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汽车运输合同范本3篇

运输是需要签合同,那么你知道它包括什么内容吗?不清楚的话,来看看是怎么样的合同吧,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运输承运合同范本,欢迎大家来收藏哦!

货运汽车运输合同范本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至区内的货物特约承运单位。承运的品牌有:等的货物。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路线为:此运费不包括货物开具运输发票金额,市内包送达仓库。

三、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托运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如因甲方货物的外包装不合格造成货物残损或在无开箱情况下发生内包装货物短缺等,责任由甲方自负。

2、方不能交付或在货物内夹带危险品,禁运物品给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至少提前知发货工厂送货到乙方收货点。

4、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完整提供收货人姓名、地址及电话,以便能准备交付货物,否则造成失误及一切裙带责任,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贵重物品应保价运输。

四、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2、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递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货损坏(除不可抗力自认原因外),乙方必须按预定赔偿。

4、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

5、乙方不可将甲方食品与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货物混放,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选择一项)

1、货到即付款。

2、乙方凭收货证每月

六、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日起至年月日止。

注:运费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可做适当调整。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货运汽车运输合同范本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如下货运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名称:数量(吨位或体积)件数:货物总价值(元)

二、甲方必须出示货物正式发票等沿途过关准行相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收货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货人地址:

四、运输时间:货物运输合同书五、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按时将货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点收货人签收。

六、甲方贵重货物务必购买保险、乙方代为办理,投保险率按保险公司标准计算。

七、乙方运输作业中,确保货物安全,如出现货差货损,由乙方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八、合程运费总价:保险费:合计总价:保险及运费具体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不必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合理损耗。

4、物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

5、委托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6、私运不合法物品。

7、货物未经保险,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赔偿。

十、甲方隐瞒装载货物的实际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赔偿。

十一、承运方不开拆检验,如运到时包装完好承运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电话: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电话:

地址:

日期:

货运汽车运输合同范本3

托运人(甲方):

电话:

承运人(乙方):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仟佰拾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最高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

(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

(6)政府征用或罚没;

(7)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

年月日

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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