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模板合集(精选30篇)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业务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销售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价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详见附件)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
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和乙方的企业标准来执行,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乙方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
产品的包装标准由乙方按照其企业标准提供。如果甲方对产品包装有特殊要求,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额外费用。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甲、乙双方选择由代办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上述到货地点及接货单位不做选择的,即视同到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甲方地址,接货单位为甲方。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时间
甲方自提自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实际提货日期为准;乙方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的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以其他方式交货的,双方另约定产品交货日期为:以甲方电话通知或甲方传真订单为准。
第六条 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对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如有异议,应自收货之日起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无任何异议。
2、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其他情况的损失的,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七条 付款时间
1、货到验收合格____个月内甲方支付_____的货款给乙方,____再付______。
2、甲方如逾期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时付清相应阶段的款项,乙方可以不予供货或不予提供服务(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未付款产品所有权均属乙方,乙方有权收回相应价值的产品,甲方(包含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甲方如逾期付款,遇产品的市场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付款,遇产品的市场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付款。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甲方货款须付至乙方单位指定账户中,否则造成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2、乙方收取现金时,须执有乙方公司开出的加盖有财务章的收款收据,否则造成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售后服务
1、甲方从乙方所购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货到签收之日起____个月。
2、质保期内如果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保修期后的维修,乙方收取维修材料费用。
4、乙方发往甲方的货物,如甲方需维修,甲方须将货物发往乙方,否则造成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条款只对本合同所订购产品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甲、 乙双方对本合同签署的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甲、乙双方此前的口头协议,谈判,往来传真,信件等文件若与本合同不符,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如下表格),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制订的质量标准及价格执行,委托二、加工费含税 元(含喷码、贴瓶贴、装箱费用)。
三、 全新透明瓶套每套含 元。(瓶子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标准)。
四、 甲方根据销售计划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在gmp达标厂房组织生产。 五、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 ”品牌之贴牌产品,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保健食品注册批件。 六、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产品的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复印件、相关产品
原料及成分等各项资料,每批次份。甲方应在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产品的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需的产品资料,包括批文、厂检报告。 七、甲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负责产品标签的设计与制作。
2.负责产品设计、投放,宣传资料印刷及销售终端费用。
3.负责将包装品运送到乙方公司并由其验收。所有包材因乙方仓储、生产包装过程中造成包材污损的,乙方应按甲方采购价进行赔偿,或者请求甲方在货款中冲抵。 八、乙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和名誉,乙方所提供之产品的质量应与报批产品的省市级检验机构的出具的报告书的'产品质量相符合。并保证不对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价格及订货数量等商业信息。 2、 若乙方生产的产品,经国家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确定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乙方须将每批次收到及加工完后的包材库存清单传真至甲方。九、下单付款及运输方式:
1、甲方通过采购单传真至乙方(采购单双方盖章有效),乙方须及时同甲方确认,甲乙双方盖章明确采购事
宜,如甲方需增加或减少采购量,或改变采购品种须在乙方生产前及时以采购单书面传真并同乙方确认。 2.甲方根据订货量先交 %定金,余款于到货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3.乙方在收到定金和一切所需包材后 天内完成甲方定单后,并须将货物发至甲方仓库。
4.甲方定金及包材到位后,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的,除甲方同意乙方可迟延交货的天数外,超出七日以上每日向甲方交纳缺货总额1%的滞纳金,超出十五日以上除每日向甲方缴纳缺货总额2%的滞纳金。遇有不可抗力情况的除外。
十、合同有效期地: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算。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持1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出卖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买受人:
第一条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第二条 交(提)货方式:
出卖人矿场车板交货。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货以后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委托出卖人的铁路运杂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 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1、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出卖人的化验和计量结果或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买受人对收到的商品煤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标准GB/T18666-20xx《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进行,对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合格。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的质、数量异议通知后,?日内应作出回复,否则视为不合格。
3、买受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前可派人参与或监督出卖人的采、制、化和计量工作,出卖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后可派人参与或监督买受人的采、制、化和计量。
第四条 商品煤价格的计算及执行期限:
1、本合同商品煤以第一条中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热值(Qnet.ar)每增减 ? MJ/kg(100Kcal/kg), 对应基价增(减) ? 元/吨;
2、本合同以第一条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的价格执行期为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
第五条 货款、运杂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1、货款、运杂费均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按票面金额再加收利息(或将未到期的承兑贴现利息计入煤价)进行结算;
2、对国家分配计划量,在每月的铁路核准计划量下达后一周内,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上(含 ? 万吨)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 ? %货款;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下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3、对市场交易量,买受人在每月提报计划前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4、出卖人从定货之日起?日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九条 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出卖人在组织货源困难时,征得买受人同意可进行品种、质级间调整,调整后按实发品种、质级价格进行结算,出卖人在申报批准铁路计划时遇有国家、部、委或铁路局政策性停办时,买受人充分理解,双方协商另定顺延期限,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邮政编码: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实地考察乙方及洽谈有关碎石购销事项,乙方能承担甲方部分碎石供销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与数量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必须经甲方实验室技术证明并认可达到或超过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与要求。
2、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经甲方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工地一律拒绝验收,乙方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撤离甲方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碎石质量,乙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负质量终身责任。
4、碎石用量,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报碎石用量计划给乙方(报计划方式可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如量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
5、碎石规格为1-3cm或需方指定的其它规格,碎石数量按实结算。
二、碎石价格与付款方式
1、碎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为不变价格。
2、碎石价格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每m3价格含资源费、装卸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内容或按约定的换算比例过磅验收。
3、碎石包装车,施工现场验收,价格为/m3或按石料密度比例换算成吨结算。
4、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立方米结算一次,余
立方米作为质量保证金以后按立方米结算一次。
三、购销时间
碎石购销时间从年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验收方式
1、验收地点:乙方供应的碎石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即施工地点收方。
2、验收方式:甲方不负责运输途中损耗,碎石到工地现场,按实验计量并开具验收单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验收单作为乙方货款结算原始附件依据。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负责对碎石质量技术要求交底,产品材质质量试验等工作。
b)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c)及时向乙方报碎石用量计划。
2、乙方职责
a)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与职责。
b)组织好货源,按甲方碎石用量计划保证甲方施工现场所需碎石及时到位。 c)乙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是经甲方实验室通过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
d)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缓供碎石,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期间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战争等因素外),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损失与罚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货款支付中扣除。
e)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材料运到甲方工地上,否则,甲方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f)乙方应加强碎石供应全过程管理,搞好文明经销工作,经销以前应办理好相应的各种人身保险和车辆设备保险,承担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g)乙方未按甲方产品质量要求或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h)乙方提供的碎石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行情或稍低于市场价,如甲方市场调查,在同类产品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比乙方供应价格低或持平,售后服务质量又好,甲方有权选择其它供方,乙方不得异议。
i)乙方提供的碎石质量必须到到或高于甲方提出的要求,如甲方发现有质量更好的碎石或业主、监理处等部门有要求的话,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供方,乙方不得异议。
六、其它
1、本合同文件的约束,按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完成本合同。
2、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止。
3、本事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诉讼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七、违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电子签约
需方(买方):
9 月 日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烟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规格、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20xx年
二、质量标准:(以收到基标准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
2、挥发份25-35%;
3、灰份≤18%;
4、硫份≤1%;
5、全水份≤15;
6、颗粒度0-50mm≥90%;
7、灰熔点≥1250°c;
三、奖罚条款:
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单价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卡为基准调整,如降低100大卡扣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如超出100大卡奖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300大卡时拒收,收到基硫份1%,高于1%可以拒收;挥发份小于25%拒收;挥发份大于35%,超出35可以拒收;全水份高于15%部分扣减煤炭重量;灰份大于18%扣2元一个百分点,灰份大于20%可以拒收。
四、交货方式,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
4.1、交货方式: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
4.2、供货时间:20xx年9 月开始。
4.3、供货数量:每月供应10万吨以上。
五、煤炭价格与结算方式:
5.1、煤炭价格一票结算。
5.2、价格: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价格一票制每吨为670元,货到一列,需方结清一列。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需方凭供方货权转到需方,重量凭秦皇岛东站轨道衡,质量凭第三方检测单(sgs检测报告),需方即支付80%的货款给供方,其余货款,凭增值税票一次付清。货到秦皇岛东站落地前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落地后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合同签订操作程序:
合同签订,供方提供,供方与煤矿经销合作协议及煤矿证照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国地税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行登记),供方与需方签订合同后,需方押1000万元现金给供方(煤矿为需方给供方1000万元的押金作担保)作为供方的供货保证。供方收到需方押金,第一列货在十五天内到秦皇岛东站。
七、验收依据:
7.1、质量验收:以秦皇岛第三方煤炭车检报告为准。
7.2、数量验收:以秦皇岛东站轨道衡检测报告为准。
八、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资质证照扫描件。
九、解决争议:
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裁决,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电子签署合同同样有效。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万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时间发运至秦皇岛东站则视为违约,供方除退还1000万元押金给需方外,还应该赔偿给需方500万元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
12.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
12.3、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9月 日至20xx年9月 日止。
供 方: 需 方: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注:如规格特殊需方必须做好“月度进度计划”于进货前一周内提前传真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接到定单后按定单规格安排生产,如需方需要变更规格提前电话通知供方。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按gb/t11968—20xx标准要求。如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需方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更换,供方应及时更换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给需方,如造成需方经济损失,则应赔偿需方所有经济损失。
三、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送到工地。每次提货前由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所需的规格、数量和时间。发货电话:0776—5645,13097965xx2。
供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保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保证需方能正常施工,保证
完全按照需方通知要求运货到指定地点,如供方不及时供货或供货质量达不到标准导致需方工地停工,需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本合同和另行选择供货商供货,供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给需方,如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需方的经济损失。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本合同的运费及装卸费由供方负担,并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gb/t11968—20xx标准合格品的技术要求,需方需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注:如需方要做产品检验,必须由供方提供标准的试压块去检验,检验合格,则费用由需方负责;如检验不合格,则费用由供方负责。
六、验收计算方法:以货到需方工地,双方清点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准。若货物送到工地出现质量问题,需方验收货物时当场退回有质量问题的.货物,质量合格货物需方则按实际数量签收,退回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方自己负责。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需方先支付预收货款(预收货款为总货款的20%)后,供方二日内发货。
八、付款方式:若需方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支付给本公司委托人韦雄;若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收款人名必须是“ ”,转入公账记户,否则视同未付款。同时供方应开具含税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九、价格约定:合同价格为期间性价格,供方应保证供给需方的供应价格不得超过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如市价变动过大,供方会适当调整合同价格。价格变动前供方会提前五天通知需方。调整的价格经需方同意后,供方才可以发货。
十、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诉请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本合同签订地为——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供方执1 份,需方2份。
十二、其他约定:需方指定先生/女士为加气砖签收员,签收员联系电话: 。
供方:需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电 话:电 话:
全称:
开户行:
账 户:
签订时间:年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安居乐园家居购物广场设备工程的水泵由乙方供应。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工业设备质量验收规范》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设备地点: 。
3、 工程设备范围:整栋大楼内的水泵。
4、 水泵设备数量:31台
5、 合同款:总计金额(大写):
二、 设备如下表:
三、 基本技术要求
1、本设备合同分为单级卧式离心泵,多级立式消防泵,潜水泵等。
2、单级卧式离心泵工作条件:
、转速:1480r/min; 流量范围:100—400m3/h; 介子温度:-10 oC—80oC、120 oC; 环境温差:最大+40 oC; 最大工作压力:1.6Mpa(200及以下口径)和1.0Mpa(250及以上口径); 汽蚀余量必须是实测值,实际使用时应加0.5m的安全裕量。
泵壳、泵盖、叶轮为优质铸铁,
消防泵叶轮为铜质材料 GB9439—88 泵轴:为不锈钢2Cr13 GB3077—88 机械密封动、静:硬质合金,碳化钨 轴封:橡胶波纹管DIN29640。
、结构部分:
须采用进口轴承,电机选用上海ABB电机,功率和型号应符合ZEC-Norm标准。
电机防护等级为IP54。电机使用最高充许温升为≤70oC。启动转矩要大。
3、多级立式消防泵
所有结构、材质、工作条件基本同上;
电机轴承需采用两个独立串联的机械密封,形成二道可靠的密封防线。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无故障运行时间应超过8000h。电机外壳、各零件连接处需有可靠的静密封,并经严格的水压试验,不得有任何渗漏。
潜水泵防护等级为IP68,F级绝缘。
四、 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承诺所有水泵不得使用任何翻新部件,以及用旧电机替代,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2、 产品质量严格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3、 正常工作状况下,所有水泵无故障率要达到95%;
4、 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5、 甲方有权为送到现场的其中任何一台水泵解体拆卸,以验明其内部配置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五、 包装与运输
1、 所有水泵包装必须完整结实,运输到现场的设备不得有任何破损,由甲方指定地点车板下交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2、 交货时间:15天,计20xx年3月日至4月日。延迟一天交货,按合同总价的1%罚款;
3、 货到工地由甲方以及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签证,并交付施工方。乙方必须设备资料齐全。须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文件。
4、 水泵安装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做到随叫随到,立即解决。如果甲方不满意,乙方必须无条件随时退换。
六、设备款的支付方式
1、 无预付款。
2、 水泵安装调试且试运行一个月后,如无任何质量上的问题,
甲方支付设备款的 %。总额余款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时间从水泵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乙方同意以甲方门面抵付合同总额 %的设备款。如甲方不愿以门面抵付设备款,则以汇票或转账支票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如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损失概由乙方赔偿。
2、 如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竣工延期亦由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3天内需到达现场进行售后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有权另请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且保修期相应顺延。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地 点:
4、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过程中,不得以商业贿赂的方式酬谢甲方人员,由此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试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 方:
签字: 开户行:
盖章: 帐 号:
签 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20xx版]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月
工程名称: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规格、数量和价格:见附件。(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产品的包装标准、交货地点及费用承担:
1、产品必须由甲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2、产品运输费、产品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甲方提供及承担。
3、交货地点:乙方指定仓库
四、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货到交货地点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专人验收;
2、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在验收后一年内提出,如超出上述期限后,在使用过程中经查明系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无论已使用多长时间甲方须及时无条件办理退货手续,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五、包装标准:产品包装标准按甲方企业标准执行。(需适合运输)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乙方验收通过后乙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的50%,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支付至货额90%的货款予甲方,10%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
2、甲方凭乙方签单数量结算,并向乙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票据并拒付款项。
八、如需担保,担保方可直接参与本合同的履行;并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数量及时供货,并造成乙方损失的,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物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终止合同的,应当按合同中标的%向守约方承当违约责任;
3、如因甲方所供材料或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4、如因甲方供货不及时,导致乙方项目停工,甲方须赔偿乙方停工损失。
5、甲方如上调材料价格,需2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价。在乙方未作出同意调价前甲方须正常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否则视同甲方违约,并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应充分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份,供方、需方各执 份, 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担保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不得修改,否则,担保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 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负责由甲方负责调换货或 者退货(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货方式及日期: 汽运物流或铁路运输;签定合同后XX个工作日内送至乙方。
四、本产品订货合同书购货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 式均为无效订单,否则甲乙双方不予履行。
五、货款结算及期限:□预付款 □货到付款 □月结
六、货物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应在当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否则,视交付 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违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在我们单位中印花税缴纳最多的是签订购销合同时所缴纳的。在印花税中购销合同的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写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纳税人为立合同人,印花税按购销金额的0.03%贴花。由于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归集问题和保管的部门多,对于征管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有的省份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采购合同改按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销售合同改按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具体比例由各省地税局根据典型调查后确定的。在我们省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我们是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印花税的。
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规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
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商业批发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商业零售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2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5、外贸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因此对于我们单位应按照销营业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0.03%来计算应纳的印花税,例如我们与乙公司签订轻卡销售合同,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则我们单位与乙单位应分别缴纳印花税3000000*50%*0.03%=450(元),但是可能会存在有些业务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了合同的也没申报,
所以我们也可以以反映在报表上的销售额为依据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对于购销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1、凡是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以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2、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价格内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增值税后计算印花税。 3、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果没有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供方: 南京精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南京市和凤工业园区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在x年度良好的合作,经平等协商同意, 甲方为乙方x年度铜杆、铜丝、裸铜丝、镀锡丝、绞线等指定供应商。现自愿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如下:
一、定货时间与定货数量
(1)定货时间
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将下月计划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除本协议中二款(1)条①项定价方式客户外,每批次订单乙方须在当天下午14:30前传真至甲方,经双方盖章确认回传有效。
(2)定货数量
乙方确保平均月用量在 吨以上或确保全年度总用量在 吨以上,如有规格变动或增减时,应提前七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据实做好调整。
二、 产品定价与加工费定价
(1)产品定价
所定产品的原材料铜价按以下款价为材料定价。
①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电解铜价月日至月日现货平均价。
②订货当天有色金属网现货电解铜价与长江现货电解铜价平均价。
③订货当天有色金属网现货电解铜价。
④订货当天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电解铜平均价。
(2)加工费定价
①甲方所提供产品的加工费价格,经双方协商确认同意(详见附件《产品加工表价目表》)。
②甲方保留加工费调整权力,在特定情况下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生效。
三、交货周期、运输方式
(1)交货周期
所定产品常用规格一般生产期为3天,特殊规格生产期为5天,单规格超过十吨以上时,以确保乙方材料供应正常为原则,双方协商同意可分批交付。
(2)运输方式
甲方负责代办以公路物流方式为主。
四、产品交付质量验收标准与使用
(1)双方按订货要求交付与验收,如有争议参照《GB/T3953-20xx》与《GB/T4910-20xx》标准交付与验收。
(2)乙方应在到货后2天内办好验收手续,延期视为默认合格。在验收或使用过程发现甲方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诺在四天之内进行调换货物,但甲方对乙方最终产品质量不负任何责任。
(3)如对货物质量问题有争议无法协商时,以行业内有权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五、产品包装与保管
(1)所有产品除特殊规格外,均按甲方出厂标准包装。
(2)所有包装材料包含铁盘、铁箱、铁架、胶盘、木板等均归甲
方所有由甲方回收,但乙方须一次性交付押金元,双方仓库以记帐方式签字确认,如有缺失乙方有义务负责找回或按价补偿。
(3)货物在交付到乙方仓库前由甲方负责保管,在交付到乙方仓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六、货款结算规定与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规定
经双方协商约定付款周期按以下款结算付款。
①货到 个工作日内付清。
②货到每 对帐、开票, 前付清。
(2)付款方式
①乙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付款周期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前一周。
②如乙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贴息以同期银行贴息价格为准,经双方商定由乙方承担。
③如乙方未按约定延期付款则由乙方按0.4‰元/天支付利息。
七、协议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乙方应在约定期内付清全部货款。
八、解决协议纠纷方式
如有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协议履行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九、本协议为全年度框架议,具体规格、数量以传真确认件为准。《买卖合同》及每次的提货单确认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执行。
十、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本产品符合ROHS及REACH的国家标准。
甲 方:南京精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xx县和凤工业园区
开 户 行:
帐 号:
甲方代表:
乙 方:
公司地址:
开 户 行:
帐 号:
乙方代表: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供方同(模版):*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需方: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20xx-1-29
二、质量要求:%,做筒纱,定型。筒重:*KG/个,捻向
捻,单纱捻度:*个/米,合股捻度:*个/米,强力≥*CN,色纱颜色按需方确认样品生产,色牢度深色≥**级,浅色≥**级。其它未做具体要求的指标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包装:内包装用塑料袋,外包装用编织袋。
三、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供方负责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
四、交货方式:货送需方工厂,按公重交货,公定回潮率按%计算。 六、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需方预付供方订金%,供方按需方要求开始生
产,其余%款到发货。
五、交货日期:订金到帐后天陆续交货。
六、其他: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在收到货*日内提出异议,本合同未尽
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有限公司 需方: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备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商品内容及价格
1. 商品的名称、货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2. 以上商品价格为不含税的价格。
第二条 生产条款
1. 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纱线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如乙方没有特殊要求,甲方将按照本公司生产工厂所执行的标准进行生产。
2. 溢短要求:签订合同的溢短装范围按±3%执行,甲方须按乙方购纱明细安排发货,甲方供纱溢短数量在乙方购纱数量溢短要求范围内的,乙方必须按合同价格全额购买;溢纱超出要求的部分,乙方有权拒收;短纱超出要求的部分,乙方如需补纺,甲方应从速安排,补纺纱价格按原纺纱批量价格执行且必须保证大货交期,如不能保证大货交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由于纱线质量(异色毛、薄厚档、搓板纱、批差等),造成纱线短缺,甲方必须及时给乙方补纺,如影响了乙方的大货交期,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对问题纱的鉴定和处理办法,要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在 7 个工作日之内及时给予答复,否则造成交期延误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质量标准
1. 甲方保证所提供货物是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2. 原料要求:平均长度≧mm,细度≦ um,短绒率≦ mm( %)含绒详见加工指示。
3. 检测要求: 色牢度中浅色4级以上(使用脱色绒的颜色色牢度3级以上),深色3级以上(即皂洗、干洗摩擦、日晒、汗渍等牢度)染料不可有偶氮。抗起球≥3.5级以上
第四条、包装要求及费用
甲方负责对商品进行包装,标注颜色和批号,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期限
1.20xx年 月 日之前发货.
2.交货确认以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的书面依据为准。
第六条运输条款
交货到乙方指定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结算条款
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当作预付款,甲方在原定交期内准备好货物,乙方检验合格后,于 月 日向甲方付清全部余款。
第八条 索赔和仲裁条款
因乙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延误交货,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因甲方提供货物不符合前面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如是合同内规定条款,双方应严格执行。若是合同内未明确的条款,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书面形式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容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甲乙双方签订的《购纱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分合同,分合同及变更协议经双 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
金山农行金投综合楼石材购销合同
甲方:世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 乙方:上海月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由 乙方 承担石材的供货,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石材、规格、价格及金额: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材料员 验收、点数签字为准,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日期:
乙方确保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 四、合同价: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业主审计结算价的85%。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所有石材、辅料、及安装等,预付八十万元整,其余费用待验收通过
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乙方货到工地,甲方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付款,若甲方未能执行,乙方有权不供货,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视为违约。施工脚手架、水电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责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天内货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方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为:合同总价的1‰/日支付)。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签字后,乙方立即备货,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视为违约。 九、诉讼和仲裁: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并签署书面意见方有效。因入变更解除本合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有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单位地址: 供货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购买镍矿期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描述:
新议价或索赔违约金。 二、价格调整:
1、若镍含量等于,单价不做调整;
若镍含量大于1.80%,每增加0.01%,单价增加人民币10.00元/湿吨,调整比例不足0.01%时,按比例计算; 若镍含量低于1.80%,需方有权拒收或重新议价。 2、若水分等于,单价不做调整;
若水分大于35.00%,每增加1.00%,单价减少人民币10.00元/湿吨,调整比例不足1.00%时,按比例计算; 若水分低于35.00%,每降低1.00%,单价增加人民币10.00元/湿吨,调整比例不足1.00%时,按比例计算。
三、结算方式:
1、需方在日前支付人民币 作为合同保证金给供方。需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付清总货款。若分批提货,保证金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供方在收到需方总货款后两个工作日内给需方转移相应货权。若需方未能按期付款,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该批货物另行销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供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供方损失时,供方有权向需方追偿损失。如遇行情下跌,供方有权随时要求需方追加保证金,需方应在接到供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补足。
2、货物采取原票原转,以装货港的INTERTEK或SGS出具的品质证书及重量证书为初步结算依据。货物的品质及重量以卸货港SGS出具的'品质证书及重量证书为最终依据。
3、在需方付清货款及具有卸货港SGS出具的品质证书及重量证书后,双方做最终结算,货款在最终结算后十五天内多退少补并开具17%增值税发票。
4、需方自提,货到港口后天为免费堆存,超期后如有产生堆存费,堆存费由需方承担。放货后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5、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时转移,但货物的所有权在需方未付清货款之前仍属于供方。
6、若需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需方须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方
损失的,供方仍有权进行追偿。
四、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或修改协议,在本合同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或添加,否则,被修改或添加的条款无效。
2、合同未涉及的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供方银行账户资料: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人或代表 人签章: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人或代表 人签章: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价格
甲方提供饲料销售给乙方;大料豆粕100吨(单价:3000元/吨),小料玉米50吨(单价:20xx元/吨),中料麦片40吨(单价:1500元/吨),合计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00元)。
二、甲方交货时间为
所订购限于20xx年06月23日前一次性供货。交货地点位于:平潭县岚城乡上楼村57号,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应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字交甲方。
三、付款方式、金额
分二期付款,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支付给甲方预付款人民币为叁万整,余货款打入甲方提供的账号:黄武龙开户行:平潭县邮政储蓄银行平潭县支行。
四、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执行,若产品不合格,乙方有权退回,若有争议,应按检测部门的结论执行。
五、若甲方不能交货,按15%付违约金,延期交货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不依法或不按合同要求而终止合同,乙方应按总额15%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乙方长期购买、使用甲方销售的机床零件、部件、配件等五金工具,为使双方的交易实现公平、安全及确保双方在交易中诚实守信,现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基本描述
乙方购买的上述五金工具的名称、数量、价格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购销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
2、该标的物质量标准有强制适用的国家标准的,合同的约定不得低于该标准。
3、甲方对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限及条件:
第三条 交货方式和地点:
1、乙方自取;
2、乙方电话通知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乙方采取本条第2款约定的交货方式的,甲方在街道乙方要求送货的通知后( ) 小时内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上述交货方式由乙方按照自身要求决定,甲方须积极配合。
甲方按照本条约定的交货方式交付后,双方进行书面确认。该书面确认仅是对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价格的认可,以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确定该书面确认亦是对其质量的认可的(如锯条),则该书面确认包含对质量的认可;以日常生活经验不能当时确定货物质量的,以实际使用后的确认为质量认可。甲方对于乙方在购买和使用中出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应当及时进行跟换或退货。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采取按月结算方式。甲方在每月 日前,与乙方核对本月购销金额,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后,甲方按照乙方书面确认的金额,开具合格发票,乙方收到合格发票后,每月 日前以 方式向甲方支付。甲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格,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累计 次未按照乙方要求的交货方式和时间交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交付的货物累计 次不符合乙方使用的要求或行业质量规定,乙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解除合同。
3、乙方累计 次无合理理由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
4、任何乙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5、双方合意解除的。
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对方时起生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交付货物或迟延交付货物或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或交付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按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为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须按次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金额 %的违约金。
3、甲方应当提供质量合同的货物,因提供假冒的货物或提供伪造合格证的货物,由此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楼房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 方:(盖章)
代 表: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盖章)
代 表: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合同编号:需方: 签订地点: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需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订货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生产、并经政府有关职权部门认可,供方提供终身服务。
三、 包装、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工地( )。
四、 验收标准、方法:按图纸及国家有关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职权部门相关要求验收。
五、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壹年,自需方安装完毕并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供方在接到需方提出质量问题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维修、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维修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电度表由需方提供给供方,供方负责安装,表的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电表箱购买用)。
1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20%货款,预付款到供方帐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供货,在双方交接货物验收完毕后并由供方出具催款通知单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60%,余款在安装完毕,经有关政府职权部门验收合格,扣除总货款1%的保修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款时供方开具足额发票给需方(含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供方。
七、 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合同解除,供方除退还需方预付的20%货款外,还应按总货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天,按总货款的2%支付违约金给需方; 3、如因供方原因不能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供方须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调换或退货,并按迟延交货承担责任,如造成需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的2‰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5、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故毁约的,均须赔偿对方损失。 八、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为了调动果农积极性,促使红枣生产优质、高产,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为三年,即从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2月3 日止。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红枣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
2.甲方评定红枣等级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对乙方交售红枣提供种植技术及进行有关的技术培训工作。
4.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抽样检测。
5.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红枣,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红枣。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无公害农产品果蔬的用药标准规定施用农药,严禁使用违禁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红枣严禁上市。
3.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红枣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第四条 红枣质量、价格及办法
1.红枣品种的等级价格,按觑定执行。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2.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3.红枣交售时间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数量,开出红枣预约通知单,乙方凭条办理交售。
1.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xx年合同总数量的90%者,应根据所欠红枣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红枣,每出售 00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00元。
3.乙方如没有按甲方指导技术规程操作进行种植,而造成红枣损失,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4.乙方如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喷洒的红枣,应按每百斤 00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红枣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xx年 月 日至xx年 2月3 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需方:三门峡科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建业一号城邦2101室
供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曹古寺张卫国旧木材经销部
地址:郑州经济开发区曹古寺(107国道路西)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款
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杉木杆3米200根214200
杉木杆4米200根244800
沙木杆6米100根939300
合计(大写)壹万捌仟叁佰元整18300
二、交货地点:三门峡市自提
三、运费条款: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如需转运,转运费由需方承担。
四、交货时间:20xx年5月30日。
五、质量保证:本产品成品要按需方指定条件制作,自需方收货时有非需方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供方补齐数量。
六、货款结算:合同签订完成时需方支付供方40%货款定金,交货完成后需方支付供方余下60%货款。
七、保密条款:需方须对本协议价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单位或个人。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传真有效。
供方(盖章):
授权代表: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
甲方:
乙方:
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甲方提供的“铭亿”系列产品销售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章双方的法律关系
1.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隶属、
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双方的权力、义务均依照合同法规定各自承担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双方属销售合作关系。
1.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章合作方式
2.1)乙方必须对甲方经营的产品销售充满信心,并具有一定行业销售工作经验。
2.2)乙方须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合法的经营资格,并重视合同,守信用。
2.3)乙方向甲方提出销售申请,经甲方确认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
在省市(地区)(区)县区域内开展“铭亿”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4)乙方向甲方承诺年销售额___________万元(自
至年月日),甲方返还总销售额的5%作为奖励。
第三章授权经销
3.1)甲方在此授权乙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以下称销售区
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成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
3.2)尽管有上述授权,但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将其产品出售给销售区域内的主
要客户,主要客户名单及其不时的修改由甲方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向销售区域内的甲方主要客户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自行出售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3.3)乙方的经销权不是独占和排他的。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决定授权其它的销
售商在该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出售给其它乙方的货品价格不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3.4)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
因此,乙方不得以或试图以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合伙人、代表、代理人或特许商的身份开展业务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如此表述。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本协议书而被视为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有上述关系。乙方应以本人身份进行产品销售,并且为自身利益与顾客签订购销合同,并且应自行独立承担其在该等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性文件和作出的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4.1)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可随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指导。
4.2)甲方应有统一的全国性招商广告,并协助乙方创建招商平台。
4.3)甲方举行统一促销活动时,乙方可参与并按统一部署执行。
4.4)合同生效后,为使乙方迅速占领市场,甲方可代为乙方在区域内发展经销商
及下级代理商,但级别之间的产品差价,应全部返给乙方。
第五章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5.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区域保护政策,不得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5.2)乙方制定自己区域内的产品供货价格体系。
5.3)乙方发展的经销商经营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4)乙方按甲方的统一部署参加甲方的促销活动,并严格执行甲方的活动规定和
政策。
5.5)与甲方保持密切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在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传真、电
话号码为固定不变的通信联络方式)
第六章合同效力、免责、违约金、争议、期限等
6.1)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所有的宣传文
字、图片、音像等不作为甲、乙双方的要约条件,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广告宣传资料不作为本合同的相关事项或条款补充,并不是对乙方经营获利的承诺。
6.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若发生纠纷,应以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的情况
下,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3)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内,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期满前1个月可申请续签,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未提出续约申请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6.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本
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地址: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签约地: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装修材料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第二条 合同金额
货物总值: 631200元大写:陆拾叁万壹仟贰佰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样品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计 壹拾玖万壹贰佰元作为定金;乙方出货后15天内甲方将合同款剩余金额 肆拾肆万元划入乙方负责人开立的帐户上(帐号为 );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服装购销合同范本。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日内。
第五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允许逾期交货的,乙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取货: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甲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重复乙方同意。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款式,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甲方应在收到货物10天内验货完毕。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九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需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沭阳县新世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供用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沭阳县新世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常年需要3级粉煤灰,为确保甲方生产蒸压粉煤灰加气块的用料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一、价格及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含运费)运到指定场地后,价格为 粉煤灰18元/吨,运输费32元/吨,共计50元/吨。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必须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及业主的质量要求为依据),甲方为乙方沭阳地区唯一授货方,乙方不得向其他厂家供应粉煤灰。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粉煤灰质量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原船返回,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交货地点及收料方式
乙方将粉煤灰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甲方负责卸料;徐州港的上船、运输由乙方承担,到达沭阳港码头的装卸费由甲方负责。在未到达沭阳港码头前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开支、纠纷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一概不管。
三、进货数量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进料质量和进度随时进行调整。
四、运输安全及路途耗损
一切路途 耗损,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同时不得影响甲方进料,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运输费以甲方收料人出具的收料单为合法的结算依据。
合同签订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共同监管,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向甲方供料40万元人民币,留10万人民币货款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再以支票或汇款支付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再给甲方全额组织发货;以此类推。
六、其他
1、为维护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乙方不得干涉其他供料商供料。如发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从乙方料款中扣除。
2、甲方根据生产要求,需要购进粉煤灰,乙方必须做到服从甲方指挥随叫随到,听从调遣。尊重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发生违法乱纪,扰乱甲方正常生产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将以此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七、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八、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使用粉煤灰过程中常年合同价维持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九、违约责任
任何乙方不得单方面违约,一旦发现某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及时提出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料款结清后,自动作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更好的推广和发展土鸡养殖事业,乙方自愿与 庄浪县斌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合作,为明确双方的利益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 土鸡苗品种、数量和价格:甲方提供给乙方 土鸡苗共 只;单价为 元/只,共计 元,鸡苗购销合同样本。
第二、供雏时间和交货地点约定出苗时间为: 交货地点为:
第三:本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需提前预定鸡苗,并支付定金(总金额50%) 元(大写 ),并且在甲方鸡苗出壳三日前支付余款 元(大写 )不得拖延;所有款项以现金或银行汇兑的方式一次结清。
第四、权责关系
1、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正宗的土鸡品种;
2、如雏鸡饲养一段时间后,乙方发现超过10﹪的不是合同所提供品种,经有关质量检验部门鉴定后,认为属实,则甲方按乙方养殖成本及超过合共规定数量的部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应在出壳24小时内给雏鸡注射马立克氏疫苗,保证接种密度不低于98﹪;
4、甲方保证一周内成活率95﹪以上(煤气、温度、药物中毒等人为因素除外);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公苗或母苗鉴别率为90﹪以上;
6、甲方为乙方提供运输鸡苗所需的包装;
7、甲方因故不能准时交货或数量不足,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除退还不足数量的货款外,不足数额每只鸡雏另外赔偿0.2元;
8、甲方至少提前3天通知乙方取鸡日期,定鸡户必须按通知日期取鸡,到期不取鸡,定金全部归甲方,乙方需赔偿甲方其他损失。
9、乙方因故不要或延迟要雏,必须提前18天通知甲方,合同范本《鸡苗购销合同样本》。此期间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定金归甲方所有,每只雏鸡额外再赔付0.5元。
10、乙方若有变动,务必在甲方上种蛋以前通知甲方,以免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育雏期间,对于非母源性疾病造成的损失,甲方不符任何责任
12、鸡苗运到后发生的非厂方责任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厂方责任的,甲方需赔偿相关损失
13、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4、对通过银行结算反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15、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价值的5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五、运输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之前应做好接雏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育雏室的消毒、温度湿度控制以及各种相关设备的调试,如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需要委托甲方运输鸡苗的,乙方需提前支付运输费用,并按时在接获地点接收鸡苗,乙方因故没有按时在约定接获地点接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其他
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上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仲裁。或由乙方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再有补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更好的推广和发展土鸡养殖事业,乙方自愿与庄浪县斌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合作,为明确双方的利益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土鸡苗品种、数量和价格:甲方提供给乙方土鸡苗共只;单价为元/只,共计元,鸡苗购销合同样本。
第二、供雏时间和交货地点约定出苗时间为:交货地点为:
第三:本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需提前预定鸡苗,并支付定金(总金额50%)元(大写),并且在甲方鸡苗出壳三日前支付余款元(大写)不得拖延;所有款项以现金或银行汇兑的方式一次结清。
第四、权责关系
1、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正宗的土鸡品种;
2、如雏鸡饲养一段时间后,乙方发现超过10﹪的不是合同所提供品种,经有关质量检验部门鉴定后,认为属实,则甲方按乙方养殖成本及超过合共规定数量的部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应在出壳24小时内给雏鸡注射马立克氏疫苗,保证接种密度不低于98﹪;
4、甲方保证一周内成活率95﹪以上(煤气、温度、药物中毒等人为因素除外);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公苗或母苗鉴别率为90﹪以上;
6、甲方为乙方提供运输鸡苗所需的包装;
7、甲方因故不能准时交货或数量不足,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除退还不足数量的货款外,不足数额每只鸡雏另外赔偿0.2元;
8、甲方至少提前3天通知乙方取鸡日期,定鸡户必须按通知日期取鸡,到期不取鸡,定金全部归甲方,乙方需赔偿甲方其他损失。
9、乙方因故不要或延迟要雏,必须提前18天通知甲方,合同范本《鸡苗购销合同样本》。此期间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定金归甲方所有,每只雏鸡额外再赔付0.5元。
10、乙方若有变动,务必在甲方上种蛋以前通知甲方,以免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育雏期间,对于非母源性疾病造成的损失,甲方不符任何责任
12、鸡苗运到后发生的非厂方责任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厂方责任的,甲方需赔偿相关损失
13、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4、对通过银行结算反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15、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价值的5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五、运输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之前应做好接雏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育雏室的消毒、温度湿度控制以及各种相关设备的调试,如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需要委托甲方运输鸡苗的,乙方需提前支付运输费用,并按时在接获地点接收鸡苗,乙方因故没有按时在约定接获地点接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其他
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上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仲裁。或由乙方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再有补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供方(甲方)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沭阳县新世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供用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沭阳县新世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常年需要3级粉煤灰,为确保甲方生产蒸压粉煤灰加气块的用料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一、价格及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含运费)运到指定场地后,价格为粉煤灰18元/吨,运输费32元/吨,共计50元/吨。乙方所供的粉煤灰必须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及业主的质量要求为依据),甲方为乙方沭阳地区唯一授货方,乙方不得向其他厂家供应粉煤灰。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粉煤灰质量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原船返回,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交货地点及收料方式
乙方将粉煤灰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甲方负责卸料;徐州港的上船、运输由乙方承担,到达沭阳港码头的装卸费由甲方负责。在未到达沭阳港码头前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开支、纠纷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一概不管。
三、进货数量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进料质量和进度随时进行调整。
四、运输安全及路途耗损
一切路途耗损,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同时不得影响甲方进料,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运输费以甲方收料人出具的收料单为合法的结算依据。
合同签订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共同监管,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甲方给付乙方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向甲方供料40万元人民币,留10万人民币货款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再以支票或汇款支付30万元作为材料采购预付款,乙方再给甲方全额组织发货;以此类推。
六、其他
1、为维护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乙方不得干涉其他供料商供料。如发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从乙方料款中扣除。
2、甲方根据生产要求,需要购进粉煤灰,乙方必须做到服从甲方指挥随叫随到,听从调遣。尊重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发生违法乱纪,扰乱甲方正常生产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将以此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七、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八、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使用粉煤灰过程中常年合同价维持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九、违约责任
任何乙方不得单方面违约,一旦发现某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及时提出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料款结清后,自动作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