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项目服务合同(精选3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万元)的价格(含税包干价),委托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 项目提供室内设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室内设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 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中国法律。
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定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经甲方正式盖章签发送交乙方的本项目各阶段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1.4、本项目各阶段附件一《设计任务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项目设计服务阶段
项目设计服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工地现场配合。
三、甲方基本职责
3.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3.2、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3.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4、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足够正确的基础资料以确保乙方顺利完成项目的设计工作。
3.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后三天内回复书面意见,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后7天内回复书面意见,口头回复的需在48小时内补充书面回复,该书面意见及其他甲方出具的文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或由甲方相关专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视为有效。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后三天内不予回复,收到乙方递交的施工图设计七天内不予回复,则视为甲方认可了乙方递交的阶段性设计成果。
四、乙方基本职责
4.1、工作范围
4.1.1、室内装修设计
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厨房平面规划及设备由专业厂家设计。
4.1.2、装修配套设计
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家具、洁具选型、灯具选型、装饰材料样板、地毯、窗帘布艺、画、盆景、门五金、卫生间五金、门牌标志、室内陈设的选型。
4.1.3、设计接口要求
根据五星级度假酒店装修标准及使用功能提出强弱电、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的设计接口。包括但不仅限于:综合布臵天花图(包括灯具、风口等机电的定位);强电开关插座面板的定位;弱电出线口的定位;空调风口的送风型式、空调开关定位;健身娱乐、游泳池等强、弱电机房的设计接口。
4.1.4、设计范围
具体设计范围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4.1.5、建筑景观照明设计
乙方须负责本项目各类建筑、景观照明设计配合。
4.1.6、其他
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厨房规划及设备、游泳池设备、电梯设备由甲方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设计,装修设计单位要提供设计接口和配合。
4.2、工作内容
4.2.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任务书和工程所在地区具体情况进行设计,最终提交的设计文件应达到甲方各阶段设计任务书要求。(不含相关政府报建审批)
4.2.2、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配合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前对主要设计装修材料进行选择,提出具体的色彩、产地、材料质量标准、质感特性及实物样本等建议并与甲方协商确认后标注于施工设计图纸材料说明中。
4.2.3、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装修工程的招标工作;配合甲方及承建商做好现场验收工作;配合甲方及承建商做好装修材料样板的确认工作;配合甲方及承建商做好整个装修工程的设计变更工作;参加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参加由甲方主持的需由设计人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
4.3、设计质量要求
4.3.1、乙方所完成的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各专业的规范规程、国家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
4.3.2、乙方所完成的设计内容及成果深度必须满足甲方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性提出的有关设计图纸方面的要求,详细内容以附件一《设计任务书》为准。
4.3.3、乙方应在甲方批准的方案估算成本范围及设计指标内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突破限额设计值。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具体限额要求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4.3.4、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应保证在20xx年以上。
4.4、聘请顾问或协助机构
乙方在必要时可自行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聘请人员须事前知会甲方),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用中分摊或支付,但与乙方同样须向甲方负责;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因能力所限无法完成对甲方的承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聘请顾问或有足够能力的其他人等协助乙方完成工作,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
4.5、材料选购
在初步设计阶段,乙方须提供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家私、电器、橱具、洁具、石料、木料、五金、布艺、灯具、饰品、玻璃、钢材、乳胶漆、摆件)清单,乙方须向甲方 (或工程总承包方) 描述选用的各类材料特性 (产品说明书、规格、价格),乙方在编制施工图前初步选定的各类材料只作暂时考虑,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协助完成材料采购工作。
4.6、施工配合
4.6.1、乙方须组成相对稳定的施工配合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施工图完成的同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驻场设计师参加所有与设计有关的工程例会,且在工程施工期间保证随时跟进,甲方可根据现场配合情况及工程进度要求乙方驻场设计师现场办公,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4.6.2、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甲方以下发书面设计变更单的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变更,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
4.6.3、乙方应负责向承建商进行图纸的设计交底及提供一切相关的设计技术资料。
4.6.4、乙方主要设计师应按甲方要求根据工地进度需要出席工地现场施工例会,及时参与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4.6.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交的书面文件后24小时内予以回复意见,口头回复的需在48小时内补充书面回复,需修改或补充设计答复的施工联系单,单一专业答复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多专业答复时间不应超过72小时。
4.6.6、乙方主要设计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视工程进度及时检查施工现场,并将检查意见书面反馈甲方,经与甲方协商确认后进行设计变更或施工现场整改。
4.6.9、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保证该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和现场服务的质量。
4.7、项目设计使用唯一专用性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对甲方所提资料严格保密,并承诺不可将该设计用于非甲方项目中去。
4.8、设计修改程序
4.8.1、乙方不得擅自对已获批准或确认的设计做出任何使投资增加的设计修改,必须修改时,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4.8.2、在本项目阶段性设计过程中,阶段设计成果获甲方书面认可之前,甲方在任何时候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如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及行业规范,都应视为有效的,乙方应及时根据甲方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调整。但修改内容涉及改变已确认的前阶段设计成果时,需另行根据工作量大小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及设计时间。
4.9、其他
4.9.1、乙方全面负责相关承接的室内设计任务;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及大的功能分配方位之前提下,对原建筑设计进行方案修改优化,施工图由原设计单位负责修改。
4.9.2、在甲方向乙方提交室内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变更时,乙方须在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意见。
4.9.3、乙方作为本项目室内设计负责方与统筹人,应积极协调配合各专业设计单位共同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4.9.4、本项目室内设计内容包括与总图、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各机电安装专业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等配合工作,以及其他由甲方分包的与室内设计相关的专项设计工作的设计协调、配合工作。
五、设计进度要求
5.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附件二《设计进度表》约定的设计时限及时向甲方提交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本项目设计时间从合同签订翌日至施工图全部合格交接总用时间为 日历日。
5.2、乙方在进行本项目设计之前,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时限要求,将本项目各阶段详细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生效,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时,不得自行更改或延迟设计进度。
六、设计管理要求
6.1、乙方在开始本项目设计工作之前,需将本项目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书面介绍提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在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时,不得更换或减少项目组主要设计成员,乙方主要设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三《设计团队表》。
6.2、为保证设计质量,乙方参加本项目设计的项目总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应将主要精力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在本项目正式施工图设计结束之前不应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其他工程的设计工作。
6.3、在设计过程中,如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甲方设计管理人员应会同乙方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协调联系人、主要设计师根据阶段性设设计计划定期召开项目设计例会,就设计进度、设计中发现的问题、各专业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安排等进行商讨确认,并形成会议纪要。
6.4、设计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意见均应以书面文件或电邮往来,书面文件应有双方授权代表的签发方视为有效。
6.5、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项目总负责人, 为项目协调联系人,乙方总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应出席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的阶段性设计成果汇报会议,同时有义务对景观设计、建筑设计、专项设计等其他设计单位的图纸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修改建议。
6.6、乙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由本项目方案主要设计人员与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审核签字确认;材料选型建议及施工图细部节点大样设计图应同时由方案主要设计人员审核确认。
七、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要求
7.1、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7.1.1 方案设计提交以下成果:
7.1.2 设计用时:此阶段用时为双方签订合同日起 个日历日交付设计成果,在20xx年 月 日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应装订成册,A3图册打印和电子文件3套。
7.2 、第二阶段:初步设计
7.2.1 在方案设计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将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制作并提交如下成果:设计说明书平面间隔图电灯及空调天花平面图(包括空调定位出风及回风位臵、电灯开关位臵、灯位)电制位臵布局平面图(包括电源插座位臵、强弱电分箱、电视、电话、宽带位臵)地面物料平面图 饰面物料样板和物料清单
7.2.2、设计用时
此阶段用时为甲方书面认可方案设计成果翌日起 个日历日,在20xx年 月日乙方提交初步阶段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应装订成册,A3图册打印和电子文件3套。
7.3 、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
7.3.1、在初步设计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将进行施工图的设计工作,制作并提交如下成果:
平面布臵图、地面铺装图、照明开关点位图、电器插座点位图、空调定位图、电话点位布臵图、立面索引指示图、立面节点图、天花布臵图;家俬平面图;施工设计大样图;家俬图;灯具图及供货商资料;洁具清单及供货商资料;艺术陈设及摆件清单。以上成果确认后,正式施工图应以蓝图装订八套,另附电子文件三套。
7.3.2、设计用时
此阶段用时为甲方书面认可初步设计成果翌日起 个日历日,在20xx年 月 日提交该阶段设计成果。
7.3.3、其他
7.3.3.1、对于涉及加建工程的结构施工图由原建筑设计单位出图;
7.3.3.2、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最终选择的材料或设备与原设计技术条件不符时,乙方应对该产品技术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有义务按确认后的技术要求修改原设计。
7.4、第四阶段:施工期间现场配合
乙方组织主要设计师向甲方及承建商做施工图交底,解答甲方及承建商阅读后的各种问题;交底会审、过程跟进、竣工配合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现场协调会议;配合施工单位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相关的问题,出具设计变更;配合灯具、家私、窗帘、饰品、植物等选购;根据设计的效果,确认施工方提供的相应面饰主材;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签收相关文件。
八、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8.1 、设计总费用
本项目完成总体室内设计从方案至施工图(含施工现场配合)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万元)(此费用为含税包干价)。
8.2 、项目各阶段设计费用支付明细表 序号支付阶段
1 预付款 支付进度 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10% 万元
8.3、设计费用支付条件
各阶段文件质量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办理阶段性付款,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申请文件后十日内支付设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设计款项后15日内提供正式发票给甲方。
8.4、其他
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已包含乙方设计团队人员赴施工现场往返车费用。
九、奖励惩罚规定
9.1、甲方有义务在各种可能带来经济索偿的情况发生前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
9.2、乙方在进行本项目设计之中,若在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时擅自变更项目总负责人,则扣罚设计费人民币 万元。
9.3、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及时交付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文件三套在内)。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各阶段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详细的交付时间为(20xx年 月 日提交方案设计成果,20xx年 月 日提交初步设计成果;20xx年 月 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即构成违约,乙方逾期7天内,每逾期一日,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给甲方;从逾期第8日起,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从逾期第21日起,每天支付1万元违约金,若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总额还不足以支付由于发生逾期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作为乙方的债务,甲方有权追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5、本项目设计如获各类国际权威专业组织或国家级权威主管部门协会颁发的奖项,甲方将给予乙方一定物质、精神奖励(具体物质、精神奖励由甲方决定)。
十、合约终止及违约处理
10.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在本身无任何过失而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可提前
10日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此等情况下,非乙方原因,乙方也未违约,甲方未按第八条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设计费,甲方逾期付款7天内,每逾期一日,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给乙方;从逾期第8日起,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从逾期第21日起,每天支付1万元违约金,若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总额还不足以支付由于逾期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作为甲方的债务,乙方有权追偿,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如无故拖延支付设计费达二十五日以上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4、如因乙方原因使设计进度受到延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合理补救措施,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采取合理之补救措施,否则甲方有权从本合约中摘取合理的工作部分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从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该部分之合理的工程设计费,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无故拖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二十五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一、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义务
11.1、知识产权保护
11.1.1、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在付清乙方相应阶段设计费用后立即拥有相应阶段本工程设计图纸的全部设计版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均为甲方所有,甲方承诺乙方拥有对该项目成果的署名权;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11.1.2、商标宣传使用
在合同关系确立后,各方可以使用对方“商标”及LOGO进行对本项目的有关宣传。除本合同正常履行及遭遇不可抗力以外,因任何其他原因终止合约,各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方“商标”及LOGO对本项目进行的有关宣传。
11.2、保密内容义务
11.2.1、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应彼此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方在委托乙方的项目设计期间所接触、知悉的所有包括设计、图纸、文件等在内的乙方的设计上及经营上信息及资料。乙方在从事甲方委托项目设计期间所接触、知悉的所有包括设计、图纸、文件等在内的甲方的设计上及经营上信息及资料。
11.2.2、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及本合同终止后,相互承担保密义务。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漏、转让、许可其使用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经甲方许可后乙方可将该项目有关资料用于专业宣传和学术交流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应按总标的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且守约方保留追诉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其它
12.1、如对本合同任何条款有所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委托方(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2、乙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给甲方留存。
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4、甲乙双方来往信件、电传、传真、会议纪要等文件书面文件应有双方设计总负责人的签发或加盖公章后方视为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6、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2.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提供 设计服务。双方将依据以下所列条款来履行。
第一章 项目概要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位置及概况:
1.2.1地理位置:位于
1.2.2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细节说明: )。
1.2.3设计范围: 。
1.2.4建筑物性质: (公建(旅游综合、商业)、住宅、别墅等)。
第二章 设计内容
2.1 项目设计内容:
本合同所涉及内容是基于:
2.2.1双方确定的项目的工作范围,甲方的合同要求。
2.2.2本合同设计内容分为硬装设计部和软装设计部分。
硬装部分
概念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扩初设计);
施工图设计;
图纸答疑;
2)软装部分
家具及饰品布置;
配色方案;
3)后期配合服务
第三章 设计依据
3.1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3.2甲方所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3.3 甲方所提供的测量图或乙方协助甲方测量并经过甲方认可的测量图。
3.4 甲方所提供的前期设计文件和资料。
3.5 政府部门对于该项目的设计资料。
3.6 设计规范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
3.6.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6.2国家及地方有关室内设计、及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3.6.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3.7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际度量衡进行设计绘图,以毫米为单位。
3.8乙方考察需设计的项目,了解项目背景、项目概况、了解现场的情况,明确甲方对所设计项目的要求、标准及范围。
第四章 设计阶段及内容
4.1 设计阶段说明
本阶段分为硬装设计和软装设计两个部分,
4.1.1硬装设计分三个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
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
4.1.2软装体设计分四个阶段:
1)初步软装设计方案;
2)深化软装设计方案;
3)安装摆放阶段;
4)配合服务;
4.2硬装设计各阶段工作内容
4.2.1概念设计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表达清晰的风格设计方向,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缩印文本 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和JPG文件)。成果包括:
1)设计说明及主要指标;
2)基本平面布置图
3)主要区域彩色图(居住室内含:客厅、家庭厅、餐厅、主人房等;其他建筑室内按功能要求提供相应彩图)
4)主要区域设计节点图;
5)设计意向参考资料;
4.2.2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在上一阶段概念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对方案深化阶段成果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缩印文本 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JPG文件和CAD文件)。成果包括:
设计说明及指标;
平面布置图;
主要区域立面及剖面图;
天花地花布置图
主要区域彩图
主要区域材料样板及全部材料明细
主要区域节点设计
水电定位图
4.2.3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缩印文本 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JPG文件和CAD文件)。成果包括:
平面图
立面图;
剖面、大样、节点详图;
水电气详图;
开关、插座、灯具及配套系统图;
家具设计图;
空调、智能系统图;
材料、软装明细表;
4.3软装设计各阶段工作内容
4.3.1初步软装设计方案:
初步软装设计方案成果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缩印文本 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和JPG文件)。成果包括:
1)设计说明及方案总体构思并依据平面方案布置家具及饰品;
2)整体色彩定位、窗帘布艺的选择、墙体挂画的选择、饰品的摆放、花艺造景的草图;
3)相关资料意向参考图;
4.3.2深化软装设计方案:
深化软装设计方案阶段成果需在双方确认成果后提供A3缩印文本 套及电子文件1套(格式:PPT文件、JPG文件和CAD文件)。成果包括:
设计说明及方案总体构思;
平面搭配方案;
窗帘布艺方案;
灯具配置方案;
家具配置方案;
装饰品、艺术品配置方案以及整体居家的色彩定位方案;
以上方案提供相的应彩图。
4.3.3安装摆放阶段:
在硬装施工完成后,现场精细安装,进行定稿摆放指导,以达到最佳效果。
4.3.4配合服务:
软装配饰全面专业定制、采购及验收;
图文结合的购物清单;
跟踪主要产品的陈设、安装及验收;
回访跟踪、报修勘察及送修;
提供一份详细的配饰产品手册,明确清洗、保养及养护方法等。
4.3.5 其它(待定)
第五章 设计周期
5.1硬装设计及软装设计时间安排:
设计内容
设计阶段
天数(工作日)
备注
硬装部分
概念方案设计
方案深化设计
施工图设计
软装部分
初步软装设计
深化软装设计
5.2 以上各阶段设计时间不包括甲方内部审核时间、按照甲方设计修改意见进行设计修改时
间。
5.3乙方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相应设计成果,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提交日为乙方实际完
成相应设计成果之日;如经甲方要求修改,乙方修改后再次提交,经甲方审核确认再次提交
日为乙方实际完成相应设计成果之日。
5.4 依据实际情况或业主要求,硬装部分与软装部分依次或同时进行。
第六章 设计费用组成和支付方式
6.1 设计费用组成
本合同总设计费(含税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
本合同硬装部分设计分为: ;(大写人民币: 整);单价为: 元/m2;
软装部分设计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
(此处依据实际合同以文字或表格形式表述,可列单价或按各部分价格尽量详细列出)
本合同的合同总额暂定为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计费、配合费、设计调整修改费、咨询费、与甲方委托第三方配合服务费、通讯费(含长途)、印刷/复印费、设计成果的制作费用、设计汇报、现场汇报和施工配合服务的设计人员差旅费、食宿费、工作劳务费以及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设计内容和所有义务经甲方审核确认及政府相关批准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2 额外支付费用
6.2.1以上设计费用未包含软装家具等设计或采购任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其设计任
务及软装和设备采购,双方将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6.2.2乙方提供给甲方合同约定之外的打印和复印费用、照相以及照相的冲洗费用。
6.2.3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其设计内容在甲方已书面确认后,由于甲方的原因需对设计内容作重大修改,且设计面积指标增减超过 %时,或方案调整超过 %时,则甲乙双方需另行就修改的设计范围、设计工作量、设计费及设计周期等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6.2.4应甲方需要或要求,乙方设计师为以上合同规定外的开会和演示而到现场的旅行费用。
【设计方设计师往返机票(项目设计师,从 到 往返,经济舱/商务舱)费用据实结算,
级(含 星级)以上住宿标准,事先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发生后需提交报销凭证由甲方据实结算后支付】。
6.3 支付方式:
序号
付费阶段
占本总设计费
比例(%)
本阶段付
费额(万元)
付费时间(“日”为工作日)
1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
概念设计
完成本阶段全部设计内容,进行汇报并提交本阶段的全部设计成果文本,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10日内。
3
方案深化
4
施工图
5
初步软装设计
6
深化软装设计
(此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付费阶段及比例,但预付款建议在30%左右)
6.3.1 每次付费均须由乙方提前出具正式设计费发票,付款条件达成经甲方确认后且甲方核对票据无误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延期或停止设计工作及履行本合同其他义务。
6.3.2双方确认:对于甲方的任何付款,并不能当然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的认可,不排除甲方为保证进度或其他原因而付款。凡涉及对工作成果的确认等事项,均必须经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函后方为有效。
6.3.3甲方应按照指定付款时间内支付应付款项,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且无正当理由的,乙方有权延迟或停止下一阶段工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乙方责任与权限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应提供项目设计任务书及设计所需基础资料,其中包括:
1 项目的详细的现状图(电子版CAD形式或纸质蓝图等);
2 设计任务书;
3 甲方及当地相关部门的对本项目的要求;
4 甲方所提供所有资料需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并提供,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文件有效。
7.1.2 甲方负责组织举行设计会议,并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同其他各相关部门间工作关系。甲方须对设计人的设计成果及时确认,乙方在得到甲方对已完成阶段的书面确认前不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7.1.3 甲方须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7.1.4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造成乙方已完成的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设计需重大返工时,如此等修改为重大性、功能性、原则性修改时,且由此导致设计人工作量的增加,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因返工实际增加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7.2甲方权限
7.2.1甲方可根据乙方阶段工作的成果提出书面修改补充完善意见,乙方予以采纳,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补充完善后的工作成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7.2.2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交工作成果或设计工期延误,经双方沟通无效后,甲方有权暂停余款的支付,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7.2.3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通知乙方暂停工作,需经双方商议形成一致意见后,按双方商议时间暂停和恢复工作,该暂停和恢复均不再增加费用。暂停时,甲方需对暂停前发生的所有工作量进行审核,并对认可部分支付费用。
7.2.4 知识产权归属:依照本合同约定,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设计制作的一切文件、图纸、说明书,以及一切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和版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所有权利在甲方已付费的情况下,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有权在本项目范围内自主决定使用方式,且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同时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工程设计成果文件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7.2.5保密义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或依据法律规定,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转让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 乙方责任
7.3.1 按照甲方所委托的项目发展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设
计服务。
1、乙方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并遵循甲方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技术及经济可行性。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因设计方原因导致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所发生的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作时间不予调整;乙方完成的设计文本侵犯第三人权益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设计方案成果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成果),乙方对其各阶段提供给甲方的设计资料(成果)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计服务。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修改。
7.3.2设计过程中,各设计阶段乙方必须安排不少于 名设计师的汇报组来甲方组织的设计方案评审会现场进行汇报、评审。汇报次数及时间安排如下:
设计阶段
次数
备注
概念设计
主创设计师参加
方案深化
施工图
初步软装设计
深化软装设计
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7.3.3 乙方按要求交付设计成果,如甲方需增加图纸由甲方支付工本费,乙方应予代办。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乙方应按照甲方的
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工作量及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7.3.4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乙方应尽专业公司的审查责任,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设计期限延误或工作量增加及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资料更正而延误设计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更正后 日内提出设计周期顺延期限,经双方研究确定后顺延,乙方如未按期提出顺延期限的,视为此项更正不顺延设计周期。
7.3.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指定的合作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提供咨询服务,材料样板确认、配合处理施工图设计中出现的问题等,该服务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7.3.6如有需要,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方案汇报,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将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并将成果提交给甲方(不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重大修改”),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在规定次数之内的已包括在本合同的设计费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费用)。
7.3.8 在本合同完全执行完毕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公司名称以及主创设计师名字用于日后市场宣传。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出使用乙方公司名称及主创设计师名字用于当期宣传,则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交书面申请函,在乙方同意的基础上,用其进行当期宣传。
7.4 乙方权限
7.4.1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开始第一阶段设计工作。完成每一阶段工作后,必须先获得甲方书面上的允许或确认,才能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7.4.2 如乙方认为有需要、理由充足,要更改已定的设计,乙方必须先通知甲方,共同协商解决。
7.4.3 若由于甲方的原因使设计工期延误,甲方应按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的工作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付款。延误超过2个月的,则视为委托方终止设计工作。按照第9.1.1条终止合同条款执行。
7.4.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项目应付而未付设计费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10天未付,设计人有权暂停下一阶段工作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工作暂停超过2个月以上,则视为甲方主动终止合同。按照第9.1.1条终止合同条款执行。
7.4.5乙方未收到甲方相应设计费的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和相关一切权利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其用于本项目中。否则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4.6乙方提供的所有合同规定外免收设计费的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和相关一切权利均属于乙方所有,唯有在乙方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乙方规定范围内使用此设计成果。同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工程设计成果文件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否则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4.7 甲方在完成项目后,乙方可以在社区拍摄照片作为乙方市场宣传之用,甲方应提供相应帮助。
第八章 违约责任
8.1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质量、时间)提交设计文件(因甲方原因或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各阶段相关设计或成果要求的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阶段设计费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的设计费中扣除,延误超过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各设计阶段,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次数履行以下工作,包括未按约定参加设计成果的评审会,或未按约定进行现场汇报,或未按约定进行甲方要求的修改的。每发生一次应当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8.4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设计任务转给第三方或通过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因某种原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时,要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办理,即使获准同意有此种转让亦并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第九章 合同终止
9.1协商终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并双方签订的书面终止合同进行清理。
9.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15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终止。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提交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及本合同约定的优惠后的价格标准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及费用。
9.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15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已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免收未经甲方确认的工作相应设计费,结算经甲方确认的工作及设计费后,合同终止。如果已经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工作未达到20%工作量的,需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预付款。
9.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对法律规定免除的责任双方均不予追究,对其他善后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因战争、动乱、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法令变更等。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当在影响发生后30日内向对方提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9.2单方终止: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因违约方违约而守约方具备单方解除条件的,经守约方通知违约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在设计工作中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甲方对质量和进度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必须给付已经确认阶段成果的所有设计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及费用。
9.3自然终止:当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章 额外服务
10.1 设计如需要变更、修改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足够详细准确的基础资料。若在本合同内,甲方对已确认的设计作出重大修改要求变更设计时,甲方须征询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给予乙方合理顺延工作期限,并增付乙方实际消耗工作的相应设计费。增加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2 所谓重大修改包括:设计范围及设计深度等重大指标、产品定位及产品种类的重大修改、产品布局及功能配比等相应任务书内容。
10.3 乙方提供的额外服务,除单独签订服务合同外,均按照小时收取服务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此部分服务由乙方提供服务后并提交全部工作成果经甲方审核确认通过后,即开出服务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并达到前述付款条件后10日内支付服务费用。
10.4 如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软装材料定制及相关物品采购等,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以求解决,若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问题,双方均可向 项目所在地法院 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合同文件及说明
12.1 本合同经双方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的一切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副本和正本具有同样效力。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出现矛盾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12.3 本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作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
12.4 甲方指定 为项目设计联系人,指定 为本项目确认人。该代表的签收仅为收到乙方的设计成果,并不视为乙方的设计成果或文件已经甲方确认。涉及设计内容及要求的变更、设计期限的变更、对设计成果的确认或任何费用的确认及支付等,必须经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的设计联系人,负责设计方设计工作的日常业务联系。指定 为本项目中方总负责人。该等联系人或总负责人或乙方成员的签字,即视为乙方同意、确认、承诺,对乙方发生效力,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设计负责人或设计小组成员,须提前一周书面以公司的名义加盖公章并法人签字通知对方,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更换。
12.5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递交及/或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特快专递发给有关一方,或按下列电传或传真号码或邮箱采用电传或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通知。在满足下列条件后视为已经送达:
(1)如通过专人递送,在递送时; (2)如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递送,在特快专递发出后经过3个工作日;
(3)如通过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在发出之后。
下列地址、号码若有变更应提前七天预先书面告知对方。收件人可以提前七日预先通知要求
发件人向其指定的其它地址、号码递送文件。
致甲方: 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
收件人:
致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
收件人:
12.6 本合同正本 份,由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7 双方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中文邮件或传真形式或书面通知函为准,并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需加盖甲方公章的事项除外)。
合同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或责任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设计合同标准文本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面积:
四、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_________元/平方米=?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计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计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计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