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模板集锦(通用24篇)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鲜猪肉、牛肉、羊肉类等动物类原料。
二: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2、乙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3、乙方必须依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产品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所需产品类别,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定价办法:
1、甲方每月一次进行市场询价,询价活动乙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但甲方必须在经双方协商的固定循环周期的前一天通知乙方。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未能参与询价时,则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询价结果有任何异议。
2、甲方在询价过程中,乙方不得干扰甲方询价活动的自主权,不得向甲方指定或推荐询价地点或市场,亦不得向甲方指定或推荐询价摊位和供货商类别,不得在未经甲方询价员许可的情况下主动开口询价或在甲方询价员之先主动和询价点人员交谈。
3、甲乙双方在每次询价活动结束时,需在完成的询价表上签字确认。
4、在一个固定循环周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询价价格供应,不得单方面随意变动价格,否则将扣除当日价格变动商品的全部货款作为赔偿。
5、在双方协商确定的结算周期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
四:交货时间:
1、甲方每日20:00时前向乙方报送需购品种清单和送货时间。报送方式为电子邮箱传递和电话通知合用。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送达。若遇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类)而无法准时送达的,需在第一时间向甲方通报,并立即采取应急方案,以确保甲方能有最大限度的反应时间立即展开应急措施。
3、乙方送货的延缓时间在15分钟内不视为违约。
4、若因乙方的送货延误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1、甲方需向乙方明确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质量要求供货。并由甲方对质量进行检验,若乙方对甲方的质量检验有异议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进行质检,质检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验收制度,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干扰,并且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货的第一时间内进行验收工作,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间。
六: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为月结。乙方的当月货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的60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指定的账号内以转账或电子转账的方式汇入。若逾期,则按当月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滞纳金。若甲方延期超过三十日的,则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特殊情况的双方协商解决)
七:运输办法:
由乙方全权负责运输事项,包括交通工具、费用等。
八: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同时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就近的相应市场采购足数的产品立即补交。且同时偿付甲方应交货总值10%的违约金。
2、未按甲方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甲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供货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应交货总值200%的违约金。
3、乙方若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准时交货的,则按延期交货处理。
4、因乙方所送货物的质量原因而引起的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考核方法为以月为单位的扣分制,在乙方当月考核被扣分高于于5分(不包含5分)的,每一分扣罚人民币100元,考核被扣分高于10分(不包含10分)的,每一分扣罚人民币200元,考核被扣分高于20分(不包含2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当月考核扣分若为零分,则甲方给予乙方当月货款总额的0.5%作为奖励。考核扣分办法如下: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次扣1分;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上下浮动10%)每一次扣1分;交货时间延迟10分钟至20分钟的,每一次扣1分,延迟20分钟至30分钟的每一次扣3分,超过30分钟的在扣5分的基础上每超一分钟加扣1分。
九:甲方违约责任:
1、因临时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而给乙方造成的额外损失,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1小时的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4、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第六条规定偿付乙方违约金。
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而代为采购的产品无故遭到拒绝接货的,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范围为:动物类原料。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代为采购临时性的超出乙方供货品种范围的货物。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因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需出具相关额外费用的证明和依据。
3、本合同期限内的第一个月为双方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本合同内容全部有效,任何一方在试用期内若提出解除合同的,均需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甲方的人员建立私人关系和任何形式的贿赂(如:请客吃饭、娱乐、送礼和其它)。一经查实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货款的10%作为处罚金。
十一:争议解决的办法
因本合同约定内容范围内的事宜双方而发生争执的,各方应尽力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将争议提交至相应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三: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附件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有效日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甲方: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洞泾厂区、九亭厂区的职工食堂提供大米、食用油、食用盐、味精等食堂用材。
二、 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有效期为:xx年。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中旬付乙方上个月的货款,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如遇甲方特殊状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货款进行延期。
四、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供货进行检验,被判为不合格者,乙方需无条件更换货物,此检验无论是在甲方收货时或收货入库后,都为有效。
2. 甲方有权随时指定或更改乙方提供货物的品牌、质量标准,乙方不得有异议。
3. 甲方可不定时对乙方进行相关考核,不合格不达标的要求及时改正,连续两次考核不符合甲方指定之标准,可视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数额直接在乙方货款中扣除。连续三次考核不达标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双方合同,但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5.乙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
6. 乙方所送货物的品牌、质量、价格等须事先在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否则,乙方将最近一个月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交由甲方扣除。
7. 乙方同意对其提供的货物承担无限期的质量保证责任,若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而引起相关的安全事故,无论双方是否处于合作期限中,乙方都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将最近一个月的货款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补偿,且甲方获得合同的无条件解除权。
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漏任何甲方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一个月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
五、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签订的条款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订购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二、各产品款式说明、色彩、面料、水洗要求等信息以“赢在中国”的网站项目园论坛《红缨连锁幼儿园夏季园服、书包订购通知》为准。
各款园服尺寸请严格按合同附件《红缨夏季各款园服尺寸对照填写表》中的量体要求进行测量,合同正式下单生产后,不得再作更换。
三、质量条款:
(1)产品款式、面料、工艺:完全按照国家服装行业的标准。
(2)产品包装:每套产品单独用塑料袋包装,外包装为纸箱。
(3)产品标签:每套园服产品配制合格证、水洗标、尺码标、领标。
四、交货方式及费用:
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或采用运费到付的方式。
甲方负责把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运输方式: 邮政编码: 传真:
签 收 人: 联系电话:
收货地址:
五、付款方式:
(1)银行支付: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2)邮局支付:
地址:邮编:
请选上面方式汇款并写明汇款用途(购服装),将汇款底单传真甲方,并告知开发票内容。 汇款底单传真号:
六、供货周期:
因总部集中采购,服装厂统一加工周期需要40天。甲方收到乙方总款项45天内交货。为保证六一节前收到,请各连锁项目园在截至日期前定购,如有特殊要求请提早告知。
七、产品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当天,应按此《供货合同》立即验收。
(2)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包装箱已开封、破损或货物数量不符等,导致影响使用,应立即在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需要在三天之内提供相关单证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向有关方面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没有及时提供单证的,甲方认为乙方为全部签收合格。
八、产品退换:
产品交付7天内,如发现产品有瑕疵,影响产品使用或美观,乙方可以在产品没有使用的前提下向甲方进行产品更换,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无包装、洗涤和使用过的产品,一律不予退换。
九、合同生效:甲乙双方填写合同内容,并要在第1、2、3页盖章,合同附件:《红缨夏季各款园服尺寸对照表》合同第3页
十、合同履行地:北京市海淀区。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签字)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日内将该沙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沙XX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沙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____日内换送合格沙。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沙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沙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沙总价款的_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 期的沙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诚信、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流程
1、 乙方指定收货人(可多人)在甲方出具的《授权书》上本人签字,由乙方法人签字授权并加盖公章;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地点协助乙方联系货车将货物送达,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安全;
3、 乙方指定授权收货人员在甲方出货单据上签收;
4、 乙方指定发往异地的的货物乙方指定授权收货人员必须在物流公司发货前在甲方收货单据上签收,如未签收甲方有权停止发货,所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应在地板安装前且货物签收7日内(按乙方签收的甲方出货单据日期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木复合地板质量标准向甲方提出质量投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相关问题;
6、 因施工条件原因造成最终结果纠纷由乙方负责。
二、账期:
1、 定金:乙方向甲方下的每笔订单按照货值全款的10%作为该笔订单的定金;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安排该笔订单的生产加工;
3、 在甲方生产加工期间乙方单方面取消订单,视为乙方放弃该笔订单的定金,作为甲方赔偿;
4、 乙方在甲方加工完产品30天内仍未结清余款或提走货物,该笔订单定金作为乙方给甲方的赔偿,该笔订单的货物甲方有权利自由处置;
5、 乙方在收到货物15日内给甲方结清货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甲方货款,应每天按余款10%赔偿给甲方作违约金,此时为“非正常合作期间”。
6、 在“非正常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利停止乙方正在生产的所有订单,将正在生产订单的定金作为甲方赔偿,在此期间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签署地:
哈尔滨市阿城区,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账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T11836-20xx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根据甲方接收货物签收的数量结算。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规格以米计量。
3.乙方必须每天保证供应甲方 米管道(包括技术监督管理局的检验合格证)。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到货地点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按着甲方计划安排送货
3.到货地点: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卸至指定地点,甲方保证道路畅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为了防止管道失窃,乙方不能超出甲方计划要货量供货。否则,甲方不收货,也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 详见下表
2、结算方式:甲方预付定金,每月结算一次,涵管工程经验收合格完工后甲方扣取乙方质量保证金10%三个月,乙方提供全额正规发票。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卸货后,甲方依据执行的外观检验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未对产品外观质、量提出异议,签收后乙方不再对外观质量承担责任,检验出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负责
调换合格管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因此造成甲方施工延误,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即时向其他供货商进货。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按照规范覆土,如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影响道路上层结构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路面、人行道结构的破除、沟槽开挖、管道混凝土、管道、沟槽回填、路面及人行道的恢复等一切费用)。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至所有材料款付清之日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订购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款式
总数
单价
总价
1、
女童装 A
连衣裙
套
38元
2、
女童装 B
短袖上衣+短裤
套
38元
3、
男童装
短袖上衣+短裤
套
38元
4、
女教师装A
短袖上衣+网球裙裤
套
68元
5、
女教师装 B
短袖上衣+七分裤
套
68元
6、
女教师装 C
网球裙裤 或 七分裤
件
34元
7、
男老师装
短袖上衣+长裤
套
68元
8、
书 包
双肩背包里外两层
个
25元
9、
运 费
代办托运或运费到付
箱
元
合计:
二、各产品款式说明、色彩、面料、水洗要求等信息以《红缨连锁幼儿园夏季园服、书包订购通知》为准。
各款园服尺寸请严格按合同附件《红缨夏季各款园服尺寸对照填写表》中的量体要求进行测量,合同正式下单生产后,不得再作更换。
三、质量条款:
(1)产品款式、面料、工艺:完全按照国家服装行业的标准。
(2)产品包装:每套产品单独用塑料袋包装,外包装为纸箱。
(3)产品标签:每套园服产品配制合格证、水洗标、尺码标、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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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货方式及费用:
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或采用运费到付的方式。
甲方负责把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运输方式: 邮政编码:传真:
签 收 人: 联系电话:
收货地址:
五、付款方式:
(1)银行支付: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2)邮局支付:
地址:邮编:
请选上面方式汇款并写明汇款用途(购服装),将汇款底单传真甲方,并告知开发票内容。 汇款底单传真号:
六、供货周期:
因总部集中采购,服装厂统一加工周期需要40天。甲方收到乙方总款项45天内交货。为保证六一节前收到,请各连锁项目园在截至日期前定购,如有特殊要求请提早告知。
七、产品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当天,应按此《供货合同》立即验收。
(2)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包装箱已开封、破损或货物数量不符等,导致影响使用,应立即在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需要在三天之内提供相关单证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向有关方面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没有及时提供单证的,甲方认为乙方为全部签收合格。
八、产品退换:
产品交付7天内,如发现产品有瑕疵,影响产品使用或美观,乙方可以在产品没有使用的前提下向甲方进行产品更换,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无包装、洗涤和使用过的产品,一律不予退换。
九、合同生效:甲乙双方填写合同内容,并要在第1、2、3页盖章,
合同附件:《红缨夏季各款园服尺寸对照表》合同第3页
十、合同履行地:北京市海淀区。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合约编号:
甲方:上海润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真帮商城)
地址:上海市吴中路369号美恒大厦16楼
乙方:以下简称(商户)
地址: 签订地点:上海
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维护和发展双方经济利益,经过充分协商,签署本合同。
一、入驻所需资质
商户资质要求:商户注册资金5万及5万以上人民币
二、入驻所需资信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通过最新年检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国税加地税
3.品牌销售授权证明复印件 注册人与授权人的关系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三、商品销售
1.商户应保证其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中的商品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如因商户提供的商品信息存在问题而引起任何纠纷,商户应负责解决;如给真帮商城造成任何损失,全部由商户负责赔偿。
2.乙方参与甲方进行的全国统一促销推广,自愿让利甲方会员前往乙方商城店铺消费订单消费额的_%_给甲方,用于会员再次赠送积分和购物币。甲方为在乙方消费的真帮商城会员再次优惠赠送积分与购物币,不限时间内最多各赠送消费额的50%的积分和50%的购物币。
2.商户保证其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中的零售价格不高于商户通过其他网络渠道销售时的零售价格。如果发现,真帮商城将保留对该商户进行处罚的权利。
3.商户必须按照其经营范围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销售相应的商品和服务,并保证有关商品和服务本身的合法性。如因商户非法经营而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商户负责解决;如给真帮商城造成损失,商户应负责赔偿。
4.用户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交易过程中,如因商户原因使交易产生纠纷,可提请真帮商城从中予以协调,经真帮商城审核后,有权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互相通知对方。
四、售后服务保障政策
为了向顾客提供全程愉悦的购物体验,保证顾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提升交易质量,真帮商城向每位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承诺零风险购物。凡入驻真帮商城的商户,我们要求该商户严格执行下列售后服务保障政策:
1.退货/换货保障,7天无理由退货;
2.非质量问题的产品退换货条件
1)提供真帮商城电子订单
2)商品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包括包裹填充物以及外包装箱或外包装袋),商品附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等齐全。商品保持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
3)标注退换货原因说明
4) 已开具发票的顾客需退回发票
3.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退换货条件
1)提供真帮商城商户发货单,或者真帮商城电子订单
2)商品要求外包装完整,商品附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齐全等
3)标注商品质量问题说明
4)已开据发票的顾客需退回发票
4.不受理与限制条件
所有商品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顾客将不能享受真帮商城的退换承诺:
1) 商品曾被非正常使用,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
度中;
2)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事故、改动;
3)不正确的安装;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食物或液体溅落导致的损坏;
4)商品的正常磨损;超出质量保证期;
5)退回商品外包装不完整;退回商品的配件及所付资料不全;退回商品的发票或发货单丢失、涂改或损坏;
6)鲜花类商品一旦售出,概不进行换货;
7)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纸制品、贴身用品等商品,一旦打开包装后不予退换;
8)国家B类商品(如内衣、袜子等),如果试穿试用后,将不予退还;
9)服装类等商品非质量问题,有使用痕迹的,将不予退换。
10)商品并非由真帮商城网上店铺提供;不在真帮商城网上店铺退换货服务标准内的商品;
5.其他说明:
1)退换商品要求具备商品完整的外包装、备件、说明书、保修单、标签等及退换货原因的说明。如索要了发票的客户还需要同时退回发票。
2)客户所购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在质量保证期内请您根据商品保修卡所标明的方式直接与厂家或维修站联系。
3)退换货时间以顾客收到货物当天开始计算。
4)除因顾客个人喜好不符(颜色、气味等)或需求变化等情况而要求退换货产生的配送费用由顾客承担,其他原因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商户承担。
5)顾客如需办理退换货手续,请与商户或者真帮商城客服联系。如果商户未能按照要求解决问题,请顾客向真帮商城客服投诉。
6)如果遇到其他相关售后问题,请参照国家的相关三包规定。
6.假一罚一相关说明:
如顾客在购买过程中发现假货,需将质检部门鉴定证明及商品寄回至真帮商城,如确属事实,真帮商城承诺假一罚一(罚款金额为该商品真帮价格的一倍)。相关配送费和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商户承担。
五、商品配送
1.商户应自行安排向顾客提供商品的配送服务,但应当保证配送服务质量。
2.商品须在发货期限内(顾客付款二日内或签订的时间内)发货,如因商户未按期发货,给顾客和真帮商城造成损失,由商户负责赔偿。
六、结算流程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的结算的方式:按照每件商品单次结算。以真帮宝或网上银行支付,消费者收货后,以快递签收单数据为准,7天无退换货,甲方确认付款。
七、保密协议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双方同意就得到的与双方公司有关的信息予以保密,包括网站信息 价格、销售计划、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八、违约责任
1、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视 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
2、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3、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 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4、 若乙方有本合同禁止的销售非正品产品、虚假消费或故意向甲方会员抬高价格及其他 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协议(合同)签 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润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的目的
1、双方实现互补优势,信息、资源共享,
2、形成长期稳定的供货、采购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合作关系。
二、合作的内容
1、信息共享:
①合作双方进行项目信息共享,不定期进行项目信息的沟通、交流。
②适当情况下可以动用双方各自的资源进行项目承接协作。
2、供、需合作: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应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甲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乙方,并向项目业主推荐乙方品牌。
2、甲方在报价及实际采购时,优先选用乙方的产品,优先与乙方进行供货结算与支付。
3、乙方应及时把有关项目信息提供给甲方,定期与甲方进行交流、沟通,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协助甲方承接项目。
4、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产品。
四、供货约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甲方确认的供货商供货范围内的产品,甲方不接受未经甲方确认备案的乙方生产或销售的其他产品。
2、甲方向乙方订货方式只有购销合同和订购单两种方式,对于这两种以外的订货(如口头通知、邮件)甲方将不予认可。
3、本约定为甲、乙双方合作的原则约定,具体供应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或订购单为准。
4、在协议期内,甲方预计采购乙方货物及服务的总额约 万元。
5、供货价格:
(1)双方就供货价格按照以下第 约定:
①按照具体项目的用量和项目的特殊性确定,同一项目的所有订货、价格水平保持一致。
②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或常用产品的报价或报价计算公式或对外牌价,经甲方计算、确认后,以确认后的价格为基础价格
a、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以折扣前价格计算)在 万元以下,按基础价格的 %供货、结算。
b、单个项目采购金额(以折扣前价格计算)在 万元以上,按照基础价格的 %供货、结算。
c、单个项目在实际订货时,可以根据项目的的特殊情况,双方商谈特别的优惠幅度。
d、□基础价格为固定价,有效期为 ;
□基础价格为浮动价,以基础价格确认时产品主要原材料 的市场平均价格( 元/吨)为基础,当主要原材料价格每变动□± %,□± 元/吨,基础价格增加或下调 %。
e、如甲方发现乙方供货结算价格高于乙方同档次竞争对手的价格,甲方有权把本协议生效后以及发现此问题三个月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的价格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基础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另行安排供货商,本协议提前终止。
f、基础价格调整,乙方必须提前3天主动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重新比价后,与乙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协商后的供货按双方协商的新基础价格结算,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若经甲方市场调查发现,市场价格降低乙方没有主动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把当年度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价格的80%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提前终止。
③
(2)若因双方工作疏忽,出现双方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订购单上的价格高于本条(1)款约定的价格,甲方可以在双方对账时提出更正。
(3)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公司的价格,若经甲方市场调查发现,乙方供给甲方的价格高于乙方供给其他公司的价格,甲方有权把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货物按甲方调查到的价格重新结算。同时,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供货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提前终止。
(4)在协议期内,甲方采购乙方货物或服务的总额(以实际结算价格和送货数量计算)达到 万元,乙方给予甲方采购总额 %的优惠返利,返利以货款或货物(不开票)的形式支付。
(5)产品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产品费、机械费、货品包装费、装卸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税金等。如乙方包装品需要回收,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6、供货质量
(1) 乙方保证按采购合同或订购单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都是质优全新合格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最新规范并执行的相关质量安全与环保及消防的技术标准;规格配置和性能,满足工程的设计及业主的技术要求,并保证通过验收。按使用工程的当地政府要求,若需进场检验的产品,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本协议所指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是: 。
(3) 乙方在甲方收货检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有关质量技术标准文件及检验手段。
(4)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型号规格供货,并按本协议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产品出厂前的检验和试验;在交货时,必须无偿向甲方提供该产品的质保证明。
(5) 在产品使用前、使用中或保修期间,甲方或业主、监理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提出疑问时,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把产品送有关部门检验鉴定。若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鉴定费由乙方负责,同时由乙方负责更换的一切费用。若非产品质量问题,则检验、鉴定费由提出方负责。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6) 乙方售后承诺:工程竣工验收后起计 个月内,乙方对所供产品实行质量“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因产品质量影响正常使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及免费更换;经鉴定,如对产品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乙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故障,确保使用正常。
(7) 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品种、规格等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二天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乙方超过二天拒不进行无偿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按照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累计货物价值的5%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8) 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后影响甲方工程质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已发生的所有采购合同和订购单的累计货物价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9) 到达甲方项目部指定地点,乙方承担卸货完毕之前货物损毁、灭失的全部责任。
(10) 本协议中关于供货质量的约定,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订购单,或者是其他有关质量的技术协议、图纸要求、会谈纪要等。
五、结算与付款
1、本协议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 万元的资金作为供货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每协议期双方可协商调整金额,一般为供货总额的 %,至甲、乙双方中断业务往来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实际订货时,不再每笔订货留质保金。
2、乙方负责送货经双方对账后,乙方须全额开具有效等值发票给甲方。甲方按审批后的付款计划以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支付乙方超出双方约定质量保证金部分的货款。
3、对账时间为每月的1日到5日期间,乙方应在此期间开具对账单主动与甲方对账。逾期乙方应在下月的对账时间内与甲方对账。
4、甲方的付款计划编制的原则:
a、乙方必须已开具发票,未开具发票的和开具发票不到 天账期的不列入甲方的付款计划。
b、甲方按发票开具的先后时间和乙方给予甲方的账期编制付款计划,甲方承诺原则上不出现账期到后一个月后未列入计划的情况;
5、如遇特殊情况,在账目核对清楚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前提下,乙方可在甲方付款计划前单独提出付款申请,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适度提前支付相关款项
6、采购合同或订单上上另行约定付款方式的,按采购合同上的约定执行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瑕疵或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甲方因乙方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被任何第三人(含国家机关)追索或处罚,乙方应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或订购单约定交货,乙方同意按延期交货的货款乘以0. 5%每天计付违约金给甲方,并赔偿因延期交货造成的需方延误工期、被迫另行采购等各类损失。
2、如因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交货延迟,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供方所交付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修复或更换到位的时间晚于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则视为延期交货。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订购单,或者是其他有关质量的技术协议、图纸要求、会谈纪要等。
2、本协议内容如果与订货时签订的有关条款相冲突,按实际订货时的为准。
3、 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乙方:(章) 甲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雁塔南路道路部分铺装石材事宜签订本供货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协议要约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部分铺装石材产品(主要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2、 乙方确保所有石材编号进场,进场同时须出具相关技术资料及合格等级证明。
3、乙方进场的石材产品品质应符合认可的封样材质
4、甲方负责提供门道路铺装石材规格、尺寸、数量及相关设计施工图。
二、清单单价:
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 乙方按双方结合图纸规格共同确认的《石材供料清单》及国家行业标准JC 205—1992等要求进行加工、交货。
2、乙方所供石材必须确保为合格产品,不允许有明显色差及水纹,光面板必须保证高光洁度。石材厚度、平面几何尺寸、平整度及对角线精确度误差等均须满足JC205—1992相关规定。
3、石材花色和纹理必须与样品一致。石材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
4、乙方包装质量应符合石材产品在正常条件下安全装、运输的要求。
四、协议价款与支付方式
主要品种、规格石材的单价详见《清单单价》,表中石材单价均已包括加工制作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
供货完毕,每批材料到场后甲方支付货款的75%,余款待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材料发票后,甲方按材料到工地经验收合格的使用数量,二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材料款完毕。
六、交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此协议尽作为双方就上述事项约定之用,结算完毕后,该协议自行中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年 月
日 日
甲方:——公司 乙方:——重庆小天鹅火锅食府
经双方领导协商,签字协议如果下:
一、 甲方为乙方的——专供商,供货期限x年x月x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间甲方单独为乙方提供,乙方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如果发现从其他渠道进货的问题。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单独与乙方配送货物,如果甲方违反规定乙方追究甲方经济责任并承担乙方全部损失。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如果有质量问题,乙方可退货,由甲方承担商品损失。
三、 甲方按乙方约定的时间,数量送货,不得拖延。
四、 乙方每月x号给甲方结帐。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货款。
五、 甲方提供乙方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送货时间。如果甲方价格不合理,质量出现问题,服务违反乙方规定,乙方可以从其它渠道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 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甲方需为乙方质押一定金额的保证 金,金额为——元。如果因甲方的过失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直接可从甲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七、 以上双方如果违反者,可到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方:(以下称“甲方”) 订货方:(以下称“乙方”)
以上甲乙双方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1.商品种类、品牌
商品种类: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在互连网上的上的销售业务。
2.资质
2.1. 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经营本合同所列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当年合法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或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对方核对及备案。
2.2.双方应提供以下文件:
□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
3.商品要求
3.1.商品质量
甲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承担责任。由于商品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而造成他人损害、损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2.商品包装
甲方所供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与厂址、规格、等级、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成份的名称与含量、用途、使用说明、出厂日期、有效期限、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4.订货
4.1. 甲方应提供商品清单,明确规定商品名称、质量、规格、单价,并加盖甲方公章或 合同章,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4.2. 乙方订货需提前1-2天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甲方,并以订货单订货,明确规定商品名称、规格、单位、供
货价、总计金额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或合同章传真方式发送给甲 方。
4.3. 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应及时在1-2日内组织发货,并在发货的当日回告乙方发货情况,以便乙方查收。
4.4. 订货单
5.交货
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的地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6.验收
每次订货的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折扣、总金额等以双方约定的订货清单为准,乙方收到货后,应及时清点,如果乙方接收到的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或者有不合格商品,乙方应在收到货物2个工作日内回告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回告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提出处理意见。如乙方在规定时间未提出异议,即为默认验收合格。
7.结算
8.1. 结算方式
账期:30天
8.2. 支付方式
乙方在完成订货通知后应在下月15日前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 网上银行 □ 银行汇款
8.3.返点:在合同期内
乙方每月的结款额达到 万元,甲方给予乙方 %的销售返点; 乙方每月的结款额达到 万元,甲方给予乙方 %的销售返点。 返点由甲方和乙方在每月完成对账后返还,返点以货相抵。
9.退、换货
双方约定: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包装损坏以及滞销产品甲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运费甲方承担;产品滞销(进货3个月销售数量不到进货额的一半)退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10.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只能在网络上做销售,甲方保证其供给乙方销售的商品均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且商品在本合同下的交付和销售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11.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即为违约。违约金为总合同额的50%。
11.2.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补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损失赔偿费为违约金为总合同额的`50%。
12.争议的解决
12.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2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13.合同期限与终止
13.1.本合同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合同有效期顺延至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之日为止(但提出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或者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13.2.其他:合同期提前终止或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必须在终止后10日内完成所有订货的对账及货款结算。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文空格处手工填写;不填写内容的,应以“×”符号表示。
14.2.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乙方有权利使用该商品的网站图片和画册图片,宣传图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或负责人) :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签订时间:年月 日
代理人(或负责人):地址:电话: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签订时间:年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Tel(电话):
Tel(电话):
Fax(传真):
Fax(传真):
本供货与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兹由甲、乙双方签订。按照下述条款和条件,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材质
2、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3、交货地点:,甲方收货人:。
4、交货时间:乙方应于收到预付款40天交付货物,甲方应于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1日内确认收货。
5、质量等级和特殊要求:严格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制造,质量实行三包。甲方对乙方交付之货物有异议,应自确认收货之日起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如未按期限书面向乙方提出的,视为乙方所交付之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6、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7、货款支付方式:
※电汇或转账(不接收承兑)
※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到货款,货到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后日内甲方未支付到货款的,按合同第9条第二款承担违约责任,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货物,前期已付款项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保留对损失的追偿权
※调试款,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30%,若因甲方原因致使在货到3个月内不能安装调试,视为安装调试合格,甲方应自视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调试款;甲方未按期支付调试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5%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货物,前期已付款项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保留对损失的追偿权。
※质保金,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供货设备验收合格运行一年或货到18个月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先到时间为准)。
8、不可抗力:任何由于不能预见、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如地震、台风、海啸、战争等。无论如何,乙方需立即就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通知甲方,乙方仍需尽快安排生产等。若该事故持续超过3周,则双方可寻求仲裁或达成其它协议。
9、索赔:
乙方责任:除了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原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须向甲方说明原因,协商延迟交货期。延迟期内,甲方可向乙方收取罚金,罚金为迟交部分货价的1%每日,从规定货期7天后开始计算,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迟交部份总价的5%。在此罚金的条件下,甲方应同意延期交货。如果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8周内还不能交货,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乙方必须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支付货款退回。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10、仲裁和适用法规:如果合同有关当事方之间出现争议,当事各方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当事一方将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30天内仍不能协商解决,当事双方可以将此争执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仲裁。仲裁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由败诉一方承担。在仲裁进行期间,除去有争议的部份,本合同应当继续执行。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若在中国法律没有相应规定,则参照国际通用商务条款规定。如遇诉讼,则只有被告方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11、技术&现场服务:如果需要现场技术服务,甲方应提前两周通知乙方。乙方现场服务的来回机票、食、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2、乙方提供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2套,包括系统中各部件的说明书、安装说明书2套,其中一套快递邮寄到甲方公司,另一套随货发运。
兹证明,合同双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在下述日期签署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三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日期:
合同编号:
供应商编码:
适用区域:
甲方:(需方) 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货物:
品牌: 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货物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货物图册(货物品牌、品名、企业货物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提供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货物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货物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货物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货物为质量合格货物,货物均应符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货物的检验测试。保证货物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 货物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货物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货物,须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货物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接受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目录中的所有货物,若其中某种货物已不生产或无法提供,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提供新增货物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货物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货物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货物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并随货提供相关说明书、货物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货物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货物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货物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情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货物声誉,积极开展货物的市场销售。
2、 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 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货物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提供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货物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提供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 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情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1、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货物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货物累计超出部分200%的赔偿金。
2、返利:甲乙双方在商定的价格基础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订货额给予折让返利,折让金额从订货额中直接扣除。返利标准如下:
(1)返利金额: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给乙方实际结算货款的总额计算。
达到______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______ %;(备注: )
达到 ______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 ______ %;(备注: )
达到 ______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______ %;(备注: )
(2)返利时间: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间内的特价货物或促销货物的价格,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双方对于此类货物的结算另行核算。
4、结算方式:订货付30%以上订金,订货周期为 个工作日。所订货物准备齐全、验收合格,余款到帐办理发货。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后3个月为试销期。在试销期内,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将顺延为一年。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叁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201002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山东泰鹏家居有限公司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 质量标准:钢质散热器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GB50242—20xx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严格执行经八路高层住宅招标文件JAJB—0104的规定。材料进场后如需进行复试、检测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所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原材料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原件。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济南经八路高层住宅工地东楼。交货时
间: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交货方式:双方按合同、国家质量标准及图纸进行验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到经八路高层2号院工地东楼,甲
方承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和卸车费用,在运输及材料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工地后由乙方工地负责人和工程监理进行验收,
发现到货与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7日内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实供数量结算,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供方出示正式
发票15日内付货款5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交房验收合格后2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货款。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待质保期满,双方货款结清后,10日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2‰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 的违约金。乙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 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甲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甲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 2‰ 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 济南 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乙方肆份,甲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2)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出卖人(章):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买受人(章):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
限公司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地点: 济南市经八路2号院高层住宅工地 签订时间: 20xx 年 2 月 10 日
甲方:
乙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苗木供货合同法相关规定
2、 甲方有偿向乙方要求提供合同规定的苗木品种,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具体交货时间、地点执行。
第一条 价格及苗木清单
1、苗木总价格:(大写)
2、苗木品种清单
第二 条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苗木,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货款为保证金,金额为 (小写) (大写)
2、货到乙方场地,员工把车上的苗木卸完后,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数据、规格、冠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货款,金额为 (小写) (大写)甲方全部完工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清合同总金额10%的余额。
第三条 交货、验货方法
1、甲方必须按质量提供乙方所订的苗木、苗木按照乙方规定达到高度为准,苗木到达现场后,乙方的合同规定的规格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验收人签名: 甲方不承担苗木成活,对不能达到要求或脱水严重影响成活的,乙方有权拒收。并扣除其不符合质量部分的苗木款。
2、交货时间:20____ 年 月 日(日期如有变动,提前三天电话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没有提前通知甲方,造成的苗木经济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经济损失赔偿。
3、交货地点:
4、运杂费及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有效,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合同附件一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情况下解决不了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经口头协商达成一致后同意签署本合同,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此价格含运费,不含发票。
第二条 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2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提交乙方,乙方按规定时交货。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货物接收和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办法:货到验收合格付清货款。
第五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需要量结算。
3. 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本合同中要求的质量。
4. 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 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的管理。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施工及组织对货物的验收。
2. 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2天通知乙方。
3. 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换供货商。
4. 甲方必须按时支付乙方货款。
5. 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2)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清以后本合同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的情况 单位:x 元/套 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 万(写):¥x元质量标准: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二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甲方交货后一日内,异议经核实甲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一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40万(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3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四条::违约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伺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甲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2%的违约金;迟延交货一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的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2%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甲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 “正泰”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
正泰产品20xx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 万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 %。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 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20xx年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 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 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交配送经销商 仓库提取。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5.1‰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
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会议设备的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及数量详见供货清单(清单需双方加盖公章为准)。
二、保修及服务
乙方在按货物生产厂家承诺的质保标准执行外,在三年之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会议设备出现了问题,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接到电话后的24小时之内对会议设备进行维修(人为损坏的设备由甲方付材料费)。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运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货,即年月日前供货。
五、交货地点、方式:由乙方运至甲方所在地,并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后,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之内由甲方验收完后交货。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三日之内,甲方需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40%,即¥ ( ),货到并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 ( ),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25%,即¥ ( ),留下合同总额的5%,即¥ ( ),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
七、若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付款逾期,应每天按逾期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按日计)或法律许可的最大利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无不抗力因素,乙方供货逾期,在甲方后期检查中乙方因人为因素没有按甲方规定供货或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也应每天按逾期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按日计)或法律许可的最大利率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和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电话: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机组新建工程
分散控制系统(DCS)
供货合同
买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
买方合同号:ZDs20xx-005
卖方合同号:S-20xx-020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20xx年2月14日
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庄河市黑岛镇
买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目录
1定义 ................................................................................ 3
2 合同标的 ........................................................................... 3
3供货范围 ............................................................................ 4
4 价格 ............................................................................... 4
5 支付与支付条件 ..................................................................... 4
6 交货与交货条件 ..................................................................... 5
7 包装与标记 ......................................................................... 6
8 设计、服务、技术指导和联络 .......................................................... 7
9 标准与检验 ......................................................................... 8
10 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和验收 ............................................. 9
11 保证、索赔与罚款 ................................................................. 11
12 保险 ............................................................................. 12
13 税费 ............................................................................. 12
14 分包与外购 ....................................................................... 13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 13
16不可抗力 .......................................................................... 14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 14
18专利权 ............................................................................ 14
19合同生效 .......................................................................... 14
21 法定地址 ......................................................................... 15
附件 价格表 ......................................................................... 17
履约保函(格式) .................................................................... 28
1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买方”是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2“卖方”是指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工地,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DCS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
1.17“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备品备件。
1.18“试运行”是指整机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9“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20“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1“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2“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23“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24“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卖方始发站(车上)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2 合同标的
本合同遵循合同双方买卖自愿的原则。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
2.1设备名称、型式、数量
设备名称:DCS
设备型式:见技术协议
数 量:见技术协议
2.2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按买方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4 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179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贰万元整)。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技术服务费用的价格,其中合同设备价格包括合同设备本体价格、技术资料,以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提供运输发票)、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2合同设备价格为1098万元。
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698万元(大写:陆佰玖拾捌万元整),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第一套部分包括:#1机DCS、公用系统、辅控系统设备,第二套部分包括:#2机DCS。
4.3合同设备的工程费(EDPF-NT分散控制系统软件包V3.1费用)为694万元。
4.4合同设备从制造厂的始发站到交货地点的运杂费(含大件运输措施费)为免费。
4.5合同的分项价格见价格表。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支付与支付条件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格的10%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买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做为预付款。
5.3.1卖方按交货顺序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套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验明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该套设备价格的50%。
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该套设备的“验货证明” (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由买方监造代表签署的该套设备的“出厂前检验记录文件”
该套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该套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金额为该套设备价格的10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甲方):中心幼儿园
(乙方):
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合约,其条款如下:
一、供应日期:自20xx年 起
二、供货品名:□蔬菜类 □干调类 □猪牛肉类 □鸡鸭肉品类 □水果类
三、交货地点:七星农场中心幼儿园
四、供货事宜:
1、乙方供应之副食品其价格应每周报价一次,但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之百分之八十,且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也不得高于本局直各幼儿园同货品当周价格。
2、甲方向乙方订购之副食品,须于每日下午四点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于前一周周五以前报价,价格不得高于一般市场价格百分之八十。
3、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食品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及提出检验合格证书。
4、乙方每日按甲方约定时间前,将货品运送至甲方仓库以凭验收,并按日送货;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货品及时间。
5、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按当月货单调换,乙方不得私自更改货单中货品,经发现有私自更改货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
6: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会同抽查食品来源、厂商制作场所及流程。
7:甲方幼儿因在幼儿园用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甲依法办理解约事宜。
7:副食品如注明为加工者,必须以高质量代为加工送达,并以净重报价。
8:交货后,装置副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幼儿园。
五、付款方式:甲方每两周付款一次。乙方应于每月十五日、三十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完成清款手续,甲方于乙方清款单据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付款。
六、本合约未尽事宜,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合约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八、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立合约人:
甲 方:七星中心幼儿园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20xx年X月XX日订立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关于乙方(卖方)向甲方(买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合约。(以下买方均称甲方,卖方称乙方)。
第二条 价格及设备清单
1.设备总价格:人民币_______元;
工程安装调试费用:_______元;
2.设备清单(见后附页)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订金_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_______元人民币,否则本公司将收取设备总价_____/天的滞纳金。
第四条 交货、验货方法
1.乙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运抵后,由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并签收验货单,乙方不再承担保管风险,移交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 安装与调试及布线工程
1.有关布线工程,合同另附。
2.安装位置乙方应征求甲方同意。调试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操作。
3.乙方预计安装______天,调试______天。安装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4.乙方承诺的日期若未能实现,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滞纳金_____元/日。
5.安装完毕,乙方工程人员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
6.乙方工程人员提交安装资料(基本操作说明)。
第六条 责任与保证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无质量问题,能完成其预设计的功能,其技术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2.乙方对设备安装时出现的一切故障负直接责任,随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本公司承诺如发现所售产品有假货,将负责双倍赔偿
3.装机、验收完毕后,甲方必须签收集团电话验收单。
4.乙方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验收结束之日算起。
第七条 技术文件
1.中文安装说明书;
2.中文用户使用说明书。
第八条 仲裁和法律
1.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应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除裁决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3.仲裁期内,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应遵循中国法律,所有争端均应按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合同的协议解决。
第九条 售后服务项目
1.免费保修期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将定期派员对甲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当甲方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将及时派员赴现场检修,乙方免收各种诊断费用、维修费及材料费,前往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再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义务:
A.由于打雷、火灾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故障;
B.由于人为原因而造成的故障;
C.在调试完成后如因电话线而引起的故障(包括电话局外线的故障);
4.甲方更换设备消费品(如电池等),费用自理。
5.保修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鉴定维护合同,乙方适当收取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