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购销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5000KCal/Kg
2、挥发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鶶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鶤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其他:
1、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需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底、数量:(单位:吨)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石油产品标准执行,汽油标准号:GB17930-20__,柴油标
准号:GB252-20__
第二条 乙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甲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乙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乙
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运输方式: 到站: 收货人: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16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甲方承担。甲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第五条 油品验收
1. 验收时间:甲方将油品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后,乙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如有异议及时提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双方认可的交接计量为准。发货油品数量误差 在±3‰之内的,以炼厂出库单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发货油品数量误差超过 ±3‰的,按双方协商确认的数量结算。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汽油标准号GB17930-20__,柴油标准号:GB252-20__。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双方按现行石油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取样方法按照标准号:GB/T4756---1998执行。发生质量问题,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有鉴定部门出具油品质量鉴定报告。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预付货款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2.发票的开具: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结清所有货款和相应费用10工作日内,甲方开出销售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甲方行为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2.乙方延迟付款每日应按欠款总额的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
3.甲方延迟交货每日应按欠货款总额的5‰计付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国家法律规定,提交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个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则由甲方和乙方或第三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附件,对甲乙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3.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4.合同一方通信地址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 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 速递在发出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 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5、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6.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甲方提供产品检验报告,量以甲方检斤为准。
三、交货地点:甲方厂区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派车自提,运杂费由乙方承担,按实际数量结算。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产品的收集,负责提醒乙方及时装运。
2、甲方负责办理运本产品车辆入厂通行证。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对所签订合同内的产品自主经营,自行承担风险,乙方因市场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运货车辆进入甲方工厂区域,必须遵守甲方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须保证在本产品运输及储存过程中满足环保部门要求,发生环保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书面授权指定本产品运输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配合甲方运输调度工作和负责在甲方本产品运输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合同期间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函告甲方。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九、在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如发生争议:
1、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达成协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
2、供方售出的产品,待购方确认后,均不扣水份,售出后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供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根据提货当日市场价格,遇涨则涨,遇跌则跌。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传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