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材料供货合同书(精选3篇)
供方:
需方:
为了加强供、需双方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供方根据需方的实际需要为需方提供相应的材料或设备;
2、质量标准一般定义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需方对实际供货有特殊要求时,需给供方提供的清单说明,供方保证同等产品、同一个地区价格给需方是最低、最优惠价,如发现同等产品、同等质量价格比其他供应商高的`需方有权力终止供货协议;
3、供货方式:供方讲所需设备或材料的清单提供给需方,需方收到清单后根据设备或材料的清单给需方报价,确认无误后供方方可给供方供货;
4、货物运输方式和验收:运费由需方承担,送到供方指定地点,需方对供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因质量问题供方条件退货或更换合格产品;
5、付款方式:需方按供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签由供方提供的送货单,每月25号后供、需双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方均可向供方汇款;
6、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需方): 地址: 邮编: 电话: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乙方(供方):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____________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供货,并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企业资质、施工工艺等,时间以甲方现场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第三条 乙方货到甲方指定地后( ),经甲方验收确定,甲方应在 3 天内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
第四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定货单供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在在乙方所提的物资(防水材料)运费一律由 乙 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 交货方式: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日期:
4. 运输费:
第六条 在生产正常的情况下,乙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乙方所供货物的货款,如逾期不付,乙方立刻停止再供货。
第七条 质量与验收标准:发货前,供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作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原件,如是副本需加盖新乡市日月防水技术有限公司质检部门鲜章。以说明产品的技术数据和检验结论:货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有权对该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送检(随机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注明:抽样送检批量以国家现行颁布的行业规则执行,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材质:须按-20°聚酯胎材质送检)。
第八条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3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该条款不包含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
第九条 乙方无故不能在供货(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三天之内)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3__%的罚金。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 %的罚金。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出示本公司( )整套公司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并将复印件交付甲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十四条 如有未尽是由,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供货并结算完毕后自动作废。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经三方协商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质量标准及价额
根据工程需要,该工程所用电线电缆经三方同意由乙方供货,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单价等如下表
第2条:供货退货规定
1、质量规定:三方约定由乙方负责采购所需的电线电缆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交货时必须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有关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2、交货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所需数量及时送货到施工现场,由甲方保管员当面点清货物规格数量,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方可作为乙方在甲方供货的入库依据。
3、交货地点:彭水县两江桥旁乌江画廊游客接待中心改办公楼工程。
4、交货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 日内必须供货到交货地点。
5、退货规定:由于乙方所供货物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退货,甲方未使用完的电线电缆乙方同意退货结算。
第3条:货款结算办法
三方约定乙方货款由彭水县江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甲方认可代付给乙方,乙方供货到甲方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甲方等验收合格后首付货款80%,其余货款于工程完工明确工程实际用量后一次性付清。
第4条:争议和纠纷处理
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调解或请有关部门解释。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查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材料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