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编辑系统设备购买合同(精选3篇)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要求质保一年。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不回收。
四、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随机装配箱单配备。
五、标的所有权自货款付清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六、运输方式及运费:车运,运费由买方承担。
七、设备安装及调试:由出卖人于货物交接后的一个星期内到买方车间进行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操作人员的培训。
八、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方到出卖人处验收提货或在收到货物一星期内对设备质量检验,超出一星期视作验收合格。
九、结算方式及时间:
十、违约及合同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由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定金到帐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严格履行,若一方提出解决、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应取得另一方同意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按(合同法)执行。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合同传真件有效。
车床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买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提高_________市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制作质量,甲方购买乙方_________电视节目编辑系统设备一套。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非线性编辑工作站”实现功能
1.非线性编辑系统提供口、端子、视频复合口的采集、输出,支持分量输出
2.一般非线性编辑系统支持的相关编辑、字幕、特技功能
3.格式的、文件的混编功能
4.消除电脑系统的2和4文件大小限制
5.实现图文字幕混排功能
6.支持视频多文件格式输出
7.在编辑线上实时录音功能
8.支持 3 软件输出的视频文件实时编辑功能。
说明:因没有视频卡,本机没有从录像机采集和回录、回放功能,不提供编辑时从电视监看功能。
二、系统设备配置、系统相关软件:系统设备配置及相关软件:非线性编辑系统型号系统软件系统硬盘素材硬盘显示器内存非编卡带广播级分量输出免费保修三年主板带 000网卡双通道显卡光驱共套价格网络设备设备型号交换机 6口 00交换机网线米布线工程由甲方协助解决价格元批共批元
三、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
四、运输包装和交货地点产品须配有完整正规的外包装和相关的技术说明书,并由乙方送货上门。
五、验收标准甲方依照本合同和乙方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的有关条款进行验收,且要求全部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和质量的法规要求。
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_________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_________天内培训完毕;
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运行后3天内为系统免费试运行期,运行期后甲方应在3天内组织人员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付款方式、商品产权.全部货款分期付清。
签定本合约时,甲方支付合同款贰万伍仟元;
乙方在_________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余款项三个月内付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合同编号:119036
买方(即使用方):(以下称甲方)
卖方(即制造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定购设备一套,特立和他如下:
一、设备名称二、技术说明(见附件)三、设备制造、安装、调试:
(1)本设备从乙方收到甲方所付定金之日起120天内,乙方必须准时将本设备制造安装好。设备调试为30个工作日即本设备甲方付出定金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保证在150天内将本设备交付甲方使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本设备按装调试的,工期顺延。
(3)自本设备安装完成之日起15天内,因买方原因不能配合卖方试车,视同试车完成,买方须按合同付款。
四、包装及运输:本设备包装及运输由甲方负责。五、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
(1)设备在安装好好后进入设备调试阶段,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期为十五天。(在此期间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食宿)
(2)设备正式通过甲方签字收之日起本设备由乙方负责保修。
(3)在保修期内,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零件费及差旅费。
六、设备单价及付款方式:本合同中设备的税后总价为人民币300万元正,付款方式按以下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圆整(X元)作为设备定金,设备制造过程中(合同签订40天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7%,即人民币伍拾万圆整(500000元),即仍做为进度款。设备制造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元),款到发货。设备安装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陆(600000)。设备调试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即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自本设备收之日起120天后的第一周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违约处罚
(1)乙方承揽设计、生产本合同设备整机,要认真负责严谨科学地加工制造本设备,并保质、保量、准时将本设备交付甲方使用,若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付部份货物价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按期付款给乙方,即等于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讨甲方欠款总额月息百分之二,且工期顺延。
八、在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提出修改该设备,需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商讨,经甲乙双方同意,且甲乙对该修改项目向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补偿后进行,同时工期顺延。
九、本报价未含消防,劳动单位安检费用及现场电源稳压系统之估价。
十、本报价未含水、电源、压缩空气、燃气等管路及储存装置。
十一、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友好的协商方式予以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