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式酒店购房合同范本(通用5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多年一直为 大酒店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 大酒店, 大酒店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酒店位于 省 市 路 号
2.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 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 几天内付清,第一次应交承包金 元;第二次到 时止,需交 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 天内全部缴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乙方的抵押(担保)额为 元。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第六条 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终止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因客观原因(如拆迁、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非典等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 %;
2.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3.甲方出售该酒店,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 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 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4)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第十三条 关于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所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必要的时候,甲方可以对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实行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合同编号:20xx09
出租方:鄂尔多斯市物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内蒙古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乙方租赁经营管理甲方向开发商所购买之物业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情形:
甲方新建的物业座落于鄂尔多斯铜川汽车博览园内(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米。(最终面积以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定的产权面积为准)。
第二条 租赁内容及条件
1、 甲方将新建的该物业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间内乙方对该物业拥有占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等相关权利,并以乙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2、 在租赁期内,甲方承诺其拥有物业因经营而产生的任何事宜将通过乙方交涉,自愿放弃除处分权以外的任何权利。
3、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按该物业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乙方接收该物业视同甲方从开发商接收该物业,也视同该物业从甲方交付乙方,乙方接受该物业后应报告甲方知悉。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甲方承诺该物业的租赁期限20xx年,
2、 乙方承诺该物业的租赁期限自甲方付清全部房款,甲方或开发商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该物业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四条:物业的运营和收益模式
1、该物业由乙方统一管理和经营。
2、甲方的年度租金计算:
(1)该租金为甲方的税后净收益。
(2)甲方的年度租金计算:前3年为总房价的7%,中间4年为总房价的8%,后3年为总房价的9%(本总房价不含维修基金、契税、开户费、办证费等)。
(3)该物业租金的支付方式为:
①第一年按年支付,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②第二至三年按月支付,支付金额每月__________元 ;
③第四至七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元。
④第八至十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元。(支付日为每月1日)
(4)合同期内所有经营收益为税后收入,收益所得的税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依时收取第四条规定的税后租金。
2、 租赁期内,甲方可享受酒店VIP卡客户优惠权(具体以甲方所持有的酒店VIP卡使用说明为准)。
3、租赁期内,甲方可享受每月1天的酒店免费入住权,但不可累计。
(二) 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该物业租赁给乙方。
2、保证其拥有物业的权属完整合法、法律手续齐全,是该物业的合法所有人。
3、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限内转让、赠与该物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保证将已设立租赁事项向受让人及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在与受让方的合同中以明确的条款约定:受让方必须在乙方租赁期限内继续履行本合同条款,且作为本合同甲方所有义务的承受者,受让方享有甲方应有的权利。而因转让、赠与该物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则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承担方承担并支付。
4、甲方对委托的物业设定抵押等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将相关担保协议复印件提交一份给乙留存,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本合同约定之经营收益而勿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除非乙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管理、经营甲方的物业。
2、甲方同意乙方应获得有关该物业经营管理所属收益。
3、乙方有权排除任何乙方认为不正当的干涉与防碍,甲方需对此配合与支持。
4、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有权进行相关结构的改造,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拟在租赁期满十年内转让该物业予第三者时,乙方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租买权。
6、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乙方的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在租赁期内,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七条 物业的资产重置及交还
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但因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添置的设施归乙方所有,其他设施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保证恪守履行本合同之约定,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履行应尽义务,则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未履行应尽义务,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内,若逾期3月乙方未向甲方支付租金,除应付甲方的租金外,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甲方年度租金的0.5‰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违约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逾期6个月或每年度逾期累计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在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之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委托物业购房款8%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签署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因国家政策法规导致该物业不具备乙方经营条件时。
3、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4、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
甲方:鄂尔多斯市物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签约日期: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住 所 地:
乙方(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住 所 地: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成都市上西顺城大街289号之“成都熊猫万国商城”的产权式酒店(以下简称“房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 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酒店位于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楼层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 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间从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
四、 房屋出租的条件:
4.1租赁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经营统一规划的合法居砖 办公。
4.2房屋使用中产生的经费由乙方或承租人负担,与甲方无关。
4.3保底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体情况,乙方均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每年固定支付其购买该房屋合同总款8%的年回报,保底租金为¥
元/年,即¥ 元/月,(即人民币大写: 元/年,即 元/月)。
4.4甲方同意乙方可在不损害甲方在本合同中上述各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决定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
五、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将房屋全部或部份进行抵押或者转让时,应先行通知乙方。
5.2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视经营需要统一对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和装修。
六、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
6.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水电、排污等事宜,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6.3甲方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时,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并及时真实完整地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书面回复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 房屋产权的转让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置条件,在签署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
7.2在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将与他人签订的转让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签订后二日内报乙方备案。
八、 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统一为甲方在银行开设领取租金的专用帐户,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该帐户划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的时间如下述第 种方式。
(1)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的保底租金;
(2)甲方委托乙方按月将保底备用金直接支付给借款银行用于偿还甲方的月供款,保底租金不足月供款的部分由甲方自行补足,超出月供款部分,年底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九、 乙方的佣金:
9.1租金与保底租金之间的差额为乙方的应得佣金。
十、 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保底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10.3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项委托事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十一、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道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 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甲方同成都熊猫万国商场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告生效。
十三、 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如乙方违约,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成都英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拖人购买的“熊猫万国商城”商品房,位于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根据委托人与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将于 年 月 日前将委托人所购买的商品进行交付。为了让对该商品房进行经营管理的成都英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时的进行装修并投入使用,委托人现委托成都英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向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统一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房屋交付后产生的装修、物业等经营费用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人(签字并捺手印): 受托人(盖章):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住所地:
乙方(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住所地: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成都市上西顺城大街289号之“成都熊猫万国商城”的产权式酒店(以下简称“房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酒店位于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楼层,房号,建筑面积xx平方米。
三、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间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
四、房屋出租的条件:
4.1租赁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经营统一规划的合法居砖办公。
4.2房屋使用中产生的经费由乙方或承租人负担,与甲方无关。
4.3保底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体情况,乙方均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每年固定支付其购买该房屋合同总款8%的年回报,保底租金为¥xx元/年,即¥xx元/月,(即人民币大写:xx元/年,即xx元/月)。
4.4甲方同意乙方可在不损害甲方在本合同中上述各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决定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将房屋全部或部份进行抵押或者转让时,应先行通知乙方。
5.2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视经营需要统一对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和装修。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
6.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水电、排污等事宜,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6.3甲方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时,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并及时真实完整地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书面回复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房屋产权的转让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置条件,在签署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
7.2在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将与他人签订的转让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签订后二日内报乙方备案。
八、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统一为甲方在银行开设领取租金的专用帐户,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该帐户划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的时间如下述第种方式。
(1)自xx年xx月xx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的保底租金;
(2)甲方委托乙方按月将保底备用金直接支付给借款银行用于偿还甲方的月供款,保底租金不足月供款的部分由甲方自行补足,超出月供款部分,年底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九、乙方的佣金:
9.1租金与保底租金之间的差额为乙方的应得佣金。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保底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10.3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项委托事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道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甲方同成都熊猫万国商场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告生效。
十三、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如乙方违约,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乙方租赁经营管理甲方向开发商所购买之物业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情形:
甲方新建的物业座落于鄂尔多斯铜川汽车博览园内(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米。(最终面积以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定的产权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内容及条件
1、甲方将新建的该物业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间内乙方对该物业拥有占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等相关权利,并以乙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2、在租赁期内,甲方承诺其拥有物业因经营而产生的任何事宜将通过乙方交涉,自愿放弃除处分权以外的任何权利。
3、甲方授权委托乙方按该物业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乙方接收该物业视同甲方从开发商接收该物业,也视同该物业从甲方交付乙方,乙方接受该物业后应报告甲方知悉。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甲方承诺该物业的租赁期限20xx年,
2、乙方承诺该物业的租赁期限自甲方付清全部房款,甲方或开发商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该物业交付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第四条:物业的运营和收益模式
1、该物业由乙方统一管理和经营。
2、甲方的年度租金计算:
(1)该租金为甲方的税后净收益。
(2)甲方的年度租金计算:前3年为总房价的7%,中间4年为总房价的8%,后3年为总房价的9%(本总房价不含维修基金、契税、开户费、办证费等)。
(3)该物业租金的支付方式为:
①第一年按年支付,租金为人民币xx元;
②第二至三年按月支付,支付金额每月xx元;
③第四至七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xx元。
④第八至十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xx元。(支付日为每月1日)
(4)合同期内所有经营收益为税后收入,收益所得的税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依时收取第四条规定的税后租金。
2、租赁期内,甲方可享受酒店VIP卡客户优惠权(具体以甲方所持有的酒店VIP卡使用说明为准)。
3、租赁期内,甲方可享受每月1天的酒店免费入住权,但不可累计。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该物业租赁给乙方。
2、保证其拥有物业的权属完整合法、法律手续齐全,是该物业的合法所有人。
3、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限内转让、赠与该物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保证将已设立租赁事项向受让人及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在与受让方的合同中以明确的条款约定:受让方必须在乙方租赁期限内继续履行本合同条款,且作为本合同甲方所有义务的承受者,受让方享有甲方应有的权利。而因转让、赠与该物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则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承担方承担并支付。
4、甲方对委托的物业设定抵押等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将相关担保协议复印件提交一份给乙留存,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本合同约定之经营收益而勿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除非乙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管理、经营甲方的物业。
2、甲方同意乙方应获得有关该物业经营管理所属收益。
3、乙方有权排除任何乙方认为不正当的干涉与防碍,甲方需对此配合与支持。
4、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有权进行相关结构的改造,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拟在租赁期满十年内转让该物业予第三者时,乙方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租买权。
6、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在租赁期内,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七条物业的资产重置及交还
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但因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添置的设施归乙方所有,其他设施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保证恪守履行本合同之约定,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履行应尽义务,则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未履行应尽义务,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内,若逾期3月乙方未向甲方支付租金,除应付甲方的租金外,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甲方年度租金的0.5‰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违约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逾期6个月或每年度逾期累计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在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之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委托物业购房款8%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签署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因国家政策法规导致该物业不具备乙方经营条件时。
3、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4、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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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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