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品牌年度服务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品牌服务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品牌服务合同1
甲 方:
乙 方:
合同当事人之约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 ”品牌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为 “ ”品牌宣传推广策划总代理,全权负责“ ”品牌广告项目及实施工作(其他涉及第三方项目制作即各项成品制做,乙方具有优先竞标权)。
二、营销代理范围:
提供项目市场推广总体设计、实施、监控服务。
1. 品牌形象塑造、提升;
2. 品牌整合传播、平面广告系统的风格建立与设计;
3. 品牌口号;
4. 品牌VI系统设计;
5. 平面影视广告摄影创意及制作;
6. 对整合传播(形象、网站、终端)实施的提议、建立;
7. 配合媒介广告代理及投放;
8. 积极与企业的营销策略公司和策略市场、产品部门、终端系统设计的配合;
9. 产品面辅料,包装材料等开发设计跟踪;
10. 负责品牌的全面推广活动及平面设计跟踪;
11. 具体工作及补充以附件确定;
12. 后期每月的经营报告持续一年后教会甲方管理人员。
三、服务期限:
一年期为12个月法定工作日计算,即20_年1月1日-20_年1月1日,具体各项工作时间在工作中协商制定。
四、收费标准:
项目整合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此报价不含任何其他第三方费用)项目报告服务费:每月经由线上信息汇总整理经营报告 每月 元
五、付款方式:
甲方从合同签订日起分_3_次付款,前期整体营销费用前两次百分之30最后一次百分之40,。项目报告服务费具体付款方式如下:在每个合作月的该月5日前将服务费用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或者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指定工作收款人员,即为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费用为人民币元。
六、服务承诺
1、广告专项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皆为乙方专业人士,广告出品均有各项目组总监级以上审核,以保证广告的专业水准。
2、乙方须成立专门广告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平面广告策划设计之专业服务,在合同期内,每月两次或以上及必须的工作会议由乙方项目总监带队到甲方现场与甲方召开广告工作报告会,如若甲方工作繁忙乙方则根据甲方的需求,合理具体布署广告工作计划。
3、合作期内随时根据客户需要配合开展相关营销和产品平面设计、广告策划、制作执行工作。
4、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合同所规定范围外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如果有产生实际费用的由甲方另外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七、权利与义务
1、双方义务
为配合甲方的推广需要,甲乙双方同意不断的进行共同研究,通过乙方提供的专业宣传推广策划服务,协助甲方进行推广工作。
2、甲方权利义务
2.1合同期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应固定安排一位工作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乙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
2.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品牌策略、平面广告策划思路、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及时全面的提出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2.3 签字定稿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因此而产生的第三方成本费用以及所造成的工作延误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直接责任与损失。
2.4甲方应按照本合约书约定期限内付款,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如若甲方没按期限内付款,则乙方有权视情况暂停工作。
2.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指示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2.6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经双方确认的广告推广计划,甲方有责任按计划安排实施。
2.7所有相关政府方面的手续报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任务。
3.2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设计中所需的各类图片及资料(有模特的图片须另行向甲方收取模特费),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之资料产生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如甲方需乙方发布广告或制作印刷品、包装品、其他终端物料,则第三方费用由甲方另行支出(其中制作费界定:制版费、模特费、场地费、摄影费、菲林费、设计费,打样费、印刷费、影视制作费、运输费、媒介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类别的制作费如印刷、礼品等第三方项目均为制作费用)。
3.3 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4 乙方所有宣传推广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3.5 乙方须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并对甲方推广广告工作提供报告,明确详尽的广告安排计划,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3.6乙方所有的策划、设计、代理发布工作内容应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并有义务提醒甲方注意相关问题。
八、 知识产权:
1.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将甲方的各类资料、产品信息、合同工作内容等关于甲方的资料交予第三方。
2.本合同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阶段的款项结清后,其阶段作品的所有权归甲方。
3.但乙方在经过甲方同意后可保留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之权利。
4.乙方不得用本合同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从事任何以盈利性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九、 违约责任
1、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不予认同,但又私自采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加倍收取该工作费用。
2、 签定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交由其他公司或个人代理本合同所注明的各项广告内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照价收取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
3、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与甲方有关的各类资料、产品信息、合同工作内容等关于甲方的资料交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
4、 如乙方违反工作计划时间没有按甲方要求完成该月的项目,甲方有权扣取乙方本项目服务费。
十、终止合约(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提前给对方15天的书面通知后,并终止本合同。)
1、其中一方严重失职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通知后仍无改进也无补救措施,有权终止合同;
2、若乙方未能按照推广计划的时间完成广告服务的工作,甲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报酬乙方应收费用。
十一、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签定,即受法律保护,单方无权无故解除或修改合约。若双方有争执,可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后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推广方案及时间表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自然成为本合同附件,与正本合同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及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牌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 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附件一:《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附件二:《项目组名单》)。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策划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根据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3.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4.有权接收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文件资料。得到双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有权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和所有权:
5. 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项目;
6. 按时确认和接受乙方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签收;
7.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加盖印章的书面文件或由甲方授权人签名的一切文件及单据等,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为甲方创作的概念、意念、文体及图像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无界限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并经认可的所有方案、图象、文字、概念、意念等,乙方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完成和交付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持;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酬金;
3.乙方的策划和设计方案,如果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保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工作相关物品,包括所有报告、文件、统计资料及其他材料,不得丢失、传播、泄密。
5.由双方共同确定广告执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监督第三方的实施,并予以验收;乙方负责提供促销品、印刷品、POP 、促销工具等的设计制作方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制作方并由乙方验收。
6.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产品、市场状况及相关信息后,应成立项目组为甲方服务;
7.乙方按照合同附件《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分阶段实施策划服务,服务内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守;
8.乙方往返于陕西省境内工作地差旅费、伙食费自行负担,乙方每月到甲方进行项目沟通;
9.为了达到预期目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进行专业培训(意识导入、团队建设、营销管理、销售技巧等);根据甲方需要涉及到特别提升培训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和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作成果交付期限
1.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交结资料清单。甲方收到乙方的每个阶段工作成果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受咨询、答疑并进一步完善;
2. 每项工作成果的交付期限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根据每月双方签字确定 的排期执行)。
四、合同期限与任务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 区域市场投放 万元宣传费用、促销费用、整体营销费用(不含物料制作、形象代言人、媒体发布等费用)。
3.每月3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销量按甲 方每月提供的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计算,甲方不得隐瞒实际销量和投入费用,以作为后续策略参考,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督察。
4. 在甲乙双方的每次项目讨论会上,双方需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付款方式
1.项目服务费为 圆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乙方开具正式税务票。
2.首付: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首付给乙方项目服务费的60%,即人民币 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
3. 在项目进入辅导期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余款,即 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额的10%收取。
5.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表示认可,从合作开始的第三个月起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约除外)。
六、赔偿
1.经甲方确认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起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3.根据甲方指示采取的行动,而对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必须具备法人委托书)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专业或其他资料,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任何人、公司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3.双方合同终止时,应即时将前述资料与技术、信息归还甲方。
4.合同期内,乙方承诺不承接其它任何与甲方产品相似(同质)的企业,产品的同类服务。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此协议,就本行业之惯例,甲方或者乙方需作一个月事先通知。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甲方应付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截稿期限仍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亦同时收取。
2.当协议终止及有关账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服务文件、包括文案、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电子文件等。而乙方亦应将所有的媒介合约移交甲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丧失继续执行协议能力,或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出诉讼,应在被诉讼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 期: 日 期:
品牌服务合同3
客户: (甲方)
代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甲方对乙方的专业实力、服务态度、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的考察,对乙方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乙方亦对甲方产品及企业进行分析,认为此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卓越形象本着“我们和您一起销售”的理念,以“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伙伴”为合作目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乙方担任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品牌管理公司。
一、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下列品牌及其它的行销传播推广咨询服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1、品牌管理推广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附件。
⑴品牌建构期
① 品牌企划
② 品牌策略
③ 品牌创意及表现
⑵品牌推广期
①品牌市调
② 品牌整合传播实施
2、品牌传播及相关广告的服务
⑴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与应用推广物料(品牌传播所需的各种样册、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⑵提供整合行销传播(年度及新产品上市)的广告、促销、公关等活动方面的策划和创意及实施。
⑶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
⑷品牌传播效果评估。
⑸提供营销策略与品牌管理技术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3、日常书面作业
⑴会议记录
⑵竞争动态季报及年报
⑶固定作业会议
二、收费标准
合作服务费用采用如下形式:
1、 品牌管理推广服务费
双方以月费形式合作,甲方每月支付人民币 万元。月费基本构成如下:
①品牌策略、广告策略、促销及公关活动策略的策划费
② 广告的创意及设计等费用
③创作用图库、光碟的购买(除特殊图片需租片除外)
④ 电脑制作过程的打印费等
⑤ 乙方品牌服务小组的运作成本
⑥ 乙方品牌服务小组其他日常开支
⑦ 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费用
2、其他服务费
⑴制作费:
①印刷制作类,包括单张、折页、海报、横幅、彩旗、展板等交第三方制作项目,由甲方直接与制作方结算,如需签订三方合同由乙方监控其制作则在制作方报价的基础上加收20%(包 括:10%监控费、10%管理费)。
②影视广告制作由乙方推荐制作单位,经甲方同意报价后可签订三方合同,由乙方监控拍摄过 程和创意执行,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向制作单位结算(乙方则在制作方报价的基础上加收10%的监控费和10%管理费)。
⑵媒介代理费用
甲方的媒介代理执行工作,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并免收取甲方代理费。若甲方具有价格优势,依甲方价格由乙方执行。
⑶其它费用
①市场调查、产品摄影、模特、租片、喷绘制作、扫描、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第三方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与第三方结算;若需经由乙方过账并出具发票,则乙方需在第三方制作费用基础上加收15%管理费(包括:8%营业税、2%管理费和文化建设费、5%利润)。
②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以及媒介相关资料(如媒介投放监测报告、收视率资料等)的购买,所发 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
③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操作: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须人员出 差,并注明所须人数及到达日期,乙方根据要求安排人员。乙方人员出差之交通费(包括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市内交通费等)由甲方预支,差旅结束后10天内,实报实销,住宿费、伙食费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向甲方报销。
三、付款
1、为了便于乙方尽快全面开展相关工作,本合同签字确定后,甲方即支付前三个月品牌建构期月服务费,计人民币 元;建构期结束后,每月底支付下月的月度服务费用,按人民币 元/月收取。
2、请款作业乙方一律开具正规发票,并附请款细目,在每月25日前送达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之日起五日内支付下月的月度服务费用。
3、其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属于月服务费范畴的费用按月结算。
四、赔偿
1、乙方为甲方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或乙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担责任,并对甲方进行补救及补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
3、乙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五、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除非乙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需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2、双方合约终止时,应即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归还甲方并从合约终止日起一年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六、使用权
1、由乙方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像)所有权归乙方,只要甲方能根据事先认可的估价单支付费用后,甲方可独家、无限制及无限界地拥有创作概念的使用权。
2、由乙方为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模特儿、歌手,甲方在支付完事前约定的费用后,可拥有对其在区域空间或时间上的使用权。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 停止违约行为
2、 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 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九、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电台及电视广告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广告之载稿期限乃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乙方亦同时收取。当合同终止及有关帐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创作物料,包括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软片等,而乙方亦会将所有当时之媒介合约移交新广告代理商。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合同。
十二、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