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农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设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方(申请人)受委托方:x有限公司
1、委托方对提供与委托有关的全部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内容负责;代理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2、委托方按双方约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费用,代理方应于委托方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3周内完成申请初稿并交委托人审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应在十天内修改、审定签字并传真发回,超出十天未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
附议:1、鉴于委托方需要加快获得专利的申请现协商如下:受委托方在委托方材料完善的条件下。
2、鉴于在一周内加急处理,委托方必须尽量提供受委托方所需的材料和说明,如无法提供造成拖延由委托方承担。
3、因代理方责任,使委托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丧失权利的,如可弥补,由代理方免费重新代理申请或补救;如不可弥补,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用。
4、委托方指定联系人或地址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挂号形式通知代理方,并办理更改手续,未通知致使联系中断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代理方办理有关事宜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专利权属多人共有的,专利证书由指定联系人领取。
5、代理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有事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委托内容或中止委托代理,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协议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专利申请撤回、驳回或批准授权日止。
7、费用为。
授权后年费□自行缴纳,□继续委托交纳。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前来交纳的,视为自行交纳,本条缴年费委托同时终止。
以上条款,经双方逐条协商无异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名称或姓名
代理方:x有限公司
(签字或盖章)
(盖章)
20x年1月29日20x年1月29日
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原因_______________委托行政诉讼案件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共同履行下列规定: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件第一______审理诉讼代理人。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甲方必须向律师真实描述案件,并提供本案的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暂停代理,不予退还合同收取的费用。
四、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终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应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终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河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律师担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代表人:乙 方:河南所代表人:李律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委托乙方活动执行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的物料采购、安装、活动执行等事宜,具体委托事项为:
1、物料采购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及物料清单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负责相关物料及设施的采购。
2、活动执行物料及相关设施采购完毕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摆放、安装、布置,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关活动安排等,最终完成本次任务。
3、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事项。
二、委托事项要求
1、乙方场地的安排、采购的物料、表演清单应经过甲方确认。甲方提出建议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更改。
2、乙方依据清单进行采购的物料应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要求和合同目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采购的物料进场安装、使用。
3、时间要求: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全部受托事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
三、代理资格
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实行_____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依法经营。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该价款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所需场地使用费、物料采购费用、运输费、安装费、表演人员费用、人工费、安装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非甲方对合同项目做出调整而导致合同总价款相应增加或减少外,该合同价款不因其他因素而调整。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甲方支付预付款后,乙方开始履行受托事项;活动结束且经甲方确认合格后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_______%的款项。
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在不影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做出补充或修正。
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计划,应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于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将执行周期予以合理顺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说明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执行相关工作,且不承担因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项目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受托事项,否则,一旦延迟,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向甲方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承担合同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但甲方书面同意延迟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尾款,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迟延支付费用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将执行周期予以相应顺延。
七、保密
1、双方为执行本协议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明确说明其为公知技术的外,均构成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八、免责声明
出现下列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瘟疫、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_____、政府禁令以及双方均不可预见、不能控制的事情或情况)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
2、甲方不正当使用项目产品导致自身及他方损失的。
九、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到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为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办理转让业务。
二、乙方按照甲方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委托事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承诺:甲方委托乙方转让项目的产权权属明晰,甲方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方委托的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
1.委托转让的产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转让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委托交易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4.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1)甲方承诺:a.对委托乙方转让标的所涉及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人员安置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b.在委托期限内有得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业务的转让委托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清产核资、评估、公告、包装、登记、变更等由此引起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事项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竞价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不同的.交易方式,以促进甲方产权项目的成交。在转让产权成交确认书签定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甲方在委托期间应积极配合乙方,根据客户的合理需要,为现场察看,资料查阅提供方便。
八、乙方办理甲方委托的业务,以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完成标的交割及付清转让标的款项为委托终结。
九、甲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日内应按委托转让价的%向乙方预付 万元前期费用。乙方若在受托期限内项目未能成交,应在协议终止时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给甲方。
十、委托项目成交后,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 %支付乙方佣金和策划费,对超过甲方委托底价以上部分的收入将加收%的策划费。甲方支付的佣金和策划费可在转让的产权价款中直接扣除。
十一、甲方应积极地协助买受人依法办理变更、过户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实际转移,甲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协议的续签和解除
1.乙方如未能在甲方委托的期限内完成所委托的事项,甲方可根据需要办理延长委托手续。
2.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如擅自终止委托,则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乙方已发生的费用。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若是乙方提前提出终止协议的,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委托费用。
十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若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五、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委托业务成交后,应由甲方与买受人签订相应的合同,并严格履行。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与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本协议一式份,由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xx市所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XX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XX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亲属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等,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辩护人。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止。委托事项的结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
2、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移送起诉、不起诉;
3、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为 万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由甲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师垫支,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结案当日支付给乙方;
( )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为乙方律师的工作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北京市区内发生的交通费、复印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的向乙方律师叙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理合法;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执业律师具体承办接受委托的案件;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受托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4、乙方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安排律师助理完成辅助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委托事项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此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费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4、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及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拖欠律师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代理事项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实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按第二条规定完结为止。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发明专利申请 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十件,具体见附件一。
本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名义为: .
2、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A、乙方对申报专利所需要的结构自行研究改进,并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在得到甲方确认后, 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B、处理专利申请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关补正和审查意见答复事宜;
C、代理申请人签署有关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要提交的法律文件。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认真办案,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及时回复有关的法律文书;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或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有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与甲方的合作关系;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证物应当妥善保管。
4、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或者无法履行合同内容,应当向甲方退还全部代理费用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以代理费的2倍为限。
5、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乙方不退还任何已收取的费用。
6、代理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将办理经过如申请日期及其他重要函件告知甲方,甲方可随时向乙方查询该专利的申请状态及相关事宜。
7、乙方需积极、尽快完成上述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工作,必须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工作,并交由甲方确认;乙方必须在甲方确认专利申请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专利申请费费用减缓,此过程中甲方需积极协助乙方申请费用减缓;乙方必须在费用减缓申请结果下达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递交专利局并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
8、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改进及具体实施方式可以获得专利局的专利授权,即取得该技术改进的专利证书,但对于该技术改进在现实生产中,能否完全转换成生产力不给予保证。
9、相关费用:
A,乙方为甲方代理上述专利申请,以包干方式收取专利申请费用共计人民币 )(该费用包括乙方代理费用及专利申请费、办理登记手续费、实质审查费和授权当年年费);
B,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天内,甲方需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人民币 给乙方,剩余费用 在取得上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C,上述专利申请中如有因被专利局驳回而未能取得专利证书的,乙方须在收到该专利申请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将已经收取的该专利申请的代理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专利局已收取的规费不予退还。
10、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要变动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同意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1、合同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取得上述专利的专利证书或退还本合同第9条C款所约定费用止。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经办人: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附件一:
拟申报的结构专利明细:
本次共申报专利12件,其中,2件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具体为:
1,提高车间工作环境方面的专利申报
a. 喷漆房漆雾收集净化装置(1件 发明专利) 在喷漆房内加装可自由移动的漆雾吸收设备,增强对漆雾的吸收力度,对喷漆房内漆雾进行加强收集和净化,改善工作环境。
b. 底油车间粉尘收集装置(1件 发明专利) 在底油车间为每个工位设置相对独立的工作空间,并对每个独立工作空间配备粉尘吸收装置,独立空间面积小,粉尘更容易被收集,并且可有效避免粉尘对整个车间的污染,改善其工作环境。
2, 前期,在提高生产力,提升生产效率方面,已经作了四件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此次,将重心放在对产品的改进上。主要以体现产品的多功能、使用方便及对有效空间的利用率上,具体为:
a. 睡床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b. 衣柜的改进(2件实用新型专利);
c. 梳妆台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d. 书柜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e. 沙发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f. 电视柜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g. 书桌的改进(1件实用新型专利);
3, 提高车间工作环境方面的专利申报,具体为:
a. 喷漆房漆雾收集净化装置(1件 实用新型专利) 对喷漆房内漆雾进行收集和净化,改善工作环境。
b. 底油车间粉尘收集装置(1件 实用新型专利) 通过对底油车间工作空间的改进,争强其粉尘收集能力,改善其工作环境。
二、费用
上述结构改进的具体实施方式贵司不能提供,在贵司工厂也不能发现,因而,全部由我司自行研究改进,并提供具体的实施方式,为完成上述工作,我司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因而,就上述专利申报的费用明细为:
以公司名义申请,在申请减缓(申请费70%)成功的情况下费用明细:
(表格略)费用总计:¥29940.00
协议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3、具备以上条件,第一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以后每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套。签定本协议,填写_______________,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
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地区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日止。
2、乙方为甲方_________及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价格。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提交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2、甲方在一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
3、在协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和实际情况,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合法销售用户递交的用户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即成为甲方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可享受相应的网上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
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企业签定经销同类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5、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主动要求用户认真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区域范围内设立代理。
7、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还甲方,甲方按本协议所定代理价格全额退还。但需扣除邮递等中间费用
五、代理价格,销售指标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对客户的价格,均由另外的销售价格表确定。甲方因各种原因需变更价格,应于调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签定本协议的代理商无销售任务,可随时按代理商价格到甲方订货。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提前_____周填写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邮寄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货单和货款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2、结算方式:按定货单结算,款到发货。
3、甲方承担乙方所进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铁路费用。
4、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求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于甲方。
2、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可以续签
十、本协议_____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工商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二、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元)。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三、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份(已交法院的.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六、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七、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
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诉讼风险和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后,仍然要求乙方风险代理其诉讼。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和权限
甲方与 因 纠纷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就执行达成和解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项代理工作。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办法
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律师代理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10 %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叁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提供 作为担保,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内,向乙方提供,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师费。
(四)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师费。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所不垫付任何费用,则按避免的经济损失额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避免的经济损失额按原告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如诉讼请求额在诉讼中有增加,则按增加后的数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货币财产(有形物品、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时,则由甲方按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的%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按法律文书或甲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议价格确定,并在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确定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七)其他特别规定:
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二)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
(三)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文件资料等证据或者证据线索,并保证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
(四)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五)不得违约直接接收执行回来的款或物。
(六)办案所需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文印费等由甲方支付。向司法机关或其它办案机关缴纳的费用,由甲方预缴并承担。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七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并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承办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四)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应支付违约金贰仟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代理费依案件总标的额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或无故中断与承办律师的联系、或不按本合同约定交纳法院要求交纳的有关费用,均视为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叁仟元,并按标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30%的违约金;
(五)甲方拖欠律师费的,应按拖欠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六)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认知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拒付相关案件的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六、 胜诉的含义
(一)自双方签订本风险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律师即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付出劳动,因此如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在此后至起诉前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给甲方,视为部分胜诉,甲方应按收取的钱物的百分之伍(5%)支付律师费(但最少不低于¥3000元,即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同时双方终止合同。
(三)如在起诉后至第一次开庭前(不含开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支付或甚至付清款或物给甲方,也不管甲方与其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达成还款协议而进行自动撤诉-被裁定撤诉,或授权乙方撤诉,均视为全部胜诉,考虑到工作量有适当减少,乙方同意予以少收律师费,双方同意由甲方按按本风险收费标准的80%支付律师费。
(四)第一次开庭后(只要已经开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给甲方,也不管甲方与其被告人或被诉人等债务人是否有达成口头或书面的还款协议,只要甲方进行撤诉包括按自动撤诉处理,或授权乙方撤诉,均视为全部胜诉并全部收回钱物,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费。
(五)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如被告方提供了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属等出具的收到钱物的证据且是属实等的话(按委托人无法否认为标准),则视为部分胜诉,尽管也许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属等坚决予以否认。因为这使乙方律师无法按原先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获得胜诉并收回钱物,属于委托人方面的责任或重大过错。乙方并可合理地认为委托人存在与被告人已达成还款协议甚至已付清欠款的可能,因此才会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家属等出具的收到钱物的收条等证据给被告方。所以这部分的金额或财物额仍然按收费约定由委托人支付并在乙方知悉后的三天内支付这部分的律师费。
七、风险提示
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一)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二)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三)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四)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 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签字生效,到甲方委托事项执行完毕时止。(包括:和解、抵销、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承办律师: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要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笔记本电脑进行了详细的考察,确定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笔记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笔记本单价为________元/件(大写:________),共计___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3.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并于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
2)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
现金支付 □; 银行转账 □。
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并且乙方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____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进行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____日之后的____日之内,乙方应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的情况下,以一日____/____收取折旧费用,____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单方面对于售后的承诺
1)免费保修一年。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担笔记本电脑送到厂家售后部门的费用,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2)特殊情况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内,如果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损害,请甲方自行向厂家进行协商,乙方会尽最大努力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负责有质量问题的机器的售后服务。
4)甲方自行升级BIOS请自己承担风险,即乙方不负责对甲方自行升级BIOS所导致的机器任何非质量问题提供相对应的售后服务,升级BIOS请勿更改机器序列号等信息,否则甲方若因此得不到售后服务,乙方也不承担责任。
5)个人更换配件的机器,只对机器上的原配部件负责保修,如果因为更换的配件导致原配件损坏的不负责保修。
6)所购笔记本官方拒绝保修的机器不负责保修(官方会给出书面恢复,说明是人为引起的非机器质量问题)。而且此种情况下送达于售后的费用需要由甲方承担。
7)坏点保修请参考生产厂家关于坏点的保修规定。
8) 其他任何笔记本官方保修规则上标明的不负责包修的事项也不负责保修。
9)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保修机器承诺,只在官方保修地点保修,不私自更换配件。
10)请勿私自拆开机器,请勿撕毁机器背后螺丝上的标签,有以上行为的表示自动放弃乙方的承诺。
7.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的;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乙方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包括甲方与产品的供货商以及生产商的关系,甲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供货商以及生产商提供更好的更长期的承诺和服务。乙方不干涉甲方的这种自由。以上承诺仅仅只是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承诺。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 ________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 一案的________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________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________ 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________ 元,共 ________件,律师费共计________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________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________ 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________ 元;
b、________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元整(¥: ________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________元(¥:________ 元)
2、________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________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绝对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代理的,所收费用退回给甲方。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一般代理;□代为起诉及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签收法律文书;□其它。
五、根据律师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费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代理合同,有权拒绝参与开庭等诉讼活动,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签订协议。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时止(终结形式可以是判决、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释上述条款的含义,乙方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上述条款无异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相信赖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财务代理服务之相关事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 服务内容
甲方将依据国家制定的税务法规和会计制度,利用各类有效的会计方法,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l、建立完整的帐簿、账册。
2、指导出纳整理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合法原始凭据,并将其编制成正确的记帐凭证。
3、指导出纳及时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准确反映现金、银行的结余数。
4、及时登记应收、应付等往来明细帐。
5、审核出纳编制的记帐凭证并进行汇总。
6、将审核出纳记帐凭证登记入帐。
7、审核应收、应付明细帐,并与总帐核对。
8、月底进行真实、准确的财务核算(包括收入的核算,成本的核算、往来的核算、费用的 核算、存货的核算。
9、及时为乙方出具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交税金明细表)、纳税申报报表。
10、按时为乙方申报当月税收。
11、指派专业财务人员在税务等相关部门查帐或调查时,到达现场予以协助。
二、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时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服务;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收到乙方数字证书(税务专用)一个,该证书条码编号为:______。甲方承诺在使用期内妥善保管该证书,如丢失或损坏,愿承担相关费用。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三)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一)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二)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一)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二)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三)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四)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四)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_______时止。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本合同概括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在美国FDA的“医疗器械设施登记”和“医疗器械注册”有关事宜。第一条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美国FDA注册登记要求,办理其在美国FDA的注册和登记。
第二条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美国FDA注册登记的要求,担任其在美国的FDA注册和登记的代理,负责其与FDA保持长期正常和应急情况的联系。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和责任仅限于FDA注册登记和作为甲方的FDA登记代理人。乙方不对甲方的任何违反中国和美国法律的行为负任何责任。商务和其他业务不属本合同乙方的代理范围。办理入关前对FDA的通报业务不属本合同乙方的代理范围。现法规条文不清,须另议。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所需的,FDA登记表要求的,所有资料。如实填写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设施登记简表》和《医疗器械注册简表》,并特此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如果所填内容不真实,虚构造假,将由甲方承担责任和后果。给乙方带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予以赔偿。
2.按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给乙方。甲方在乙方为其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和担任代理期间需要撤消或变更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撤消或变更。
3.如果甲方的法人、地址、隶属关系等情况发生变化,与所填《医疗器械设施登记简表》和《医疗器械注册简表》有差别,甲方有义务在60天内,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资料,以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更新。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FDA下达文件,并帮助甲方解释和理解。甲方负责执行,安排FDA设施检查。
5.甲方须对乙方提供FDA企业注册登记的资料等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与本合同项下业务无关的人和单位公开。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不得以乙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或者从事任何其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6.甲方有权获得乙方为其提供FDA企业注册登记的业务服务。FDA企业注册登记的结果,包括登记号码等属甲方财产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担任甲方的FDA注册美国代理,负责甲方与FDA保持长期正常和应急情况的联系,上传下达。乙方须满足FDA要求美国代理的条件。必须:居住美国或在美有商业结构;必须身在美国。
2.乙方应按照FDA登记要求及时办理甲方登记。并将FDA企业注册登记的结果,包括登记号码等及时提交甲方。
3.乙方有义务在办理注册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办理进度和结果。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注册资料进行审译、整理。会知甲方须改进之处。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的FDA下达文件,并帮助甲方解释、理解。
5.乙方有义务在甲方的向乙方提供变登记更新资料后,及时为甲方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更新。
6.乙方如果不能满足FDA所要求的美国代理的条件,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另谋代理。
7.如果因乙方过错而造成注册失败,乙方负责全额退还登记和代理的'费用。甲方不得寻求高于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费用的赔偿。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不成功,乙方不退还登记的费用,且不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8.乙方办理FDA注册和作为甲方美国的FDA设施注册代理的权限,仅限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事项,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此业务无关的活动。
9.乙方在办理甲方的FDA企业注册中得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与本合同项下业务无关的人和单位公开。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收费方式:
1.甲方委托C-TECH为FDA注册美国代理,并同意如下收费标准: 第一年度:_________美元,以后每年代理费_________美元 。
2.如果甲方同意上1款,乙方同意免费提供甲方FDA注册服务。
3.代理费为年费,中途甲方因甲方原因终止代理,乙方不退费。
4.甲方须在接到FDA企业注册号码资料后十天内,邮寄支票或汇款到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帐户。以后每年代理费_________美元,应于当年的一月十五日前付费。
如遇FDA调整注册登记费用或因为其他原因造成成本上涨或下调,双方另协商调整上述收费标准。
支付方式:
银行支票(CHECK):_________;
抬头:_________;寄至:_________;
电汇: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法律以_________法律为依据。
第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_________年后,如果无任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重庆市___________所( )民/经/行/非字第 号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委托重庆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___为甲方第____________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元,标的费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重庆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业务范围(在后空方格内打“v”)
建账:办理税种鉴定、建立账簿、报表格式、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含整理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装订会计凭证/账薄)□
纳税申报:包括国税、地税纳税申报,□
增值税进项税发票认证;□
涉税业务事项的行政许可;□
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发票的购买与开具;□
其他: □
二、委托代理记账期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到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三、代理记账业务委托方式(本协议采用第_____种方式)
委托方人员将会计资料送到受托方,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受托方人员到委托方取回会计资料,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四、服务流程:
接收原始单证。甲方次月2日前提供原始单据,原始单证的移交确认采用书面的形式,由乙方出具单据移交清单,列明单据的类别、单据号及票面金额,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以明确责任。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应于每月28日前提供给乙方。
进行账务处理。乙方会计人员依据甲方采用的会计核算制度,根据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经过凭证审核、登记账簿、结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账务处理程序。
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交甲方及时核对,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纳税申报。乙方根据甲方应交纳的税种(税务部门核定的'),准备纳税申报资料,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纳税资料,进行纳税申报,并督促甲方及时缴清税款。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工作。
资料移交及下期工作安排。每月纳税申报结束后,乙方将甲方的凭证、报表及纳税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移交甲方,要求甲方签收。同时将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方面的情况与甲方负责人进行交流,明确下月要开展的工作事项。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次月2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支票、销售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乙方对甲方的提供会计资料存在疑问的,甲方应予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的业务资料及凭据予以证明。
配备出纳会计,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安排专人负责库存商品保管,商品出入库应开具出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库存商品保管帐,保证库存商品帐实相符。
配合乙方做好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的核对工作。
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及时准确转交或传达乙方。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在收到乙方的申报纳税通知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财政、会计、税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制订相应的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度。
对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予以审核,存在疑问的,要求甲方给予解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虚假的,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乙方有权不予接受;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甲方立即纠正。
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资料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及时、规范地进行帐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
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资料上报,保证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
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乙方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保证会计核算与税收管理的质量,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交流,并及时解决。
七、费用及付费方式
合同期内服务费用总额 元,每3个月支付一次,费用为预付,合同签订之日起付 元。以后服务费用到期30日前支付费用。
乙方代理记账过程中发生的凭证、账簿、报表费用按每年200元计,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费用每年60元,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乙方,以后年度在1月30日前支付乙方。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公司证照年检手续,则甲方另行支付代办手续费500元/年:年检的证照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工商、税务、外经、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的年检。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履行未满六个月的,终止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二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合同履行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的,终止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甲方超过付费期3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甲方应按所拖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甲方愈期未支付费用的。 乙方有权不进行纳税申报,直到甲方付费为止,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超过付费期6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若甲方违反六(3)条款规定,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或核算申报错误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 址:地 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同意该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性工作。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者利用律师的代理谋取非法利益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协商解除本合同时,代理费按照代理律师已完成的律师工作量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甲方无故终止此合同的,代理费不退还。
五、本协议签订后,本次业务以本条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则视为代理律师完成代理义务,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费用均不予退还,但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本合同所称结案方式为调解、和解、裁定、判决、撤诉或撤回案件、自动履行等。
六、根据案件需要,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
A一般代理;B特别授权代理: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代为调解、参与和解;
3、代为提起反诉;
4、代为提起上诉;
5、申请执行;
6、收取或者转收执行标的;
7、代收法律文书等。
七、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特殊事项或需要特别约定的另 行签订补充协议,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商丘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或据实结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费。律师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代理费支付方式为:。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第 审终结止。
九、本合同适用于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办理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在协商不成时提交商丘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一、此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
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第二条 代理工作范围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整理诉讼证据、撰写诉讼文书,根据诉讼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门查询、调查档案、参加法庭审理;
2.2、根据案件需要及案情进展和所出现的不同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
2.3、根据案件需要甲方办理的调查取证、诉讼保全、文书递交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代缴诉讼及其他费用等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书的应由乙方撰写并交与甲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义务
3.1.1、 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为办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和有关证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1.2、为乙方办案律师出具办案所需的诉讼法律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3.1.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3.2、乙方的权利义务
3.2.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2.2、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2.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3.2.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 本案本审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第四条 代理费用
4.1、根据《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
费标准等因素,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交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依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
4.2、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a、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b、长春市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
c、 翻译费、档案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d、为履行诉讼程序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费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a、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c、甲方作为原告或反诉人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或为代理案件做了实质准备工作,而甲方撤诉的;
d、案件在庭前通过调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五条 委托代理权限
乙方律师的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诉讼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包括:
a、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进行和解或调解;
c、提起上诉或反诉;
d、申请执行;
e、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f、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
G、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权限
乙方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依据上述内容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代理费:
a、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b、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收取的代理费: a、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b、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 通知及送达
7.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
7.2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7.3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无论对方是否签收。
7.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并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9.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本合同于双方在如下日期签署于吉林省长春市
11.2本合同由双方共同负责解释,任何一方无权单独作出解释,即本合同文本是在双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为任何一方格式样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终结包括: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律师事务所账户
户名: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
甲方(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项目代理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甲方《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代理。
二、乙方负责项目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甲方;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销售费用及市场开发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项目报价,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报价向乙方收取费用(报价详见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单后需向甲方提供详尽制作信息,包括:制作内容、大小等准确数据,项目功能要求,项目设计要求等。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负责进行项目的应用功能调研,系统方案设计,技术开发,安装和调试。制作方案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须在确定制作方案10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将视工程难度加收修改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与客户达成项目开发合同意向后,以乙方的名义同客户签订项目开发合同。授权期间,甲方不会主动获取乙方客户的信息,但在项目制作成果中,应允许甲方留下标识、网址等信息。
五、项目开发合同金额涉及的任何款项以银行转帐、现金和支票形式结算。
六、甲方在启动项目开发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项不低于甲方应得款项的_______%。
七、在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第一部分款项;在项目完成,并在客户处调试成功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全部款项。剩余款项未付清期间甲方拥有其产品的全部所有权;当甲方应收的款项全部到达甲方帐户后,其产品所有权归乙方客户所有。
八、授权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合同到期可协商续签。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出庭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在委托乙方时要明确授权范围,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由甲方承担。如委托代理合同与授权委托书代理权不同,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一、二审代理人。
第二条、因甲方通讯地址不详或变动,以及其他通讯方式不能及时与乙方保持联络,导致乙方承办的法律事务,无法及时与甲方沟通,从而丧失法定权利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通知甲方。
第三条、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代理人叙述案件事实,提交书面委托手续,提供有关证据,不得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费用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费用,乙方严禁代理人向甲方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在此声明:乙方、乙方承办人不向甲方或其经办人作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如甲方对乙方承办人的某些分析或预测理解为作出了这种“承诺”,则该“承诺”无效,并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收集、提交证据;
2、代为签署、提交、接收法律文书;
3、代为出庭;
4、代为接受调解、和解;
5、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撤回诉讼请求;
6、代为提起上诉;
7、代为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关系;以及与诉讼活动相关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二审代理费各————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以上费用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____元,一审判决后三日内支付____元;二审上诉后三日内支付____元,二审判决生效后支付____元;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或者甲方未另行委托乙方代理二审诉讼的,乙方不再收取二审代理费;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者原告撤诉的,甲方支付乙方一审代理费____元。如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以上费用,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办案的'差旅费、住宿费、打字复印费和调查取证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依据报销凭证实报实销。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案本审审理终结之日止(包括判决、调解、自行和解、撤诉等)。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合同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按指印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四条、本合同—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销活动委托销售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促销活动中的委托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托销售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在促销活动中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动促销信息,确保产品不会出现滞销现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修改权。
2.甲方承担此次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委托代理资格。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部分宣传支持,帮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保证其产品的花色多样化,并提供给乙方。
6.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价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更改,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托乙方销售管理期间,按照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的_________%为乙方管理之费用,结算期为商场与甲方结款后一周内。每月超额部分按_________%提取。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月的销货明细和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日销售额须当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货后,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 当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对于每月补充的货物,乙方应协助促销人员做好盘点,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当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产品的最终销售价,乙方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售价。
4.乙方负责督促商场的回款工作,汇款手续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产品版权和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销售本产品的仿冒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受到损害,甲方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保证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__元(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在委托销售管理期限内,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利息率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中途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委托销售代理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______(此类产品皆适用)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_________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____供货价为_________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_________公斤,甲方给予乙方______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_________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______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______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与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凤仪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律师函发出时 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无 。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3、户籍党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6、社会保险;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8、档案工资调整;9、人事关系接转;10、人事政策咨询;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代理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下述海运进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合同号: 发票号:
运编号: 提单号: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2)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
2、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具体见报关单)。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
6、甲方应在船抵港____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
(1)提单BILL OFLADING或者其他运输单证OTHER SHIPPINC DOCUMENTS
(2)商业发票INVOICE
(3)装箱单PACKINC LIST
(4)进口贸易合同CONTRACT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在船抵港后,乙方报关前及时提交提货单。
7、乙方应在船抵港___天向甲方报告到货信息,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8、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上述款项延期送达,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每日
9、费用
(1)代报关费:
(2)代报验费:
上述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连同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另行结算。
10、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11、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12、由于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如申报不实、单证不全、迟延缴纳费用、货物属于违禁物品等,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由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仅对甲方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但甲方事先声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15、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16、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7、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