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担保合同(实用3篇)

设备租赁担保合同(通用3篇)

设备租赁担保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租期为______年。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根据市场行情,甲方有权调整下______年该房屋租金数目。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先支付半年租金和______千元押金给甲方,合计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元整(____________元整),剩余租金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全部结清。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维修赔偿。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被盗、火灾,屋内漏水,对甲方及周围邻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网费、燃气费。

甲方只负责取暖费、物业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千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押金。如乙方对房屋内家电、家具及房屋其他设施造成损坏,甲方有权扣留押金作为补偿,超出押金范围的部分乙方另行补齐。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乙方继续租赁;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4、乙方如不续租,应在房屋租赁到期前______个月告知甲方,如不提前告知甲方将扣留乙方押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______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一)房屋内有如下物品:

家具:床铺______个;鞋柜1______个,液化气钢瓶______个,单头炉具______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_度;(2)电表现为:______度。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租赁担保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及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 号独院房屋一套,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方应于 年 月 日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付给甲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三、房屋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等。

四、因乙方保管不妥或不合理使用,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租给其他人,

六、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租房押金方退还给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担保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第二条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

第三条租赁期限

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始于 年 月 日,甲方从当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押金。

乙方使用期限始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束租赁归还给甲方。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 小时内归还仪器。

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 天。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首次租赁时,乙方在获得租赁仪器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租赁的仪器押金,押金为租赁仪器销售的价格。

在乙方退回租赁仪器时,甲方应在 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月收取。

3.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结算租赁费用,月租月末结。

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罚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仪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仪器代替出租,但甲、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可随时终止租赁,缴纳的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所属期间支付给甲方;

3.乙方申请转换租期类型时,应在租期到来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订立新合同,租赁费用按新确认的租赁期限确认。

如乙方要求废除前期合同,订立新合同时涵盖前合同,则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数 %的违约金,以弥补甲方丧失的机会成本。

4.乙方享有仪器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于乙方的需求改变,不再租赁而要购买所租赁的仪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则可以押金充抵仪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赁费用的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支付租赁费,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赁费或从押金中扣除。

4.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定向甲方给付押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乙方履行债务后,押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6.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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