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校外英语培训服务合同(推荐3篇)

中小学生校外英语培训服务合同(精选3篇)

中小学生校外英语培训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教育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培训资质

甲方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具备培训项目(课程)资质。

批准证号: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培训计划 授课老师

姓名: (基础教育类教师资格证号) (其他类相关职称或等级证书) 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授课方式

1、一对一(或一对 );2、班制( 人);3、其他: 培训费用:

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关于民办

教育机构收费的文件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内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代办费等报备文书,实行按期收费制度。不另行收取物价部门未报备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公示以外的其他项目费用。

教育培训机构费用合计: (元)

其中:

1、教材、资料费: ;2、授课费: ;3、考试费: ;4、相关证书成本费: ;5、空调费: ;6、其他费用: 。

支付时间及方式

1、支付时间:

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签订协议时支付 元,剩余部分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其他方式 。其 他 教育成果形式(如考试及颁发证书)等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培训管理;

(2)按约定收取培训费用。

2、甲方义务

(1)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材版本及资料、节次、进度、期限、考勤(含授课老师和学生)、考试、乙方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及分析报告、作业及试卷批改和授课老师资质等内容;

(2)按照约定提供培训内容服务;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转让给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4)乙方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向甲方请教的,甲方应当免费在48小时内解决。

(5)保证乙方在培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试听 次培训课程的权利;

(2)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满意的,有要求更换培训老师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遵守甲方的培训管理规定;

(2)如实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近期成绩;

(3)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变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开展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

2、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调换培训老师或缩短培训课程时间的,应按照每次授课费用的标准退还自更换培训老师之日或者未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满意,要求改进教学方法或者更换培训老师的,甲方应在日内提供解决方案;若乙方仍不满意的,可解除协议,但应支付教材费及实际发生的'授课费用,其余的培训费用甲方应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4、乙方推迟接受培训课程计划超过 周(次)的,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的培训费用。

5、培训课程完成全部课程的 %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支付违约金 ,其余的费用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

6、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顺序方式解决:

1、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宜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等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中小学生校外英语培训服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投诉电话: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

乙方(学驾人姓名):

住址:

性别: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名称):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规范行业经营服务行为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学驾车型

乙方选择培训的准驾车型:(代号)。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教学方式与培训预约

1.根据《大纲》,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采用学时制(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低于45分钟),培训学时不得低于《大纲》规定的基本学时要求。

2.甲方提供的培训内容与培训学时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理论知识培训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学时,远程网络教学学时)。乙方完成该部分培训达到基本学时后,自主预约“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2)“基础和场地驾驶”实际操作培训学时(其中,“驾驶模拟器”培训学时)。乙方完成该部分培训达到基本学时后,自主预约“科目二:基础和场地驾驶考试”;

(3)“道路驾驶”实际操作培训学时(其中,“驾驶模拟器”培训学时)。乙方完成该部分培训达到基本学时后,自主预约“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

(4)“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知识培训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学时,远程网络教学学时)。乙方完成该部分培训达到基本学时后,自主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3.双方约定本条前款(2)(3)项的教学方式为(在下列方框内打“√”,以示双方确认。下同):

□ 乙方选择教练员、培训时间;

□ 甲方安排教练员并约定培训时间。

4.乙方选择教练员、培训时间的,可提前日进行预约。预约方式为:

□ 互联网(网址:);

□ 甲方经营场所预约窗口;

□电话;

□ 其他方式。

乙方取消预约的,应在约定日期前日时之前通过下列方式取消:

□ 互联网(网址:);

□ 甲方经营场所预约窗口;

□电话;

□ 其他方式。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地点(网址)

1.课堂教学地点;

2.远程网络教学网址;

3.“驾驶模拟器”培训地点;

4.“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地点;

5.“道路驾驶”训练路线、区域。

第五条培训服务方式、费用与支付方式

1.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理论知识培训等费用共计(人民币,下同)元,包含理论知识课堂教学培训费元(元/学时×学时)、远程网络教学培训费元(元/学时×学时)、教材费元、档案材料费元。

2.乙方选择实际操作培训服务方式为:

(1)□ “先学后付”方式

乙方“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可预约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乙方完成当次实际操作培训后小时内,按下列培训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

“驾驶模拟器”培训费元/学时;

“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费:普通时段(时段区间)元/学时;高峰时段(时段区间)元/学时;双休日、节假日时段元/学时;

“道路驾驶”培训费:普通时段(时段区间)元/学时;高峰时段(时段区间)元/学时;双休日、节假日时段元/学时。

(2)□ “预付费用”方式

乙方“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取得学习驾驶证明之日起日内,一次性预付实际操作培训费用共计元,包含“驾驶模拟器”培训费元(元/学时×学时)、实车操作培训费元(元/学时×学时)。

3.培训费用支付方式:

□ 现金□ 银行卡□ 其他支付方式。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核定的训练场地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区域提供培训服务。甲方提供的教练车等教学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

2.甲方对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五条支付培训费用的(含甲方未收到乙方培训费用),有权不提供后续培训服务。

3.甲方应如实记录乙方培训学时,建立培训档案,提供培训数据查询渠道。

4.甲方教练员应随车指导乙方学习驾驶,期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甲方收取培训费用应向乙方开具培训费用发票。

6.甲方应当保障乙方知悉执教教练员执教信息的权利。甲方教练员应持教练员证上岗。

7.甲方应安排具备结业考核资质的人员按《大纲》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完成《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与学时的,甲方应向乙方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大纲》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学驾车型、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及培训地点(网址)等培训服务。

2.乙方选择教练员、培训时间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提供相应培训服务。乙方选择由甲方安排教练员并约定培训时间的,有权要求甲方主动安排培训时间。

3.乙方提供的证件、体检证明及相关资料应真实、完整,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4.乙方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有其它不适合接受培训情形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5.乙方选择预付费用的,完成当次实际操作培训后,应在教学日志上签字确认。

6.乙方选择先学后付的,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向甲方支付当次培训费用。经甲方确认收讫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讫凭证或发票。

7.乙方在无教练员指导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练车。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内容和学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乙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届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存在公安机关规定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

(2)乙方擅自操作教练车并造成损害后果,或是在培训过程中严重影响教学安全和教学秩序;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的;

(4)乙方“科目二:基础和场地驾驶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第五次考试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疾病等原因,不适合继续接受培训的;

(2)甲方对乙方的培训学时、数据弄虚作假,经乙方提出后拒不纠正的;

(3)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多收费用的,经乙方向甲方反映或投诉后,甲方未采取措施纠正的;

(4)乙方支付理论知识培训等费用之日起日内,或是乙方一次性预付实际操作培训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培训服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回乙方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甲方应按照乙方未接受的培训学时,退还已收讫的相应费用。乙方应及时至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撤回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造成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培训学时不足的(适用预付费用),甲方应为乙方补足培训学时,并向乙方按差额培训学时相应费用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人员、车辆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预约时段接受培训的(适用先学后付),甲方应免收该预约时段的培训费用,并向乙方按本次培训费用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多收费用的,甲方除向乙方退还多收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按多收费用的%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的,乙方可拒付(适用先学后付)或要求甲方扣除(适用预付费用)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按当次培训费用的%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操作教练车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乙方迟到、早退等原因造成培训学时不足的,乙方应按预约学时支付费用,并在后续培训中补足相应学时和费用。乙方预约成功而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培训的(适用先学后付),乙方应按本次预约培训费用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基本学时而自主预约考试的,乙方应按未完成基本学时相应费用的%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约定,仍继续接受培训并造成不利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责任免除

1.甲方因不可抗力或交通管制不能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培训服务的,免除甲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因不可抗力或突发影响驾驶培训安全的疾病不能按约定时间接受培训的,免除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方式:

□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收考务费用元,其中科目一、二、三考试费每次元,科目二单次考试设备租赁费元,科目三单次考试设备租赁费元,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元。

2.乙方□委托甲方购买/□不购买保险公司的科目二考试专项保险元。乙方□委托甲方购买/□不购买

保险公司的学车意外保险元。

3.。

4.。

5.。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小学生校外英语培训服务合同 篇3

甲方(提供培训方):

办学地址:

审批与登记注册机关:

办学许可证编号:

教民

号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有效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

与学员关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学员姓名: 性别: 就读学校: 就读年级: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健康成长规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适用对象本合同适用受培训者(学员)一般为在校的中小学生。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培训费用。甲方收取培训费用后应当及时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 60 课时的费用。)

(二)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学事项、退费办法、上课时间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透明培训,接受社会监督,甲方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三)甲方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其机构自身的培训管理制度并在甲方培训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执行,以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四)甲方开设培训项目符合国家及培训场所所在地有关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甲方及甲方的教职员工不得以任 3 何方式向学员传播、讲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

(五)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配备与培训项目及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配备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培训队伍,从事中小学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用的外籍从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加强对所聘用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打骂、猥亵、虐待等损害学员身心健康或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甲方应确保提供给学员的培训班次与学员所处年级相匹配,与乙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存在冲突。

(七)甲方应做好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每次培训课程结束后,甲方应确保学员被乙方安全接走,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甲方若改变培训方式,需双方协商一致。

(九)甲方应当依法保护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乙方及学员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以其它不正当的方式使用乙方及学员个人隐私信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及学员的姓名、肖像、影像用于商业用途。

(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转让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

(十一)甲方应当设置处理合同和服务争议的内设部门或者专 4 员,甲方的客服电话为: 。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培训服务的权利。

(二)乙方对培训过程以及培训人员的从业背景和执教信息享有知情权。乙方可以通过公开课、学习报告等适当方式了解学员的学习状况,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方便,接受乙方监督。

(三)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培训费用。

(四)乙方及学员应当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培训管理制度和课堂纪律,不得妨碍其他学员的正常学习活动。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培训场所的各种安全规定,不从事危害自身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当行为。培训期间如因乙方或学员的原因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乙方及学员应当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对培训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于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培训材料或者课件,乙方及学员除在正常学习过程中合理使用外,不得私自复制、散发、销售,不得通过互联网进行分享、扩散和传播。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课程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听课凭证转让、出借给他人使用。

(七)如学员身体健康状况有特殊情形不再适合参与培训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可按照相关培训管理制度处理。

第四条 培训服务

(一)培训项目 课程名称(勾选): ?数学 ?地理 ?生物 ?物理 ?化学 ?语文 ?英语 班级编号(勾选): ?自招班 ?提高班 ?基础班 每次培训课时数(节): 总课时数(节): 开课日期: 预计结课日期: (二)培训要求

1.培训方式: ?线下培训 ?线上培训 ?大班额面授课(标准: 05 人---- 25 人) ?其他方式:

2.是否指定授课教师: ?否 ?是 指定教师姓名: (指定教师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换) 是否有教师资格证: ?有 ?没有

3.实际授课地点:

4.学员接送方式: 家长接送

第五条 培训收费

(一)收费标准(人民币)

1.课时费:共计 元( 180 元/节)。

2.培训资料费: 0 元, 培训资料包括: 课本与习题册 。 培训费用合计: (大写) (小写)元。

(二)付费方式(人民币)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清培训费用的方式。

(三)付费渠道

1.乙方采取: ?现金 ?银行卡 ?支付宝 ?微信 ?其他 方式支付培训费用。

2.甲方的培训费用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他方式:

第六条 培训退费

(一)乙方在培训班正式开班前 10 天或开班后 1 天前提出退学的,有权要求全额退费。

(二)由于乙方的原因申请提前退学的,双方同意按照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的培训费余额的方式办理退费。

(三)在办理退费时,对于已发放给乙方的培训资料的费用、已转付给第三方并无法索回的代收代支费用以及已向银行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由甲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经协商乙方承担。

(四)乙方所报班次低于最低开班人数不能开班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付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退费申请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退费款项支付给乙方。

(六)退费方式:按乙方缴费原路径或双方协商一致路径退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场所、教师等培训条件的,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培训方式或培训教师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1%金额的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办学许可证过期,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被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无法继续向乙方提供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1%金额的违约金。

(三)甲方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中对培训师资和效果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培训合同的订立以及课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相关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本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甲方所提供服务与上述相关说明和允诺不相符的, 8 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10%金额的违约金。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转给第三方或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1%金额的违约金。

(五)因甲方违约,双方就退费事宜书面达成一致后,甲方应于 20 个工作日内将各项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 0.0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逾期未支付培训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或中止培训服务,乙方需支付实际已培训天数的课时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 0.0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擅自将本合同课程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听课凭证转让、出借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拒绝为非学员提供培训服务。

(八)由于乙方原因无法继续接受培训,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战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按照实际消耗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第八条 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

1.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下列补充条款进行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条 生效方式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双方采用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连同补充条款共 9 页,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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