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车辆合同范本(精选3篇)
(说明)保险公司制发的单据,用于客户所购车辆投保的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不计免赔险。
投保人(名称):____________
欢迎您到____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填写前,请先阅读《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务的部分。然后请填写下列各项。
注:保险公司对投保车辆的承保以保险单所载内容为准。
车辆险投保单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其它□
使用性质:非营业□营业□|座位/吨位:/|行驶证初次登记年月:____年____月
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投保险别
车辆损失险:保险价值(新车购置价)____元保险金额:____元
车上责任险:(人员)投保座位数:____座每座限额:____元(货物)赔偿限额:____元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____元
车辆停驶损失险:____元/天×天
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____元
玻璃单独破碎险:□
自然损失险保险金额:____元
不计免赔特约险:□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赔偿限额:____元
无过失责任险赔偿限额:____元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险金额:____元
特别约定:
当投保车辆超过一辆时,请填写投保单附表,共____页。投保车辆合计:____辆
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填写内容均属事实,同意按本投保单所列内容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及特别约定向贵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并对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明确无误。以此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凭据。
投保人签章:
电话: 日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核保情况
核保人签字:
甲方: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乙方: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车辆清单及价格
产品名称:______
产品型号:______
颜色:______
数量:______
单价:______
备注:______
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所供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所供设备配置不低于丙方委托协议书的质量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并附有合格手续的全新产品;
内在质量保证、随设备附件及单证和资料完整、设备外观无漆片脱落、无擦划痕迹。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___。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_________方负责办理,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在甲方所在地验货和交货。只有在甲方收齐全部货款后(若以汇票或支票结算时,应以全部货款到达甲方帐户为准),乙方才能提车,并签收提车单。
如乙方要求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_______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五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供方)
乙方:______(需方)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需方购买供方的汽车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标的、数量、价款:
2、合同总价和结算方式
2.1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包含车辆及附件的价款、随车工具、专用资料、技术资料、培训、咨询、售后服务、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各项有关费用,以及发生的所有税费、需方无须向供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2.2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开具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供方于当月底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予需方。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车辆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4.1供方所提供车型必须已上国家公告(包括燃料消耗量公告),所有配置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公告要求,确保能正常入户,否则一切责任由供方负责,且需方有权更换车辆或退回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2供、需双方如遇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供方须提供车辆的出厂检测报告和/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动车综合性能监测站的检测报告。
4.3供、需双方在车辆交接时,以交接地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为依据,验收车辆外观和主要总成配置。车辆技术性能在质量“三包”期内通过实际使用进行验证。
5、交货及验证
5.1合同车辆的交货:
1)交货期:在收到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
2)交货方式:供方送货,供方将货物免费送达需方指定地点,自需方收到车辆之日起车辆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
5.2车辆验收:
1)合同车辆到达需方所在地后,在供、需双方技术代表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供方须将上述车辆的《车辆合格证》等文件的原件交付给需方。
2)验收按本合同第四条进行。双方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车辆有配件、工具和资料缺失、车辆损坏、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外观不符合需方要求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时,需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且供方签署确认,或由供、需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失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3)如果合同车辆在供方送车过程中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配件、工具和资料等缺失、车辆损坏,供方应及时安排更换,以保证合同车辆的完整。更换所涉及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当首先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