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出口运输代理合同范本(通用11篇)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并保证依约履行。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所有(进)出口货物均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许可经营的范围之内。甲方委托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双方)名义签订外贸合同,(进)出口下列货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外贸代理行为,乙方接受委托,负责对外联络、对外签订和协助甲方执行货物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外贸合同)。
外贸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外贸合同文本提交给甲方审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___________名义签订外贸合同。
三、委托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项目需要办理__________(进口/出口)许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相应单据、文件。
2、甲方应在实际进(出)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知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等,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4、有权参加商务谈判,对合同价款和合同条款进行确认。
5、有权对外贸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对外贸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对合同的技术部分内容负责。
6、对于涉外索赔,应提交必要的索赔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及时对外索赔。
7、按照本合同约定和乙方资金使用计划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其他款项,并办理财务结算。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按时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义签订并履行外贸合同。
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外发出正式询价或招标文件,组织和安排对外交流、谈判、签约工作,技术交流除外。
3、负责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外商来华邀请电函,协助办理外商来华签证手续。协助甲方办理甲方本项目出国团组的出国手续。
4、负责外贸合同中商务部分谈判,向甲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客户情况等有关经营信息,与甲方共同协商谈判策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签订外贸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到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不限于申请、登记、备案、许可。
6、外贸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会同甲方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7、在外贸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外贸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的,乙方负责按照外贸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处理有关争议和对外索赔,或采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补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资金使用计划支付的相关款项后及时办理对外付款或按外贸合同催款,按照约定和甲方办理财务结算,办理清关、提运、保险、商检、入库以及国内外运输等事宜。
六、货款、费用及结算
1、外贸合同项下价款,乙方应于每笔付款事项前______日向甲方发出资金使用计划,甲方确认无误后将每笔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币(汇率暂按__________计算,实际汇率按购汇日银行公布的汇率牌价多退少补)汇到乙方的开户行账号。乙方负责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______日内,办理税务证明、购汇和按外贸合同约定及时对外付汇,并在货物清关后______日内向甲方开具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和国外发票的正本,以便甲方办理入库验收及财务核销。
2、外贸合同项下价款,乙方按收(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基准价结成人民币,扣除相应代理费和其它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并在收到后______日内将价款转付给甲方。
3、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币_________元,则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七、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合同,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八、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责任。
九、适用法律
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的存在后________日内协商不成的,应将该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依该仲裁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其他
1、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始发的国际海运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进出口报关等相关业务。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订舱,订舱单上必须注明货物的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及经双方确认的费用,并且加盖公司公章/业务专用章。
(二)甲方应负责提供准确无误、真实的所运货物相符的加盖公司印章的委托书(包括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托书的效力将优于本协议;甲方还应根据所运货物的贸易性质,提供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出口报关文件并及时将其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出口报关。
(三)甲方每次应按照规定的货物交送方式、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乙方。对于化工产品及其他特殊货物,根据国际货物的运输要求,甲方在交送货物以前应向乙方明确相应货物化学性质及运输要求并提交相应的依据或材料。
(四)在货物交接中发现货物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提供所运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或违反货物运输相关法规,致使乙方遭受处罚或造成运输工具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保证交运的货物不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及船舶公司规定不能接收的海运物品。具体事宜请参照船舶公司的有关条例。
(七)甲方在货物出运过程如要求更改运单上显示的任何项目,需在船到达目的港前十小时前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如货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过失或延误,造成货物损失或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应尽职责,由甲方单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此不予负责。
(九)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运输、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
(十)乙方负责代甲方办理货物交运手续,包括订舱、制单、报关、报检、装板、装箱交接等整套手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订妥航班航次并及时通知甲方已订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运航班信息和运单号等;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将有关证明文件等及时返还给甲方。
(十一)从货物交给乙方到货物交给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间,如果由于船公司相关部门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船公司相关部门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若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货物交给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十三)在船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或延误,乙方将接受甲方的书面委托在规定期限内向船公司索赔。但甲方应首先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及相关杂费用。
(十四)收货人逾期提货或弃货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仓储费、提存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十五)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或违约,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并在不可抗力影响停止后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继续履行未尽的义务。
(十六)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双方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地区)、到达国(地区)政府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运费及杂费标准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关运价、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并保证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操作服务,并经常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努力解决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针对每一票货物甲乙双方需要书面确认运价和杂费。
第四条财务结算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货物的运费及相关杂费。
(二)乙方于货物上船后将账单传真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是同甲方已认可乙方开具的账单。
(三)甲方应在收到账单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票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将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利停止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项或留置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有关款项后才予以恢复,由此所产生的仓储/保管费、货物的风险及相应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最迟应在自上述约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履行债务,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待甲方相关款项付清后,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返还。
第五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惯例等。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应提交乙方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生效、修改及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果双方无意终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补充部分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补充为获得双方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定条款执行。
(五)协议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通知方接到终
止协议通知书30日后,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
一切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有任何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办法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补充。
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签字盖章):____年__月__日(签字盖章)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代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 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与当地教育部门有良好的关系。
3.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4.具备以上条件,第一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以后每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签定本协议,填写_______________,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
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地区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日止。
2.乙方为甲方_________软件及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价格。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提交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2.甲方在一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
3.在协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和实际情况,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合法销售用户递交的用户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即成为甲方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可享受相应的网上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
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企业签定经销同类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5.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主动要求用户认真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区域范围内设立代理。
7.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还甲方,甲方按本协议所定代理价格全额退还。但需扣除邮递等中间费用
五、代理价格,销售指标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对客户的价格,均由另外的销售价格表确定。甲方因各种原因需变更价格,应于调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签定本协议的代理商无销售任务,可随时按代理商价格到甲方订货。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提前一周填写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货单和货款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2.结算方式:按定货单结算,款到发货。
3.甲方承担乙方所进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铁路费用。
4.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求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 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于甲方。
2.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可以续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代理商注册登记表(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国内航线)/国际20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货运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运输、仓储、代付海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表明甲方订舱单位及收发货人的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期、货物中英文品名、运费、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漏填、错添而导致的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根据报关需要及时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费、内陆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办费用。上述款项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用调整,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商定后确认;
6.如甲方与船公司有协议价,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订舱时,需在书面订舱单上注明运价及合同号。
7.乙方在开航当日,根据协议收费标准,向甲方开具单船人民币费用发票和海运费发票。
8.付款条款
经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种方式结算费用:
A.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单;
B.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每月15日将上月应付款项汇付并到乙方帐户;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条款A方式结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在开航后 日内将确认的应付款项汇付乙方帐户;
如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结清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强制催收甲方所欠费用:
a.延缓交付提单;
b.延缓返退核销单、退税单;
c.目的港延缓放货;
d.停止接受订舱。
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托运货物为特种货物或者危险货物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作详细说明,未作说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若船期更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截关前壹天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12.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3.甲、乙双方应分别对各自的`过失引起的损失负责。由于第三方责任引起的货损、货差等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处理工作,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提交宁波海事法院审理;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协议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12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电话: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托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承运方)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包装状况 数量 重量 体积 货物价值 备注
表(略)
2、 货物起运地点:
三、货物到达地点:
四、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 □ 收货人自提 □
五、运输费用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 送达时限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 送达时限
表(略 )
六、运输杂费:保管费:
接货费: 送货费:
叉车费: 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污染由乙方按货物出厂价向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完好无损,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任何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货物安全责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不承担违约的责任,按成本价赔偿甲方损失。
十五、甲方每次发货应实提供下列资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货物名称、数量、立方数或重量数、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十六、其他约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 年 月 日止。
十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