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贻贝购销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所在地: 住所在:
业主: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乙方长期购买、使用甲方销售的零件、部件、配件等五金工具,为使双方的交易实现公平、安全及确保双方在交易中诚实守信,现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基本描述:
乙方购买的上述五金工具的名称、数量、价格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购销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満足乙方的使用要求;
2、该标的物质量标准有强制适用的国家标准的,合同的约定不得低于该标准。
3、甲方对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限及条件:
第三条 包装标准:按照标的物的实际需求和使用惯例进行包装。
第四条 交货方式和地点:
1、乙方自取;
2、乙方电话通知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乙方采取本条第2款约定的交货方式的,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送货的通知后 小时内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上述交货方式由乙方按照自身需求决定,甲方须积极配合。甲方按照本条约定的交货方式交付后,双方进行书面确认。该书面确认仅是对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价格的认可,以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确定该书面确认亦是对其质量的认可的(如锯条),则该书面确认包含对质量的认可;以日常生活经验不能当时确定货物质量的,以实际使用后的确认为质量认可。甲方对于乙方在购买和使用中出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应当及时进行更换或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采取按月结算方式。甲方在每月 日前,与乙方核对本月购销金额,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后,甲方按照乙方书面确认的金额,开具合格发票,乙方收到合格发票后,每月 日前以 方式向甲方支付。甲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格,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累计 次未按照乙方要求的交货方式和时间交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交付的货物累计 次不符合乙方使用要求或行业质量规定,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和解除合同。
3、乙方累计 次无合理理由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
4、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
5、双方合意解除的。
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对方时起生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交付货物或迟延交付货物或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或交付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按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须按次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金额 %的违约金。
3、甲方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因提供假冒的货物或提供伪造合格证的货物,由此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其他事项的约定:
1、因甲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人员造作不当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以送货方式交付货物的,甲方人身及货物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销售的货物有售后服务需求或约定的,应当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殖户(甲方):
收购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促进贻贝业健康发展,使养殖户和经营方得到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 (根)鲜贻贝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甲方提供的贻贝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三、价格:按照随行就市。但是,为了保护乙方养殖的积极性,双方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乙方收到贻贝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户(签字) 收购方(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点为: 中国XX公司加油站
二、标的物(下称“油品”)93汽油
三、质量:本合同油品符合 国家 标准。
四、数量:每月 按实际购油数量结算。
五、结算价格: 按购油时挂牌价结算,享受加油C卡折扣。
六、货款结算方式:
预先对加油C卡充值,C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
七、履行期限:自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使用加油C卡加油,乙方从加油C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许甲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甲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乙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单位卡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48小时之后发生的消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
甲方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客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一、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