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供货销售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系统供货及安装事宜(以下简称项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承包方式及范围、质量标准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承包方式:本合同为固定总价,价格含设备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不含机房外管道。
4、承包范围及内容:依据现有施工图纸及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按国家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完成该设备的供应及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同时在保修期内进行免费保修和维护。
5、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详见附件1《游泳池水处理系统清单表》。
注:合同总价含税,设备材料费开具销售类发票(普/专票),运输、安装调试费开具服务类发票。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支付时间: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定金,即整(¥元),乙方收到款后即开始下单订货。
第二次付款:主设备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元整(¥.00元),主设备清单见附件2《主设备清单》。
第三次付款:设备安装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整(¥元)。
第四次付款:系统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即元整(¥00元)。
第五次付款:质保期(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即元整(¥元)。
第三条 产品质量
所有货物均为全新未使用过,规格、型号、参数符合合同约定,使用优质材料及先进工艺和技术制造而成,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或生产企业标准。
第四条 供货及收验货: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其规格、型号等方面,甲乙双方在一般情况下不做变动,若因特殊原因需变动时,一方需提前 五个工作日 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涉及费用问题,甲乙双方据实协商确定。
2、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保证送达到货地点的货物完好无损。
3、供货期:收到甲方第一次付款后 天(春节、国庆节假期不计)。
4、交货地点:项目地 。
5、甲方项目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职责:收、验货,监督,管理,协调。
6、乙方项目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职责:项目资料、文件签收,与甲方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
第五条 设备资料
乙方将有关合同产品的随机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报关单(进口产品提供)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第六条 货物检验
1、合同设备运抵项目现场后,乙方根据到货情况在开箱前 2天通知甲方对合同设备的数量﹑型号和外观进行开箱检验,甲方接通知后派该项目代表参加检验,如超过3天内甲方未参加开箱检验工作的视为检验合格。
2、开箱验货时,由甲、乙双方项目代表到现场,根据合同附件中设备清单进行验货,对验货的结果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第七条 工期:
1、现场具备安装工作面三十天内完成安装。
2、收到第三次付款且具备调试条件 五 天内完成系统调试。
第八条 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和产品保修
1、竣工验收:正式验收之前,乙方对系统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向甲方发送《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即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进行验收,逾期则视为验收合格。
2、移交: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或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
3、验收内容:本合同第一条内容进行验收。
4、验收标准:
4.1 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行业颁发的施工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
4.2双方有关的技术洽商说明。
5、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一 年,若乙方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维修通知在48小时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甲方或使用单位则安排他人修理,在质保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出;质量保证金不足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对售出产品承诺实行“三包”服务,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即正式进入免费维修保养期。
7、故障召修:乙方开通24小时应急召修热线电话: ,接到召修电话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
8、质保期内对正常使用下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及配件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因甲方人员未按操作规范造成的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除外。因用户使用不当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时,乙方将积极给予维修并按最优惠价格提供零件及服务。
第九条 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依据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纸实施设备基础、设备房排水及通风设施。
2、提供安装所需用水、用电接驳点,负责至二级接电箱,具体位置由乙方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由乙方自行负责接驳安装到施工现场,提供满足设备进入设备房的通道。
3、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现场交底,协调乙方与各专业工种的工作关系。
4、按合同规定付款款,如因拖延支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安装及调试。
5、接到乙方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2、工作进展及时向甲方通报。
3、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完成产品安装、调试。
4、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落实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
5、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半成品的保护,否则引起的损坏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6、确保施工质量,为各系统的调试提供保障,直到验收合格。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注意防火安全,做到文明施工。
8﹑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
9、做好现场与其他单位相互交叉的配合工作,制定交叉作业与协调措施。
10、严格把好质量和工艺关,如果因质量和工艺原因导致工程返工,费用自行承担。
11、提供产品交付后的使用咨询服务及在保质期内的售后服务。
十一、安全施工
1、乙方严格按《建设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施工现场按照《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等级。
2、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保护,乙方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杜绝大事故,防止小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处理。
4、乙方人员进场报甲方备案并接受三级教育,严禁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安排施工人员进场施工,严禁携带家属、小孩及与施工无关的外来人员到工地居住,不能在工地赌博和卖淫嫖娼、由此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治安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在非施工现场的安全行为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甲方或乙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抗拒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材料及运输成本增加的情况不属此列。
2、甲方或乙方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完成,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安装设备价款额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完成为止。
3、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并退还甲方已付的金额。
4、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无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金额。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金额。
第十四条 争议及解决方法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 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双方合同条款全部履行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第十七条 其它事宜
1、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公司 乙方(章): 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户名: 户 名: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一、 工程项目:
二、 供货范围: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的期限:
2.1 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甲方质量要求。
2.2 产品质量必需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并且能保证通过本地供电局的验收。
2.3产品自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为“三包”期。质保期为自供方供货完毕之日起一年。
三、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需方指定收货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四、运输及装卸费用负担:运费及送达需方指定地点的装卸费由 负责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按需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规范标准(合同附件)现场验收以及通过本地供电局的验收为最终验收标准,需方如有异议可在 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产品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
7.1. 产品价格: 。
7.2. 付款方式: 。
7.3.依据《民法典》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完全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必须按合同条款按时付款,如有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总额款5‰计付违约金给乙方,违约金计算公式为:逾期天数×合同总金额×5‰。
8.1.2 最终验收非供货方的原因造成不能通过供电局的验收或者需要整改的,甲方不能拒绝支付到期货款,否则参照8.1.1款执行。
8.1.3 甲方不能以人事变更或者其他任何借口拒绝支付到期货款,否则参照6.1.1款执行。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甲方需货计划准时供货,以保证施工进度需要。
8.2.2在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按计划供货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可根据延期日期的长短按每逾期一天,从总额款中按5‰计违约金扣除。
8.2.3 供电局验收如果出现供货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负责更换有问题的产品,并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售后一年的服务。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与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该产品中包含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等)归乙方所有,该产品仅供甲方使用和再次销售,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实施该产品中所包含的专利或变更乙方注册商标。同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许可任何第三方直接实施该产品中包含的知识产权,否则,属侵权行为,乙方将依法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2、供方在安装过程中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及技术咨询。
3、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4、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5、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贰份,双方盖章、代表签字及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货款后生效。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带给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带给贴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持续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理解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_______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理解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理解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到达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_______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带给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职责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带给的货物完全贴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贴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能够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职责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职责,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状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带给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_______天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带给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职责。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职责: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或者_______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职责。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带给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职责: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资料。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持续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带给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_______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章)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