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品订购合同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并信守执行。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二、 质量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订购,若产品与样品不符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换,非质量问题不允许退货。
三、 交货日期:收到货款壹个工作日内发货。
四、 交(提)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货物,乙方将产品快递送至甲方所在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 包装标准: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 验收方法:凭乙方提供的样品为标准进行验收。
七、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八、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若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 不可抗力
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相关的处理措施。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年月日:______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环保产品订购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质量和包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乙方自己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新一代光触媒____m_____瓶,醛立克甲醛清除剂A,B型_____kg,醛立克C,D型____ml瓶。
2.塑料瓶____ml装,每箱____瓶。
第二条 产品价格及结算方式:_____
1.单价:_______
2.数量:_______
_____总金额共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甲方以现金汇款。
第三条 发货及货款的结算
1.乙方收到款项三天以内必须发货。
2.产品由乙方发货至甲方所在的车站,铁汽运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所在地的市内运费由甲方负责。
3.甲方对包装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其交货期另行协商。
第四条 验收
甲方收到货后在三天以内(含三天)必须验收,并将结果告知乙方,如超过期限视作甲方认可,如有运输损坏由乙方负责,但必须由运输单位出具货物损坏认可书。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2.甲方如填错交货地址和接货人或接货电话,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运费损失。
3.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如果是因为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____天以内负责处理。
2.乙方不能及时发货,每延期一天按甲方货款的____%赔付违约金。
3.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 通知_____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环保产品订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不可抗力_____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没必要履行的。
3.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
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青岛齐圣达庆典用品研发有限公司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量要求
甲方保证产品出厂质量合格,礼炮类保修期为一年(过保修期提供配件),舞台用品类保修期为六个月,对于产品在保修期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二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一、甲方安乙方规定的时间及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组织货物发运(货物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必须在货到当日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应立即进行修整或回厂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时交货或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换货。
第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预付款不予退还。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向甲方每天偿付逾期未付货款5%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五条: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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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路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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