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销售代理合同书(精选5篇)
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无极灯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 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无极灯
2、代理区域:北京市区范围内
3、代理期限: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 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北京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提出需求12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三年质保承诺。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利用自己在北京的各个渠道进行开展业务,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 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四、 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4、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5、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__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10%,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但对于房地产工程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各个型号产品各项功能的操作及安装使用。
(2)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3)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4)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五、 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2万元RMB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6万元RMB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25万元RMB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3、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2万元RMB,(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5000元RMB)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4、甲方年终考核乙方年进货总额及市场网络建设情况,如按时完成年进货量及市场网络建设,甲方按乙方年进货总金额的×%给予返利,如超额完成年进货量,超额部分按×%给予返利。
5、乙方代理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工程用户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六、 其它事项: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5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七、 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八、 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3、甲方免费提供传喷画和培训手册。
4、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技术培训时。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大工程项目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技术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5、提供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指导。
九、 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经济合同法》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 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 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即20xx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所设立代理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3)甲方保证该区域内的所有甲方产品均由乙方统一销售,甲方应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否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4)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5)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均自主享有知识产权等权利,不存在其他争议,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6)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7)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8)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9)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10)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1)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三、 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 %)一次性购买每品牌不超过 、总金额不超过 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 此项待遇。
(2)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 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 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 万元以上时应提前 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 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 方负责。
(8)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 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 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3) 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货总值的 %以内,外包括包装与产品外观的损坏。
七、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现场展示等宣传物料。
2。 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用来做部分因为价格问题而搁置下来的单子),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 %。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 )。
3。 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 %(即 %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甲方承担 %。
5.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 万元后,甲方在15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6、 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独家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15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原则上,乙方为了维护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这些损失全部由甲方及时据实100%补偿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处置前必须先和甲方备案,不能先斩后奏。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8、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广东省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广东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可以和外省或广东省以外任何地区的意向代理(或者销售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权限同上条约定。
(Ⅲ)乙方在处广东省以外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 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八、保密条款
(Ⅰ)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 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九、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9、协议生效:(Ⅰ)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Ⅱ)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约定事项:(Ⅰ)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Ⅱ) 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11、协议附件清单:
附件1、区域总代理商价格体系 附件2、书 附件3、定货清单 附件4、甲方资证文件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公 章 公 章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 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 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 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万元以内的按%奖励;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给于 %奖励,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__元至 __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 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 月 日
甲方(总代理商):____有限公司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地域为 范围内。
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 箱共 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 箱 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 箱共 支。
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 元/支(750ml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 元/支.750ml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按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甲方(总代理商)应将代理保证金在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给地区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3: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六盘水市地区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 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六盘水地区(水城县、钟山区、六枝特区、盘县特区)的城镇与农村市场。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第四条 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批足够的货赊销给乙方,乙方把第一批货作为底货铺在市场上,当市场产生销售须补货时,乙方须及时向甲方现金订(大写: ¥)元的货。
1.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2.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3天之内支付货款7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30%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
3.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 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3---7个工作日内发货。
2.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委托书)。甲方承担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 产品质量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承担。
第七条 产品退、换货政策
1.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产生包装破损,褪色等一切可能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
2、当乙方因自身销售或市场原因须对产品进行调整,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
3、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100%,同时退货产生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价格调整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 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2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3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 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场支持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2享有甲方市场营销方案的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户服务方案的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1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2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5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7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3、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4、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的,以合同内容为主。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及甲方向乙方发第一批货后方可生效。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