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授权代理合同(通用3篇)
甲方:XX公司乙方: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地区总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术语解释第1条地区总代理商: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商业信用、销售渠道和经销家电产品经验,并由甲方授权且能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销售政策、条例,在甲方指定区域范围内独家销售甲方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即本协议之乙方。第2条县、镇级经销商:乙方在所属地区内经考察并报甲方备案的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主要销售甲方产品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第3条窜货:乙方或其县、镇级经销商将甲方产品销售到非乙方所属区域和从非指定渠道进货的经销行为。第4条旺季:每年农历春节前三个月和春节后二个月。第5条侵权产品: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名称、软件等的任何产品。第6条代理产品类别:XX公司产品(CD、超级CD、DD、A中心等)。竞争品牌产品: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品牌产品约定细则第7条货款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第8条提货方式:自提。第9条供货价格:供应价为代理商统一价格。乙方应利用此价格优势做好批发、零售业务,保证XX公司产品在该地区销售占绝对优势。第10条乙方只能在甲方所规定的地区范围内销售。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低价冲击外地市场,一经查实,甲方将对此进行处罚或停止供货。第11条退换商品:乙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有故障机需要调换,必须包装完好如新。机器内部零件和附件齐全,否则乙方需按实际工厂开票价付清所缺零、辅件款项后,方可调换。如有滞销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自进货起3个月内)向甲方申请调换,具体要求也必须按甲方退换商品规定执行。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12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总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总代理;
2.对县、镇级经销商的考察、评判,以建议处罚或取消该县、镇级经销商;
3.销售区域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4.产品价格的决定;
5.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6.审核和支付乙方地方广告和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中所需经费;
7.区域营销模式的决定。第13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第14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在规定的代____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
2.确定和取消县、镇级经销商;
3.在甲方规定地方广告费用额度内行使建议使用权;
4.放弃地区总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第15条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窜货管理规定等;
2.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监督和指导县、镇级经销商,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章承诺与违约第16条甲方承诺:
1.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____区域内独家向乙方供货;
2.为配合乙方销售,扩大甲方产品销量,甲方根据乙方的销量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和促销费,费用额度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3.对产品实行保价政策,即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乙方(包括县、镇级经销商)存货价格作相应补价调整;
4.如乙方超额完成甲方制订的全年销售任务,则甲方对乙方实行年终奖励,奖励额度为全年销售额的。第17条乙方承诺:
1.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别的竞争品牌产品;
3.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范围出货,价格浮动需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在甲方调低产品价格时,同时对所属县、镇级经销商采取同样的调价措施;
5.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 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 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无条件负责甲方产品在各区域销售时与之相关的一切社会事务,如评检、抽查、新闻媒介关系及其他突变事宜,并遵照甲方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7.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
8.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第18条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县、镇级经销商;
3.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县、镇级经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
5.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条第2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7.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8.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三个月内,双方结清住来帐务并妥善处理乙方待售的甲方货物;
9.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区域划分第19条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域内甲方产品的销售。
第五章其它第20条本协议执行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21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第22条本协议有效期限________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订。第23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的在地有关机解决。第24条窜货管理规定、回款及价格规定,广告宣传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规定等将另行起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并享受与协议同等效力。甲方:乙方: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授权方):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项目代理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甲方《_______》项目的代理。
二、乙方负责项目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甲方;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销售费用及市场开发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项目报价,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报价向乙方收取费用(报价详见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单后需向甲方提供详尽制作信息,包括:制作内容、大小等准确数据,项目功能要求,项目设计要求等。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负责进行项目的应用功能调研,系统方案设计,技术开发,安装和调试。
制作方案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须在确定制作方案10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将视工程难度加收修改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与客户达成项目开发合同意向后,以乙方的名义同客户签订项目开发合同。
授权期间,甲方不会主动获取乙方客户的信息,但在项目制作成果中,应允许甲方留下标识、网址等信息。
五、项目开发合同金额涉及的任何款项以银行转帐、现金和支票形式结算。
六、甲方在启动项目开发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项不低于甲方应得款项的_______%。
七、在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第一部分款项;在项目完成,并在客户处调试成功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全部款项。
剩余款项未付清期间甲方拥有其产品的全部所有权;当甲方应收的款项全部到达甲方账户后,其产品所有权归乙方客户所有。
八、授权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年。
合同到期可协商续签。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办理如下事宜:甲方: 经办人: 手机:电话:地 址: 传真:乙方: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公司账号:开户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
2、甲方就商标(粘贴商标标识),此商标在国际分类的类及 第 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
第二条 代理权限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 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商标代理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 费用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代收商标局商评委规费: 元;代理费:元。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签订后 七 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 五 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负责人:负责人: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