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托代理合同模板(通用28篇)
委托人:_________(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纠纷提出上诉一案,委托乙方参与相关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的第二审诉讼活动。
第二条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提起上诉、代为出庭;
2.接受调解,进行和解;
3.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4.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5.代为签署有关文书;
6.代收有关法律文书。
第三条律师费用
1.律师费数额:参照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费_________元及律师办案费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于某同签定之日付清律师费及律师办案费。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按时如数支付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
2.及时向承办律师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不得提供伪证;
3.如实向承办律师陈某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
4.尊重承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及诉讼策略。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严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依法办案;
2.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交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
3.按时出庭应诉,并有充分的准备;
4.非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变更或放弃本案的诉讼请求;
5.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6.甲方依本合同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后,承办律师应积极投入本案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甲方之义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不履行乙方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及办案费用应予以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因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山东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因一事发生纠纷,特委托乙方律师风险代理。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张晖东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x元。
乙方负责垫付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
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
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
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五、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发生争议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可调解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八、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九、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钱物止。
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申诉等,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山东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 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 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 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 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 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 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 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 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 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 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委托人(下称甲方):
代理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担任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参与仲裁活动、陈述事实、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仲裁请求和调解、和解,以及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甲方委托的劳动争议纠纷得以和解、调解解决,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由乙方代甲方签收,本劳动争议纠纷对方支付的赔偿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转交的赔偿款由乙方代为接收。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人相关费用及交纳办法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动产生的文件、资料复印费、打印费、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查询费、咨询费等费用(以下简称杂费)_____元(大写:______元),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费用无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据,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张报销任何费用。
第四条 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仲裁活动,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所收杂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杂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事项或者撤回仲裁申请的,杂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支付杂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杂费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杂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杂费,并按杂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终结包括:仲裁裁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撤销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纠纷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继续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和协商相关费用。
第十条 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由于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活动需要,本合同由乙方保管,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复印件。
第十二条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处理的复杂性和风险,乙方只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委托代理职责,不承担额外的责任和事实风险、法律风险。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双方经认真协商,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与
共同设立北京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后果。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实需要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依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代理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及时、迅速地办理本协议规定的事务,主动与甲方保持工作联系。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协议项下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况。
第四条:协议期限
本委托代理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第五条:代理费的金额及支付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代理费总额人民币元整。
◇代理费分两期支付,于本协议签订时支付人民币元整,于代理事务完成时支付人民币元整。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义务,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关办理代理事务所需资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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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代理费用;如因乙方提出终止而解除,乙方应退还甲方的代理费用,并承担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所尽的义务,而使甲方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的责任。
第七条:其它条款
1、代理事务的过程当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费用,应由甲方按所开具的发票实报实销。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另行协商。双方在本协议之外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国家政策有所变动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双方将中止本合同,乙方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履行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3、户籍党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6、社会保险;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8、档案工资调整;9、人事关系接转;10、人事政策咨询;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X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详细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证券账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 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券账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账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应的储蓄卡账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 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____》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并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双方关系
1、协议双方均为公司法人,作为相互独立的缔约人。
2、乙方愿意作为《____________》广告代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广告代理。双方承诺,为拓展《____________》的广告业务、为维护并提升双方的商业形象和声誉共同努力。
3、双方同意,除协议中已表达的相互关系之外,各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的债务或经营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双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将广告代理权转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广告代理的资格,并要求经济赔偿。
5、为沟通情况、交换信息、协调业务,双方同意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工作协调会议。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广告版面,版面按协议月度安排:每月提供不少于__________个版面;如有特殊广告版面要求,应提前一周向甲方申报。
2、甲方按协议数量保证乙方广告版面或乙方广告版面未能充分利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广告版面。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业务开展情况;审定、发布乙方承揽的广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广告刊例价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义务让乙方知晓每月杂志的选题,供乙方在广告代理业务中参考。甲方同意乙方拥有对拟开展专题活动的建议权。
5、甲方同意为乙方联络的客户提供广告设计、活动策划和相应的支持,根据双方协议,收取相关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杂志广告刊登的签订单位。为配合广告业务的开展,甲方同意在协议期内每月向甲方提供杂志8本,甲方从乙方的利润中扣除杂志成本。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全力开拓《______________》广告市场,培育客户群,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的利益以及甲方的声誉。在市场开拓中,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广告刊例价格同客户洽谈业务。特殊情况由乙方请示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提供甲方刊登的所有广告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乙方违反保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代理的广告,经甲方审核,如因相关资格不具备而导致不能刊登,乙方应及时通知客户,经客户确认后尽快办理退费手续。
3、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用的办法:按照广告客户的实际到款额,甲方得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乙方在广告款到位后一周内同甲方结算。双方参与组织的经营活动,扣除活动成本后按甲方得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
4、《______________》为月刊,每月_____日付印,_____日截稿。乙方至少应在截稿期前_____天(每月_____日前),将广告菲林片(四色、175线、3mm出血,简体字版)及定版通知单,交付甲方审稿、印刷,以不影响甲方的出版日期。由于乙方延误使广告不能在当期杂志刊出,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准确的'广告客户资料作为备份。乙方与广告客户的合作协议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6、乙方在协议期内,每月应向甲方通报一次广告招商情况,以协调双方业务。乙方的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相关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外部条件被严重破坏,使双方合作举办的活动受到阻碍或取消,甲方除将相关费用退还广告商外,不对乙方及其联络承担其他责任。乙方对此均表认同。
2、已经立项的活动因某种原因需要延期,双方认同属于正常情况,不属违约。
3、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出版日期、版面数量的权力,但应在_____天前将上述变动通知乙方。双方同意上述变动不影响协议的继续履行。
第五条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议方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公司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公司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7、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况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签署及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签署及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建设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建设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拥有的29架Do-328飞机(包括适航的和不适航的,后面简称飞机)及航材(包括发动机,APU,其他航材,以后简称航材)欲按现状整体转让。乙方经对飞机进行初步的实物检查,愿意协助甲方处置该飞机和航材资产。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关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为便于双方配合开展工作,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将飞机和所拥有航材按现状整体打包,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由乙方提供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服务,包括:飞机残值检查、研究和评估;处置方案研究、制定;飞机处置信息发布;飞机整机队转让,单机转让,主要部件修复或者拆零销售中介服务,以及不限于上述方式的其他服务方式等。
二、委托诚意金
为确保乙方为甲方唯一指定代理机构,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万美元诚意金。委托期满为止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给乙方所缴纳诚意金10万美元。
三、委托期限
从本协议正式签订开始至20--年06月30日止。在此期间,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乙方承诺在20--年12月31前完成第一批飞机交付;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飞机交付;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批飞机交付;到20--年06月30日前完成所有飞机交付。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开据《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英文格式各一份,见附件)。乙方拿到授权书后,即可全面开展工作。
四、委托条件
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必须满足甲方设定的如下条件:
4.1、飞机基本总价锁定为 ----万美元。
4.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考虑整机队转让或者单机转让两种处置方案,但优先前者。
4.3、只有在飞机出售款到甲方帐户及三证变更或注销后,才允许飞机飞行或拆分。
4.4、飞机付款和交接方式按出售合同的谈判及签署为准。
4.5、飞机三证变更或注销之日起,该两架飞机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飞机的毁损、灭失等其他非自然因素由乙方承担。
4.6、在履行本事项过程中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自理。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保证拥有飞机的全部产权。如果甲方存在关于飞机的债权纠纷等与第三方的责任,由此导致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及乙方所中介的第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1.2、负责根据处置进程提供所有飞机相关的原始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5.1.3、委派熟悉飞机状况的技术专家协助乙方对飞机进行检查。
5.1.4、对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5.1.5、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乙方的客户私自与甲方接触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并移交乙方处理。
5.2、乙方责任:
5.2.1、翻译和制作必要的文件。
5.2.2、通过专门的飞机和航材信息系统发布处置信息。
5.2.3、负责与潜在客户的接触与谈判。
5.2.4、研究并制定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方案。
5.2.5、负责第三方客户提出的飞机现状以外的要求满足,例如拆解飞机或对飞机进行大修或改装;飞机特许飞行证办理;飞机出口适航证办理等。
5.2.6、协议签署之后,每月至少应该提供一份通报文件,向甲方通报相关状况,包括潜在最终客户的名单和联络方式。
5.2.7、如果乙方未能在委托期限内实质性地完成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任务,且双方未能达成延期共识,则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相关信息资料。
六、代理费用
如果乙方能在20--年06月30日前实质性地完成代理任务(以飞机三证变更或者注销为标志),且出售的总价值低于甲方的基本价值,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飞机出售总价3%的服务费,乙方可在每次交付飞机时从飞机尾款中直接扣除或由甲方单独支付;若乙方将飞机出售到更高的理想总价,高出甲方基本价的部分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7.2、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收到标的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周内将乙方付款额全部返还。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除继续履行外,逾期按价格总额的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8.1、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8.2、如依8.1条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附则
9.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GALink Aviation Technology Co.,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协议由(简称申请人)与 达成本协议,旨在确认申请人业已指定本公司为其移民申请独家代理。
商业移民顾问公司受委托就下列指定服务全权代理申请人:
投资移民;创业移民;长期商务(商业移民);企业雇员移民;商务考察签证;各类上诉。
本协议总服务费us$(折合人民币)。
此服务费不含申请人需要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如移民局签证申请费英语课程费商业计划费定居信息费办理各种公证的费用体检费通讯费及其它费用(如费用购买生意费用等)。
若在境外付款以美元或者等值 美元的人民币,不需要交消费税。
协议条款:
a.商业移民顾问公司的责任及义务
1.向申请人提供签证申请的咨询服务,针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2.针对具体申请案例,指导申请人及时正确地准备移民局需要的各种文件及公证材料,代理申请人填写各种申请表格,建立相关的档案,起草法律陈述材料,并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
3.聘请注册会计师及时为申请人设计商业计划,审理财务报告;
4.督促申请之进展,与移民局保持联系,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有关移民局处理申请的进度;
5.协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的签证;
6.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保密,未经申请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申请人的资料;
7.免费提供入境接机安顿及办理各种定居手续的服务;
8.若申请不成功退回申请人已交的服务费,但签证申请费通讯费及商业计划费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概不退回。
9.本协议服务范围是协助申请人得到签证原则批准,原则批准后申请人若要求我公司协助转移投资资金则需另外收费,具体费用将根据客户资金转移的具体要求而定。
b.申请人的责任及义务
1.及时准确地提供申请移民所需要的完整文件公证及各种情况;在申请过程中,如遇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需要补充的材料;
2.申请人需对其提供的一切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相关的费用;
4.申请人保证对政府在健康英文品行方面的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5.未经双方协商不得中途终止本协议,如申请人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应赔偿商业移民顾问公司所应收取的服务费的%;
6.由于申请人本身的原因导致申请不能继续或被拒签,已交付的款项概不退回。
c.付款
1.本协议生效后,申请人需先支付签证申请费通讯费等需要支付给移民局及第三方的费用共 元人民币,本公司即开始办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当移民签证原则批准后,申请人需在 天内支付商业移民顾问公司服务费美元(折合人民币 元);
2.申请人的签证获得原则批准后,无论是否移民都必须缴纳此服务费。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
公司签字盖章:
申请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鉴于: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__________公司(证券代码,以下简称______)的______________股权(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系_____的股东。
2、乙方系经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甲、乙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拟将其持有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________的____________股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甲方交付的股权代理事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股权托管目的
为了保证__________的持续发展能力,为了保障国有股权保值增值并更好地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甲方特将其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条、委托代理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股份(占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全部股东权利委托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行使________国家股股东权利。
2、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
1、该等股份的委托代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2、若在委托代理期限内,甲乙双方就该等国家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事宜达成正式协议,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且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四条、委托代理权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委托代理期限内,因该等股权派生的股息红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为乙方代理行使该等股权的报酬和费用。
3、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五条、特别约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等国家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国家股股权;对该等股权的转让、划转、质押或其他或有变动,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3、乙方有权随时选择收购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国家股股份。
4、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二节 委 托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五节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六节 通知与确认
第七节 风险控制
第八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九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十节 费用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十五节 其他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尊敬的客户: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您逐字逐句地认真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内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都与您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本合同已于 年 月 日获得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本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合格的通知( ),系本公司正在使用的最新文本。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市场风险莫测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因此,您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期货交易。
考虑是否进行期货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您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的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证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六、在国内期货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结果须以当日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结算数据为依据。如果您利用盘中即时回报的交易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您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机交易一样,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八、如果您未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将可能会影响您的期货保证金的安全性。
九、利用互联网进行期货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1.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出现延迟、中断;
4.如果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5.您的密码失密或被他人盗用。
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所有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全面了解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及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仅对自然人客户而言)作出客观判断,对期货交易作仔细的研究。
以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客户: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件要交易方式。
客 户 须 知
一、客户需具备的开户条件
客户应是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自然人开户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客户开户时,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实时采集并保存影像资料,包括:自然人投资者的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
客户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客户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开户文件的签署
自然人开户的必须由客户本人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机构客户开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委托代理人开户的机构客户应向公司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开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客户应明确经纪合同、开户申请表及结算帐户登记表等相关文件是开户必备法律文件,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并在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期货公司。
三、客户需知晓的事项
(一)知晓期货交易风险
客户应知晓从事期货交易具有风险。客户应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二)知晓期货公司不得做获利保证
客户应知晓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是没有根据的,期货公司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本公司不允许员工对客户做出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
(三)知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客户应知晓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也不得要求期货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全权委托指期货公司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四)知晓客户本人须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客户代理人是基于客户的授权,代表客户实施民事行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客户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客户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客户负责,客户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知晓从业人员资格公示网址
有关期货公司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和核实。
(六)知晓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期货保证金的安全,客户应当知晓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保证金存取的规定,应当确保将资金直接存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告的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期货保证金的存取应当通过客户在期货公司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转账办理。
(七) 知晓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资料的查询网址
客户可以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以下简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了解有关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以及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结算信息。
(八)知晓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客户应知晓只有取得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方可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协助办理开户业务;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对以上应知晓事项,客户不得以未知晓或未理解为由主张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以上《客户须知》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乙方: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期 货 经 纪 合 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客户须知》,并充分揭示了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已仔细阅读、了解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
第二条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声明并保证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四)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五)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如果以上声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实, 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各期货交易所规则、甲方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并公开甲方从业人员名册及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资料供乙方查阅。乙方可以向甲方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对于乙方的询问甲方应当详细解释。
第二节 委 托
第五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应当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均非甲方工作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如变更代理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乙方是机构客户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八条 甲方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乙方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站()查询甲方的期货保证金账户。
出入金方式要符合期货监管部门及甲方开户第九条 乙方的出入金通过其在开户申请表中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与期货公司在同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乙方的出入金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告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
询甲方向安全存管机构报送入金通过其户,本人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乙方交存保证金;
(三)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五)乙方解除质押时调减的保证金;
(六)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乙方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以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甲方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拒绝乙方开仓。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或者拒绝乙方开仓的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为保障乙方保证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要求,向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报送乙方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相关的信息。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十六条 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及甲方的相关规定。
乙方通过互联网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计算机并通过互联网,包括甲方局域网络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简称网上交易。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自己的交易账号(即资金账号)、交易所交易编码、交易密码等下达交易指令。交易密码是乙方的电子签字形式,凡是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同乙方的亲自委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委托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交易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交易的正常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备用下单通道,当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可改作电话方式或书面方式等下单。
第二十条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时按照资金账号、交易密码下达交易指令。乙方同意,只要二者相符,相应的交易指令就视为乙方下达。
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甲方的录音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乙方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单的填写应完整、准确、清晰,并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乙方约定下列密码为初始交易密码及资金调拨密码 (首位不为零的六位数字),为确保安全,乙方必须在首次入金前即更改这两个初始密码,并全权管理本人的密码。由于乙方未做更改或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五节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乙方账号(或交易编码)、品种、合约、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等内容。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则应当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五条 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节通知与确认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应在当日结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
乙方同意在没有交易、持仓及出入金时,甲方可以不对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除非乙方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甲方能够履行通知义务,乙方及时了解自己账户的交易情况,双方同意利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应在每日收盘以后,及时将乙方账户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接收甲方发出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第二十九条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址为,乙方可通过该网址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用户名为,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初始密码为。
乙方应遵照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密码。
第三十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只保存最近2个月的投资者账户信息;在乙方销户以后,查询系统也会相应取消对乙方的查询服务,因此,乙方应及时将接收到的结算报告或通知书打印或者下载保存。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与甲方采用的交易结算系统不同,甲方着重提示乙方应注意二者在格式、公式、概念上的区别,以免对交易账户的状况产生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甲方结算系统与查询系统的主要差别在于:
查询系统同时提供逐笔对冲和逐日盯市两种结算方式可供选择,甲方结算系统采用逐笔对冲结算方式,建议客户在查询系统中查询结算报告时盈亏计算方式选择“逐笔对冲”。
逐日盯市方式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 ×卖出量]+ ∑[(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 ×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 ×(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逐笔对冲方式下平仓盈亏=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成交量×交易单位
浮动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开仓价之差×持仓量×交易单位
第三十二条 除采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主要通知方式外,甲方同时采用以下辅助通知方式向乙方发送每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一)登录“中辉期货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二)到甲方营业场所自取。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应及时补发。
乙方在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未对前日交易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报告记载事项的确认。异议应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权的结算单确认人以书面方式(传真或当面提交)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所收到的书面异议。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通知:
1、 网站公告 (网通:/电信:)
2、 交易系统
对于单独调整保证金的情况,甲方通过电话或交易系统进行通知。
第三十五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通知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变更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变更方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视为乙方对该日及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三十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的,乙方的确认不改变乙方的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对于不符事项,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原始财务凭证及交易凭证另行确认。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可以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七节风险控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其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四十一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
风险率= × 100%
其中:交易保证金总额=∑(结算价×历史持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当日开仓价×开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
客户权益=上日结存±平仓盈亏±出入金±持仓盈亏-手续费
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
第四十二条当乙方的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将于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中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根据合同第六节、第七节内容,乙方应知晓盘中也可能出现必须追加保证金的情况。在遇市场急剧变化,致使乙方交易时间内风险超过约定的风险率(即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可以不再履行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义务,乙方应当自行查询并及时追加,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第四十三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的情况下,当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规定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规定对其超量部分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要求和甲方相关规则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五条 当甲方依法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由甲方执行强行平仓的甲方将增收强平手续费。
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第四十六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同意不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向甲方主张权益。
第四十七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四十八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甲方在采取本节规定的强行平仓措施后,应在事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
第八节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五十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三个交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乙方申请实物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五十一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或者有效的标准仓单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或票据,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凭证、票据的真实性。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凭证或票据的,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申请交割,但在进入交割月份仍持有期货合约或进入交割月份后建立持仓的,如交易所依据交易规则进行了强平或配对,造成违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十二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三条 乙方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所有未平仓合约均自动进入交割程序,交割按交易所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相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甲方应当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套期保值头寸的确定以期货交易所批准的为准。
第九节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五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或者网站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及与交易相关的服务。
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能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方可以以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有关期货交易的事项,甲方应予以解释。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当及时了解期货监管部门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
第五十八条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十九条 有关甲方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http;//)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提供必要的设备,以便乙方登陆中国期货协会网站查询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公示信息。
第十节 费用
第六十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期货交易和交割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按照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向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代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为机构客户的须加盖公章),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十日后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六十四条 除本合同第六十三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甲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或补充协议优先适用。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对已发生的交易无溯及力。
第六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间内自行清理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及资金调拨指令,乙方应对其账户清算的费用、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六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六十九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应将乙方持仓和保证金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十条 甲方、乙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办理书面销户手续,签署《销户确认书》。乙方签署本合同一年以上未入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两年以上未交易并且帐户内资金少于1000元,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同时将剩余资金划入统一帐户,乙方从统一帐户内办理出金。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十二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中断,计算机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陆等风险的发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七十五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选择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注:请在选项前□内打√并填写有关内容,在非选项前□内打×):
□ 提请太原市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本合同诉讼管辖地为太原市。
第十五节 其他
第七十六条 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办理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的相关事宜。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其权利义务只涉及甲乙双方。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乙方过错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
第七十九条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手续费收取标准》、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初审人:审核人: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一、指令下达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交易及交割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二、资金调拨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资金调拨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三、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对交易结算结果进行确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签字、盖章):
时间: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本单位现正式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与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有关开户文件,办理期货交易开户手续,并全权处理与贵公司的委托代理事宜。凡一切与委托有关的行为都是本单位意愿之体现,本单位将负全部责任,绝无异议。
被授权人签字(留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上海期货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自然人开户申请(申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否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指定下单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
易编码上海期货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
上海期货
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法人开户申请(申请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号(正本)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范围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否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其他
开户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指令下达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单位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易编码
上海期货
交易所
大连商品
交易所
郑州商品
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电
话或手机
联系地址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到具体开户网点)期货结算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人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人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投资者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开户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开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或手机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
(全称)开户
银行
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具体的开户网点)期货结算
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单位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单位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名:
法人投资者公章: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部门: 密码:
客户账号
姓名
交易所商品交易单位交易手续费(单边)
郑
州小麦10吨/手
棉花5吨/手
白糖10吨/手
PTA5吨/手
菜籽油5吨/手
早籼稻10吨/手
大
连豆粕10吨/手
黄大豆10吨/手
黄玉米10吨/手
豆油10吨/手
塑料5吨/手
棕榈油10吨/手
PVC5吨/手
上
海
阴极铜5吨/手
铝5吨/手
天然橡胶5吨/手
燃料油10吨/手
锌5吨/手
黄金1000克/手
钢材10吨/手
平今仓: 收取 / 免收 / 其他: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客户名称: 资金帐号:
1、对期货的了解程度。 □了解 □一般 □不了解
2、收入状况。 □良好 □一般 □较差
3、是否有过不良资信记录。 □是 □否
4、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是 □否
5、参与期货交易保证金范围内的盈亏对正常生活或经营的影响程度。
□较高 □一般 □低
公司业务人员应对第1、2款达不到“一般”或第5款为“较高”的客户进行劝导其不要参与期货交易,对有过不良资信记录的客户不予开户,对期货不了解的客户对其揭示期货风险后方允许其开户。
劝导过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体事项详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对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七、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项的工作成果(供选择,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1、专项咨询意见;
2、调查获取的证据;
3、法律意见书;
4、法律建议书;
5、律师见证书;
6、法律可行性分析报告;
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
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
2、审理机关:市人民法院
3、委托代理的审理阶段:
二、委托代理权限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反请求,代为提起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特别授权)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依法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
2、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律师代理费
根据律师收费文件规定,经协商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收费方式:顾问单位优惠收费:本案涉案标的为元,应收律师费,协商优惠收费为元。
六、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履行。
1、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或由相关行政部门收取的因鉴定、翻译、评估、公证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办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2、3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指派的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撤诉的;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的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本案委托事项止(收到判决或仲裁决定、调解书,和解及撤诉等)。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本委托投资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双方在_________签署: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组建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一_________;
2.乙方为_________现任总经理,且乙方知晓_________有意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
3.甲方有意通过乙方受让并持有目标股权。
因此,经友好协商,双方兹达成一致如下:
第一条委托投资金额
1.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将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委托投资金额”)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作为甲方委托乙方投资_________的资金。委托投资金额的提供应以银行汇款凭证为证据。
1.2上述第1.1条规定的委托投资金额的提供不应被视为赠与或任何类似性质的行为。
1.3乙方,上述委托投资金额将仅用于受让目标股权的资金使用。
第二条股权持有
2.1_________的股权变更完成之后,甲方有权通过乙方享有_________股东的权利,该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_________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
(4)对_________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___章程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和_________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_________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___章程所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2.2_________完成其股东变更手续之后,甲方通过乙方承担_________股东的义务,该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_________章程;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3)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3上述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使可由乙方以其自身名义行使,但是,为本协议之目的,甲、乙双方明了乙方任何权利义务的行使均应在甲方指示或授权下进行。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为甲方利益考虑,乙方可先行作出决定,但应在事后立即通知甲方。
2.4乙方特别,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指示的情况下,其不得将目标股权转让、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让与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
(2)乙方已与_________签署了形式和实质均令甲方满意的股权转让协议,且该协议已生效。上述协议中,乙方受让股权为_________股权的_________,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其他
4.1本协议签署后,如对其中内容需要修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签字。
4.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需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相信赖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财务代理服务之相关事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 服务内容:
甲方将依据国家制定的税务法规和会计制度,利用各种有效的会计方法,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l、建立完整的帐簿、账册。
2、指导出纳整理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合法原始凭据,并将其编制成正确的记帐凭证。
3、指导出纳及时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准确反映现金、银行的结余数。
4、及时登记应收、应付等往来明细帐。
5、审核出纳编制的记帐凭证并进行汇总。
6、将审核出纳记帐凭证登记入帐。
7、审核应收、应付明细帐,并与总帐核对。
8、月底进行真实、准确的财务核算(包括收入的核算,成本的核算、往来的核算、费用的
核算、存货的核算。
9、及时为乙方出具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交税金明细表)、纳税申报报表。
10、按时为乙方申报当月税收。
11、指派专业财务人员在税务等相关部门查帐或调查时,到达现场予以协助。
二、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时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服务;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收到乙方数字证书(税务专用)一个,该证书条码编号为:。
甲方承诺在使用期内妥善保管该证书,如丢失或损坏,愿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服务。
2、甲方有权获取根据本协议而确定的服务费用。
3,乙方如果增加其它咨询服务,费用另计。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
(1) 向甲方提供一切法律档、文本及相关原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并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2) 乙方配合甲方,将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合法、有效的原始凭据及时交给甲方进行帐务处理,井自行承担因为未及时提供上述凭据而造成的所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能按时申报或帐务上的正确处理)。
2、乙方声明:如乙方提供的各项档或其内容不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具备真实有效性,并因此而发生政府行政处罚事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交付甲方:数字证书(税务专用)一个,该证书条码编号为:。
【说明:该证书工本费*元,已办理三年服务费*元,合计:*元】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一条而提供的服务;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费用。
六、服务方式:
1、甲方每月指派专业人员一次至乙方办公地点或指定地点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款之服务及办理税务申报事宜。
2、乙方自理出纳事务(包括现金、支票、发票的管理;现金、银行的收支、往来结算等实务操作)。甲方可提供电话咨询。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收费标准:
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元(大写:整)。
九、收费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做完服务后即收取上月的费用。
十、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如有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配合做好各项会计资料的交接工作。
十一、商业机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得对方的商业机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十二、其它:
1、甲、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与他人的业务纠纷和违法行为均与对方无关。
2、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终止协议后,任用甲方的在职或离职的员工。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会计帐务中处理错误,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但如因乙方所提供的会记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可归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或乙方因不听从甲方的合理意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第十条之第一、二款,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壹仟元的违约赔偿金。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之其它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壹仟元的违约赔偿金。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如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七、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以下空白,不构成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三份)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方因原告诉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诉讼一案,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指为受托人一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陈述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证据。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委托方的一审诉讼代理人和反诉代理人。
五、代理期限:代理至一审终结时止。
六、代理费:一审律师代理费酌情收取x人民币。
七、乙方律师外出办案的旅差、住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托事项时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指二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手印): 乙方(公章):
20xx年 11月 25日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_____》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账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账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_____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诉讼风险和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后,仍然要求乙方风险代理其诉讼。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和权限
甲方与因纠纷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就执行达成和解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项代理工作。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办法
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律师代理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10%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提供作为担保,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内,向乙方提供,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师费。
(四)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师费。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则按避免的经济损失额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避免的经济损失额按原告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如诉讼请求额在诉讼中有增加,则按增加后的数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货币财产(有形物品、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时,则由甲方按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的%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按法律文书或甲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议价格确定,并在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确定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七)其他特别规定:
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房地产委托代理合同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
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签字)
乙方:_____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签字)
房产委托中介代理销售合同范本三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授权______________作为作在中国地区代理商之一。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双方关系: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_______________的关系纯属生产商和代理商之一的关系。
第二条 产品。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____产品。
第三条 价格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第四条 销售方式。必须统一品牌。同一价格,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
第五条 进货清单。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是每幅__________元,双方商定,首批供货量为_______幅,货款总计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交易方式。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首次进货数量为_________幅起,甲负债发货和运费。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实行样品价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个样品为_________-_________个。
2.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
3.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免费提供产品图片。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销售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
3.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报。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年。
第十条 违约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_________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不对由下列不可抗力的事件引起的任何延误交付产品负责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内乱以及“不可抗力”这一概念所通常包括的任何其它原因
本协议一式份, 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基于方便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签写)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手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手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1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第二条代理
2。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第三条甲方的职责
3。1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3。2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
4。1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的开发项目及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质的服务。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佣金
5。1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_________%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__日内以_________支付。
5。2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协议期间
6。1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终止协议
7。1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按协议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附则
9。1凡有关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吴文兵
住 所:
电 话:
甲方因与 发生的 纠纷一案(金额为 ),委托乙方律师代为办理本案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拟定,不属于格式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可撤销的情形。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尔特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处理该案相关法律事务。
第三条 就本合同项下纠纷,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项法律服务:
1、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2、作为甲方代理人与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
3、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一审诉讼活动;
4、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二审诉讼活动;
5、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执行活动;
6、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7、为甲方办理律师见证业务;
8、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第四条 乙方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详见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支付律师费:
1、定额收费:甲方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甲方应当于签订本合同后两个自然日内付至乙方财务或账户。乙方确认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开始工作。乙方银行账户为: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2、风险代理: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案件最终处理结果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律师费计算方式为甲方最终获赔偿金额的 %(百分之 )。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自拟起诉方和/或相关责任方获得的任何收益,均视为乙方工作成果。甲方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自行与对方达成和解、放弃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的,甲方应当以该案民事起诉状记载的诉请金额为基数,按本协议第五·2条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3、乙方因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须出差至深圳市外的,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外地办案差旅费:
①包干差旅费¥ 元,于本合同签订后三个自然日内支付;
②由甲方预付¥ 元,出差后乙方凭票多退少补。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的,应当每日按照应付律师费总额的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证据及相关线索;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及违法行为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之代理事务不予配合或不按时支付律师费或有关费用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已收律师费不退,未收之律师费有权追索。
第八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违反法定程序、履行律师职责有重大过错、与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乙方所收律师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 如本合同所确定之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事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征得甲方同意,可改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事宜。
第十条 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改聘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办理本合同所涉法律事务时,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未收律师费及其他费用有权依本合同全额收取。
第十一条 乙方承办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异地办案差旅费、公证费、翻译费、鉴定评估费、工商查询费、财产查询费、查档费、专家
第十二条 如该案在诉讼中,原告增加诉讼标的额或被告反诉,应就增加及反诉部份计入本案争议标的,按收费标准相应增加律师费。
第十三条 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应对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确认乙方已经向甲方叙明的下述事项:
1、乙方及其承办律师对法庭或仲裁庭可能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判断并告知甲方,是依据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作出的,不能理解为乙方及其承办律师对仲裁或诉讼结果的承诺,甲方还应意识到客观存在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2、案件进程和结果要受到仲裁、审判等机构的制约及有关诉讼参加人的影响,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时效和期限等的限制,乙方及其承办律师无权左右或掌控。
3、乙方及其承办律师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取得该项法律事务的成功,不保证该项法律事务在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办理下必定胜诉,乙方及其承办律师不得向委托人提供任何采取非正当方式谋求该项法律事务成功的建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本案本审或本程序终结止(包括调解、和解、撤诉、判决、裁定结案等),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该案发生另行起诉、上诉、申请再审、发回重审、执行或申诉,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办理委托手续。
第十六条 因本合同及其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倘若协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跟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执行本合同。
一、车辆及经营权
1、乙方自愿将其自购车辆申请注册登记为甲方公司,乙方经营自负亏盈,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车辆车牌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车值______万元、购于20_____年___月___日,主车吨位______吨。
3、乙方因发生交通事故,代理服务费不可减免,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完全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期限及费用交纳
1合同期限为___年,自20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合同期间按照先交款后营运的原则,乙方必须按月按时上交,甲方代理服务费均由乙方负担,逾期不交按每日___%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车辆每月缴纳管理费合计______元,由甲方代办代理上交有关部门。
4、因乙方的停车、修车、事故原因不减免管理费。
三、车辆保险
1、乙方(车主)对所营运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办理强制险以及第三责任基本险为附加险,其投保费用完全由乙方(车主)负担,甲方同意办理保险,保险单由甲方保管。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交通事故当事人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2、乙方投保车辆保险期届满7日前通知甲方,向甲方交足金额保险费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货运车辆实行《合同运输》,合同中须载明承运人为乙方。如发生货损、货差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4、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运输纠纷,甲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车辆营运行使监督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按规定强制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挂牌、落户、报停等手续,协助乙方办理。
3、车辆驾驶员的年检、年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营运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按时代收代缴乙方应交的管理费、工商管理费、税金。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不足___个月按___个月计收。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运输票证、二级维护保养等,完全由乙方承担费用。
6、甲方组织乙方人员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安全学习、传达交通部门的公文通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经营,接受和服从甲方的服务和管理。
2、乙方车辆必须投强制保险,以及车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的全额保险。(三者责任险需___万元以上)
3、乙方___月___日前交足次月交通规费、税金和甲方代理服务费,逾期每日按___%收取滞纳金。
4、甲方不得无偿使用乙方车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公务用车。
5、乙方违法营运,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及相关手续,期间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
6、乙方车辆转让时,提前___日告知甲方,并办理转户手续,重新签订合同,否则,乙方承担永久性责任。
7、乙方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按时参加车辆一切证件手续的年检、年审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8、车辆事故报废和车辆使用年限到期报废,乙方必须将报废车辆及一切行车营运手续、牌照交给甲方,并将车辆到指定拆解单位报废,车管部门注销,乙方不得擅自解体和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终止与解除合同。
2、违约一方,除承担法律责任外,承担对方的全额损失,并按损失额的___%支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势变动及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终止和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准使用甲方公司冠名全称、证件、标志等,否则,由乙方完全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律管辖。
八、本合同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