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木材购销合同书(精选3篇)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三、结算价格:每片人民币元(含17%增值税发票)。
四、规格(mm)、数量(片)、交货时间。
8、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φ10mm以下)。
9、五厘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炸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10、胶水:用环保胶.
11、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两天),如超过宽限期的 ,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数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
4、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5、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四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6、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值的1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7、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盖章) 需 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签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传 真:
帐 号: 开户银行:
税 号: 帐 号:
税 号: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树种:
二、成品:5厘胶合板
三、结算价格:每片人民币元(含17%增值税发票)。
四、规格、数量(片)、交货时间。
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胶合板的用材:杨木芯;等级:优。
胶合板的湿度不得超过12度。
胶合板不允许脱胶开裂、空洞、结疤;
五厘板的厚度在5.0~5.2之间,共7层中间3层芯板厚度各1.4。马六甲面皮厚度各30条,最外面2层椴木面皮厚度各30条,椴木面皮纹向是贴横纹,椴木皮宽度在100~250之间(250左右的椴木面皮集中贴一面,100~200的椴木面皮集中贴另外一面)。
椴木面皮拼接不可有离缝,拼接面皮颜色要一致。
胶合板的承受力要达到我司的要求。
胶合板不可有弯曲、变形等现象。
8、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Φ10以下)。
9、五厘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炸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10、胶水:用环保胶.
11、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包装标准:
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名世家私有限公司厂区内)
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在收货后6天内进行通知供方处理。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以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两天),如超过宽限期的,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数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
办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5、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四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6、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值的1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7、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法定代表:(签名)
电话: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传真:
帐号:开户银行:
税号:帐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签订地点: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
根据《__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下列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运输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
结算方式:实际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数量为准,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第二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木材所需装车、检尺、办证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在木材销售中,若出现木材数量误差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交货时间: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供货数量及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七条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保证检验合格。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到工地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货款每达20万结算一次,乙方向甲方提供收货单及开具有有效的全额税务发票付款70%,以此类推,余款供货结束后40天内付清。
第十条乙方应保证材料质量按国标生产符合国标要求,并提供齐全资料。材料的质量问题,相应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乙方送货到工地后,必须由甲方本工地现场仓管员在本公司产品入库单上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