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广告服务合同三篇

项目广告服务合同(精选3篇)

项目广告服务合同 篇1

项目广告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   项目委托乙方提供广告创意服务,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签署合同起,根据工作计划季度表时间进行广告物料的交付定稿,如因其他原因导致完成时间拖延,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合同,按此合约内容,增加工作量可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 

二、【服务内容】

1.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提供本案的推广平面创意执行。

2. 项目广告各项工作内容,可参照附件所列             。

3. 乙方需根据工作计划季度表时间向甲方提供广告物料工作明细单所列各项工作内容。

4. 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给乙方进行广告创作所需的所有文件数据的真实合法性,以利乙方工作的设计创作。

5.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服务模式及服务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项目服务模式为承包制。服务费用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整)。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自  月  日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付款方式为预付制。首笔款项自签定之日后3日内预付40%,计       元(大写:     整)。后续60%于    3日内付清,计       元(大写:       整)。

乙方账户:

开户银行: 

账    号:

公司名称:

五、【服务形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列服务内容均须体现于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但以上文字、图纸、图片、载体均属设计、创意范畴,并仅向甲方提交电子文件,不包括作为使用实体的制作、印刷、以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以及其他事宜时,得由双方另行签定合同或协议。这些合同或协议是独立于本协议的法律关系。

2. 印刷品的出菲林片、打样费不包括在工作费用内,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乙方以服务小组的形式为甲方提供全案广告服务,以保证广告任务的准确完成。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将本项目合法文件提供给乙方。

2. 甲方对于认可的乙方设计之样稿应及时签字以示确认同意,以便乙方制作完稿。

3.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字及图片等数据,并保证所提供的数据准确完整,甲方还需对其所提供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承担责任。

4. 对于宣传所用图片,甲方要求乙方尽量以现实拍照、找寻自存图库为主要途径解决,乙方应保证图片的准确性、合法性。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购买图片,则需要甲方认可后,乙方才有权购买,费用由甲方支付。

5. 出于广告宣传需要,而与第三方发生的费用(包括拍摄、翻译等),由甲方支付。

6.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督导、了解所委托之事宜。

7. 根据本合同中之规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创意、设计和制作的广告作品须经甲方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发布。

2. 乙方应在平面设计稿完成并经甲方认可后,作成正式的电子文件或拷贝片交由甲方保存。

3. 乙方需对其所提供的图片文字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4. 乙方须按附件约定期限完成工作成果。

八、【甲乙双方声明及保证】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广告作品的内容及形式不违反现行的法律和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甲方原因违反上述保证,乙方有权说明并要求其改正。如甲方坚持,由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说明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保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 甲方专门指定一名专职人员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代理公司有关人员协助甲方负责乙方广告工作的安排与验收。

3. 因甲方延迟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或他方采取法律方式追索,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4. 甲乙双方保证在遵守合同条约下,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合同。

十、【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数据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用其所接受的数据免于滥用,惟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告之保密讯息为限。

十一、【合同的修改及补充】

本合同条款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约作出修改或补充,一方提出变更并向对方发出书面文字,在另一方没有签字承诺之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中有一条款如被议定为无效,则与其无关的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遵照执行。

十三、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决定。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1、广告物料工作明单

2、工作计划进度表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项目广告服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数码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_____数码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_____”数码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1.5%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2 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免费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宣传品。

2.3 甲方免费提供“_____”的vi手册(vi光盘)予乙方,以作为乙方_______________地方性形象建设的统一资料。

2.4 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政策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5 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3.2 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3 乙方务必按甲方的vi手册(vi光盘)上统一的商标、颜色、图形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3.4 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_____”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3.4.1 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经销商)的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壹年以上。

3.4.2 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3.4.3 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上)或展架上。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3.4.4 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制作费用。

四、广告和促销费的申请

4.1 乙方在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示柜等)或做促销活动前,务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参见申请表),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4.2 乙方在提交申请促销活动申请表的同时,务必附带本次活动的效果预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3 乙方在提交申请形象制作申请的同时,务必附带形象发布位置的相关平面图和周边的建筑物及街道。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4 乙方在提交申请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刊等)申请表的同时,务必出示电视台的相关收视率或出示报刊的发行量及覆盖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五、费用报销和相关依据

5.1 乙方务必出示形象制作(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柜等)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形象的发布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深圳市北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5.2 乙方务必出示促销活动现场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活动的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本次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促销品样品及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_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5.3 乙方务必出示与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社、广告公司)签定的合同、广告片、报刊的原稿及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_实业有限公司)和总结报告。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六、费用报销的期限与方式

6.1 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第二季度第一个月的一至十日为结算日。

6.2 甲方用等额的货款冲抵乙方垫付的广告和促销活动费用。

七、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项目广告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项目委托乙方提供广告创意服务,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服务期限】

1.自年 月 日签署合同起,根据工作计划季度表时间进行广告物料的交付定稿,如因其他原因导致完成时间拖延,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合同,按此合约内容,增加工作量可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

二、【服务内容】

1.应甲方的要求,乙方提供本案的推广平面创意执行。

2.项目广告各项工作内容,可参照附件所列。

3.乙方需根据工作计划季度表时间向甲方提供广告物料工作明细单所列各项工作内容。

4.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给乙方进行广告创作所需的所有文件数据的真实合法性,以利乙方工作的设计创作。

5.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服务模式及服务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项目服务模式为承包制。服务费用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整)。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自月 日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付款方式为预付制。首笔款项自签定之日后3日内预付40%,计元(大写:整)。后续60%于3日内付清,计元(大写:整)。

乙方账户:

开户银行:

账 号:

公司名称:

五、【服务形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所列服务内容均须体现于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但以上文字、图纸、图片、载体均属设计、创意范畴,并仅向甲方提交电子文件,不包括作为使用实体的制作、印刷、以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以及其他事宜时,得由双方另行签定合同或协议。这些合同或协议是独立于本协议的法律关系。

2.印刷品的出菲林片、打样费不包括在工作费用内,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乙方以服务小组的形式为甲方提供全案广告服务,以保证广告任务的准确完成。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将本项目合法文件提供给乙方。

2.甲方对于认可的乙方设计之样稿应及时签字以示确认同意,以便乙方制作完稿。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字及图片等数据,并保证所提供的数据准确完整,甲方还需对其所提供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承担责任。

4.对于宣传所用图片,甲方要求乙方尽量以现实拍照、找寻自存图库为主要途径解决,乙方应保证图片的准确性、合法性。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购买图片,则需要甲方认可后,乙方才有权购买,费用由甲方支付。

5.出于广告宣传需要,而与第三方发生的费用(包括拍摄、翻译等),由甲方支付。

6.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督导、了解所委托之事宜。

7.根据本合同中之规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创意、设计和制作的广告作品须经甲方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发布。

2.乙方应在平面设计稿完成并经甲方认可后,作成正式的电子文件或拷贝片交由甲方保存。

3.乙方需对其所提供的图片文字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4.乙方须按附件约定期限完成工作成果。

八、【甲乙双方声明及保证】

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广告作品的内容及形式不违反现行的法律和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甲方原因违反上述保证,乙方有权说明并要求其改正。如甲方坚持,由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说明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保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专门指定一名专职人员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代理公司有关人员协助甲方负责乙方广告工作的安排与验收。

3.因甲方延迟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或他方采取法律方式追索,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4.甲乙双方保证在遵守合同条约下,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合同。

十、【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数据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用其所接受的数据免于滥用,惟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告之保密讯息为限。

十一、【合同的修改及补充】

本合同条款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约作出修改或补充,一方提出变更并向对方发出书面文字,在另一方没有签字承诺之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中有一条款如被议定为无效,则与其无关的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遵照执行。

十三、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决定。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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