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购销合同精选三篇

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购销合同(通用3篇)

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总金额: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合作内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唯一供应商。

供应项目: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并确定对乙方所供货物价;

(2)、根据甲方账务部门结账方式和时间,甲方结账方式为转账支票,乙方所开发票须为商业企业发票(甲方不按时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按总货款的百分之十给予乙方违约金赔偿);

(3)、在合同期间,遇甲方暂停营业或是其他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结清货款;

(4)、对账日期:每月15日17日,以甲方开具黄色入库单为依据。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种证件副本,所供货品必须保证质量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供应猪肉及分割产品时,向甲方提供各种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货物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

(3)、甲方指定专人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

(4)、因乙方造成甲方脱销、滞销、质量问题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本着合作优先的前提考虑继续合作。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购销合同 篇3

需方: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

双方就采购货物及相关审宜,经充分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物流到货,运费由供方付.

四、货物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有供方承担。

六、质量及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七、货物验收:货物送达后,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当天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若供方不予处理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

八、货款结算:

合同签订时付预付款 元(大写金额: 整),货到付余款 元(大写金额: 整)。

九、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办理入库手续,双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结算。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货款总额日千分之三违约金,依此类推,需方可以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部分: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此合同传真件有效。

需方: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供方: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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