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订货合同书(汇总3篇)

设备订货合同书(精选3篇)

设备订货合同书 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范》及相关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山西晋煤集团晋圣鸿升煤业有限公司10KV电气设备试验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形式:

甲方负责停电,提供继电保护整定值,提供工作场所,乙方依据《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范》,安全、及时、按项保质完成所有实验项目,并对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二、工作内容:

本工程电气设备试验,具体包括:高压中置柜24台、变压器4台、两组低压柜、两套电容柜、高压熔丝、避雷器、接地系统、安全用具、设备简易清扫等

三、合同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2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需提前安排试验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标准:依据《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范》标准为准则,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五、合同承包价款:

项目承包总价:大写:捌万元整 (¥: 元整)

六、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支付:乙方进驻工地后,完成所有试验工作内容,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乙方方可将实验报告交予供电公司部门和甲方。

七、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经鉴定不合格的设备、仪器由甲方负责购置更换;

2、项目所消耗材料和鉴定仪器均有乙方承担;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依据有关管理制度对本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2、由于现场条件的限制,甲方无条件的协助乙方进行现场试验设备的搬运;

3、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义务;

4、协助乙方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乙方:

1、对本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工作负全面责任;

2、依据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3、及时提交电气设备检测报告。

十、争议:

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双方发生争执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晋城市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负责人:

账 户:

账 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负责人:

账 户:

账 号:

行 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__年 月 日

设备订货合同书 篇2

常规仪表成套设备订货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本规范书适用于___________(甲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常规仪表成套设备。___________(甲方)根据___________(乙方)提供的《招标书》、《仪表数据表》及《常规仪表设备明细表》中的型号、数据、参数,成套供货。

卖方为甲方,买方为乙方。

协议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技术要求

1.供货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同时也包括安装和维护设备所必须的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

2.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工程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3.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费用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没有按时进行技术服务,买方则有权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相应服务,并从应向卖方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且不需任何法律或行政手续。

4.卖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买方要求。

5.买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6.卖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7.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9.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卖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10.卖方负责对买方从事安装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培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性能,系统运行、操作和维护。卖方应为培训提供足够的培训资料和必要的设备,为培训人员提供食宿以及生活和必要的办公条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或整机总装和试验。

1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14.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15.安装、调试过程中,若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买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

16.若买方按卖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卖方承担责任。

17.在设备寿命期内,卖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应及时向买方推荐此类备品备件的升级和替代产品。

18.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_____个月内。

19.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

20.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在____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卖方。

21.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合同设备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22.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

23.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国际标准,并符合买方数据表及现场要求。

技术数据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24.卖方将负责仪表设备来货的验收、标明位号及运输,并协助设备在现场的开箱验收。

卖方所供设备的包装均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

25.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如有仪表设备补充增加,卖方将承诺予以配合。

具体内容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确认。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代表人:___________

买方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设备订货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因甲乙双方存在着共同的基础、一致的利益,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相支持、平等互利、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 设备、 设备的销售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并负责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按照乙方的业务范围,以消防工程为主业务。甲方对售出的产品实行三包服务,乙方按照甲方售后服务准则执行售后服务。

第二条 乙方与甲方的协议签订,由甲方 销售公司负责。在市场运行中,乙方与甲方应互通信息,相互支持,执行甲方的项目管理制度。为便于甲方的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的跟踪,规范市场,杜绝假冒产品。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完整系列产品的协议,保持甲方产品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能只采购报警器,不得把其他厂家产品配在甲方产品上。协议签订时,应注明工程名称。

第三条 乙方享受甲方的产品优惠价。从 年 月 日起,让利的比例按 公司 年 月份的销售价目表为准。电子产品为 %;灭火产品为 %。乙方对甲方产品要保持、发展相当的市场份额,年基本回款任务 万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对甲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在 周内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的 %~ %(以协议总额大小来确定),甲方按协议要求准备货物,在双方确认发货前乙方将余款一次性结清,甲方不予乙方留有任何形式的质保金。

第五条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甲方所定协议的往来账目负责,及时清理货款。乙方人事和管理分工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于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第六条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如工程需要,甲方根据工程情况提供产品认证复印件,质量体系复印件。乙方应积极宣传、推广、应用甲方的产品,维护甲方的信誉和经济、技术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热情为用户服务。不得假冒甲方注册商标或仿制甲方产品,也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损坏甲方的企业形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 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壹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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