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协议书的优秀(精选3篇)
甲方: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组(单位)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零孩夫妇女方)
为了加强人口计划管理,规范育龄妇女的生育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使乙方了解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4.在乙方妊娠期间和生后三个月内,指定乡、村(单位)计生工作人员每月对其随访,防止选择性别的妊娠、人工终止妊娠和弃婴等现象的发生。乙方生育一孩后,凭《一孩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为其出具子女入户证明。
5.在乙方生育一孩后42-60天内督促指导其落实上环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6.根据乙方夫妇申请,批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其独生子女14周岁前发给每月____________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结婚后,应按甲方规定时间、地点定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2.乙方妊娠第一胎后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属再婚的需提供离婚_____或离婚证)、市计生科研所出具的妇科检查证明、四项_____筛查证明、婚育学习合格证到甲方进行登记,并领取《一孩生育证》。
3.乙方妊娠期间禁止到任何地方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孕期保健须带身份证和生育证到依法开展计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检查。胎儿发育异常需要终止妊娠的或医学需要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需报经甲方同意,取得卫东区计生委批准证明。意外小产或产后婴儿死亡的,须在24小时内报经甲方现场查验(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婴儿出生一月内应当及时向村级(单位)计生专干如实报告出生。
5.乙方有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法定奖励的权力。
6.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计生权力和应尽义务。
三、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不登记办理《一孩生育证》生育的,处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
3.未经卫东区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怀孕____个月以下擅自终止妊娠的,____年内不再换发生育证。妊娠____个月以上擅自终止妊娠或自报分娩死胎、生育后婴儿死亡未报经甲方现场查验的,在查明事实前不再换发生育证。
4.乙方弄虚作假骗取生育证的,由甲方依法做出决定收回生育证或宣布原生育证作废,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四、附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长期生效;法律、法规若修订的,本合同可以重新修订。
2.乙方年龄达到49周岁,本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生育一孩后婚育情况或计生管理单位发生变化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________牌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合同甲方产品的同时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________牌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负责为乙方(培训期间的路费由乙方承担,食宿由合同甲方提供),为乙方提供产品的维修配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2.制订并提供《维修收费标准》给乙方。
3.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定期进行检查。若乙方服务质量无法达到合同甲方要求时,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售后服务人员或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4.对乙方不能维修的产品,合同甲方应提供技术协助乙方维修。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必须设立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合格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及咨询电话给合同甲方,若有变更应提前十天通知合同甲方。
3.乙方必须为经销区域内的________牌产品提供维修服务,对于经销区域内非乙方销售的________牌产品不得拒绝提供维修服务。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络合同甲方协商处理。
4.接受合同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按合同甲方提供的《售后维修月报表》格式及时、详细地记录维修信息,并在次月三日内传真给合同甲方。
三、维修费用的结算
1.合同甲方依据乙方季度回款额的____%作为乙方的季度专项维修费用,合同甲方每月统计一次,逐月累计,每季度结算。季度结算时,如乙方季度实际维修费用超出季度回款额的____%,乙方应该在当季度将超出部分支付给合同甲方。反之,则移至下季度,年终余额可移至下一年度,不作为货款抵扣。
2.此费用专用于乙方维修物料的领用及其它维修所需的费用。
3.所有的维修物料均由合同甲方明确收费标准,乙方领用维修配件时,额度在其季度回款的____%内,可直接供给,超出部分合同甲方按维修物料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超额费用。
4.如甲乙双方的经营合同终止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义务(期限为产品销售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存续的。乙方可以将售后服务的义务转给合同甲方,同时双方应结清相应的维修费用。
四、维修配件的申领及退换
1.为避免配件供应不及时,确保维修的及时性,乙方应计划领用配件,常用配件应建立库存。
2.乙方每月可填写《维修配件备料》单向合同甲方申领配件,合同甲方依此单向乙方随货发配件,对于加急配件(如EMS,火车快件、空运)所产生的运输差价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月所领用的配件按合同甲方制定的《维修收费标准》收费,合同甲方每月统计后与乙方核对。
五、退货的规定和程序
1.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时间从产品销售给顾客之日起计算),不提供退货服务,乙方对消费者附加的承诺由乙方自行兑现。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应及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发现非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不包括包装破损,产品淋湿等)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属开箱不良.开箱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合同甲方确认,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合同甲方承担。
3.乙方将合同甲方的产品销售给顾客后的十五日内(销售日期以产品回执单和销售发票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属品质不良.品质不良的产品,乙方应先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维修不了的,经合同甲方确认,也可以申请退货,运费由合同甲方承担。
4.除上述开箱不良或品质不良的情况外,在保修期内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返回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产品修理完毕后返回乙方的运费由合同甲方承担。
5.乙方在保修期外的所有退货或返修货的往返运费、产品翻新配件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专项维修费用中扣除。
6.乙方遇特殊情况需返修或退货时,乙方应先向合同甲方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清单,经合同甲方准许后方可。对于未经合同甲方准许的退货(含返修),合同甲方可拒收,此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返合同甲方的货物,应包装完整,并保持货物的整洁;对于零乱不堪、配件残缺不全的货物合同甲方可拒收。乙方未提供退货清单或退货清单不详时,退货数量按合同甲方实收数为准。
六、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可增补协议;经协商不成,可提请厦门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甲方单位(章):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公司代表: )
居间方(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蓝天狩猎场别墅项目”工程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乙方负责介绍甲方与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接洽等事宜,具体施工及合作条件由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与甲方自行协商。
2、乙方协助甲方与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就“蓝天狩猎场别墅项目”约7万多平方米,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约为1.6亿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按照承包工程总造价每平方米2260元计算,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税后人民币每平方米30元,共计200多万(以实际结算为准)。
2、劳务费用分多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甲方与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进场后三日内,需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30万人民币整,以后支付,按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给甲方工程量每平方米X30元计算为准,(款项到甲方账上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劳务报酬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
第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的劳务居间委托事项完成后,必须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支付劳务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缓付。否则将承担劳务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1、如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和委托方(甲方)最终未达成合作,本合同自动失效。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