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公司收货款合同【3篇】

代理公司收货款合同(精选3篇)

代理公司收货款合同 篇1

代理公司注册登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_________的资源和信息服务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三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

2.约定的其他服务:

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工商登记咨询代理工作收取总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证时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缴纳代理费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预付款。

4.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代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小额收费项目代付款,在代理业务中止或完成时统一结算。

5.甲方将_________%代理咨询费用和小额工商行政收费预交纳给乙方时,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乙方将全部预定的材料交给甲方,双方进行结算时,乙方将在随后相应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乙方自行开出的咨询代理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将原相应收据退还乙方。

6.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有必要的费用(如名称登记准费、场地租赁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由甲方自理。

六、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代理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七、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5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公司收货款合同 篇2

有限公司地址: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

第2条英文名称: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________(大写)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_(大写)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

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

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银行的公司账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账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通知

第40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文本

第41条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见证人:见证人:

签字:签字: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日期:

代理公司收货款合同 篇3

致:深圳市技术有限公司

兹有有限公司,因我公司业务需要,现委托先生,身份证号:,职位:。

作为我公司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公司进行代收年月货款,金额¥。

授权范围为:代表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代收款活动有关的事务,与本公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付款方无关。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

特此委托。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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