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供货协议(通用10篇)
甲方:
乙方:
签于甲方是一家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其在经营过程中需采购各种江、河、湖、海等水产品及其冷冻品(以下统称水产品),乙方是从事专业水产品的供应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诚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根据甲方经营所需向其提供水产品,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供应水产品。
二、乙方提供的入库水产品(例如冻品等),需按甲方的要求的质量、数量,经甲方验收,确认数量、价格、经双方签字生效,以作日后结账凭证。若质量得不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拒收,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调换。
三、乙方根据甲方经营需求,备足海鲜池的品种、数量、按实际售出的份量,(以收银台收银的.记录为准)每天统计对账一次,确认数量、价格,经双方签字生效,以作日后结账凭证。
四、所有水产品价格,双方采取每——天定价一次,定价原则按上海水产市场上浮10%.
五、为了能更好的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水产品及更好地服务于甲方的经营需求,乙方派专业人员数名,负责乙方向甲方提供鲜活水产品的日常养护、宰杀工作。甲方免费提供兴建海鲜池所需的场地、日常运作的水、电、气等能源及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乙方工作人员的薪酬由乙方自行承担。海鲜池由乙方投资建造。
六、乙方供给甲方的水产品货款双方采取每 天结账一
次甲方不得无故拖欠,无需开发票,若需开票甲方承担相应的税金。
七、乙方投资海鲜池的造价为元。合同期满,海鲜池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未满,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则需赔偿乙方海鲜池投资款。(具体赔偿办法:按合同时间比例折扣给乙方)。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退场,则甲方无需赔偿海鲜池投资款。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九、有效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是其所需水产品唯一供应商。若甲方违反本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相反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退场。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同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海产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提供销售的海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供甲方的`有关合法营业甲件。
3、甲方不能把有质量问题和过期的海产品销售给乙方。
4、乙方按自身的销售情况提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甲方订购海产品,并写清楚海产品的数量,规格及型号。
5、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送货给乙方,货到付款或银行转账。
6、货到后,乙方负责收货、验货,如有质量等问题请在当天内告之甲方,并拍相片留底。
7、销售过程中,如有海产品质量问题,甲、乙双方要贯彻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实行质量先行负责制,如因海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分清甲、乙方的责任,按甲、乙方责任的比重由双方共同负担损失。
8、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至月日止,合同到期,应提前出,续签合同。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共同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海参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质量要求
1.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甲方自负。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10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酒店(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海鲜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及质量
1、价格: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市场的最低价格。
2、产品质量:(1)成活率100%;(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3)规格:大小一致;(4)理化指标:达到无公害标准;(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及时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达到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与打折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换货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者,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本周的结算款。
3、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电话等方式要求乙方送货等,数量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报第二天上午或全天需求计划,当天下午1:30以前报当天晚餐需求计划。
4、不论是批量或临时补货,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按所造成的损失2倍赔偿。
5、根据甲方需求品种、数量及质量,一经乙方报价,无论价格高低,若甲方要求送货,乙方无条件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按照需求数量及报价金额的2倍要求乙方支付赔偿款。
6、乙方保证将甲方需要的海鲜产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所有运杂费用、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除支付甲方赔偿款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单方终止协议。
---------
一、本着互利双赢合作的大前提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互助协议:
1 乙方愿与甲方通力合作,保证全年以低于市场平均采购价格,向甲方提供各类海河鲜类及甲方指定的海河鲜品种,并保证作到所供应品种处于鲜活状态。
2 乙方负责独资建造符合甲方使用要求的海鲜池一套,规格要求为:12格三层海河鲜池,6—8个贝壳池。
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海河鲜养殖场地,免费水、电交付乙方使用。
4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名海鲜保养人员免费住宿及员工餐。
5在双方合作期内,若甲方不再与乙方合作经营,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整套海鲜池设备总额的80%,每年以20%递减,合作期满若甲方不与乙方续约,乙方有权带走整套海鲜池设备(注:整套海鲜池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
6在海鲜养殖期间,养殖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如影响甲方正常经营,以客人客人自点海鲜所缺品种金额于月底结帐时金额统一扣除。
7 乙方在合作期内,按甲方对品种的要求,保证海鲜供应品种齐全,如非市场原因,断货在2天以上,以月结帐总额5‰予以处罚。
8 乙方在甲方合作期内,如养殖池内出现死海鲜,必须无条件清理出店,不得出售给甲方。
二、合作方式:
1 本着互利双赢原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合作方式。
2 甲方享有按甲方保养海鲜销售价格计算的海鲜月销售总额的35%营收比例。
3 乙方享有按甲方保养海鲜销售价格计算的海鲜月销售总额的65%营收比例。
三、结帐方式:
1 乙方根据甲方开据的当天海鲜售卖单与甲方核对后,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2 甲方财务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结帐。
3 结帐方式为月结月清。
4甲方必须在每月1日至5日内付清乙方上个月海鲜保养销售总额65%的货款,若甲方不按时结清分成比例,乙方有权停止供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全责。
5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未能解决可以通过仲裁机构予以解决。
6 本合作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海鲜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及质量
1、价格: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市场的最低价格。
2、产品质量:(1)成活率100%;(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3)规格:大小一致;(4)理化指标:达到无公害标准;(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及时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达到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与打折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换货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者,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本周的结算款。
3、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
4、不论是批量或临时补货,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按所造成的损失2倍赔偿。
5、根据甲方需求品种、数量及质量,一经乙方报价,无论价格高低,若甲方要求送货,乙方无条件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按照需求数量及报价金额的2倍要求乙方支付赔偿款。
6、乙方保证将甲方需要的海鲜产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所有运杂费用、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除支付甲方赔偿款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单方终止协议。
7、乙方承诺以其供应其他酒店、市场的最低价给甲方供货,如发现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一经发现属实,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两倍差价金额的扣款(以降价的时间计算),并在货款中扣除差价金额,并罚款1000元。若产品价格上升,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查实,尚可上浮价格。
8、乙方送货人员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若造成损失,按甲方规定予以赔偿。
9、乙方不得私下与甲方任何管理人员、员工进行非正当交易,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乙方1000-10000元的罚款,并单方解除本供销协议。
10、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需提供其供应的海鲜品种及近期最低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应不定期将产品的最新价格、行情、疫情等信息通报至财务部。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
1、累计付款,每个月1日----5日对帐日,6日---10日为结帐日。
2、对公帐户付款,不受理给个人付款。
四、争议解决方式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期为一年,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甲方酒店所需海鲜、河鲜、冰鲜、大闸蟹、贝壳类(以下简称水产品、冻品等,鱼缸放养、管理、用取等有关细节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免费提供经营场所、水、电、鱼缸正常所需物品(包括鱼缸用具、温度表、盐度表、冰等)等,并负责搞好海鲜池周边的环境卫生。乙方提供鱼藻、海水晶。鱼缸正常使用期间产生的损失由甲方维修调换。
二、水产品价格按照南山水产品市场同期同种上浮 ,为稳定甲方菜肴价格,甲、乙双方每月1日、15日报价一次,定价在每月3日、18日前双方定好价格,后15天不变,盈亏自负。如遇市场价格变化超过15%,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同意后另行调价。冻品价格,按照南山水产品市场同期上浮 给甲方,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28日报价一次,31日前定价一次,如遇市场行情变化超过15%,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同意后另行调价。
(二、水产品价格按照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双方约定) ∶ 的比例分配,即甲方占实际销售额的 ,乙方占实际销售额的 。甲方每天将销售情况汇总并与乙方对账,双方签字后,每月结算一次,一次性结清,不再另作其它任何费用的分摊。(即乙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费用)
三、乙方水产品报价每15天一次,冻品每月报价一次,报价单以送达和传真的形式操作。
四、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电话:等方式要求乙方送货等,数量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报第二天上午或全天需求计划,当天下午1:30以前报当天晚餐需求计划。
五、乙方在提供水产品时,若有水产品出现伤亡但又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减少乙方成本)。若在使用过程中遇顾客投诉质量问题,经过乙方人员认证,确属水产品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直接损失。如遇停电或者其他非正常死亡,均按原价与甲方核算。
六、甲方营业期间,每 天结货款一次(即每次以前台收款数量为结算方式)。因甲方原因没有付清乙方货款,经催告仍未付清时,乙方有权利停止供货。因甲方没有付清乙方货款时,甲方不能自购或者用其他方式采购水产品或者冻品,否则所采购的水产品全属乙方所有,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对乙方不符合经营要求的有权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如遇客人预定酒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单(品种、规格、数量等),乙方须在最快时间内供货。如甲方延误报单时间,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甲乙双方如因一方出现问题不能履行时,须提前一星期通知对方,甲方须付清所有款项。
九、本合同如遇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一方违约,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寻求法律手段解决。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试营业一月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着互利双赢合作的大前提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互助协议:
1 乙方愿与甲方通力合作,保证全年以低于市场平均采购价格,向甲方提供各类海河鲜类及甲方指定的海河鲜品种,并保证作到所供应品种处于鲜活状态。
2 乙方负责独资建造符合甲方使用要求的海鲜池一套,规格要求为:12格三层海河鲜池,6—8个贝壳池。
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海河鲜养殖场地,免费水、电交付乙方使用。
4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名海鲜保养人员免费住宿及员工餐。
5 在双方合作期内,若甲方不再与乙方合作经营,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整套海鲜池设备总额的80%,每年以20%递减,合作期满若甲方不与乙方续约,乙方有权带走整套海鲜池设备(注:整套海鲜池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6 在海鲜养殖期间,养殖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如影响甲方正常经营,以客人客人自点海鲜所缺品种金额于月底结帐时金额统一扣除。
7 乙方在合作期内,按甲方对品种的要求,保证海鲜供应品种齐全,如非市场原因,断货在2天以上,以月结帐总额5‰予以处罚。
8 乙方在甲方合作期内,如养殖池内出现死海鲜,必须无条件清理出店,不得出售给甲方。
二、合作方式:
1 本着互利双赢原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合作方式。
2 甲方享有按甲方保养海鲜销售价格计算的海鲜月销售总额的35%营收比例。
3 乙方享有按甲方保养海鲜销售价格计算的海鲜月销售总额的65%营收比例。
三、结帐方式:
1 乙方根据甲方开据的当天海鲜售卖单与甲方核对后,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2 甲方财务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结帐。
3 结帐方式为月结月清。
4 甲方必须在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日内付清乙方上个月海鲜保养销售总额65%的货款,若甲方不按时结清分成比例,乙方有权停止供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全责。
5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未能解决可以通过仲裁机构予以解决。
6 本合作协议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水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甲方委托南阳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订购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计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为20__年5月15日至20__年6月25日。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按照所属鱼类单体重量以及新鲜鱼进行验收。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10%以内(含10%)。
第七条 乙方于20__年5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270000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二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
户银行:郑州银行南阳分行 ,账户: 42111 666 666 06896 ,户名:王守岐 。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项解决:
(一)交南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乙方:
20__年5月15日20__年5月15日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海鲜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及质量
1、价格:
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市场的最低价格。
2、产品质量:
(1)成活率100%;
(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
(3)规格:大小一致;
(4)理化指标:达到无公害标准;
(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及时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达到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与打折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换货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者,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本周的结算款。
3、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电话等方式要求乙方送货等,数量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报第二天上午或全天需求计划,当天下午1:30以前报当天晚餐需求计划。
4、不论是批量或临时补货,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按所造成的损失2倍赔偿。
5、根据甲方需求品种、数量及质量,一经乙方报价,无论价格高低,若甲方要求送货,乙方无条件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按照需求数量及报价金额的2倍要求乙方支付赔偿款。
6、乙方保证将甲方需要的海鲜产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所有运杂费用、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除支付甲方赔偿款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单方终止协议。
7、乙方承诺以其供应其他酒店、市场的最低价给甲方供货,如发现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一经发现属实,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两倍差价金额的扣款(以降价的时间计算),并在货款中扣除差价金额,并罚款1000元。若产品价格上升,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查实,尚可上浮价格。
8、乙方送货人员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若造成损失,按甲方规定予以赔偿。
9、乙方不得私下与甲方任何管理人员、员工进行非正当交易,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乙方1000—10000元的罚款,并单方解除本供销协议。
10、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需提供其供应的海鲜品种及近期最低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应不定期将产品的最新价格、行情、疫情等信息通报至财务部。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
1、累计付款,每个月1日————5日对帐日,6日———10日为结帐日。
2、对公帐户付款,不受理给个人付款。
四、争议解决方式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期为一年,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供方:地址:需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需方向供方购买 海鲜 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本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三、交货日期: 20__年 月 日之前。具体由需方书面(传真或邮件)通知,若未通知,以本合同的前述约定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为: 公路运输 ,卸货及费用由 需 方承担。
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方法:
1、需方收到产品后应现场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当天内向供方提出,以便协助解决。否则供方视为需方按要求收货。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供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产品的包装均以供方出厂标准,包装物供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箱,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需方以银行电汇方式向本合同指定的供方银行账户付款。
2、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需方给付合同总价款的 70%,货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付余款前供方需提供与本合同内容相符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 工作日,按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 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工作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按照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的,则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赔偿。
3、因供方交付的标的物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供方应支付不低于相关标的物价款的 % 的违约金,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供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30% 的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供方产品单页说明书。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区:
供方:需 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 20__年月 日签署日期:20__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