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服务采购合同书(精选3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本着互利共赢公平公正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采购内容序号服务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2.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4.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4.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技术资料
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5.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5.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相关数据、资料后应进行核对,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等有明显错误或者缺陷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若未在该期限内通知甲方,视为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予以认可。若以此作为依据作出的服务成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验收
6.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6.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且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
6.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4 若乙方的服务成果未能通过甲方或相关专业机构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超过两次仍未通过验收或乙方怠于履行整改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合同款支付
7.1 付款方式: 。
7.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8.售后服务要求
8.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8.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
9.违约责任
9.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9.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4 若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交还甲方,否则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5 乙方提供的服务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乙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若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除返回甲方支付的费用外,乙方应按照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
9.6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约定服务全部或部分转承包或分解后转包任何第三人履行,违反本条约定,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返还支付费用外,乙方应按照合同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
9.7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若乙方的原因导致相关信息泄露给其他第三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诉讼
11.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 。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____及部份设备和辅材采购承包给乙方实施,为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使之尽快竣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和内容
(1) 主要工程内容:
(2) 主要工程量:
第2条 工程施工依据:按相关规范、规程和客户要求
第3条 工程期限
3.1 本工程开工日期:xx年xx月 xx日,完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3.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2个日历日,施工场地未能交乙方使用、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 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者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3) 出现重大设计变更或提供的工程资料不准,需增加工程量或保护措施而影响到工程进度。
(4) 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鉴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5)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4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插接件由甲方提供,线路敷设辅材由乙方提供,详细见工程施工量表。
第5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由乙方参加承包竞标中标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具体包括见后附报价单所列内容。
5.1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 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发生变化;
(2) 重大设计变更;
(3) 在施工中新增减了工程量项目。
第6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6.1 合同签约后,乙方按时进场正常施工两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
6.2 本合同核定的工程量和应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并经甲方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及竣工资料就作为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
6.3 结算依据:布线和设备安装完成,做好线路接头、标签,协助完成设备调试,竣工平面图(走线图)。
第7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部颁的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7.2 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7.3 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质量员、安全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7.4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定期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
7.5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时,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 工程验收以设计文件和部颁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为依据。
7.6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7.7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8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返工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7.9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7.10 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对所承包项目施工质量实行1年质量保证,所用的材料以厂家质量保证书为准。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8条 施工设计变更
8.1 甲方交付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8.2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原则上须经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同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才予以实施。
8.3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 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9条 双方职责
9.1 甲方
(1) 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 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 及时组织供应由甲方筹供的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4) 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确认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5) 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结算工程施工费和工程余款。
9.2 乙方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2) 在施工中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管理、杜绝工伤事故, 保证安装的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于乙方对施工安全管理不当,措施不力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安装材料的保护措施和设备的管理;
(4) 定期向甲方报送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存在的问题;
(5)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及部颁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6) 及时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
(8)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对本次的施工内容、布防线路、预留扩展接口、通信及交换协议等执行保密,以确保工程中涉及到甲方用户单位机密以及自身工程技术机密的不对外泄漏。
第10条 违约责任与奖罚规定
10.1 乙方的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在限定时间内负责无偿返工,返工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工程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工的,确因乙方原因造成,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3%支付甲方违约金。
(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施工中造成用户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揽全部责任。
10.2 甲方的责任:
(1) 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 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款等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其他事宜,根据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 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0.3%作为滞纳金。
第11条 不可抗力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履行合同,或更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双方协商解除。
第12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 向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有关部门条例的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邮 编 邮 编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x项目的需要,就(事宜)与乙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保障、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内容:(服务内容)品种、规格及单价详见附件一《瀚天(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二、 项目位置:瀚天科技城
三、 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结算方式、项目变更
1. 服务期限: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2. 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内容)总额为x元(按照3000元/月计收或详《瀚天(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
3. 结算方式: 1) 首付款:甲方须在签订本合同7个工作日后支付x元第一期服务费用。
2) 剩余款项:每季季度首月的第 10 个工作日后支付给乙方。或“在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若甲方须以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收款帐户: 开户行:x银行账号:
注:乙方收款前应先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表,经甲方确认符合请款条件时,方可开具等额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4. 项目变更:若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或变更(服务内容)以及数量,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并签署《项目变更确认书》作为付款的依据。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供场地及无偿提供水/电资源。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按照合同内(服务内容)的数量、品种、规格以及质量实施。
3、甲方如需要更换服务地点或(服务内容)(在原(服务内容)规格及价格范围内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及时办理/须在三天内办理。若在项目未竣工验收前未经乙方允许,私自改动(服务内容),造成(服务内容)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该(服务内容)的x倍)。若乙方未及时办理变更,甲方有权更换花卉摆放位置,若造成植物死亡和套盆损坏,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方负责为租摆植物提供安保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植物丢失或被盗,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为该植物月租金的四倍)。若非甲方原因造成植物丢失或被盗,由相关责任方向乙方赔偿。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约定的植物,乙方及时无条件同意,并必须及时办理。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则有权保留追究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其放置在甲方指定场地内的花卉拥有所有权。
2、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
3、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进行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4、每周至少1次派专人上门进行植物护理,派专人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以及换盆、土、清洁、护理等工作。
5、乙方保持摆放的植物美观、无毒无害、无病虫害、无坏叶(不得超过植株叶片的20%)、叶面无尘土。
6、在收到甲方合理的更换要求后,在3个工作日完成相关植物的更换工作。
7、乙方工作人员在花木搬运、摆放、维护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物或人身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需付对方违约金3000元。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植物,不作及时护理的,经甲方一次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外责任:遇不可抗力事由,导致一方无法按合同及其附件要求执行,无法执行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确认为不可抗力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完成部分工作并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费用。
七、附则:
1. 此合同包含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本服务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予以协商。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x年xx月 xx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乙方:
(盖章) 签订日期:xx日 x年x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