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文(精选28篇)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内容:
“”项目平面设计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
乙方专门成立“”项目小组,负责该项目的项目平面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2.1、项目品牌管理规划
1、基础系统设计(已有)
2、应用系统设计
A:楼盘展示系统设计 B:销售用品系统设计 C:楼盘导示系统设计
3、户外广告类
现场导示牌、路牌广告、候车亭、车体广告等
2.2、项目全程宣传品设计、制作
1、售楼书设计(含单张、折页设计等)
2、售楼处展板设计;
3、购楼导向手册;
4、其它宣传品的设计;
5、报纸广告的设计
三、服务期限及合同价款:
1、乙方按“用世·水韵城”项目营销计划同步提供平面设计服务,服务期限为12月,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元整(RMB)。
3、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委托乙方服务本项目后期物业,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四、付款方式:
为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述合同价款的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按月支付,每月设计费用为x万元(¥),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当月设计费x万元(¥)。
2、下月设计费用于当月5号前支付设计费x万元(¥),余款每月以此类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乙方请求提供与整体广告设计、制作和实施相关的资料、文件、信息、陈述,以确保乙方按时完成符合甲方委托的广告设计等各项工作;
2、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如数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或调整,直至甲方书面确认为止;
4、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就乙方设计稿,应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如若逾期,因此出现失误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合同价款。
2、根据本项目甲方的整体策划及销售工作的进度和需要,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工作任务;
3、乙方须按甲方的时间要求提交设计稿(含文案撰写)。
4、遵守保密接受委托期间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并因此乙方终止执行本合同,甲方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协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团结、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行(全称):_________公司
当户(全称):_________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典当
1.典当种类:_________
2.典当用途:_________
3.典当金额:根据抵押(质押)物评估价值的_________%发放。
4.典当期限:_________
(1)典当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天。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2)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
根据当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状况,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典当月综合服务费为_________‰,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第二条关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
2.抵押物权属证件号码及面积:_________
3.订立本合同的同时,当户必须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用自负。
第三条典当行的权利和义务
1.典当行有权了解当户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当户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当户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典当行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典当行有权停止发放当金或提前收回典当本金。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
第四条当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当金。
2.按时归还当金。如不能按时归还当金时,须提前_________天与典当行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服务费。
3.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当金,不得挤占,挪用当金。
4.当户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典当行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典当行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5.当户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典当行,并落实典当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当户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典当行并征得典当行同意。
7.当户必须保证当期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当户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典当行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当户如出现变更营业执照及其所载事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典当行。
9.当户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提前还款
1.当户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典当行,协商还款方式。
2.当户提前还款,典当行退还剩余天数综合服务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典当行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补偿当户损失。
2.当户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金,逾期5日即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照约定处理绝当物品。
3.当户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典当行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注意事项
典当行已提醒当户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当户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典当行即视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当户(盖章):_________ 典当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推荐,仅限青岛网上房地产会员单位使用。
2、甲、乙双方应仔细阅读,慎重签订。
3、合同空格内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4、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均应互相交验对方有效证件、证明。
5、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交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乙方应出具保管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的收件凭证。
6、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交验有效的委托授权书。
7、甲方要求乙方代为收取、支付定金、租金、房款、中介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可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指定银行划账。
房地产经纪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3、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络平台上网挂牌且经甲方投诉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托期届满之后二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
2、向。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补 充 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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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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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编号 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注册地址居住 /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经纪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签于:青岛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
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甲方:
乙方:
一、合作背景
1、应乙方的合作要求,为了更好地整合甲方和乙方的社会资源,共同把 业务做强做大,甲方愿意与乙方合作。乙方在云南省(市、自治区)昭通市(地区)绥江县(区)开展房地产评估业务。
3、乙方为表明与甲方合作的诚意,乙方同意在签字本合作协议后, 支付诚意金贰万元给甲方留存。合作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无意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二、合作期限
暂定壹年,即从 年日起至 月日止。合作到期,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可续签。
三、合作务件
1、甲方以评估资质和已在区级相关银行评估准入及其它社会资源为合作基础。
2、乙方以现有经营平台和在–辖管理部门和银行及周边县市的人脉关系和其他社会资原作为合作条件。由于乙方与甲方合作前与广西国联评估公司存在合作关系,且已设置有办公室场所、做有广告牌和购置有办公设备等,为了明释双方合作关系的独立性及乙方之前的债权债务,经双方商定:
①乙方在量 月 日前终止合作关系,结清所有债权、债务。
②乙方在日前租用的办公场地和已制作安装分公司使用,乙方不得抽离,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分公司不计入财务折旧和摊销。 月 日后,经甲、乙双方认可的日常开支费用,依规在财务中列支、计入成本核算。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好–分公司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资质备案等工作。
②负责理顺–分公司与 分公司、—总公司的业务关系,确保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③负责监管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检查审核各项费用收支和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按合同、按约定要求及时划付各项费用和分利。指导分公司财务人员做好建账、核算、报税、年检等工作。
④利用自身关系和资源,协助乙方拓展–及周边县市评估业务。
⑤根据总公司的规范要求,检查、督促、指导分公司的各项工作。
⑥行使股东职权,参与分公司业务发展、内部管理、费用配置、利益分配及其它重大事宜的决定。
2、乙方的责任
①由乙方负责–辖区范围内评估业务市场的客户拓展和关系维护。
②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甲方的监管和指导下进行,账务做到日清月结,透明度高,不弄虚作假,尽可能规避财务风险。
③分公司接洽的辖区内的评估业务,原则上有–分公司派员工进行核收相关资料和进行现场勘察及取证,并按总公司质量控制要求,撰写评估预报告,之后,报请 分公司领取报告编号,并将报告初稿上传 分公司(或总公司),按授权要求逐级审核、签发。
④乙方评估员必须按甲方及总公司的业务流程及评估规范开展评估业务,不得弄虚作假和参与恶性竞争,损害公司形象。特殊情况需提前与甲方请示,经报总公司协调同意后再运作,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业务受理区域界定
实行抵押登记属地受理原则。但如果是–属地客户自主上门寻求 或—总公司评估的,则尊重客户的选择,需要协调时,–要无条件帮忙;反之,如果–分公司拓展到(或受理到)辖区范围外的客户时, 分公司或总公司也应尊重客户的选择。如果受理到非属地客户而推荐给属地分公司(总公司)办理的,如成功,受理公司应适当给予推荐公司适当的返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严禁恶性跨区域挖掘潜在客户(游荡客除外),否则,甲方按属地原则处置所得。
六、隶属关系
1、行政及业务:–分公司隶属 分公司、—总公司管理,上传下达逐级传递,严禁越级操办。
2、财务核算:既接受上级的监管指导、规避风险,又相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七、财务处理及核算
1、评估收费及结算标准。原则上按总公司评估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不低于区标五折”计收,低于五折的收费应经甲方报请总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收入按五折计提结算。
2、在–分公司没有找到自有国家注册评估师前,暂借用总公司的注册评估师签发报告,乙方需依合同按业务收入的2%向总公司支付签发风险金。
3、由于–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其受理业务撰写的评估报告,全部由总公司派驻 分公司的专职负责人进行审定和报批,并由评估助理协助做好初审、修整、跟踪、信息反馈、装订合本、报告收发等工作。据此,乙方应按行规给予派驻负责人及评估助理按收入的4%支付材料费、岗位加班费。
4、如果分公司受理的大单(特殊)业务,总公司需派人现场复察的, 分公司每出车一次,–分公司给予出车人 如需用餐,–分公司则尽可能由委托评估人安排。
5、费用开支原则:各项费用总额控制,上头封顶、下不保底,平衡使用,据实列支,超出自负。
6、结算时间。原则上每月一小结,年底总结算。在结算当期,已出报告,但未收齐评估费的,由乙方负责追收并垫付。
八、收入分配
为鼓励双方各自严格成本控制,“睇菜吃饭”,快定收入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每月经双方确认的营业收入总额,在减去营业税5.65%后的余额,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甲方所得除缴清总公司的20%管理费,还应支付总公司评估师的签字费和助理评估员的加班费,结余为利润。乙方的70%的分成,除给外围经办人员奖励外,还应支付员工工资,房租及水电费,公关招待费、差旅费,电话网络费及日常办公用品费用等一切。结余为利润。即按比例分成,各自包干,盈亏自理。
九、其他
1、协议签定,各自履行,如有违约,承担责任,终止合作。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共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内容:
“”项目平面设计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
乙方专门成立“”项目小组,负责该项目的项目平面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2.1、项目品牌管理规划
1、基础系统设计(已有)
2、应用系统设计
A:楼盘展示系统设计 B:销售用品系统设计 C:楼盘导示系统设计
3、户外广告类
A:现场导示牌、路牌广告、候车亭、车体广告等
2.2、项目全程宣传品设计、制作
1、售楼书设计(含单张、折页设计等)
2、售楼处展板设计;
3、购楼导向手册;
4、其它宣传品的设计;
5、报纸广告的设计
三、服务期限及合同价款:
1、乙方按“用世·水韵城”项目营销计划同步提供平面设计服务,服务期限为12月,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元整(RMB)。
3、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委托乙方服务本项目后期物业,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四、付款方式:
为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述合同价款的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按月支付,每月设计费用为x万元(¥),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当月设计费x万元(¥)。
2、下月设计费用于当月5号前支付设计费x万元(¥),余款每月以此类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乙方请求提供与整体广告设计、制作和实施相关的资料、文件、信息、陈述,以确保乙方按时完成符合甲方委托的广告设计等各项工作;
2、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如数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或调整,直至甲方书面确认为止;
4、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就乙方设计稿,应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如若逾期,因此出现失误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合同价款。
2、根据本项目甲方的整体策划及销售工作的进度和需要,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工作任务;
3、乙方须按甲方的时间要求提交设计稿(含文案撰写)。
4、遵守保密接受委托期间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并因此乙方终止执行本合同,甲方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协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团结、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 项:
1. 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 %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 %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 %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 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 承办经纪人员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开户行:
账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开户行: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房地产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2、项目使用性质:(____、____、____)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
(3)建筑物总高度: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平方米;
4、规划指标:
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__%以上。
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____年_月_日计算,为_年;
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
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号为:________;
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8、《项目建议书》:________;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_______;
10、《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________。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1、项目转让时,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___)处理:
(1)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_)处理;
(2)协议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予以赔偿;
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___)方法处理:
(1)协议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2)协议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与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项目转让费为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转账支票支付。
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转让费______(小写:¥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转让费______万元(小写:¥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第三期转让费______万元(小写:¥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向甲方付清。
5、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办理。
6、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履行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协议的处理
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协议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监理合同》;
(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_____________份;
(4)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协议的协议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协议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协议事宜。
(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协议的书面补充协议。
(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协议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协议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上述3款商谈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4、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6、甲方应按本协议第4条第1款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7、甲方应对本协议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8、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协议项目;
2、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3、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利润分成;
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协议事宜;
5、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协议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6、乙方应对本协议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协议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2)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至第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3)甲方没有第(__)款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协议第九条第6款至第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协议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2)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__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3)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小写:¥______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1、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协议文
本协议文本采用中方。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______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自甲、乙方双方签、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协议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附件二: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
附件三: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附件四: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协议细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月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月_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经纪人(乙方):________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
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将本合同
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委托估价方(甲方):
受理估价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对 产权名下的坐落于 的房地产于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评估。
二、估价目的:
三、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四、估价报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如有约定,从其约定)。
五、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 ( ) 5、房地产权证 ( )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 6、身份证 ( )
3、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 7、其它资料 ( )
4、营业执照 ( )
六、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必须陪同并提供方便。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
八、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报告之日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一次性交清评估费。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报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估价所需的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价报告收取评估费甲方未应用该估价报告,乙方概不退还评估费。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县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二层商铺)的90%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45天内 可售面积的30%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30天内 可售面积的50%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 可售面积的90%
2、 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50%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51-89%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90%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90%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就乙方申请入股参与甲方的××××工程项目建设一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占地面积约 66.7 亩,计入容积率(不含车库)建筑面积约38000m2,建筑占地面积约12367.6m2,绿化占地面积约13602.1m2,道路及其它占地面积约18481.3m2,建筑密度约27.8%,容积率约0.885(含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占地),绿化率约30.6%,建设楼层为多层(局部4+1层)楼房(注:以上指标均以通过审查后的施工图所注指标为准)。
2、建设周期:三年(20xx年6月20xx年5月,能正常动工建设之日起计算,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
3、项目总投资额:约15000万元
二、入股金额及利润分配比例:乙方按照每股投入资金 50.00 ( 伍拾 )万元起算(本合同约定时间内股金不计利息),乙方投入的资金同甲方进行风险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按以下方法实施:
1、如本项目清水房建面的销售均价为6000元/m2,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按公式:利润=投入股金总额× 计算出的金额向乙方分配利润;
2、如本项目的房屋销售清水房建面均价大于或小于6000元/m(但不得小于或等于5000元/m2的基价),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返还时间向乙方以清水房建面销售均价大于6000元/m2按公,式:利润=投入股金总额×(1+ )、清水房建面销售均价小于6000元/m2按公式:利润=投入股金总额×(1- )计算出的金额向乙方分配利润;
3、如本项目的清水房销售建面均价小于或等于5000元/m2,甲方对乙方不进行利润分配,则甲方用该项目房屋抵扣乙方投入的股本(抵扣房屋的价格按本项目相同或近似位臵、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市场价格计算);
三、乙方投资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定后 3 日内将约定相应额度的款项一次性拨付至甲方的银行账户,甲方查证到账款项额度同本合同约定额度相符后即出具收款依据给乙方(甲方出具的收款依据作为乙方日后享受该项利润分配的有效证件)。
四、乙方投资款及投资回报返还时间及方式:
1、返还时间:项目全部建成完工验收后6个月内一次性返还本金;甲方与施工单位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一次性分配利润。
2、返还方式:乙方可自由选择现金返还或房屋抵账两种方式(注:选择以房屋抵账方式返还的,签定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房屋抵账协议)。
3、利润金额:乙方的最终利润是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利润所得税后的金额。
4、甲方按本协议支付完清乙方的投资款及利润后,甲乙双方签署关于本项目的入股文件及资料自然失效。
五、乙方的投资仅限于该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甲方公司的其他任何业务。
六、乙方不参与甲方该项目的任何日常及其它管理工作。
七、免责约定: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和无法完全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八、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按照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本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的“ ”项目提供平面广告设计服务事宜,甲、乙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就合同内容进行了详细讨论,并完全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现秉承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的“ ”项目提供广告推广服务包括不限于:广告创意,平面广告设计、文字撰写,其服务范围见《附件一》。
1.2 乙方在上述服务范围内开展工作,但其实际工作的内容以甲方根据项目需要所确认的书面工作计划内容为准,亦可根据项目需要经双方商议在乙方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局部调整。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指定乙方作为“ ”项目的广告平面设计服务单位。
2.2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
2.3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按时向乙方提供广告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及咨询等。
2.4 甲方有对项目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有对乙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2.5 甲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以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 ”项目的平面广告设计服务。
3.2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在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3.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3.4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修正意见,在甲方发布实施、制作执行等允许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3.5 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推广执行工作。
3.6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项目中注明由乙方设计或提供支持等字样或标识。
第四条 工作及验收
4.1 甲方应对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提出书面要求,如甲方无法提供此要求,将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
4.2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单所列内容、时间及设计要求完成工作,并按确认稿件提供制作文件方视为工作完成,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验收。
第五条 知识产权约定
5.1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项目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5.2 甲方在未付清项目的所有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5.3 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承担侵权责任时,乙方应在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法
本合同意向签定 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平面设计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分 次支付。
(1)因乙方前期工作投入大,故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合
(2)余款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人民币 元整 (¥: 元 ),甲方应在每阶段工作完成并签字确认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阶段服务费;
6.1应由乙方缴纳的政府规定的税金及其他费用,材料损耗费。
6.2包含一切传真、长途电话、邮寄及作为双方沟通用之晒图、影印费用。
6.3以上费用不包含媒介发布费用和任何第三方制作费用。
第三方制作费用界定:菲林出片打稿费、模特费、影视制作费、电台录制费、专业摄影费、租片费、专业翻译费(20xx元以上)、运输费、印刷费、三维动画制作费、手绘渲染费以及项目内外部包装制作费。
第七条 费用负担
7.1 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媒介发布、电视广告发布、路牌广告发布、印制宣传资料、制作销售资料等)由甲方自行向第三方支付。
7.2 项目的设计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产生第三方费用如菲林费、专业摄影、模特费、图片使用、喷绘等外派费用,在乙方提供报价单经甲方确认并直接向第三方支付后,乙方方可具体实施。
7.3超出本合同外的其他工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7.4若因乙方工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如错别字、错误信息设计稿、文件质量或规格问题等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若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或无故解除合同或延误工作时间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超过 个工作日,乙方可有权
中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每日按当期服务费的
0.5 %计算。如逾期两个月,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九条 保密责任
9.1 甲、乙方应遵守对方之商业机密,不得披露或泄露予第三方。
9.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方书面认可之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展示。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0.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10.2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要的有关基础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由此造成工作时间延误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之变更、解除事宜
11.1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内容之修改、变更和补充,须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订立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11.2。在合作过程中,当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3如乙方提交的总体设计方案甲方完全不予认同或完全不予采用时,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相应阶段的费用,但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1.4合作期限为 个月,若甲方项目开发进度或营销计划发生更改,甲方有权暂停并延长或更改双方合作时段,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并保持整体服务时长不变。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12.2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期限
14.1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14.2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本合同。
第十五条 通知和送达
15.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邮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或电子邮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5.2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时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合同的附件
16.1附件一:服务范围,共计2页。
16.2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为配合甲方工作,经双方协商认可后,乙方对上述附件中的具体内容可作适当完善和相应补充。
第十七条 附则
17.1 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更改或删除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改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___号将在____市区____路____号的____单元____层___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该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______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___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__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根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_____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_____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另卖予别人。有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以及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规划如有更改,以有关部门批准之图纸及规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异议。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部分,甲、乙双方应当互相返补。
13.甲方须根据该合同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过失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如该商品房经乙方装修改变原状,甲方亦无须负保修之义务。
14.乙方除按时缴付该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之楼价款外,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及在接收该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门和甲方及大厦管理公司之要求缴清契税、交易费及管理费、保证金等应付之费用。
15.乙方在接收该商品房后,须承担该商品房的一切风险及负责支付该商品房的一切税费及/或其他费用。
16.乙方使用该商品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乙方所购商品房只可作附录所列用途使用,并确认和遵守该大厦管理公约。乙方在使用期间未得该大厦的管理人及责制市有关的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
(1)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结构;
(2)改变使用功能;
(3)设置工场;
(4)储存任何违禁品;
(5)在该商品房内加建任何部分和上盖。
如确需改变,乙方应取得设计之有关部门和房产管理之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该商品房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因装修而影响该大厦的整体观瞻,甲方有权提议改变或终止乙方装修。因乙方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或结构而损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17.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或其承让人应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该商品房土地使用费及其他一切应缴之费用及税项。
18.该商品房建成后乙方享有该商品房之房产权及相当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大厦总面积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该大厦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保留以下绝对权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规定制定大厦管理公约,决定大厦管理人、管理费用的分摊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改变为该大厦之公共部分,及随时收回该部分归甲方所有;
(3)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卖出或交还政府;
(4)有权更改该大厦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称及编号,无须向业主负责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失、费用或开支。
19.乙方在转让该商品房时,应于有关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负责该商品房应支付的管理费用)。
20.该商品房于交付后,由甲方委托之公司负责及实行统一管理。乙方理解并同意由甲方拟订的该大厦之管理公约为该合同及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乙方必须在签署该合同及本协议之同时,与甲方签署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乙方的承让人必须签署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承诺书,同意无条件严格遵守所有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条款、规定及分担与管理该大厦有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项而不得提出异议。
21.乙方出租、转让、继承或抵押该商品房时,必须向房管部门办妥合法手续。出租、转让、继承及/或抵押合约中必须载明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抵押权人应当无条件接受大厦管理公约。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必须在和该大厦管理人签订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后,方可占用该商品房。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向管理人签订承诺书之前的一切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及其承让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的法律及政令按时缴交应缴付的地税及其他市政通讯、水、电费用。同时乙方及其承让人于入住时必须偿还甲方代垫付之水、电力、煤气、电话等之开户费、按金、表费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以书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据该合同及/或本协议发出通知书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根据其记录之乙方最后通讯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时后,甲方可当作乙方已收到通知书处理。
25.本协议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及诉讼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7.本协议的附录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写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29.该合同及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蓝盛琪(香港)商业管理集团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商贸城项目的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的策划咨询工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淮滨商贸城
面 积:__________
项目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南大街中段
项目类型:商业房地产商铺销售
合作方式:销售策划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开发商,有权决定项目经营的大政方针。
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资料。
3、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各种费用及提成。
4、 甲方在整个项目工作进行中,有责任按照既定的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各项工作,使乙方的方案得以充分的发挥。
5、 甲方承担各种媒体发布的费用和活动实施费用,整体的广告宣传投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6、 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话费补助。
7、 乙方派出人员在甲方项目地(淮滨)执行工作期间食宿及生活配套设施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可与甲方员工相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为甲方项目开展营销策划、商业运营管理工作。 在合同期间,乙方派出的人员负责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咨询等工作。
3、 乙方在甲方预付款到帐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的工作计划书、策略执行案和部分广告案大纲。
4、 乙方有权在市场变化中经与甲方协商认可后,不断修正工作方案,已达到最佳的工作效果。
6、 如果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利停止工作。 乙方在工作方案得到确定后,负责具体指导、监督和实施各项工作。
7、 乙方人员应参与当担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四、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 方案的策略研究与设计工作
A. 关于项目所在市场的定量、定性研究与分析
B. 营销策略拟定及项目概念的设计与开发(概念包装)
C. 营销广告策略的拟定
2、 前期方案策略设计、实施工作
A. 营销推广策略、阶段性销售策略及具体营销工作中的执行方案。
B. 招商策略及政策的制定、商业业态的规划设计、根据业态规划设计针对性的招商。
C. 销售文本的拟定,包括楼书、宣传单页、宣传手册、认购书、售楼程序说明书、价格表等各种售楼所需的文本资料(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D. 项目地的包装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售楼部、招商部等对外视觉形象的设计工作(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3、 中期方案策略修改、补充、实施工作
A. 细化具体营销工作中的执行方案,根据前阶段的反馈及时修正营销策略。
B. 招商策略及政策的修正、补充,持续的补充招商。
C. 宣传广告战术的实施,各种媒体的投放,企业活动的策划推广,企业形象的塑造,品牌的打造及延伸。(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4、 开业前期方案策略完善、实施工作,商业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物业管理的介入
A. 后期的尾盘的营销策略。
B. 招商策略的完善,引导商户入场及签定各项经营合同。
C. 市场的整体包装方案,商业氛围的营造。
D. 商业管理工作的开展,“亲商扶商”的具体工作,商业管理模式的拟定,租赁管理模块的建立。
E. 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物业管理模块的建立。
F. 企业机构,组织框架的形成,员工培训,文件汇编,档案建立。
G. 企业形象的塑造,品牌的打造及延伸。
H. 企业文化的建立,经营活动的宣导,商户活动的开展。
五、费用的估算及销售提成付款方式
1、 前期调研、营销、策划方案的设计、宣传设计、媒体执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场整体包装、商业氛围营造费用为30万元整,
A. 合同签定(即万元)派出人员做详尽的调研工作。
B. 在个工作日方案设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即万元)
C. 在方案执行期逐步完成项目全部的宣传设计、媒体执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场整体包装设计、商业氛围的设计。
2、 销售提成办法:
A. 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乙方提成为1%。
B. 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元),乙方提成为1.5%。
C. 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元),乙方提成为2%。
D. 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乙方提成为
E. 合同销售金额累计每达到定办法结算(达到合同规定金额4日内完成结算)后3天内付清乙方销售提成款。
3、 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提成办法:
A. 招入商户所缴纳的租金(或相当于租金的费用)的方所有。
B. 累计招入商户签约并缴纳保证金达到甲方按合同约定办法结算(达到合同规定金额算)后3日内付清乙方招商提成。
C. 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进入时间为商铺交房前两个月工作3个月至开业前结束。(定于进入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D. 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按月收取费用,每月为万元。
E. 商业运营、物业管理人员进入时间前应提前支付一月费用。
F. 以后为每完成当月工作支付当月费用。
六、乙方保证不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包括
1、 淮滨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针对商贸城的各类合同、纪要、批复等所有文件。
2、 乙方为甲方本项目所做的全程营销策划方案、招商方案、运营方案、物业管理及相关具体执行方案、工作内容。
3、 甲方涉及本项目的运作情况和相关数据。
4、 如以后乙方在对外宣传中以本项目为案例进行书面宣传,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乙方保证不在淮滨县范围内涉及其他房地产项目或业务。
八、本合同自加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失效后,不影响提成办法的提成。
九、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双方产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由当地法院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时 间: 时 间: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建设位于 市区地块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土地及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双方本次合作开发的项目暂定名称为 “ ” ,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
2、项目位置
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位于 省 市 区 ,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 市字第 号和 市 字第 号,四至坐标见《土地使用权界址坐标表》 。
3、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生活用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约合 亩) ,甲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上述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按市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4、项目规划内容
本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根据 市规划局颁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确定为准,作为双方合作项目建设指标。
第二条、合作方式
1、 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的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监督经营管理。
2、乙方提供本项目除土地地价之外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建筑、设施设备及安装资金,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环境、绿化、消防、环保、人防、小区道路等报建及建设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承担项目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用、委托销售 代理费及其他为销售房屋而支出的费用。
4、本项目以双方的名义共同开发建设,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 房屋销售收入及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双方所付税费从双方应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从共管账户中统一支
付)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约定比例分配未销售完毕的房屋。
第三条、合作利益分配和税费承担
1、合作项目销售期间,按照甲方占 % 、乙方占 % 的比例分配房屋销售收入,按同样比例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2、乙方销售房屋时,销售款进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专门帐户,在预留应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后按实际发生的销售收入定期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另行约定)。销售期满后,双方进行统一结算。
3、 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比例分配的在销售期内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销售面积甲方占 %,乙方占%进行利益分配。对于不可销售部份按以上约定比例享有权益和承担建成后的运行成本。分配房屋时,双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及方便。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保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项目用地的全部地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手续,协助乙方办妥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有关消防、环保、人防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3、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
4、甲方为处理征地遗留问题、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的责任主体,乙方负责具体实施,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
5、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合作开发的政府审批及登记手续,甲方应为所售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提供相关手续和便利。
6、甲方应为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阶段性担保责任。
7、在双方经协商一致分配未销售的房屋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销售所分得的房屋,并为办证提供一切便利,因此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2、乙方负责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
3、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本项目方案的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方案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获得 批准后应尽快完成施工设计。在施工期间, 项目规划若需调整及变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房屋销售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 《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乙方选择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经
营管理有权监督,并有义务给予协助,提供或办理实施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手续。
5、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的各项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保修责任。
6、乙方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本项目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并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
7、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确定的交房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建设完工。
第五条、开发计划和周期
1、本项目计划分 期开发。
2、本项目的开发周期为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因政府审批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在项目用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 时间相应顺延。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项目工作计划, 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六、协调组织
为了协调双方合作关系,保障双方适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发,双方同意组成项目协调小组”,甲方指派专职成员 名,乙方指派专职成员名,专门负责双方的协调工作。
七、 交房标准
1、小区内单位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保温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渗工程等,以设计院的施工图纸为准。
2、单位工程的室内外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设计和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外装修采用高级涂料(市政有统一要求的以市政规划为主),局部可由设计单位选择其它材料。
(2):采用白玻喷涂铝合金窗,喷涂色由设计院确定。
(3):分户门装豪华防火防盗门,地面水泥砂浆找平,起居室、卧室等处墙面、顶棚完成批挡。
(4):楼房的入口门厅、电梯厅等公共部分采用中高极装修;顶 棚吊顶、墙面及地面,根据设计选用石应英漆材料。
(5):防火楼梯采用水泥地面、墙面作石英涂料。
3、单位工程内的水电安装、电视电话系统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经甲、 乙双方协商,设计及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给排水系统仅安装管道部分,厨、卫洁具均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2):电器照明除公共部分外,户内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用电器(包括灯具)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3):电视系统根据设计入户,电视接收天线的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电话线入户、宽带网络线入户,安装智能对讲机。
4、电梯工程采用合资电梯。
5、 小区内的环境绿化工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须满足园林绿化的规划指标) ,标准经甲方确认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6、小区内的消防系统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8、防盗系统工程,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施工,小区内的电视监控防盗系统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9、小区内的游泳池、会馆及商业用房由甲、乙双方确定并包含在小区的建设内容之中,但不包括会馆及商业用房的室内二次装修。
10、变配电工程,按设计图纸执行。
11、屋顶露台地面,水泥沙浆找平(含防水) 。
12、楼梯:水泥沙浆抹面,防滑耐磨涂料面层,铁艺栏杆、木扶手;复式单元的楼梯水泥沙浆找平。
13、阳台地面、围护为结构地板、铁艺栏杆,均须符合设计标准。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项目如涉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防盗报警、宽带网络等系统的初装及开户费用由乙方垫付,在客户办理入伙时直接向客户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给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时按面积及相关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得降低交房标准。本项目交房标准如有提高,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影响销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的除外。
3、本项目的所有对外营销广告由乙方设计、制作和发布,但所设计的方案必须报经甲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4、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组建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定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一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由另一方单独组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5、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佰万元 (¥: 万元) ,作为乙方履约定金,不计利息。本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如数返还定金。
6、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本项目用地及其建设工程设定担保物权或成立租赁权。任何一方应保证本项目或共管帐户不受任何一方自身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风险的影响,以致本项目或共管帐户出现法院查封等法律后果;若出现以上情形,自身有法律纠纷的一方应在本项目以外另行提供有效资产解决自身的有关法律纠纷,不得影响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否则按第九条第 3、4 项的约定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
6 项约定的,乙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日内,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实际投资的全部投资本息,并按照乙方已实际投资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投资是指乙方前期发生的各种委托设计费用、报建费用及临建已建工程和与项目工程建设直接有关的其它费用, 经评估机构鉴定后确认) 。
3、在本项目合作开发审批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按照实际投资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在建工程经双方进行结算后由甲方及时退还实际投资给乙方。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5 项的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定金及违约金不足补偿守约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乙方除在规定时限内补救完 成外,还需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本项目总体规划通过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终止合作。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赔偿款不少于以下金额:未开发建筑面积(违约时未开发土地面积×容积率)×【销售单价(以违约时的评估值为准)-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违约时的评估 值为准)】×50%如本条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冲突,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 后,双方顺延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书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___年__月__日__于__市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XX市智高点商务策划咨询公司
为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策划(咨询)项目
1.
二、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限期为至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策划咨询费用为元人民币(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元(元),乙方方能将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xx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省市区街(路)号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邮编:
开户行:账号:
电话:
签约地:年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进行广告设计服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建设的××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进行广告设计服务,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平面设计等事宜。
第二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2、本合同所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合同书。否则,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如甲方因销售周期调整、节假日、或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等其它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服务或解除合同。暂停服务的期间乙方一切工作暂停,甲方不需支付本期间服务费用,合同期限相应顺延。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以上情况,甲方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广告设计合同服务内容
1、项目广告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案名、LOGO、主题广告语,以及广告定位、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传播与媒介策略、推广总体策划思路、推广主题、公关活动策略及广告文案策划和具体广告实施方案);
2、沿海品牌推广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推广过程中的公司品牌整合及活动策划);
3、示范区整体包装方案(销售中心、景观环境及停车、样板房、商业街);
4、项目广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纸广告、户外广告、杂志广告、电视标版广告创意、项目营销资料如楼书、折页、海报、DM、户型单张、网站表现等的设计及其它应用系统设计);
5、项目VI及形象包装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工地现场包装、销售中心包装、看楼通道包装、导示系统、外展包装、展览设计的创意、活动包装的策略制定及其设计);
6、项目活动策划及执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样板区开放、开盘、展览、入伙、外展及阶段性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建议、大型公关推广活动策划活动及推行等)。
第四条 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万元整(¥××万元), 即每月服务费为×万元。
2、支付方式:
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万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采用每季度结算方式。乙方按本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每季度全部工作后,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下季度第一月的15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条 广告运作规则
1、本合同签约后该项目即进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须向甲方提供总体推广策划案及创意框架思路报告及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并严格制定每一个分项的实施过程,甲方在收到前述文件后5个工作日给予反馈意见。
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1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总体推广策划方案及创意框架思路、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前述文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2、乙方应将经甲方确认的总体推广策划方案及创意框架思路、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前述文件、进度计划及甲方下发的工作任务单、甲方调整后的计划等分步实施,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3、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创意框架思路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乙方应当无条件的予以服从,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创意框架思路方案、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就该项目整合推广成立××湖畔名居(暂定名)项目小组,该项目小组成员应包括资深策略师、资深策划师、资深文案、平面设计总监、设计指导、立体空间设计指导;另外,乙方必须成立本项目的专案小组。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提供提供项目小组及专案小组人员名单,并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该项目小组或专案小组人员,需提前5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对该项目小组及专案小组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更换。甲方认可或更换意见,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应充分配合项目良性进展,与甲方实行周例会制度,由乙方负责招集,双方共同确定整周的工作,有序安排进度。若需临时增加例会,甲方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每会由乙方专人于会后3日内将记录整理的会议纪要交于甲方备忘,须加盖乙方公章。
6、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乙方须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项目推广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按时于每月的1日提交月度、每季度的1日提交上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季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的1日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完毕的工作计划;当甲方有重大活动及综合会议时要求乙方人员参加,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脱。
7、乙方负责人在开盘期前二个月及开盘期当月这三个月内,应有10天/月的时间在甲方指定现场办公,项目开盘后乙方必须有负责人驻场。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现指定××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9、甲方现指定×××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乙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无权向乙方做出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10、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总体营销预算计划,编制相应的广告及活动推广成本预算及进行费用监控,并经甲方确认。
第六条 限制
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再接受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任何广告推广业务。
第七条 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二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5、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甲方所持有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15日内提供。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调整完毕,直至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定稿;若乙方修改或调整三次后仍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3、甲方应及时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内审定乙方每一步的策划、设计方案,并监督乙方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等,指导乙方工作,并最终签字定稿;若乙方原因使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受到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未在规定或商定工作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审定的,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工作成果的认可。
4、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当月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追偿;如属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项目的***达3家媒体以上转载、或引发2户以上购房者诉讼或投诉等事故的,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外,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在乙方按甲方确认的进度和计划完成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且经甲方认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8、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着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9、如有不可控的意外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暂停当月的广告推广活动,而不需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相关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等业务,所有广告需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才能发布或实施;在推广活动中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如因乙方因素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甲方持有的相关资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乙方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如果出现重要文件泄漏或丢失,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合同内所有服务内容都要经过甲方签字认可。
4、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作品,原则上不得进行修改。若因特殊原因需修改,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因甲方原因延误时间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作单项或全部转让或另行委托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若因乙方因素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成果均由乙方独立创作完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如有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行政处罚。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交用于对外宣传的文案及图片符合政策法律规定之要求,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乙方应对其策划创意、活动等的内容负责,保证其合法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等行为,责任及赔偿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10、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动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图纸,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1、对于每一项设计,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由甲方选择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毕,经甲方确认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项目,服务费用相应减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期内,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的,累计或连续发生三次以上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及期限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包括乙方未按甲方或合同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胶片、BETA带等创作成品的,或相关方案、策划、平面设计等或其他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1日,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服务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违约赔偿金,并承担因乙方迟延交付工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达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务内容非因甲方原因发生三次以上迟延交付情况,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发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好归还甲方提供之文件材料,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接受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6、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如不足赔偿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10、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随时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服务内容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终止合同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须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向乙方支付而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违约当月服务费总额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须用书面形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书予乙方,可发送致如下地址:地址:××× 邮编:×××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书予甲方,可发送致如下地址: 地址:××× 邮编:×××
2、双方约定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即视为送达。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经纪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居间出售】【居间购置】【居间出租】【居间承租】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房地产租赁】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代办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3、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络平台上网挂牌且经甲方投诉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托期届满之后二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为了实现项目经营协作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项目名称广告平面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平面广告设计。
二、合作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一年,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取费方式
设计费、文案年总计为:3万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其中包括文案与设计费用。(设计明目详见附表,具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详细设计物料明目)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委托设计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让乙方积极开展设计工作及广告文案的撰写。
2、到设计中期即完成50%,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余款的5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3、设计后期甲方需付清余款3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四、乙方的任务
(一)该项目平面设计有关的内容均属于乙方任务,(后附详细的设计清单,如需增减,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自行协商),乙方有义务及时认真地完成。
(二)甲方给乙方下工作任务单下达设计任务(因时间问题电话通知的,事后也要补发设计任务单,详见附件1),乙方应积极响应。
(三)乙方设计时必须认真思考前后设计风格与项目风格一致,并且保证设计思想所表达的内容明确化和艺术化。
(四)乙方设计的作品必须被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对设计提出参考意见和修改意见,直到设计作品双方满意。
五、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设计作品不按甲方要求而简单敷衍,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200元/次的罚款。
(二)若甲方付款不及时,乙方除有权追回欠款外,从欠款的第三十一个工作日起,甲方每天赔偿欠款本金的千分之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_市智高点商务策划咨询公司
为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策划(咨询)项目
1.
二、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限期为至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策划咨询费用为元人民币(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元(元),乙方方能将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_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省市区街(路)号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邮编:
开户行:账号:
电话:
签约地:年月
沈阳市房产管理局、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房地产经纪(居间)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经纪(居间),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居间介绍,促使当事人进行存量房地产各类交易的经营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内有多项供选择内容的,按其交易行为只在该括弧前的空格处先填其中一项。
5、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6、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7、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地产经纪(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 )
经纪机构或经纪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电话:
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人(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条具体事项条款:
(1)乙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 巷号楼单元层 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地产 (转让、出租、交换)给丙方。该房朝向,(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转让总价款(大写) 人民币。
(2)租赁:丙方承租前项坐落位置房屋,期限为 年;租金 元/月;年租金(大写)人民币。
(3)交换: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坐落于沈阳市区(县)街(路)巷 号楼 单元 层号,权属证明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地产交换给乙方。该房朝向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4)丙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大写)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无权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额双倍返还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交付 元人民币,丙方交付 元人民币。此项中介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与丙方保证提供的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未被查封、抵押,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
第三条甲方、乙方、丙方约定的以上事项,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有损乙方、丙方的利益,则不得收取报酬,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大型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转让、出租、交换)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其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五条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让、承租、交换)房地产的承诺应真实况现,中途反悔,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由方负责办理(转让、租赁、交换)手续。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约定采取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