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1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

桩基施工合同 1

甲方: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工程招标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地基处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喷粉桩。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水泥采用山水牌或大坝牌矿渣硅酸盐325﹟水泥)。

5、工程量:桩长12米(含虚桩),共881根,计10572米。

6、工程期限:18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工程质量:依据设计要求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检测机构由甲方认可)。

二、合同价款:单价¥26元/延米,暂定工程总造价为¥274872元(大写:贰拾柒万肆仟捌佰柒拾贰元整),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发包方责任:

1、提供施工方所需布桩图一套及基础平面图一套,勘察报告一份。

2、确保具备施工条件的三通一平,开工前向乙方提供±0面及基底深度,配合乙方放好基础轴线或轮廓线。

四、承包方责任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计划组织好施工人员及设备进场工作,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由于施工造成的'人身伤亡自负。

3、做好详细施工记录,并交甲方存档。

4、乙方承担人工、机械、材料、电、检测、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桩基检测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

1、乙方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2、如单方违约,首先通过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经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桩基工程合同-律师修改版 2

桩基工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桩基工程 内部承揽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为基础,甲方以内部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将江西中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中顺大厦桩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承包范围:钻孔灌注桩施工

承包方式:清包工;即乙方负责所有机器设备(含机器设备进出场)、测量放点、钻孔、钢筋笼加工安放(含扎丝和焊条)、砼灌注、泥浆池围堰等与灌注桩有关的所有工作,含造浆用土、围堰用砂但不包括钢材、砼、及施工用水用电,一条主运输道路由甲方修建。

1.2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

第3条:图纸、资料提供日期和数量

3.1图纸、资料提供日期:开工前 3 天

3.2提供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平面布置图、桩基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坐标控制点2个、高程控制点1个。

第4条:派驻工地代表

4.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其职责为负责向有关人员、业主及监理联系,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处理现场签证与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等。

4.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其职责为按照甲方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和工期。乙方代表每周在工地天数不得少于5天,少于5天的,每少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元违约处罚。甲方要求与乙方法定代表人万金文面商时,乙方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时赶到(甲方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每缺席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5000元违约处罚。

第5条甲方工作

5.1 开工前3天,甲方对施工场地平整好,水、电、路开通到施工场地。

5.2 开工前3天,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勘察资料1份,工程设计平面位置布置图和结构图1份,水准点与坐标点资料1份,施工场地周围建设情况及保护要求。

5.3 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协调好场地周边单位关系,及时解决正常施工引发的民事纠纷,其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协助解决乙方正常施工以外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其他工作。

第6条乙方工作

6.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立即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全部施工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场,乙方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组织施工。

6.2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服从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的指导,必须文明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给予处罚。

6.3乙方必须认真按图施工,合理节约材料;如发现超出定额及施工规范用料,甲方有权按超额浪费材料价值的两倍给予乙方违约处罚,桩身浮浆按500MM控制,超过800MM按超额浪费材料进行处罚。

6.4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在施工前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并接受甲方、监理以及安全站的有关安全指导,如施工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并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6.5乙方负责编制桩基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送交甲方有关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6.6乙方必须认真填好桩孔报验表、隐蔽签证等资料并报送甲方、业主、监理验收签章,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收集、编制、完善施工资料和绘制桩基竣工图交甲方。

6.7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如造成施工质量问题(除商品砼和钢材材料质量引起),所造成的返工、补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8乙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做好砼试块。

6.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结算总价的工资表和全部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10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其他工作。

第7条工程进度控制

7.1乙方应确保本工程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验收合格,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处罚,总工期在40天以内完成的,每提前一天甲方将给予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

7.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监理、业主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因地质条件引起的改变施工方法、工艺所耽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8条:工程质量等级及检查验收

8.1质量等级:合格

8.2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每一工序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现场代表、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后,乙方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4小时内未到现场,视为甲方已认可该项隐蔽工程,乙方继续施工。

8.3工程检测,由业主确定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乙方无条件配合检测单位检测。

8.4质量评定仲裁部门: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第9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9.1工程量计算:以设计图纸和经甲方现场代表、业主、监理签证认可的施工记录为依据计算工程量,浮浆高度按500mm计算,即:工程桩身工程量=(实际桩长+0.5米)×设计半径×设计半径×3.14;空孔工程量=(自然地坪标高-桩顶设计标高-0.5米)×设计半径×设计半径×3.14。

9.2工程桩桩身单价按360元/m³计算,围护桩桩身单价按220元/ m³计算,空孔部分都按100元/ m³计算(此单价不包任何税票)。

9.3 工程施工过程开孔所需的挖机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除原地下基础必须另请带冲击炮头的挖机按实给予签证外(事先必须征得

甲方同意),原则上不存在任何工程量的经济签证。

9.4因地质情况必须改变施工方法时,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上述风险,乙方不得

第10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桩完成一半工作量时按已完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全部完成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余额20%待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拿到检测合格报告后,甲方在双方办理完毕最终结算半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

第11条担保

11.1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0万元履约保证金,完成工程桩一半工作量后退回5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据实退回剩余履约保证金。

11.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约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情形,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据实扣除相应违约处罚金。

第12条竣工验收

12.1乙方应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3天内通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2.2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工作。

第13条工程竣工结算

13.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时间为工程验收合格5天内。

13.2甲方审定结算资料时间为接到乙方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7天内完成。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工期竣工的,延期超过天以上(含本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即告解除,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14.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15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盖章签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款全部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16条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7条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桩基工程合同 3

甲方:

乙方: (打桩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桩基工程

4、 工程承包范围:打桩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日历时 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及设计变更等,则工期相应顺延,并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预制桩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2、上述单价均为闭口包干价,以后不做调整。

3、 合同总价:本合同打桩总价为 ,如需增减3.1款中所列型号的预制桩的数量,就增减部分按本合同第3.1款所列单价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总价。

4、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a. 本合同签订后桩机进场、同时50%桩全部到现场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30%,计 元。

b.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65%,计 元,累计支付至打桩款的95%。

c. 打桩的剩余的5%待桩基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后满一年后付清。

d.每次甲方付款前 7 天,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各方的责任

1、 丙方应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并提供在打桩区域内的电缆,煤气、上下水管道等分布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交底,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提供运输车辆进出道路交乙方使用。

2、 丙方必须在开工前提供勘探资料、桩基础图纸等。

3、 由甲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负责复核验收,保证桩位准确无误。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由甲方提供,并在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交给乙方。乙方在打桩过程如遇到地下障碍物无法施工时,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须在三天内提供处理方案,超过三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机械台班费(台班费用另行协商)。

4、 甲方于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接口,乙方在开工前到甲方处办理安装计量表具手续后,安装计量表具。场内接管、接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于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进行书面确认,乙方未确认而直接开始施工的,视为乙方认可现场已符合施工条件。

6、 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乙方应提供所有为保证质量和工期所必须的工具、机械设备以及材料、人工等。乙方收到甲方施工图后,在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实施;乙方需保证有 2 台打桩机同时正常工作。

7、 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进行保护,同时对已完工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若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赔偿。

8、 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时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和按计划执行。如甲� 特殊工种和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规定而引起的整体工期拖延或阶段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9、 乙方必须为自己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费用,施工期间持续性保持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要求,如乙方原因达不到,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 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给工程带来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队伍完成该部分的工程,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其他单位选定、进场、退场、合同款、甲方管理费等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 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图纸、文件等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擅自将上述资料等复制、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间合同部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3、 管桩由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拒收该部分不合格的货物,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对经验收的货物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4、 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属乙方操作的机械、用具的调试、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等。

15、 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 涉及变更、工作指示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甲方交办的临时工程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拒不执行或拖延时间完成,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支付 500 元的违约金。

17、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对于返工修改的项目,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19、 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每天内将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点,每拖一天乙方应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计算,无上限。

20、 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乙方应按照甲方所指派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要求承担违约金(工人每次30元以内,管理人员每次100至500元)。

21、 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一经发现,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验收

1、 乙方在验收管桩后对已验收部分的桩制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和有关桩基础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否则乙方自费修复至合格,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修复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己检验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填写报验申请单给甲方,甲方收到报验申请单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桩基础未经验收甲方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 乙方在桩基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条:保修条款

1、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工程桩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 保修内容:

乙方对于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承担保修责任。

3、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 其他

施工期间,围护桩若发生位移、变形、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修复。

第七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款项的 0.3 %的违约金。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的验收,若造成逾期竣工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的0.3 %的违约金。若超过 10天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 5 %的违约金,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 乙方有正当索赔理由成立后14天内依据相关证据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超过14天视为放弃。

6、 若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合同解除后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 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报送给甲方一份详细帐目(副本抄送施工监理单位),详尽列出当月乙方根据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所有索赔项目(应当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具体工程部位、工程数量、索赔估算总金额,如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列在此帐目中的额外索赔视为乙方放弃此等索赔,甲方将不予考虑。

8、 三方因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桩基工程合同 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陆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工程地点:平陆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65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1#、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1#、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2)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按实际情况进行增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条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某桩基工程合同 5

九洲名苑一标段桩基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桩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九洲名苑项目一标段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九洲名苑

3、承包内容:本标段预制管桩基础的管桩供应和施工。(含桩的材料采购、运输、施工中的送桩、设计标高范围锯桩接桩工作,预制桩的损耗、打桩机进出场费、移机、安拆费、安全防护费、检测费、桩中间分项资料包括竣工资料及验收事宜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计量与计价:

⑴、合同包干单价: PHC-AB400型桩每米185.00元(包含适用型桩尖费)。以上单价包括完成桩基、护基、护壁桩分部工程及采取特殊施工措施费所需的桩机进出场费、安拆费、挖引孔费用、施工场地的排降水费用、临时用水、用电、清运费用及各种损耗等一切费用。双方按以上单价按实结算,其中60%为管桩的产品价款由乙方提供四川省增值税普通发票;40%部分为施工价款由乙方提供建筑业发票。

⑵、计量:桩工程量计量为每根桩的桩底算至开挖后的地面另加一米进行计算(即送桩长度、桩尖长度不再另计),超自然地面标高一米以外均按一计

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做好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水、电、道路及场地平整,甲方提供的三相电源到工地)。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办好开工一切手续(即地质勘探和建筑物标高及坐标控制点)各一份,并对乙方放样复核。

3、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收施工图后开工前三天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打桩点位的放线及定位,保证达到施工规范要求的精度,出现超出《施工验收规范》的偏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国家的相关安全规范操作执行。

3、成品保护要求:桩检测结果未出来之间由乙方负责成品的保护。

4、不得损坏地下管线设计,如因甲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有误,造成乙方施工时损坏地下设施,由甲方承担责任。

5、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按甲方现场具体要求执行。

6、负责施工用水、电材料及搭接并负责安装水表、电表、按表计量,按量付费。

7、乙方于进场前须提供《打桩工程施工方案》,以及乙方资质、机械、人员等相关资料,编制详细的工期计划和工期保障措施报甲方审批,工期提前或延误按元/天奖惩。

8、乙方现场管桩施打时须听从监理及甲方合理指挥及安排,根据以往桩施打入土情况合理控制下一步的配桩及送桩长度。若因乙方不按照地勘资料配桩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

十、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正式开工前七天内。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收到进度计划后三天内。

十一、工期延误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原因、设计变更可顺延工期,但工期顺延的费用损失如工人窝工、机停滞等五天内由乙方承担(但乙方需在可顺延工期事件发生后3天内报甲方审批,否则其工程不予顺延,因工程量变化引起的费用可按实调整。超过五天后由乙方于两日内提供申请,监理及甲方核实后可按实增补乙方的窝工损失)。除上述原因外,其他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延误工期。因乙方枢机或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视为乙方违约;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延期5天,乙方须编制详尽工期补救措施(如增加人员、桩机、增加每天上班时间),以有效办法措施补救工期;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延期10天,乙方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补救工期,甲方视情况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延误工期达10天以上的,甲方与延误工期等12日向乙方发退场通知,乙方须于甲方发退场通知次日起两日内无条件将乙方设备、人员等全部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赔偿因延误工期、甲方另请打桩施工单位进场所引起的机械进退场费、因工程量变化单价增加等一切费用和损失。

十二、验收和重新检验

乙方施工的桩基经检验合格后交与甲方,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桩基施工超出《施工验收规范》的偏位或因桩基施工造成基础处理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含补桩、承台加大、挖填土方、关模、返工费、重新检测费等)。

十三、工程质量的核实确认

1、在施工过程中,桩实际进尺深度必须当天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和监理的桩基施工录上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2、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乙方在本工程桩基施工完成20天内。

十四、桩基分项中间验收与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检测合格后10天内。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施工完毕检测合格后七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叁套。

2、工程结算

(1)结算方式:单价费用包干。

(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桩基合格后20天内。

(3)甲方核算结算报告的时间:收到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随后同乙方核对工程造价,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最终结算价款。

十五、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进度款的申报与支付

1、当乙方施工完成合同总桩位数的50%时,乙方按已完成桩工程量乘相应合同单价的60%申请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预算总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内),并于审核完成之日起5日内支付该项进度款(乙方须提供等额工程发票)。

2、当乙方施工完成合同每幢范围内总桩位数时,即全部完成,乙方按已

完成桩工程量乘相应合同单价的80%申请进度款(须扣除前期已支付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预算部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于审核完成之日起10日内支付该项进度款(乙方须提供等额工程发票)。

(二)结算

1、乙方应在自桩基检测合格后二十天内向甲方提交所完工程的结算书二份(包括:桩基工程开工指令及完工包告、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及有关发文或通知、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等),该报告须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后交预算部备案。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甲方有权拒绝审核结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书及竣工图后二十天内提出审核意见书,随后同乙方核对工程造价,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最终结算价款。对有异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中途因质量问题未经批准、未办理退场手续自行退场。其所完成的工程款项由甲方扣除借支款,剩余部分作为赔偿甲方的损失费用处理。

3、结算办理完后并给验收合格,甲方于日内支付结算款至95%,预留5%作为质保金。从桩基分项验收合格之日起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发生,甲方于日内无息支付质保金。

十七、乙方特别承诺

1、乙方充分了解本工程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大型机械进出场、冬季雨季等气候条件、装卸限制、扰民及民扰等其他任何足以影响工程的情况。

2、乙方承诺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打桩机进场一台,否则愿意承担违约

责任。

十八、争议

争议解决程序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外部债务纠纷(如拖欠工人工资、拖欠材料商材料款等)影响甲方声誉时,甲方可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乙方合同内的工程款,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十、安全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承包价格中含安全文明施工、保险等措施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及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二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工程款付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打桩工程合同 6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打桩工程分包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共____个日历天。

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____%计算,按天累计。

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因不可抗力的影响;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____小时以上;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________。

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

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第四条 合同造价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立方米,工程量暂定_____立方米,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最终价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1.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监理核准认可,且经业主认定工作量并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后,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3.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____%工程款予乙方,余下的____%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____年后,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第六条 材料供应

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

2.工程所用材料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和施工前须将材料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3.一旦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4.进场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清理及重做,乙方承担所有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即________________工作。

2.在开工前____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桩位施工图____套,并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地下管线图及其他相应的资料。

3.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4.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5.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6.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7.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置的批复文件。

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预制桩运到工地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在收料过程中发现砼桩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桩机作业场地的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

5.由于地下障碍物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甲方收到通知和处理方案后____小时内给予回复,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锤击中发现贯入度剧变或严重回弹,或桩身倾斜、破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严禁擅自处理。乙方在施工时由于非他人原因造成的桩断裂等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线,确保第三人的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桩位测量报告、沉桩中发生的异常现象等书面报告。

8.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九条 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____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工程完工后,乙方于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3.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乙方对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开始算起。

2.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____小时内落实维修工作并维修完毕。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桩基工程合同 7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及范围:

4、造价:每米施工单价按 元/米计算,送桩部分(空送)适当补偿 (此工程桩基检测费、税金 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5、质量等级:合格

6、工期拟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天。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3 项方式承包

1、按工程内容及范围单位造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工作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计算规则按定额有关说明执行。

3、压桩工作量按日报表签证量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设备进场开始正式工程桩施工时付设备进场费 万圆整(¥元)。

2、压桩完成时付工程总价款至: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应交乙方会审后图纸三份,地质勘察报告一份,地下管线图一份。

2、应在压桩前按乙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区域的三通一平及地上、地下原有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提供压桩设备施工的必要条件,保证施工过程中附近居民无异议。

3、甲方供桩按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进桩,若供桩不及时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乙方每个台班 元停工损失费。

4、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好施工应备的手续。

5、在工期范围内遇停电、地下障碍物清理、截桩、周围建筑物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累计三天乙方不计取停工损失费,工期顺延;超过三天,第四天起甲方需补贴乙方停工损失费,每个台班 元。

6、承担因工程款未按合同期约定付给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若不能按约定期付款,则按日息2%付息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按合同及施工图纸与文件,及时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道路及材料堆放位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施工验收标准,如期完工并及时整理好技术资料。

4、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并负责安全生产,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5、承担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事故责任。

第六条其他

1、甲方指定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正本 贰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量完工,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补充协议与此合同等同效律)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打桩工程合同 8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 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XX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 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0.00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6、甲方提供桩基础施工图2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份,组织有关部分进行图纸会审,乙方整理后各方盖章后,自存留底。

7、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管桩。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乙方应将驻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现场应设置安全员。

10、乙方应做好现场保安工作及教育,做好四防,加强防范措施,设置专人负责。

11、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城市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竣工验收文件移交甲方(一式四份)。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过程引起的桩偏位超出桩基础规范允许范围而导致承台或基础梁加大,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地质原因所致压桩机不能施工,甲方可改用其他方法施工如冲孔灌注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列入本合同工期内。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9

工程发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1、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机械进场。

2、打试桩结束时间 月 日。

3、正式施工全部工期为 天有效工作日,正式施工为 年 月 日,正式施工日期有提前或退后业主提前 天通知承包方。

4、因雨天、停水、停电、设备变更、群众阻碍、地下障碍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发包签证为准)。

5、试桩检测时间不包括在有效工作日内。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方施工的管桩必须达到一、二类标准。不得出现三、四类桩。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施工费用约 元( 元),管桩材料费用约 元( 元),结束后按实调整。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电源至施工现场100米内、施工现场平整),由发包方在机械设备进场前3日内完成,并能满足桩机运输车辆正常通行,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图并负责清理现场障碍物(便道位置由乙方指定,甲方负责实施)。

2、负责在开工前3日提供施工图,场地地质勘探报告各二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形成书面纪要。

3、负责协调建筑物主轴线的定位,确定现场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负责管桩的及时供应且运至桩机施工地点的30米范围内。

5、有权监管承包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生产活动,但不得强行干涉或违背可观规律去乱指挥,否则造成一切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由发包方承担。

6、有义务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四邻关系。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完成工程桩基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内部内容。

2、提交承包方有效的资质文件。

3、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场内定位放线,设备进场并调试完毕做好施工人员的组成工作。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开工报告于开工前报业主或监理,经审批后方可正式开工。

5、现场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再上岗,做好文明施工,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

七、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计算办法:

(1)桩长度计算方法: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有效桩长以延长米计算。

(2)施工综合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3)材料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2、工程桩检测合格,甲方在接到决算报告30天内,按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决算报告30天内未进行计量或以各种理由不计量,则从第31天起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3、决算审核,承包人必须派专人配合,如无人配合审计,中途缺席超过2天,甲方直接审计或事务所审计,结果仍然有效。

八、工程款的支付

针对桩基工程的特殊性双方约定:

1、施工至 付至工程量的 %。

2、施工结束后付总价款的' %。

3、桩基检测结束后质量齐全已完工程量的 %。

4、桩基工程资料提交主体封顶付至合同额的 %。

5、材料费用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付材料费用的20%。

九、竣工验收

1、桩基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

2、乙方负责提交三套完整的桩基技术资料在验收后15天内提交给发包方。

3、工程未经验收若发包方自行上部施工,出现一切问题由发包方负责。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

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顺延的工期,并支付违约金。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由此造成承包方桩机台班停置费按1000元/天计算。

2、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能按协议所约定的工期或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

2)因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内义务的其他情况等,则承包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开始正式打桩后,发包方发现承包方不能满足经现场监理审批的工期要求(合同天数),发包方有权另加工程队伍,承包方不得阻挠。

(二)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件;

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送交报告,受理方要在28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认可。

十一、有关事项

1、为保证工程能顺利实施,发包方委派同志为工地代表,承包方委派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废止。

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相抵触时,一律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为准。

十二、其它

1、合同价款中含第一次试桩检测期间的机械停滞周期为15天,超过此期间停滞费用另计。

2、如因第一次试桩结果未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次要求打试桩,机械停滞费台班按投标报价所报费再行结算。两种规格一种试桩合格不计停滞费,两种都不合格按20xx元/天/台。

3、如需引孔或增加其它的技术施工措施所造成的费用另行协商结算。

4、按照合同工期,乙方每提前或延期一天,甲方予以奖励或处罚20xx元/天。因付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按机械停滞台班补偿。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机械设备不进场或甲方无故拒绝乙方进场施工,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10000元整。至合同签订后2天内。

6、甲方要满足本合同签订幢楼桩基工程连续施工,如果中途停滞时间超过一周,甲方补偿乙方一周以外每天停滞费20xx元/天,需要临时桩机退场,甲方补贴进退场费陆万元/次。

7、合同中未尽之处,以现场实际进行签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10

发包方: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君悦学府项目二期14#、15#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宿州市金海三路和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装、包安全、包验收通过的一揽子承包方式承揽本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14#、15#楼桩基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发开工通知为准。工程工期为45天日历天数。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桩的合格率为100%,如质量达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乙方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材料款的依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约:8310米(本工程总根数为277跟,桩长暂按30米)。

2)、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采用徐州管桩,用锤击法或静压法施工,PHC—500(125)AB—C80:综合单价按194元/米;此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辅助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费用、截桩费,小型机具,配件费用、临时设施费、缺陷修复费、送桩费、物质的运输、装修、堆放,领用、保管、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水电费、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配合费用、风险费用等与桩基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桩基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含桩基检测费用,桩基检测费用为10万元(小写:100000元),计入竣工结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桩基成功后施工完毕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桩静载、动力测试合格,资料齐全,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15日内付余下工程款(不计利息)。

3)、工程款支付时,优先用君悦学府一套商品房作为工程款抵扣给乙方。

第六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

1)、打桩完毕后,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基坑开挖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给甲方。

2)、竣工资料乙方自行负责,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整理要求和分数要求(不得少于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在施工前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在施工前提供图纸一份,并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的群众关系,解决施工现场周围群众阻挠施工问题。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进场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且如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爆桩或桩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时刻注意本机组人员的安全,在PHC管桩运输过程中及到施工现场后的卸桩期间和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员、设备、进场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罚款______元,并视工程情况有权清退出场。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从人员到设备合理组织,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人员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把好质量关。乙方加工的管桩送到施工现场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这批管桩的出场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5)、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工程损失等一切费用。未经报验的工程质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进度。

7)、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接受各方监督,预防环境破坏,不断改善施工环境。

8)、桩基检测中,若存在不合格桩,乙方需补桩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因乙方原因桩在施工中出现超送现象,导致基础变深或其他基础处理费用,根据设计院处理意见及设计变更单,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出具处理意见,以签证形式通知,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济签证处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后,应当无条件3天内退场并及时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及临设施,保持工程现场清洁,不得影响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则乙方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桩基中间验收

1)、工程覆盖前,如桩焊接质量、桩入土前的实际位移、桩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检验后立即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甲方代表和监理实行旁站跟踪施工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在施工压桩过程中若出现桩身断裂及补桩,乙方必须在桩基未离开桩位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保持现场状态,因乙方机械设备原因或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断桩偏桩及爆桩,乙方则承担该爆桩的桩费(如桩偏位超出规范范围需变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验收合格工程造价的80%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2)、工期延误或出现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本工程发生的所有经济签证须在发生之日起3天内报送完毕,逾期报送的经济签证均视为无效签证。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 _______账号: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建设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同意将本项目的桩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桩基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桩基工程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

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设计(如需)、施工准备、桩基施工(含成孔、钢筋笼制作与安装、混凝土灌注等)、试验检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全部工作。

4. 工程量及技术要求:具体工程量及技术标准、要求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本合同附件为准。

二、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以甲方或监理发出的开�

2.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3. 总工期:____日历天。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该价款已包含税金、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等所有费用。

2. 支付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按月或按阶段支付,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____%。

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____%;余款____%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施工场地等必要条件。

按时支付工程款。

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

配合甲方及监理进行工程验收,提供必要的验收资料。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

1.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的桩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

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向甲方及监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且所有款项结清时终止。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承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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