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补偿服务协议合集三篇

企业拆迁补偿服务协议(通用3篇)

企业拆迁补偿服务协议 篇1

甲方法人:_有限公司

补拆迁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按照甲乙双方20_年月日签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

一、补偿款

1.甲方先将“祥瑞家园”4号楼一层东边数第四个门(78平方米)南北通透的住宅楼回迁登记给乙方,作为回迁补偿款抵押楼(因甲方当时现金紧张)。甲方在20_年10月31日前把二十万现金交给乙方,甲方将此楼收回。其他两套回迁补偿楼不变。逾期甲方未履行约定,抵押楼所有权归属乙方。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另在20_年4月26日之前将叁拾万元现金作为补偿款交予乙方,同时乙方搬家,将现有实际使用的房屋及土地面积一并交由甲方接管。

二:差额结算

新楼房回迁面积,由于拆迁人(甲方)原因造成的涨出多余面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不交纳任何费用。少于回迁面积3平方米之外的部分,甲方按市场价每平方米2倍的价格补偿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为了约束甲方按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以“祥瑞家园4号楼一单元1702室,面积54平方米的住宅楼做抵押。甲方如按时办理产权证,乙方无条件还抵押楼给甲方。如果甲方未按时办理产权证,抵押楼便归乙方所有。

四、费

1、所有回迁楼入住费以及当年物业费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处领取入住钥匙时,不交任何费用。

2、在办理回迁所有楼房的《产权证》时,所需的税、费伍仟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多出部分皆由甲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乾安县德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被拆迁人):

年 月 日

企业拆迁补偿服务协议 篇2

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因西侯社区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濮政【20_】3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房屋拆迁及附属物清理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的坐落四至及面积

乙方被拆房屋座落于 ,面积为平方米,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

二、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补助标准

被拆房屋及该宗土地上的所有附属物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资金 元(大写: 万仟佰 拾元 角 分)。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拆迁补偿金10万元(壹拾万元整)20__年4月10日前乙方将房屋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剩余的拆迁补偿金。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屋及其附属物清理干净,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并在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理期间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只能将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清理,不得在该块土地上挖坑取土。

4、乙方必须在4月10日前将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申请法院无偿强制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企业拆迁补偿服务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拆迁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循拆迁评估的相关法规和规定,在平等、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对位于号现属于所使用的土地、房屋及相关附属物共同委托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测算,并出具相关评估咨询报告,双方同意以评估咨询报告作为拆迁补偿的主要依据。

现针对评估报告结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签订本拆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拆迁对象基本情况

拆迁对象位于: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总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及相关附属物补偿

根据评估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号咨询报告,号的评估价格为元,评估合计总价为元,平均单价为元/平方米。

第三条、其它补偿

根据双方协商以及甲方实际情况,给予甲方除本协议第二条以外的其它所有补偿按照房产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共计元。

第四条、全部补偿总额

全部补偿总额为本协议第二条与第三条之和,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补偿金额支付条件和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将拆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房屋全部腾空,并将所有房屋钥匙与该房屋房产证和有关土地证明的原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交于乙方,由乙方负责安排拆除。

在甲方将房屋腾空交于乙方并将上述文件资料交齐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在双方无争议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3.若在交房过程中,出现任何阻挠拆迁和拆除的事件,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禁止行为

1.甲方禁止以任何理由延期交房,甲方每延期一天交房,按照补偿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以此进行累加,乙方有权从补偿金中直接扣除。

2.乙方禁止以任何理由延期付款,乙方每延期一天付款,按照补偿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进行累加。

3.禁止任何非法暴力抗拒交房和非法拆迁的行为。

4.双方均应履行保密义务,均不得向任何其他方公开或披露本协议内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不动产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协议。

2.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协议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为准则。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协议均为正本。

第九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

第十条其他约定条款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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