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保修代理合同(合集3篇)

机器保修代理合同(精选3篇)

机器保修代理合同 篇1

东洋纺(上海)生物科技有司限公(以下称为甲方)和上海朝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签订如下的正式一级代理合同。

(定义)

第1条 与本合同相关的关于销售地区、销售对象、所涉及的销售产品、订货方法、付款条件和交接条件将在本合同的附件中另行规定。

(目的)

第2条 为了让乙方在指定地区向客户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应从甲方处取得产品,甲方应将其产品交付给乙方。

(销售权)

第3条 ①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合同规定销售地区内的甲方产品销售点,并授予乙方非独家销售权和甲方指定客户的独家销售权(将在今后的销售工作中以书面形式另行指定)

②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向规定区域以外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转让、租赁或提供。

③乙方不得为与甲方产品具有市场竞争意义的其他公司的产品进行促销活动。 (销售目标)

第4条 ①在甲乙双方协议的基础上,甲方将为乙方设定一个销售目标额。乙方必须尽最大努力来达成此销售目标额。(销售目标另行指示)

②甲方可以依据乙方的销售目标实际达成率来调整销售折扣率。

(广告宣传)

第5条 ①甲方会负责制作并提供关于其产品的目录以及在杂志,学会的展示会等中的广告宣传活动。同时乙方必须在其销售对象范围内积极做好甲方产品的广告宣传活动。

②为了促进乙方负责范围的客户的购买能力,甲方可以向乙方派遣自己的销售工程师。乙方也可以派遣相关人员参加甲方主办的产品培训会,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负担。 (联络)

第6条 乙方每月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各商品和客户的销售额,销售数量,顾客信息以及其他甲方所需要的情报。

(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第7条 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试用于甲乙双方间签订的所有甲方产品购买交易合同(以下称为个别合同),甲方及乙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个别合同)

第8条 ①个别合同中涉及的商品名,数量,单位,货款额,交接条件和支付条件等,除在本合同中已经做过定义之外,每次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议予以明确。

②在乙方将记载有所定事项的订货单交付给甲方并且甲方表示全部接受之后,个别合同即告成立。

(交货及验收)

第9条 ①甲方必须按照个别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在指定的地点把甲方产品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个别合同约定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产品的验收。

②甲方产品的所有权,将在乙方向甲方付清贷款后,由甲方名下转移到乙方名下。 (事故责任承担)

第10条 甲方产品在完成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交付后所发生的丢失,损坏,以及其他损害,除因由甲方造成的过失而须由其他承担责任以外,其余都由乙方自行负全责。

(瑕疵担保)

第11条 如甲方违反甲方产品的有关合同条件或者在交货前的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产品品质

不良、数量不足及其他问题,甲方应当为此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能立即加以发现的产品问题,乙方必须于收到产品后24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甲方。

(保守机密)

第12条 甲方及乙方必须对通过甲方产品的交易而得知的关于对方在营业上、业务上、技术上的情报进行保密,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泄漏。除非有以下除外事项。

1.得知前就已经完全公开化的情报。

2.得知后,非己方责任而导致公开化的情报。

3.有证据可以证明在交易前第三方已经拥有的情报。

4.以正当途径从第三者处取得的无需要负担保密责任的情报。

(商标)

第13条 乙方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变更甲方标注在甲方产品上的商号、商标,也不得自行标注其他商标。

(商品的任意处分)

第14条 ①如果乙方未履行个别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处理甲方产品,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在执行前项时,若已签订其他个别合同,其中指定的货品无论其交货期是否届满,其处理也一概照前款执行。

(债务相抵)

第15条 当甲方对乙方负有债务的同时甲方对乙方拥有其他债权时,无论债务赔偿期限是否到期,甲方有权将上述的债务与债权相抵。

(延期赔偿金)

第16条 如果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交付购买甲方产品应缴的货款,则甲方有权从应缴期限到期后第二日起要求乙方按照延迟天数支付个别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金。

(债务抵押)

第17条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用乙方的其他财产来抵偿债务。

(合同期内利益的丧失)

第18条 如发生以下所列出的任何一种情况,乙方将丧失甲乙双方订立的所有个别合同中合同期内所规定的利益,并且必须马上用现金偿还所欠债务的全额。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或者个别合同,比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付清应支付的货款金额。

2.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或者发生破产、解散、清算、申请公司财产拍卖手续等时。

3.其他,如财产状况恶化,无力偿还债务时。

4.被银行拒付时。

(即时解除合同等)

第19条 ①当发生第18条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不催告乙方而立即直接解除全部或者一部分个别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但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为了保护甲方利益,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商品的所有权重新转移到甲方的名下。

②根据前项所述,当乙方被要求返还商品所有权时,必须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商品运送到甲方所指定的地点或者将商品交给甲方指定的接收者。

③如果甲方内部也发生了如第18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乙方也有权不催告甲方而立即解除全部个别合同或一部分个别合同。

(因不可抗力免于承担责任)

第20条 ①若因为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或法律的制定修改及废除等原因而导致不能按时履行个别合同中的内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②当发生前述各种情况,个别合同中不能履行的部分将被视为自动失效,除非甲乙双方另外有协商后的处理措施。

(状况的变更)

第21条 当因突发状况而使某个个别合同确实无法合理有效地被执行时,甲方或乙方都可以要求进行个别合同的变更,如果变更要求得不到对方的响应,或者由于变更而无法达到合同原来的目的,则可以解除该个别合同。

(有效期)

第22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09月15开始至20xx年09月14日结束,至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如任何一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今后也同样。 (修订与解除)

第23条 ①除去以上所提各种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

②不受22条限制,乙方如果不能完成第4条中所规定的销售目标额或者就此销售目标额甲乙双方间不能达成协议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③乙方不得以低于在个别合同或备忘录中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若发生此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名币10000元的违约金和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后所使用的规定)

第24条 本合同有效期满或者被解除时,在仍发生效力的个别合同中有所涉及的本合同内的各条项将保持有效。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25条 本合同以及个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以中国上海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担保)

第26条 个别合同成立后,乙方在与甲方交易的过程中,必须向甲方提供俩位担保人。 (担保人)

第27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人。

① 连带保证人作为乙方的连带,对于本合同已经个别合同中所规定一切的债务都有履行的责任。

②连带保证人的责任,不因为本合同的修订或延期,以及担保(包括担保人)的变化而变化。 (疑义)

第28条 关于本合同中未涉及的事项以及发生疑义的事项,将通过甲乙方的诚意交涉经一致同意后再作决定。

第29条 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个别合约之间约定的内容互有矛盾的,以后签订的一份合同的内容为准,不矛盾的内容各自有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后,甲乙于20xx年4月1日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及备忘录视同无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乙方的两位连带保证人在上面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器保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同保修的机器型号:__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保修时间合计金额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元备注: 

二、保修地点: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现结

四、保修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其他

1.保修费用一年每台_____元,一年之内配件费用不到_____元的我公司将配以墨水或墨头形式抵消剩余款,配件价格和墨水、墨头价格具体附表格一。如超出部份仍然按_____元作为收费。

2.当使用机器时有异常时,请填写好维修表传真到我司,我司将会在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

3.机器在保修期间实行免费保修,终身维护。而消耗配件:如喷头等不属于保修范围。另因用户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机器损坏或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机器损坏,我司将实行另行收费维修。

4.合同一旦签订,我司将安排技术员对所保机器作全面检修及维护。

5.在保修期间我司汇总凭证以每次实行签单形式进行核算。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合同执行时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 签名: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机器保修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代理财务建帐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细日记帐。

3、商业企业需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盘点并提供盘存表,工业企业需提供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领料、出库凭据及盘存表,其他企业涉及存货的也应提供盘存表,作为乙方结转或调整成本的依据。

4、在每月月末前及时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建帐的会计原始资料。

5、对于乙方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补充、更正。

6、配备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与乙方对帐,保持实际经营与乙方受托代理的财务帐一致。

7、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建帐费用。

二、乙方受托职责

1、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2、在代理所属月份次月完成代理事项,但不能影响甲方纳税申报工作。

3、对代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乙方在完成建帐后即将记帐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甲方,年度终了后一次性将会计帐册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帐务的延续。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三、代理期间及收费

1、委托代理建帐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共计_________个月。该起止月份指建帐所属月份。

2、本项代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合计金额_________元。预付三个月。

3、如代理期间遇到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等重大变动,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按实际代理时段结清代理费用,余款退还。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乙方承担由于代理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于甲方未尽本协议第一款所述职责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3、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为加强对广大客户的服务:提高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收益,乙方利用_________银行的网络优势,受股民的委托,统一进行新股申购。将中签的新股按投资者申购的资金比例分配,待新股上市后,利用其发行价与上市的差额获取投资收益。新股申购由甲方、乙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乙方委托_________银行代理签订):

一、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折,帐号为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由甲方提出委托申购新股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定协议后,方可参加集中代理新股申购。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于新股申购时将活期储蓄帐户资金划转至乙方,甲方在新股申购日上午9:30前存入的资金均可参与,资金划转后,活期帐户留存人民币壹元。帐户余额低于一千零壹元,自动停止新股申购。

三、新股申购期间活期储蓄账户不能销户,但仍可续存,参加下一次新股申购。资金返回活期储蓄帐户后可正常存取款。甲方务必妥善保管活期储蓄存折及密码:凡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新股申购未使用中签资金,第五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将资金从乙方划转至活期储蓄帐户上,未上市的中签新股的权益,由乙方统一登记在册,按甲方出资占本次所参与申购全部资金比例归甲方拥有,中签新股应在上市的首日(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卖出的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择机卖出)由乙方择机卖出,乙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以交割单上的实际金额,按中签新股当时的出资比例,次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划转至投资者储蓄帐户上。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购新股的资金在活期储蓄帐户时计活期存款利息,划出资金与新股申购期间不计息。

六、乙方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受托申购新股。如若中签,中签的股票权益属于全体参与申购新股的投资者。中签新股未上市期间,库存股票成本由甲方按出资比例分摊。在同一天内,有多只新股发行,由乙方负责择股申购。

七、甲方如欲退出申购,须凭本人身份证明到乙方委托银行签订《退出集中代理新股申购协议书》。乙方委托银行不得以不当理由拒绝甲方的退出。甲方退出时若遇申购新股资金冻结,须待资金解冻后办理退出手续:若遇中签新股末上市,待新股上市卖出后收益返回甲方帐户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八、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交易所主机、交易线路、交易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操作意外等其它原因而造成新股申购失败,乙方与次日将资金划转至甲方活期储蓄帐户,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委托期限内,以现行的新股发行方式为准,从事申购业务。若未来新股发行方式发生变动或乙方认为其它必要终止本协议的原因出现时,乙方将在乙方及乙方代理银行所在地刊登公告声明终止本协议。

十、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代理银行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甲方:

┌────┬───────┬──────┬──────┐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

│股东帐号│深圳││证券资金帐号││

│├──┼────┼──────┼──────┤

││上海││联系电话││

└────┴──┴────┴──────┴──────┘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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