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服务合同范本标准模板(精选3篇)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顾问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医药投资咨询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由顾问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
4、分析评价报告
5、投资分析报告
6、其它咨询项目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顾问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顾问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个日历日(包括个旅途日和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公司国公司
地址:地址:
电传: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公司国公司
附件:技术咨询具体范围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委托咨询方名称,以下简称为委托方)为一方,国际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咨询者)为另一方,于19__年__月__日在中国签订。
鉴于委托方意图从咨询者处得到完成项目的咨询服务,且咨询者已向雇主表明其拥有进行这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双方特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委托方”指(委托方名称);
b)“咨询者”指(咨询者名称);
c)“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d)“合同”指委托方和咨询者之间签订的合同;
e)“外国货币”指任何非人民币的货币;
f)“服务”指咨询者根据合同条款为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g)“分包咨询者”指按合同条款规定分包部分服务的实体。
2.合同的适用法律及使用语言
本合同及其条款的含义和解释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
本合同以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但有关本合同的含义及解释以英语合同为准。
3.执行合同的地址
咨询服务将在中国进行。
4.通知的发出
任何通知都应以英语书写。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应按对方随时用书面提供的地址寄出。如果没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变通知,则按以下地址寄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地址、电传号、传真号和电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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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的地址、电传号、传真号和电报地址)
任何由专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邮寄、电传、传真、电报的通知都视为寄到。
5.税收
咨询者及其人员应自己交纳公司及个人所得税,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下所征收的其它有关赋税。
6.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a)本合同在签署后30天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签署后60天内不能生效,签约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一方都无权向双方就此提出索赔。
b)咨询者应在本合同生效日两周后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上述同样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完成服务并支付了最后一笔服务后终止。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但是合同的终止不能丝毫解除双方之间未了决的权利和义务。
c)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合同签署之日算起,在合同期满时自动失效。
d)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7.咨询者的义务
a)咨询者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国际专职咨询机构承认的技术和惯例,以及咨询标准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咨询者在与分包咨询者及第三方的交往中应始终维护和支持委托方的合法利益。
b)咨询者履行咨询服务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适用法律并尊重当地的有关风俗。
c)咨询者在履行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服务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贸易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d)咨询者在每月月底将向“委托方”提交一份服务进度报告。
e)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者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f)没有委托方的授权,咨询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自己的债务。
8.参加咨询的人员
咨询者应雇用并提供资深的、经验丰富的符合进行此项咨询服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