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期权池协议(通用3篇)
甲 方:
乙 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建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_〕230号)、《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选派律师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南司〔20_〕125)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此订立《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__ _ _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甲方指派 __为互助合作联系人。
二、甲、乙双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如若需要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可随时与乙方指派律师联系;乙方指派律师无法亲身参与时,可在律所内部临时调派其他律师(法律工作者)。
三、甲、乙方双方可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确定是否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如协商一致确定同意支付律师服务费的,另行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见证、资信调查、项目谈判等,收费按规定另议。
四、乙方服务主要范围:
1.为甲方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有关合同。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依法管理。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经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同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日常咨询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处理,疑难问题可联系顾问律师处理。
3.开展法制宣传,顾问律师可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普及干部、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制讲座。
4.协助人民调解工作。为甲方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五、甲方应向服务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服务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必要的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务律师应对其提供法律报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七、服务律师违法执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在律师执业保险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服务律师留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破产清算代理合同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和乙方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以确立公正的交易关系,谋求互相的利益和业务的发展为目的,签定本合约。本合约未规定事项发生时,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1)对甲方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2)对甲方的清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清算鉴证报告。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代理注销下列政府颁发的证照。(1)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其他相关证照。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做好下列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为甲方提供清算期间财务和税务咨询服务。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当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健全清算期间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如不相容工作岗位安排不同的人来担当等);设置持证上岗的出纳员工作岗位。
(2)甲方应在经营期末20年月日清点甲方的全部资产,提供清理后的全部资产明细清单。
(3)甲方应在清算期初提供公司经股东会批准的董事会关于解散公司、提前终止章程的协议等申请报告、并在决定解散公司后15天内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于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天内在报刊上刊登公司解散的公告、及注销劳动登记证。
(4)甲方应及时划转足够的银行存款到纳税账户。
(5)甲方参加清算小组的人员应与乙方保持紧密联系,有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业务。
第四条服务收费及支付方法乙方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后,合并收费元整。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甲方:身份证号:住所地:联系方式: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方式:丙方: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方式:丁方:住所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丁方为丙方(以下亦称“公司”)的股东。
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丁方持有公司%的股权;甲方为乙方的股东,出资万元,占有设立后乙方100%的出资权益;甲方同意,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自愿从其持有的丙方股权中贡献部分出资额作为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股权池;乙方负责持有期权池的股权并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因此,各方经友好协商,在贵州省贵阳市达成约定如下: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池的设立该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池(以下简称“股权池”)为虚拟概念,指公司现有股东所持有的出资中专项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部分。
甲方同意将甲方名下的%公司股权(对应出资额万元)划拨进入该股权池。
各方认可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池拥有公司万元的出资额(也称“划拨出资额”)。
甲方应配合乙方将上述划拨出资额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对价为零或届时法律或政府规定许可的最低金额。
股权池的功能和运行机制期权池中的股权权益只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机制用于实施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挪作他用。
各方认同的股权池运行机制如下:
2.1公司总经理草拟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2.2公司董事会批准该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
2.3公司、乙方及甲方与被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
2.4在股权授予条件达成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和被激励对象完善法律文件及约定的变更登记手续(如需),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将其持有的相应的乙方股权转让给丁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等。
2.5被授予对象直接获得的乙方股权比例乘以乙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比例等于被授予对象被间接授予的丙方公司股权权益。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导致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无法实施,则甲方应另行安排股权(出资额)以配合完成未能实施之股权激励内容,且不得主张任何交易成本或价格的支付。
如甲方无法安排(足额)股权,则应按照公司届时估值所对应的价值的
【2】倍承担向激励对象的赔偿责任。
如甲方的行为导致股权激励对象被授予激励股权后的股权权益遭受损失或限制,则甲方应用其持有的其他股权权益对被激励对象进行等额补偿。
在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时,所有公司股东均应配合和支持,否则应赔偿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其他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有关方应友好协商。
否则,任一方可向丙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甲方:
乙方:丙方:丁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