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总代理合同范本(精选5篇)
A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原则
AB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_________品牌时装销售。B方在承认和尊重A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A方同意B方在_________进行_________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B方享有该市由A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_______形式装修店铺。B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A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三、义务
1.A方向B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B方则需向A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B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A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A方提供之货品。
3.B方为_________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B方自行处理,A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B方购买A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A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B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A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B方。
4.若A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B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AB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___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为_________。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A方。达到目标进货额A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B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A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A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B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A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B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A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B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A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B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B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A方向B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B方所开店面不符合A方要求之处,A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B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A方可替B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B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A方。A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B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A方允许B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A方商标和文字。
2.B方未经A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B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A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B方如发现任何仿冒A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A方,并全力协助A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A方同意予B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B方二次追加的商品,A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AB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AB双方协商解决。
A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B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甲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乙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丙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技术。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定义
2.1本合同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2.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合同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为其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本合同,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为此,一旦成交,委托人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代理关系终止。
3.4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总代理人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总代理人的职责
4.1于本合同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快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其他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委托人的职责
5.1当总代理人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总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第七条终止协议
7.1如遇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合同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合同对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合同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合同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合同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的部分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合同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分代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合同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是否经委托人同意,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合同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8.2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合同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委托引进技术合同,包括整个合同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合同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__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合同生效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语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通知
13.1凡有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13.2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本合同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经销(以下称意称)品牌服装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地区
乙方可在唐山市范围内销售xx品牌服装。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6月14日
三、经销额度及供货折扣
1、乙方年度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5%。
2、年度进货额超过贰佰伍拾万元部分,每增加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以吊牌价格为准)降低1%,最低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3%。
3、如乙方年度进货额低于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8%。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次确定服装数量和价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
2、乙方支付货款帐户为:
户名:
卡号:
3、甲方负责发货,乙方承担运费。
五、保证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做为协议保证金。
六、货品验收
乙方应在收货后七天内验货,如甲方货品出现无吊牌、无商标、无洗水标、脏、以及残次等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书面确认后两天内将货物退还给甲方。乙方逾期验货、退货或怠于通知的,视为甲方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90天中断销售甲方商品。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经营甲方品牌商品。
3、乙方经营中有违法行为,损害甲方形象或商誉。
4、乙方在非甲方提供的商品使用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无任违约行为,协议到期或终止,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无息归还乙方保证金。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服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代理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品牌服装在 总代理经销甲方“杨丹”品
牌服装,代理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代理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切法律重点证件,有一定的实力和经营能力;
2、主要城市或省会;
3、选择店面及商场柜台应是主要商业街或繁华地段,有50平方米以上专卖店铺或4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专柜(壁柜);
4、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并有志于在服饰品牌经营与推广方面发展;
6、须按照公司的统一形象要求进行店铺装修和货品陈列;
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应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
2、乙方不能销售与本品牌有同类商品的货品;
3、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如有商标侵权行为,甲方将收回代理经营权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4、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甲方货物上指定的挂牌价;
5、协议终止后,乙方未售出产品,甲方不给予退换;
四、合作方式及订货付款、货运
1、乙方须一次性交纳加盟金伍万元,保证金壹拾万元(合同终止时保证金无息抵货款返回);
2、甲方每年举办两次新产品展示订货会:春夏、秋冬各一次,甲方专人协助客户制定订货计划,甲方收到乙方50%的订货金后,甲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下单生产;
3、乙方若超过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或中途停业,甲方将终止乙方的代理权并不退还合同保证金。
4、甲方给予乙方拿货折扣为挂牌价折,换货率为%;
5、结算方式:按订单结算款到发货;
6、货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收到货物的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质量问题,须书面通知甲
方,否则视统一验收合格;
8、在协议期间,乙方首次配货总额必须在壹拾万元以上。乙方第一年进货额总值需达到200万;第二年进货额总值需达300万;第三年进货额需达500万元的任务。若乙方每年能够完成甲方的任务,甲方将给乙方返点2%奖金。
五、销售与服务
1、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需开增值税发票,甲方按所开金额收取6%的税金;
六、公司提供
1、代理授权书;
2、专卖店或专柜形象设计;
3、提供管理条例及店面陈列细则,营业员培训;
4、衣架、货架按成本价提供;
5、享有我公司每月最新款式的优先配货权;
七:违约责任及法律效力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侵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或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3、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4、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5、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6、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店 址: 店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在地区独家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缔结和履行产品销售合同及其他涉及产品销售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营销管理,权限包括:
(一)指定分经销人、建立营销网络;
(二)进行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
(三)参加本地区各展览会和交易会;
(四)乙方在地区内销售产品有权代表甲方签署销售合同,并协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销售合同;
(五)乙方负责地区的市场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更换事宜,处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七)其他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经销的权限。
第二条 乙方专营权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在地区的产品销售。
(二)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地区总经销权。
(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相竞争的厂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一)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努力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审慎地行使经销权限。
(二)应把产品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和破损,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产品如数交予甲方, 销售每个产品都登记存档,接受甲方的监督。
(三)保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决议、账册、通信等重要商业文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有效地监督分乙方的工作,协调分乙方之间的冲突,统一地区内的产品销售条件。
(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或变相提升、降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六)应保持系列产品在地区的销售成绩,具体为每月销售产品件。
(七)必须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明确告之销售网络。
(八)每批订购产品前天向甲方报产品型号、数量并预交20%货款, 乙方验货签收后付余下的80%货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
(十)在本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都必须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等,不向任何方泄露产品的情报,保守商业秘密。
(十一)乙方负责办理产品销售地区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章纳税。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二)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供货, 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2、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3、甲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乙方自订购之日起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免费更换。(质量问题的确认需由甲方、乙方、用户会同市质检部门共同办理。更换办法是乙方集中统一更换)。
4、甲方在广告策划、销售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业务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应明确予以指示。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
第五条 奖惩
(一)乙方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了销售量,甲方奖励乙方规定销售量的%;超过规定销售量,则奖励多销出部分的%。奖品为甲方产品。
(二)甲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全部提供产品,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数量,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期限
(一)本经销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销甲方的产品,需重新签订协议。
(二)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聘请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请乙方。
第七条 终止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内,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和其他文件交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甲方的损失计算机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销售总量-协议有效期内已销售数量)×(甲方单个产品的价格-成本)
(二)本协议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乙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供产品总量-已供数量)×(销售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都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按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执行。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各方的正常经济利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就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
第本协议的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甲方允许乙方在接到样品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二)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