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供货合同模板(精选3篇)
需方:
供方:
经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供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产品,符合国家、部委或地方相关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供方应在产品使用期限内,承担所提供的货物因自身质量原因产生的责任。
3、如果所提供的商品是假冒产品,经过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后,供方须以十倍价款赔偿需方。
三、供方将货物直接运至需方规定的地点。
四、货物验收:到货后,经安装、调试后,由需方相关人员验收。
五、售后服务:
1、供方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均实行“三包”,既:包换、包退、保修。(人为造成的及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2、供方在接到用户反馈信息后24小时内解决产品维修问题。
六、质量鉴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许昌市技术监督局或指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鉴定结论。
七、付款方式:需方所需货物到货后开出全额支票给供方,供方卸货。
八、结算方式:需方将按实际使用数量给供方结算。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
十、本合同如需修改;修改部分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需方: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
2、供货规格:
3、供货价格:
4、交货地点: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肉类产品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应甲方要求可随时出具当前批次的检验检疫报告。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甲方供餐单位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
4、交货时,甲方抽检(以甲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数量,以实际抽检规格计算当批次货品款;如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拒绝接受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6、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
7、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8、付款方式:甲方每二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付款当月20日前,检齐上二个月份供应之单据汇总至本公司财务处,经审核后甲方于付款当月25日前付应付货款。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办理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电话: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联络电话:
年月日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价格
二、供方保证交付的货物为全新品,产品的功能验收以产品随机配备的说明书功能描述为准。需方收货后七天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合格产品。
三、包装方式:纸箱包装。
四、交货方式:付完预付款后快递或同城送货。
五、质量保证: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三个月保换,壹年保修,个人原因除外。
六、结款日期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合同款的80%,设备到货验收后付20%。
七、违约责任:若需方非质量原因的退货,需方应承担相当于所退货物5%货款的违约金;
八、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供方仲裁委员会提出裁决,本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相互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和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