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供货协议三篇

物品供货协议(通用3篇)

物品供货协议 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次饮食服务的《招标文件》和甲方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瓦店一中食堂(食品)供应商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应期限

供应商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9月1日至本学期结束为止。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品配送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遵守;

2、甲方的有关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学期进末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年度考核。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提前一周向乙方提供学校食堂所需食品的详细规格和每日配送数量;

5、甲方有责任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6、甲方有权核查食品原料供应原始凭证和相关产品的收支情况。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供货产品的进价成本和服务成本,在低于市场价的前提

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具备有效经营资质、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合法经营;根据瓦店一中校方要求,为瓦店一中食堂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商品配送;

3、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和食品安全台帐;

4、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

5、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报交所需货物数量两天内将甲方所需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6、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

7、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低于市场批量价供应给甲方,并提供原始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瓦店一中,第二联:供应商;)由学校保管员验收、过磅、签字后生效,并凭记账联银行转账结账。

8、乙方应按学校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并扣除其缺少数量的金额,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视情况扣除2~10倍的金额。如发生以次充好现象一次,扣除差价2倍以上金额,并停送一个月,两次以上学校有权终止协议。抽检方法:甲方选择几袋(几桶)过磅,如少斤两*此次全部数量=扣除数量。

9、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

10、乙方必须按甲方原料的规格要求进行供货,如果乙方供应的原料与甲方要求的规格不符,上下超过总量的5%,甲方有权扣除超出部分的金额。

11、如果乙方不按时送货到学校指定地点,并影响学校工作的,甲方有权从菜金中扣除供应商当日提供菜金的2-3倍。

12、由于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四条 服务质量

1、甲方对于乙方出现的服务时效以及食品安全等问题将逐一记录在案,并根据情况发放整改意见书,并作出相关处理。

2、乙方一期的服务综合质量将作为本校下一期采购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供应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和不履行投标书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时间:

物品供货协议 篇2

甲方(需方):_____

乙方(供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供货范围: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2.供货数量:草山岭旧居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6)结构标记按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6995.3和GA306.1-20--及GA306.2-20--的规定;(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①产品符合GB/T12706-20--标准;

②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19666-20--标准;③试验:

a电性能符合GB/T3048-1994标准;b非金属材料符合GB/T2951-1997标准。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20--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建设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品供货协议 篇3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供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为需方提供牌号为_________的______,每月_________吨。

二、产品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在挂牌价基础上,需方享受供方规定的`终端自提合同户优惠价格(挂牌价下浮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五、提货方式:需方自提。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当月购销数量,按旬均衡提货;装车费需方自理。

六、计量:执行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采用随机抽检方式,以供方衡器核实。如超出计量误差范围(____________每袋净重____________公斤),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七、质量标准:执行供方企业标准:______(合格品)。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如需方采样化验,应在装车后___小时内向供方提出化验结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担保方式:需方向供方交押金_________元。当遇有特殊原因终止合同时,供方返还需方所交押金。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由于需方原因未提完当月供货量的____________%,视为需方违约;反之,由于供应量不足造成供方不能完成当月80%的供应量,视为供方违约。

2.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供提货。

3.需方提货车辆要按供方的要求配备安全器具,执行供方的各项安全规定,接受保管、装车、安全等有关人员的检查与管理。

4.产品仅限需方在其所在地生产自用,不得跨区域接卸或销售。

十、违约责任:违约方负全部责任。一方违约时视为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表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当需方违约时,供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回已给予需方的优惠部分。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准。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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