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供货合同(精选4篇)
需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X: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材料供货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规格数量及价款:
主 要 材 料 汇 总 表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方式、时间
供X应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货时间配送石材。货物及缺补量货物由供X负责运输及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其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末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给予合同总价款的1%罚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负责加工,供货期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无预付款。单价为固定综合价格,中途不得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第一批货需在支付预付款后十五天内到场,自第一批到货起,供货周期必须在60天内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第二日结算货款的80%。全部供货齐全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维护修复完成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以甲方确认样品为准,破损负责更换,并提供现场损坏石材的修复。
第五条:货物验收交货地验收。随货带有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同时需保证石材色差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环保标准。
2. 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二、供货质量、周期及价格调整
1.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准:GB/T 11718-__________中密度纤维板》、GB 18580-__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及北京市相关质量、环保标准。
2. 在收到甲方的订货通知后,乙方需于3天内送达乙方;对短期缺货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最晚送货日期;对市场断货的产品,乙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3. 乙方供应产品品牌、规格、价格详见附件;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需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商定结算价格。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货款采用如下结算方式:
1. 双方按押一个月(以前月的_____日至当月_____日为当月的结算周期)滚动结算,甲方应予次月上旬支付乙方本月之前月所供合格产品全部价款。
2. 每月结算时,乙方应执相应的票据办理结算手续。在甲方需要开具增值税票时,乙方需为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票。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所供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能承受的期限内无条件给予换货或退货。若是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客诉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环保不达标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商誉损失,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五、其他
1.本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前,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附件
1.供货价格明细表。
甲方: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需方: 北京市花木公司西安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材料供货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规格数量及价款:
主 要 材 料 汇 总 表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时间
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货时间配送石材。货物及缺补量货物由供方负责免费运输及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其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末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给予合同总价款的1%罚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负责加工,供货期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无预付款。单价为固定综合价格,中途不得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第一批货需在支付预付款后十五天内到场,自第一批到货起,供货周期必须在60天内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第二日结算货款的80%。全部供货齐全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维护修复完成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以甲方确认样品为准,破损负责更换,并提供现场损坏石材的修复。
第五条:货物验收交货地验收。随货带有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同时需保证石材色差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环保标准。
2. 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二、供货质量、周期及价格调整
1.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准:GB/T 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GB 18580-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及北京市相关质量、环保标准。
2. 在收到甲方的订货通知后,乙方需于3天内送达乙方;对短期缺货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最晚送货日期;对市场断货的产品,乙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3. 乙方供应产品品牌、规格、价格详见附件;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需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商定结算价格。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货款采用如下结算方式:
1. 双方按押一个月(以前月的26日至当月25日为当月的结算周期)滚动结算,甲方应予次月上旬支付乙方本月之前月所供合格产品全部价款。
2. 每月结算时,乙方应执相应的票据办理结算手续。在甲方需要开具增值税票时,乙方需为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票。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所供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能承受的期限内无条件给予换货或退货。若是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客诉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环保不达标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商誉损失,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五、其他
1.本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前,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附件
1.供货价格明细表。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日 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