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购销合同(合集三篇)

核桃购销合同(通用3篇)

核桃购销合同 篇1

甲方:武川县誉农马铃薯种薯专业合作社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

2、数量:

3、

二、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不低于99%,单薯重50克以上,净度不低于97%,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20xx)。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

2、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代表在甲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六、包装

网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甲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必须及时将货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二)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及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若发生违约问题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开户行:武川县农业银行青山路分理处

账户:-

核桃购销合同 篇2

甲方(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_________________

1.购销青皮核桃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品质规格:_________________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乙方应将好果卖给甲方。

3.甲方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预付货款定元,货物拉完后,定金以最后一车现场付款结算。

4.甲方购买乙方的顿青皮核桃,每公斤核桃元,顿核桃共元。每天提供的产量和收购时间没有限制,乙方能提供多少,甲方能收多少。

5.甲方提供包装物品。

6.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天以内提出协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

7.乙方收核桃的时候甲方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乙方负责顿货物的装袋,装车装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8.违约处理:_________________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_________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核桃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身份证号码:

需方: 身份证号码: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市场定价执行。如因市价上涨,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单价为人民币贰元每千克;总金额为柒万元。

第四条 包装要求和包装费用负担些单位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每箱脐橙净重:50公斤。

3、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20xx年01月10日上午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大货车运输

第六条 验收方法:按1%抽样验收。

第七条 预付货款: 交货前预付10000元定金。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交货后10天内(即20xx年1月20日前)付清余款;结算方式为转账结算。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由供方负责支付。

第十条运输费用由供方支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同意的附加协议,同样有效。

供方:(签章)

需方:(签章)

供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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