和存储要求,并妥善保管货物。如因乙方所提供仓储场所达不到必要存储条件及存储要求要求所造成的甲方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 ,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统计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帐,做到货与帐相符。
3、仓库内所有软硬件设施的更换、修缮及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防盗等保卫工作。
5、中途如乙方更换仓储场所必须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
6、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7、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 是 否 相 符,与 送 货 人 员 办 理交 接 手 续 。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货物性质、货物包装、保质期等。如 发 现 货 物 异 常(包 括 破 损、损 坏 货物减少、货物超过保质期等)乙方因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行动。如乙方未尽到验收货物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验收后按货物情况妥善装卸。在装卸时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仓库货物堆垛应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垛距、货距一边收发作业及库存盘点。
9、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10、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11、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
四、配送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第三方指定收货地点。未能按时送到,乙方将承担甲方对第三方收货人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因第三方临时改变收货地址所造成的延误除外。在没有甲方准确的通知下。乙方不得运送或转运货物
2、乙方在货物配送前有义务对将要配送货物的进行确认,在确认货物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配送。
3、配送过程中货物如出现丢失、损坏、损毁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货物配送时必须根据货物实际情况按照干货及生鲜货物的冷链配送分开进行。在配送过程中选择适合货物的配送方式,对冷鲜物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车辆进行配送。如因配送方式不当引起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在货物配送中需为货物提供必要包装材料或其它特殊材料,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物配送费。
五、保险
在协议期内,如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库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未投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乙方对库存货物、配送货物有义务提醒甲方购买保险。最终决定权在甲方。如甲方提出购买保险,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购买保险事宜。
六、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与其他物流公司形成合作关系,乙方不得与甲方的货物提供商进行私下联系或形成任何形式的合作。
七、任何一方对从另一方处获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从另一方处获得商业资料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如一方违约向第三方泄露从另一方处获得的商业信息,违约方将承担因商业信息泄露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由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仓储的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十、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需另行支付提货费用。
十一、协议解除
一方对于另一方根本违约或可以预见对方无法履行合约内容,在9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可终止该协议。由于解约对双方造成的损失,过失方负有赔偿义务。
十二、违约
一方在履行本协议条款时,有实质性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可以解除本协议。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
十三、纠纷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争端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 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 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 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责任。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50%,以后由乙方100%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100%赔偿。
2、 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3、 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 甲乙双方每月5日、15日、25日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双方签字 、确认 甲乙双方每月第一个周六盘点仓库并双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商品安全及数据准确。盘点时库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工资每月在核对盘点差异后发放。
六、补充事项: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20xx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仓储物流区存储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的位置面积及用途
1.根据乙方实际需要,甲方统筹安排给乙方存储货物的地点位于 市 区 号 仓流区(以下简称“约定区域”),面积 m2 ,基本设施情况为:
。
2.乙方使用约定区域必须用于放置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区域的用途。
3.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对约定区域进行买卖、转让、抵押、质押或者实施其它侵犯使用权人权益的行为。
二、使用期限及履约保证金
1. 本合同期限共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履约保证金:乙方签定本合同时,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小写: 万元),甲方收取后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3. 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为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本合同履行期限的起始时间之前。
三、有关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法
(一)收费项目
1、物品放置费
(1)零时性存放:按 元/平方/小时的标准缴纳物品放置费;
(2)固定期存放:第 年按 元/平方/天(折计: 元/月)的标准缴纳物品放置费,从第 年起,当年的月物品放置费比上一年度的月物品放置费递增 %或 元。
2、其他费用
管理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停车费等费用,由甲方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按甲方市场统一公布的标准收取,由乙方自行缴纳。
(二) 收取方法
1. 管理费:每季度收取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向甲方缴清下季度的管理费。
2. 水电、垃圾处理费等:每月收取一次,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缴清上个月的费用。水电费包含乙方实际用水、电量与公用水、电量,公用水、电费用按同一经营区划内各区域的面积之比进行分摊。
3. 停车费按停放时间收取,具体标准以市场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4. 如乙方逾期未能向甲方缴纳上述费用,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催收通知单,并从迟缴之日起,按应收数额的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乙方拖欠缴费超过30天,甲方有权采取终止双方所签订的经营合同,收回约定区域,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补足其逾缴的金额及滞纳金。
5. 上述费用均不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等费用。
6. 合同期内,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物品存储地点,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协调办理并收取费用。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统筹管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
2. 甲方对市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保持水,电及其他必备硬件设施的正常使用。
3. 市场内的室外广告位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4.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定期检查乙方消防及防盗等安全工作,协调乙方与商户,顾客和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5.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场地,乙方需要办理证照的,甲方依法进行协助。
6.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保证约定区域内建筑物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若出现非甲方原因的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按价赔偿,因维修造成乙方使用的障碍,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减少下季度的管理费。
7.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8.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9.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有权使用约定区域进行物品存储、使用相关配套设施的权利及服务的权利。
2. 乙方入驻甲方市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市场制定的各项经营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并执行甲方市场统一公布的各项收费原则、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如有违反,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实施处罚,包括无条件收回乙方的存储货物区域。
3.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凡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竞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一经查实,按违约处理并清退出场,甲方不退还所收的履约保证金及物品放置费,并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
4.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经营零售性质的小商店,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约定区域,且履约保证金及乙方预付的物品放置费不予退还。
5.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须按甲方市场规定的要求停放经营车辆,公共通道、公共场所不得私自占用,若有违反,甲方将对乙方的占道行为每次处以市场停车费10倍金额的处罚;乙方不得跨线和跨界经营。
6.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将约定区域转让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擅自转让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约定区域,履约保证金及乙方预付的物品放置费不予退还;确需转让的,应向市场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方同意后,由市场管理方统一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
7. 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存储物品,需在期限届满60日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经营权。期限届满后,合同终止,乙方不继续存储物品的,应于3日内搬出自有物件,并结清水、电、气、管理等相关费用、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逾期,则视为乙方放弃约定区域内余留物件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置。乙方如有损害市场内的配套设施、公共设施设备及拖欠水、电费、物业等费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将从履约保证金里扣减抵偿。乙方若无违约行为且约定区域经甲方查验收回后,履约保证金于合同解除手续办理完毕后30天内无息退还。
8.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因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物品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遵守甲方市场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包括《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卫生管理规定》等,配合甲方市场的管理,如违反相关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据规定予以处罚。相关规定具体以甲方市场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9. 乙方存储的物品必须是合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物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等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10. 约定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做好防火防盗,每日做好安全检查,防止因电器等烧坏而引起火灾事故。因乙方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民事责任的权利。
11. 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约定区域和配套设施的结构(包括水、电等),严禁乱搭乱建,如确需改动、装修、或增加用水、用电,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附上装修图纸,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动工。若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动或装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其改正,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不予改正的,甲方可对乙方违建、违搭或私自改动及装修的部分予以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如遇甲方市场升级、改造,乙方应服从管理并积极配合,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劝其退场并不给任何补偿。
五、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约定区域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退出本市场,且结清其存储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逾期,则视为乙方对约定区域内物品的放弃,甲方有权随意处置。
2. 在本合同期限内,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因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则由双方按过失或过错的大小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台风等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法规的改变致使该场地无法继续使用的,甲、乙双方自动终止本合同,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但双方应结清各项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六、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应当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履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资料,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