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配件购销合同(精选5篇)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五金工具、标准件产品、建筑五金产品,总金额壹佰零肆万伍仟柒佰陆拾叁元整(其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厂家、产品数量和单价另见附表)。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级质量要求,执行厂家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二月内,乙方向甲方预付货款贰拾万元,余款捌拾肆万伍仟柒佰陆拾叁元在乙方收到货物后五天内由乙方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贰拾万元后柒月内将乙方所购货物按品种、规格包装运输到乙方仓储地(哈市香坊区联草街26号)。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供货明细表》验收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供货物后,必须在柒月内将余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不得以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为借口,拖延或拒绝支付欠款,一旦发生欠款,甲方有权如数追讨直至诉讼至法院追讨。
七、乙方在甲方所供货物支付时,应立即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立即书面提出,否则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八、如甲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数量、规格、种类等问题,甲方应在伍日内予以解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有甲乙双发签署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单位名称(章):
需方单位名称(章):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 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60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购买乙方销售的产品及零部件,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并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单
甲方以订单的形式向乙方下达采购配件的代号、零件名称、数量、交货日期、到货地址等信息。
乙方按甲方的订单按期提供相应的合同产品。
1、定期订单
考虑到乙方的备货周期和运输周期,由甲方定期下达的正常备货订单视为定期订单。
定期订单的订货周期为:国产零件2个月;进口零件3个月(参考示意图)。
定期订单每月不超过3次。
甲方有权利对定期订单的交货达成率进行考核,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提高交货达成率。
2、加急订单
甲方为满足客户紧急需求,要求乙方尽快发货的非计划订单视为加急订单。
乙方承诺尽力满足甲方加急订单的需求。
加急订单的交货期由双方商定。
3、订单评审
甲方下达给乙方的订单,由乙方按供货能力进行评审(确认),评审的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甲方在2个工作内予以确认,确认后的订单视为不可更改的生效订单。
二、货款
甲方按生效订单的金额和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乙方收到付款后,按订单指定日期发货并开发票给甲方。
三、运输和运费
定期订单和加急订单的运输方式由甲方决定,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交货和清点
乙方在甲方有驻在人员时,由甲方和乙方的驻在人员共同清点零件,并签署《装箱单/收货回执》。由驻在人员转交甲方。乙方在甲方没有驻在人员时,甲方可以自行清点零件,并将《装箱单/收货回执》回传乙方。
甲方自行清点零件时,对于品种、数量上的差异以及质量问题,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在3个工作内给予回复。对以上问题的处理,双方承诺以诚信和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 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六、质量保证
关于质量保证和产品验收,双方另外签定协议。
甲方:乙方:甘肃新动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20 年 月 日 代表: 20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观江 ”项目的 门窗五金配件 产品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1、产品名称: 铝塑门窗五金配件
2、生产厂家: 洪铭
3、生产地: 哈尔滨 品牌: 洪铭
4、规格型号:
5、数量:暂定为 10 万套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供货数量。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订,意味所有“ 观江 ”项目的全部 门窗五金配件 产品由乙方供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另行向其他供应方采购该产品。
6、合同单价:
该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税费等乙方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该单价在一次性包死,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订购门窗五金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如下表:
7、供货时间:每批货物的供货期为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照国家制定的《建筑门窗五金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为准。 交货地点(合同履行地点)、方式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位于哈尔滨市 江北 区甲方指定的 门窗厂 内,具体交货地点由甲方在货到后届时指定。如因需要,乙方应送至甲方另行指定的交货地点,但不增减装运费。
三、 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
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四、 包装要求
由乙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乙方须保证该包装达到运输及防潮湿等仓储要求,不会损坏货物质量,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每批货到场都需附带本批货的质量检测报告,如检测报告与封样的检测报告有较大不同,甲方可以拒绝收货。
2、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2.1甲方在产品抽验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有权拒绝收货,甲方拒绝收货的,乙方应当负责运出甲方场地并承担费用(已收货的乙方亦应当负责运出甲方场地并承担费用,逾期运出的,乙方承担保管费用,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乙方自负)。货物交付甲方后,如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付异议部分的货款。
2.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质量保证
1、乙方交付每批货物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交全部货物及附配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安装须知、质量标准证书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如因此而造成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即使甲方接货的,也并免除乙方提交上述文件的义务,且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日期。
2、乙方须对交付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在交付甲方或投入使用后,凡因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瑕疵,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确保向甲方交付的产品系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生产且为全新的尚未投入使用的'产品,产品交付甲方后,凡发现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或其它情况与本合同约定不符,如该产品未投入使用,乙方均须无条件的为甲方退货,如产品已投入使用,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部分产品总价款的20%的违约赔偿金,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相应数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保修
1、乙方须对产品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贰 年,自全部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且“观江”项目门窗工程竣工并交付甲方业主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尽快配合甲方指定门窗厂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并保证在到场后 48 小时内修复,如乙方逾期或拒绝配合,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协助,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甲方有权自保修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2、乙方确认以下地址及电话为其有效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乙方联系地址: 哈尔滨道外区开源二道街16-1号 乙方联系人: 张洪铭 24小时维修电话: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货部分货款日 1% 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等或产品质量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不同意使用的,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重新更换或退货,如甲方要求重新更换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进行更换,如拒绝、逾期更换或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该部分货物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如乙方拒绝退货,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4、甲方有权从保修金和应支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罢工、战争、天灾、交战状态、侵略、外敌、叛乱*、内战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抗拒的灾变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
需方(甲方):__________(公章)
供方(乙方):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购买乙方销售的产品及零部件,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并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单
甲方以订单的形式向乙方下达采购配件的代号、零件名称、数量、交货日期、到货地址等信息。
乙方按甲方的订单按期提供相应的合同产品。
1、定期订单
考虑到乙方的备货周期和运输周期,由甲方定期下达的正常备货订单视为定期订单。
定期订单的订货周期为:国产零件2个月;进口零件3个月(参考示意图)。
定期订单每月不超过3次。
甲方有权利对定期订单的交货达成率进行考核,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提高交货达成率。
2、加急订单
甲方为满足客户紧急需求,要求乙方尽快发货的非计划订单视为加急订单。
乙方承诺尽力满足甲方加急订单的需求。
加急订单的交货期由双方商定。
3、订单评审
甲方下达给乙方的订单,由乙方按供货能力进行评审(确认),评审的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甲方在2个工作内予以确认,确认后的订单视为不可更改的生效订单。
二、货款
甲方按生效订单的金额和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乙方收到付款后,按订单指定日期发货并开发票给甲方。
三、运输和运费
定期订单和加急订单的运输方式由甲方决定,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交货和清点
乙方在甲方有驻在人员时,由甲方和乙方的驻在人员共同清点零件,并签署《装箱单/收货回执》。由驻在人员转交甲方。乙方在甲方没有驻在人员时,甲方可以自行清点零件,并将《装箱单/收货回执》回传乙方。
甲方自行清点零件时,对于品种、数量上的差异以及质量问题,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在3个工作内给予回复。对以上问题的处理,双方承诺以诚信和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六、质量保证
关于质量保证和产品验收,双方另外签定协议。
甲方:乙方:甘肃新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20年月日代表: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