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购销的合同范本标准版(精选25篇)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品种、数量、基准质量
2、 价格:按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计算为/吨。低位发热量每低100大卡扣 元/吨,低位发热量每高100大卡补加 元/吨,低位发热量高出5300大卡以上不再追加补贴费用。全水份≤12%,水份高出1%扣元/吨,水份低1%补加/吨。
3、 交货时间:双方盖章之日起司煤场内。
4、 煤炭数量质量验收和奖罚:煤炭运至甲方指定煤场后双方共同取样并甲需方送至具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化验为准;数量以甲方指定的具有技术监督局认证的地磅称量为准。
5、 付款方式:
5、本合同实际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发站:____。到站:____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
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
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供方: 签定地点:
需方:
一、合同内容:
序号名 称煤 种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元)
1
2
3
4
合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供应煤炭技术标准如下挥发份25-30%以上。
三、交(提)货方式:
1、供方负责运到需方指定场地
2、数量以需方过磅为准,损耗由供方承担,运杂费由供方承担。
3、质量以需方取样化验为准。双方若有争议双方取样到煤研所化验为准。
四、付款方式:货到仓库验收合格进行支付货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经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品种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总价(元)
(数量×单价)
含税
不含税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煤炭质量
成份
标准
水分
全硫
灰分
挥发分
发热量
灰融点
(ST)
粒度
固定碳
粘结度
空气
干燥基
烘干基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提)货时间:
2.交(提)货地点:
3.交(提)货方式:
第四条煤炭验收
1.煤炭交(提)货后,由双方约定在日内完成验收。
2.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检验结果为准。
3.数量确认:双方约定。
实际装载数量允许合同数量(±%)溢(亏)吨。
第五条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可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煤炭货款支付给甲方。
1.在签署本合同后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2.煤炭装运后,按装运数量先支付%货款,在验收确认后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在煤炭经验收交接并办妥有关手续后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货款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煤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4.甲方交付煤炭数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港、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以需方与宁夏宁武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验收标准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以需方与供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需方与供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按双方约定:需方预付 万货款,供方每供满 千吨符合电厂标准的煤,需方再预付 万货款,需方付给供方总额不超过 万。
结算方式:本月双方在电厂办理结算单后,由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金以及运输发票由供方承担国家标准税率。结算后,电厂货款不足需方预付给供方的货款,供方必须七个工作日内退还需方货款及利润,并保证电厂资金与需方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全部货款。
如供方在电厂资金超出需方预付的货款,需方与供方办理结算后,电厂资金到需方账户 个工作日内付给供方。
六、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货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经双方约定:1、由供方完成《需方与供方方签订的合同》,在供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质量、数量的变化、无论盈亏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2、供方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销方):
乙方(购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_____》签订本合同严肃执行。
一、交货方式:
黄骅港,装运港口离岸平仓交货。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关海运费用。甲方不承担船舶亏载、移舶、滞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实际结算数量以装运港港口水尺数量为准。乙方在装船前以现汇方式预付20%定金及80%货款。乙方未付清该笔货款前。该船全部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该批货物。
四、购销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在收到货款后联系神华下达港口装船确认单,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续。
五、购销双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在装船前付清货款,甲方有权扣留20%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船舶在装船港滞港产生船舶滞港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它约定事项:
⑴如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_____、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风灾、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_____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⑵煤质无奖罚。
⑶供货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_________年7月10日止(具体供货期限视神华该煤种供货情况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煤种、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1/3焦煤,20xx年11月16日前供应数量15000吨,车板含税价格920元/吨(含增值税)。
二、质量标准:Ad≤9.5%,Vdaf为28%-35%,Std≤0.6%,全水份不超过8%,G≥76,Ymm≥14,Xmm≥60(质量指标需变动时,及时通知供方)。
三、验收标准及途中损耗:
以静乐县煤化有限公司计量、化验数据为准,如有质量异议,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仲裁检验。采样、制样、化验执行国家标准。运输途中收现数量缺失,由需方负责,正常损耗由供方负责。
四、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需方预付供方货款500万元。
(二)根据静乐县煤化有限公司化验批次,分段加权计算定价,一票结算。
五、质量考核情况:
(一)计价水份为8%,超出部分扣重。
(二)灰份在9.5—9.8之间每0.1%扣款1元/吨,在9.8—10之间超0.1%扣款3元/吨。
(三)硫分在0.6—0.65之间每超出0.01%扣款3元/吨,在0.65—0.7之间每超0.01扣款5元/吨。
(四)挥发份每超1%扣款1元/吨。
(五)G值低于规定12以下,指标每降低1个指数,扣款3元/吨。
(六)Y值低于规定12以下,指标每降低1个指数,扣款3元/吨。
(七)超出所限等级,均按所超部分最高扣款。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化验数据单为依据。
六、违约责任:如供方质量、数量达不到上述要求,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认为供方违约,供方无条件退还预付款,并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需方损失。
七、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或上诉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碰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性原因而无法发行合同,合同自然解除,双方无条件结清。
九、未尽事宜,双方再议。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____。到站:____,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
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
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1.1煤炭品种为煤矿生产的煤,数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的为准,长期供应,但每月保证供应壹万叁仟吨以上煤炭,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0.8左右,挥发615个之间,水10个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过50mm。
1.2价格: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0.13元结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20元/吨。(若煤炭掉价,乙方将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第二条煤炭质量
注:,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煤炭质量要求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3.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3.2交货地点:
3.3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夏邑火车站后转汽车运输,汽车车辆由乙方负责,但运费每吨30元由甲方承担。煤从火车站拉出以火车站的过磅为准。甲方应给乙方到电厂的合理消耗(按国家标准),数量以电厂过磅为准。
如出现数量短少由乙方按价赔偿。煤炭到火车站后,乙方保证三天运完3000吨,如不能运完,在站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火车到站卸车费、装车费,站台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油价变动,运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四条煤炭验收
4.1煤炭交货后,由上去裕东发电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完成验收。
4.2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检验结果为准。
(附数量单据)检验结束后,各种税收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
5.1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交货验收单据,票据齐全后以银行国内信用证方式付清单据记载的全部煤炭款。
5.2信用证支付的条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电厂煤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过磅数量单据,双方对上述单据验证可盖章后三日内(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划走这批煤的总额,多余的资金等下批甲方到货后,符合上述条款可划付。信用凭证到期不能履约有乙方收回信用凭证。
第六条保证方式
6.1乙方应前期开具______元的银行信用证明交给甲方,甲方也应在乙城市的银行存入______元的保证金,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才能取款。时间为_____天。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如不能按约定的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以银行国内信用凭证使用期限为准)供应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银行的保证金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7.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但必须有省级政府的证明)
第八条
8.1各种税收由甲方负担,甲方每吨付给乙方纯佣金肆拾元。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商定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9.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方:
需方:
一、合同内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供应煤炭技术标准如下挥发份25-30%以上。
三、交(提)货方式:
1、供方负责运到需方指定场地
2、数量以需方过磅为准,损耗由供方承担,运杂费由供方承担。
3、质量以需方取样化验为准。双方若有争议双方取样到煤研所化验为准。
四、付款方式:
货到仓库验收合格进行支付货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经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供方:
需方:
签定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2、挥发份:
3、全水份:
4、含硫量:
5、焦渣特性:
6、灰份: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xx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2煤炭品种质量明细表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3.1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煤炭的买卖一事达成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的名称:中煤数量____吨;价格____元/吨(含增值税),金额____元。
货物的质量标准:。
二、货物的交付:乙方自提货,提货地点为。
乙方提货人提货后,货物的交付即完成。
三、甲方联系人:电话:
乙方联系人:电话:
四、交货的时间、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运输及费用: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的时间、方式。
1、付款时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付清货款。
2、付款方式:现汇。
六、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的代表签字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从逾期交货之日起,每天按逾期交付货物的价款的计算违约金。但是如遇甲方限产、停产以及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预付或付款的,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按货物价款的计算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供方: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港、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以需方与宁夏宁武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验收标准为准。
三、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以需方与供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四、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需方与供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按双方约定:需方预付 万货款,供方每供满 千吨符合电厂标准的煤,需方再预付 万货款,需方付给供方总额不超过 万。结算方式:本月双方在电厂办理结算单后,由需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金以及运输发票由供方承担国家标准税率。结算后,电厂货款不足需方预付给供方的货款,供方必须七个工作日内退还需方货款及利润,并保证电厂资金与需方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全部货款。如供方在电厂资金超出需方预付的货款,需方与供方办理结算后,电厂资金到需方账户 个工作日内付给供方。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总货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解决。
七、其它约定事项:
购货单位(需方):
供货单位(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价格。
二、验收方法,交(提)货地点:双方现场取样,以需方化验为准,如双方有异议双方进行复检,以需方计量为准。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以双方协商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
五、违约责任:违约方负责后果。
六、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附则:
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二份,副本一份,送货一份。
需方:
供方:
签订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 交货数量及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10日内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需求时间供货
四. 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37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数量
本合同此次单价为含税价格460元每吨数量为35000吨
六.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3601-37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3501-36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35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3700KCal/ Kg--42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4200KCal/ Kg---45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45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大连市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本合同传真盖章后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拟对75t/h锅炉生产用煤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物资:75t/h锅炉冬季生产用煤煤炭
2、招标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单位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区(县)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经营许可证。
4.2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招标内容:
1、煤炭数量:6000吨
3、煤质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煤炭购销合同)
三、招标须知:
1、适应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应于本招标内容中所叙述项目。要求:
1.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2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邀请中载明的传真电话以书面形式(电传、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投标截止期前招标方收到客户任何澄清要求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以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形式答复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2、如果投标方投标标价及产品质量均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标底,招标方有权拒绝全部投标,重新组织投标。
3、开标前核验以下证件:
3.1已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3煤炭经营许可证
3.4企业税务登记证
四、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方编制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书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一式陆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标书应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3、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本项目进行投标,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4、投标方对所报价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5、投标书需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进,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印章。
6、如投标方有质量保证措施和给发标方提供的优惠条件,应在条件中说明。
7、投标保证金:5万元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1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7.2中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招标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核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属实则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从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列支。
8、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毕后7日内无息返还。不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五、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
4、煤炭经销许可证
六、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方应把投标书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报价文件和资质证明文件分开装订,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2、投标方必须在20__年9月10日17时前,将投标书送达到青岛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物资供应部,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方送达投标书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4.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4.2投标书未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3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4投标书逾期送达;
4.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者;
4.6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4.7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七、开标与评标
招标方于20__年9月13日14时,在热电燃气总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
八、评标原则
先进行资格审查,不通过者退出,然后再对入围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评标组通过打分分析后认为其能认真地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上采用最低价1家为中标单位。
九、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违纪查处依法取消除外)。
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落标的投标方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不解释落标原因。
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签订合同
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供货合同。供货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数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2、挥发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鷄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以表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xx年月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2.2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销方):
签订日期:
乙方(购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本合同严肃执行。
一、交货方式:黄,装运港口离岸平仓交货。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关海运费用。甲方不承担船舶亏载、移舶、滞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数量以装运港港口水尺数量为准。乙方在装船前以现汇方式预付20%定金及80%货款。乙方未付清该笔货款前。该船全部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该批货物。
四、购销双方责任:甲方负责在收到货款后联系下达港口装船确认单,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续。
五、购销双方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在装船前付清货款,甲方有权扣留20%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装船港滞港产生船舶滞港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它约定事项:
⑴如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风灾、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⑵煤质无奖罚。
⑶供货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体供货期限视该煤种供货情况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
乙方(供应商):
一、交货时间和数量
__年__月__日前采购8000吨。
二、交付方式
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营业处,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煤的来源和价格
煤炭产地:内蒙古;价格:550元/吨。
四、煤炭检验
在给煤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有明显掺假和欺诈行为,应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奖惩措施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10万元(甲方仍欠煤除外)。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给煤计划和本合同的相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交货不及时或不符合本合同相关质量要求而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或从仍欠的煤量中扣除)。
六、定量测量
以甲方在中恒称重为准,双方共同监督称重。如需外部称重,甲乙双方应共同监督称重并在称重单上签字。
八、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物全部收到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十五天内付清货款。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供货合同。
十、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供给甲方块煤,具体事项协商如下:
一、块煤的规格及指标和卸货地点
(1)规格:三八块
(2)指标:发热量指标6000大卡以上低位,挥发分35左右,水14左右,灰份6以下,硫0.5以下,固定碳55以上,焦渣2
(3)卸货地点:京唐港
二、价格及数量:吨价为元(不含税)。月需量为8000吨。
三、结算方式:每500吨左右(既12车)为一批次。必须先付运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运一步到港,进港前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卸车费由车主负责,检验费由须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按煤的指票要求实行高奖低罚,每100卡奖罚10元(每吨)。低于5800卡,加倍扣,硫和焦渣超票后(1以上,3以上)拒收,所有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果甲方不能按时结帐付款,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六、协议生效后,在无自然灾害的影响前提下,乙方肯定保证月须量。
七、未尽事宜另议,在执行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任选双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卖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电子签约
需方(买方):
9月日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烟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规格、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________年
二、质量标准:(以收到基标准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
2、挥发份25-35%;
3、灰份≤18%;
4、硫份≤1%;
5、全水份≤15;
6、颗粒度0-50mm≥90%;
7、灰熔点≥1250°c;
三、奖罚条款:
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单价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卡为基准调整,如降低100大卡扣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如超出100大卡奖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300大卡时拒收,收到基硫份1%,高于1%可以拒收;挥发份小于25%拒收;挥发份大于35%,超出35可以拒收;全水份高于15%部分扣减煤炭重量;灰份大于18%扣2元一个百分点,灰份大于20%可以拒收。
四、交货方式,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
4.1交货方式: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
4.2供货时间:________年9月开始。
4.3供货数量:每月供应10万吨以上。
五、煤炭价格与结算方式:
5.1煤炭价格一票结算。
5.2价格: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价格一票制每吨为670元,货到一列,需方结清一列。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需方凭供方货权转到需方,重量凭秦皇岛东站轨道衡,质量凭第三方检测单(sgs检测报告),需方即支付80%的货款给供方,其余货款,凭增值税票一次付清。货到秦皇岛东站落地前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落地后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合同签订操作程序:
合同签订,供方提供,供方与煤矿经销合作协议及煤矿证照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国地税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行登记),供方与需方签订合同后,需方押1000万元现金给供方(煤矿为需方给供方1000万元的押金作担保)作为供方的供货保证。供方收到需方押金,第一列货在十五天内到秦皇岛东站。
七、验收依据:
7.1质量验收:以秦皇岛第三方煤炭车检报告为准。
7.2数量验收:以秦皇岛东站轨道衡检测报告为准。
八、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资质证照扫描件。
九、解决争议:
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裁决,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电子签署合同同样有效。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万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时间发运至秦皇岛东站则视为违约,供方除退还1000万元押金给需方外,还应该赔偿给需方500万元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
12.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
12.3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9月日至________年9月日止。
供方:
需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在汾水镇瑞源货场的煤炭的相关事宜协商如下:
第一条 数量及交货期限
1、交货物数量:以汾水镇瑞源货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交货期限:
第二条:交货方式
乙方支付万货款给甲方后,甲方马上派人配合乙方办理提货手续,乙方自己负责汽车运输在货场自提。甲乙双方在货场一起核算完实际过磅数量后,乙方把欠甲方剩余的货款先行支付此批煤炭的仓储费用,最终剩余的货款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价格
(不含税)
第四条:付款
付款方式:以汇入指定银行的时间、金额为准。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担保人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项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由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为乙方提供无限责任保证,担保至乙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购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粉煤。
二、煤炭数量:10000吨。
三、计量方式:以乙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五、煤炭价格:
5.1一般纳税人含税价195元吨,合计X元人民币。
5.2一票结算到站价元吨(含增值税);合计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元吨(含增值税元吨、运输税元吨)。合计元人民币。
5.3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6.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6.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____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七、验收方式:
7.1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
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八、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9.2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民法典》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其它:
10.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10.3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10.4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10.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1.1煤炭品种为 煤矿生产的 煤,数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的为准,长期供应,但每月保证供应壹万叁仟吨以上煤炭,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0.8左右,挥发6—15个之间,水10个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过50mm。
1.2 价格: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0.13元结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20元/吨。(若煤炭掉价,乙方将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第二条 煤炭质量
注:,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煤炭质量要求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3.1交货时间:
3.2交货地点: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
3.3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夏邑火车站后转汽车运输,汽车车辆由乙方负责,但运费每吨30元由甲方承担。煤从火车站拉出以火车站的过磅为准。甲方应给乙方到电厂的合理消耗(按国家标准),数量以电厂过磅为准。如出现数量短少由乙方按价赔偿。煤炭到火车站后,乙方保证三天运完3000吨,如不能运完,在站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火车到站卸车费、装车费,站台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油价变动,运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四条 煤炭验收
4.1 煤炭交货后,由上去裕东发电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完成验收。
4.2 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检验结果为准。(附数量单据)检验结束后,各种税收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 货款支付方式
5.1 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交货验收单据,票据齐全后以银行国内信用证方式付清单据记载的全部煤炭款。
5.2 信用证支付的条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电厂煤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过磅数量单据,双方对上述单据验证可盖章后三日内(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划走这批煤的总额,多余的资金等下批甲方到货后,符合上述条款可划付。信用凭证到期不能履约有乙方收回信用凭证。
第六条 保证方式
6.1乙方应前期开具 元的银行信用证明交给甲方,甲方也应在永城市的银行存入
元的保证金,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才能取款。时间为 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如不能按约定的时间 年 月 日(以银行国内信用凭证使用期限为准)供应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银行的保证金( )元作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7.2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但必须有省级政府的证明)
第八条
8.1 各种税收由甲方负担,甲方每吨付给乙方纯佣金肆拾元。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商定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9.1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商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