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代理合同范文合集(精选32篇)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 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1.2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工作及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1.3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全权代理重庆市 县《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有关招标事宜。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双方共同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招标代理范围和招标方式
2.1 本次代理招标范围为:
2.2代理招标范围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受托人不得超出委托招标范围行使职权。
2.3招标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依法确定本次招标的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第三条 委托人职责
3. 1提供招标所需的如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明;
(2)设计单位编制并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实施工程的有关资料。
(3)招标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3.2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协助受托人制定招标文件。
3.3协助受托人完成招标工作所需的各种报批文件和相关材料。
3.4协助受托人组织招标答疑,负责与设计方联络解答投标人质疑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5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3.6委托人和受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8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3.9履行委托人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条 受托人职责
4.1 受托人在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委托人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其他服务。
4.2 受托人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报经招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制定招标工作计划。
4.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函。
4.4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
4.5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发放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收取相应费用。
4.6负责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7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4.8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4.9编制中标公示材料报招标行政主管部门。
4.10根据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4.11 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及草拟合同。
4.1 2及时与委托人协调解决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招标代理费
5. 1 双方同意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国家计价格【xx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四、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5、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地提供与本项目代理工作有关的详细的书面资料,以便于开展代理工作。
6、代理人不承诺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
八、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应严格依法办事,遵守公平、诚信的原则;按合法程序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第二条中委托人所委托的工作内容,做好委托人的最新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下列招标投标的文件资料:
九、联系人
委托方派出 与代理方协调相关事宜;
代理方任命 担任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负责人。
十、代理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十二、违约、索赔、奖励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货主)委托甲方介绍的乙方承运自仪征和南通诚晖油库至锦州港的油品运输业务,根据《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签订本协议。
1、 合同编号:
2、 货主名称:
3、 船 名:乘浪6;
4、 运输航线:仪征和南通诚晖油库-锦州港
5、 油品名称:芳烃;
6、运输价格:110元/吨(开票);
二、费用:
1、代理费:10元/吨(含税)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介绍货源,将货主情况提前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后由乙方与货主直接签订合同;
2、负责协调装卸两港的作业事宜;
3、负责协助处理运输过程中的异常问题协调;
四、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保质保量的'将甲方介绍的货源按时运出并卸货;
2、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到达装卸货港;
3、保证船舶适装,装货前货主验舱,验舱不合格,货主有权取消该合同;
4、卸货时因乙方造成的含水,亏吨异常问题,与甲方代理费无关,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代理费。
5、卸货完毕后,按照实际作业数据经货主与乙方确认后,开具全额发票寄到货主公司财务;
6、乙方收到运费后,在一周内以银行电汇方式按照协议将全额费用支付给甲方或由甲方开具代理费发票至货主由货主直接支付,如乙方未按期支付该费用,则甲方按每天3‰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7、如乙方船舶落空或者违反合同规定未按要求运出货物,则乙方愿意支付甲方双倍代理费;
8、甲方有货优先给乙方配载,乙方同意下载货物优先给甲方用船;
9、船上业务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业务联系;
五、本合同传真签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至装卸完毕、运输费用结清自行终止,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为独立合同,与双方签署并执行的其他合同不产生任何经济关联。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西涛律师担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河南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李西涛律师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分公司)
开户行及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标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商标事务;
二、甲方需办理的商标名称、类别、数量及相关费用如下(例):
序号|业务名称|商标名称|类别|件数|单价(元/件)|货币名称|金额(元|备注 |
1 |续展 | | 30 | 1 | 3800 | 人民币 | 3800 | |
2 | | | | | | | | |
合计| (大写)叁仟捌佰元整 |
三、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商标注册申请业务费用包括缴纳国家的申请费、公告印刷费、证书费、乙方代理费。
四、在商标注册申请业务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合同第六条所述材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书以甲方最后确认的为准。
五、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对商标局的审查意见等作答复。甲方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通知期限内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答复。如遇驳回,需申请复审,甲方须另行委托并支付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就相关事项的工作;
2、甲方有权及时获得商标注册进程的信息;
3、甲方应按约支付本合同所述之费用;
4、为能顺利办好本合同商标事务,甲方须办理以下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注册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办理商标申请注册的,提供商标图样;办理商标转让、许可、变更的,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填写,并签字或盖章,每件二份;
4)商标申请注册的,告之乙方在该商标上使用的具体商品;
5)其它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提交的材料。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获得报酬;
2、乙方应负责本合同项下商标申请书件的'递交,转发受理号清单,转达审查意见,通知商标公告时间和领取商标注册证等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注册的相关信息;
4、乙方应提供注册所需的格式文本;
八、甲方申请商标数量达到四十件以上,可享有乙方为期一年的下述服务:
1、从专业的角度,为甲方确立科学的商标使用模式,以配合甲方的品牌推广战略;
2、为甲方解答有关甲方商标的法律问题,依需要提供法律意见书;
3、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有关商标的法律事务文书;
4、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商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信息;
5、为甲方建立企业内部商标资料档案,并帮助完善其商标管理制度;
6、应甲方邀请,可以为其企业员工提供商标知识培训,开设商标知识讲座;
7、依托乙方开发的商标电子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商标公告》,及时反馈申请、注册动态中于与甲方所有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信息,或有损于甲方在先权益的现象,并根据甲方意见采取必要的措施;
8、在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和其它权利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其同行业有关商标的资料及信息;
九、由于乙方过错,致使甲方未能通过商标注册或造成其它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除外。由于甲方过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本合同项下第二条所述之费用,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五天内付给乙方;
十一、上述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甲方完成上述第六条之义务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授权方):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地址:
法人:邮箱:
开户行:银行账号:
乙方(被授权方):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地址:
法人:邮箱:
开户行:银行账号: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并委任乙方为其在省市的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授权的产品及商品。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守约执行。
第一条代理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独家销售安徽天鹰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系列产品,分别是
第二条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授权的产品及
第三条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上述代理区域内销售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人民币元。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1、交货/订货,由乙方下定单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交货时间,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按期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每次订货量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票据-本代理协议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价格,如代理要求发票,则在代理价格上加收税款。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天到达甲方。
第五条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中国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中国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中国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中国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第六条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第七条佣金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的佣金。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天内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X年,从2X年X月X日至2X年X月X日。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X个月。
第九条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甲方乙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乙方法定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关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l、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决定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
留学,就读____________专业或专业方向,就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选择:高中、语言、预科、职业教育、大专文凭、学士学位、研究生文凭、硕士学位填写)课程,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费出国留学的法律服务。
3、甲方向乙方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指导乙方办理报名费和学费、杂费等有关费用的缴付手续。
5、甲方代为乙方办理人学申请手续。
6、甲方指导乙方办理公证和办理护照(不包括异地户籍)。
7、甲方告知乙方办理人学申请的结果。
8、甲方向乙方介绍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和签证政策,指导乙方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从业资格情况。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服务。
3、如实介绍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情况,并承诺不作虚假陈述。
4、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了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5、拟定乙方委托的留学申请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与乙方申请的院系或专业或专业方向有异),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服务费用。甲方发生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提请乙方重新确认是否继续申请,如继续申请,须重新签订《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签证要求的全部签证申请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关于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有特别要求,按特别要求办理。
7、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所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8、对乙方缴付的服务费用,根据本合同《特别告知》第五条第4项规定,开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9、在符合申请留学院校退费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申请留学院校办理退费手续。
三、乙方责任
l、确认本合同委托事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付服务费。
2、配合甲方工作,切实遵从甲方的工作进程安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天内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给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别告知》中第五条第3项规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人学要求发生变化,乙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自行将申请留学院校报名费、学费、杂费等费用按时足额汇往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要求乙方进行面试,乙方应按使(领)馆要求,按时到使(领)馆面试。
6、乙方如未能获得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者已获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弃前往该国已申请留学院校学习,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向该院校提出退费申请,要求该院校按规定退还学费、杂费等费用。
四、缴费规定
1、乙方向甲方缴付出国留学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是人学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签证申请服务费)。
2、乙方应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___种方式向甲方缴付上述款项:
第一种: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付全部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种: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付入学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向甲方缴付签证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
3、服务费缴费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汇款,如乙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翻译费、体检费、签证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机票款、保险费、院校学费、杂费、接机费、住宿费等)。上述费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付,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乙方的要求为准。
五、退资规定
1、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1)甲方未能为乙方申请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致使乙方的出国留学目的无法实现。
2、如发生以下情形之,则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扣除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被前往国使(领)馆拒签(本合同第五条第4项第(3)一(5)点所述的三种情况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我国或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或签证政策的'改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签署后,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前,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人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全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2)申请留学院校已向乙方签发了录取通知书(包括校方根据申请人的自身条件,签发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甲、乙双方认可该人学申请成功),乙方尚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入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服务芽鄢?0%,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人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服务费扣除80%,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4)已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
(2)乙方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办妥签证申请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坚持送签而被拒签;
(4)乙方因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相关实情而被拒签;
(5)乙方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
(6)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预签)或人境批准文件后,乙方拒绝领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拒绝人学或提出要求转学、不向留学院校缴付学费、杂费等费用的。
5、甲方应按上述退费规定,在乙方办妥退费手续后将应退款退还乙方,乙方将相关收费凭证退还甲方,本合同终止。
6、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报名费和学费、杂费以及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的退费事宜,由申请留学院校和相关机构负责处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为达成本合同之目的而为乙方制作虚假文件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全额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以外,还应按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偿还乙方。
3、本合同终止后,合同违约方仍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终止条款
二、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或人境批准文件后,即视为甲方已为乙方完成提供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事宜,本合同即告终止。
2、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l、本合同的
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1、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声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确规定可以填写的内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写内容或修改均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十、特别条款
l、甲、乙双方作如下特别约定:乙方对特别告知的内容。仔细阅读,并同意将特别告知的全部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条款,与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其内容。
十—、生效条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满18周岁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次缴付的服务费之b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穗格律非字第号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一案,委托广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非诉讼代理合同范文。
二、乙方律师应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资料。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已收取律师费不予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元,律师费及工作费用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如乙方律师因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前往广州市区以外工作,其差旅费则甲方承担。
乙方户名:广东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乙方账号:。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后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如以现金支付,必须由乙方的财务部门收取,委托人不得向代理律师或辅助人员支付代理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为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佛山市蒙特利陶瓷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区推广、销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成功者陶瓷, 区域的代理商。
二、价格与提货
1、提货价格:
2、提货地点、时间与方式:建议可由乙方每次提前一段时间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乙方自己到甲方来提货,乙方自己负责运输。
3、结算及付款方式:先付款后发货。
4、其他约定: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的货源供应,并确保产品质量。因乙方运输、贮存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及销售量进行监督。
3、甲方在乙方开业前有义务提供相对应的样板。(备注:乙方必须支付相对应的样板费,甲方必须在以后的货款中返还乙方。
4、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补贴,按双方商量协定 元/平方,共计 元。(人民币)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制定代理区域的`产品价格,可在代理区域内发展乡镇级经销商,但应对乡镇级经销商的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害负责。
2、乙方有义务在代理区域内对该产品进行宣传;该区域内发生的侵害品牌权益的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只能在限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
五、代理期限
共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若发现乙方跨区域销售,按10000元/吨处罚乙方,并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损害甲方的商誉,不得透漏甲方商业秘密,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 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3、甲方必须按乙方提供的时间数量按时交货,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损害乙方商誉,不得透漏乙方商业秘密,每发生一次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且乙方有权申请取消甲方代理权。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 户 名: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外贸进口代理协议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外贸代理甲方直接进口_________________(采用包干费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干费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项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备件____套(清单附后);商标:________(_________牌);型号:________;原产地:____________;
2、起运港_________________至中国_________________;外方交货到_________港口的'时间,应由买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价格中已包括货物成本、国外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4、外方来华人员(安装、调试、同时培训一名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国际机票等)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
5、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按海关实际征收数额缴纳。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商检费、银行费用、保险费、港口费、运杂费、国内短途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包括在总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费之内。
二、付款条件
1、签订进口代理协议书后(货到_________前____天)买方应预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和国内运费。
2、接着,货到_________后3日内,由外贸支付有关进口关税清关提货给买方;
3、当买方收到机器一周内,外方来华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同时培训一名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在机器运行正常3天后,由买方支付给乙方每台人民币_____元作为外方来华人员的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和国际往返机票等费用。
4、当安装调试、正常运行30天内,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将货款余额一次付清。
三、其他说明
1、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产量: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文字软件系统:中文/英文。
3、有关备件____套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由买方在安装调试_________前自理购置。
5、外方1—2人在华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期间(约7天)的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6、如果机器出现故障,经外方培训的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无法修复时,机器将由外方负责终身维修,来回路费由外方自负。甲方也可以退货给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对外交涉协商索赔。若协商无效,可提交签约地法院解决。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________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A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产品地区总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章 术语解释
第1条 地区总代理商: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商业信用、销售渠道和经销家电产品经验,并由甲方授权且能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销售政策、条例,在甲方指定区域范围内独家销售甲方产品的(自然人或法人)即本协议之乙方。
第2条 县、镇级经销商:乙方在所属地区内经考察并报甲方备案的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主要销售甲方产品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第3条 窜货:乙方或其县、镇级经销商将甲方产品销售到非乙方所属区域和从非指定渠道进货的经销行为。
第4条 旺季:每年农历春节前三个月和春节后二个月。
第5条 侵权产品: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专利权、商标权、厂商名称、软件等的任何产品。
第6条 代理产品类别:A公司产品(VCD、超级VCD、DVD、AV中心等)。
竞争品牌产品:指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品牌产品
约定细则
第7条 货款结算方式:现款现货。
第8条 提货方式:自提。
第9条 供货价格:供应价为代理商统一价格。乙方应利用此价格优势做好批发、零售业务,保证A公司产品在该地区销售占绝对优势。
第10条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规定的地区范围内销售。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低价冲击外地市场,一经查实,甲方将对此进行处罚或停止供货。
第11条 退换商品:乙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有故障机需要调换,必须包装完好如新。机器内部零件和附件齐全,否则乙方需按实际工厂开票价付清所缺零、辅件款项后,方可调换。如有滞销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自进货起3个月内)向甲方申请调换,具体要求也必须按甲方退换商品规定执行。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12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总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总代理;
2.对县、镇级经销商的考察、评判,以建议处罚或取消该县、镇级经销商;
3.销售区域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4.产品价格的决定;
5.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6.审核和支付乙方地方广告和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中所需经费;
7.区域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13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14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 在规定的代理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
2. 确定和取消县、镇级经销商;
3. 在甲方规定地方广告费用额度内行使建议使用权;
4. 放弃地区总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15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窜货管理规定等;
2. 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 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 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 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 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 监督和指导县、镇级经销商,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章承诺与违约
第16条 甲方承诺:
1. 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独家向乙方供货;
2. 为配合乙方销售,扩大甲方产品销量,甲方根据乙方的销量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和促销费,费用额度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3. 对产品实行保价政策,即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乙方(包括县、镇级经销商)存货价格作相应补价调整。
4. 如乙方超额完成甲方制订的全年销售任务,则甲方对乙方实行年终奖励,奖励额度为全年销售额的。
第17条 乙方承诺:
1. 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别的竞争品牌产品;
3. 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范围出货,价格浮动需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 在甲方调低产品价格时,同时对所属县、镇级经销商采取同样的调价措施;
5. 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 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 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 无条件负责甲方产品在各区域销售时与之相关的一切社会事务,如评检、抽查、新闻媒介关系及其他突变事宜,并遵照甲方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7. 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
8. 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18条 违约条款:
1. 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县、镇级经销商;
3. 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县、镇级经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 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
5.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条第2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6. 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7. 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8. 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三个月内,双方结清住来帐务并妥善处理乙方待售的甲方货物;
9. 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四章区域划分
第19条 甲方授权乙方负责 域内甲方产品的销售。
第五章其它
第20条 本协议执行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21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22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订。
第23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的在地有关机解决。
第24条 窜货管理规定、回款及价格规定,广告宣传管理规定,售后服务规定等将另行起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并享受与协议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甲方:(姓名或单位名称全称)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方因与诉讼/仲裁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担任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1.案件名称:
2.拟受理案件的机构:
3.甲方在案件中的身份或地位:
二、服务律师
乙方根据委托事项具体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指派乙方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纠纷的诉讼/仲裁代理人,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安排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乙方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
三、乙方代理职责(在选择处打√)
□1.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2.指导甲方向法院/仲裁机构提交证据;
□3.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调查收集证据;
□4.根据甲方提供的财产线索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
□5.代为办理诉讼或者仲裁立案手续;
□6.代为签收应诉通知书或者答辩通知书;
□7.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8.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9.代为申请管辖异议、回避、诉讼/仲裁中止和终结;
□10.代为参加仲裁庭审或审诉讼出庭;
□11.代为签收仲裁或者诉讼文书;
□12.代为起草上诉状或者上诉答辩状;
□13.根据法庭或者仲裁庭要求提交代理意见;
□14.其他需要由乙方完成的代理事项:
(1)
(2)
四、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代理(具体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在代理期间内如需变更代理权限,双方需另行协商,甲方应向乙方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报服务或案情进展情况,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的本委托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报酬要求。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代理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证据线索。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关证据材料如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4.甲方保证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差旅费用,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用或不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及其律师应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妥当履行职责。乙方律师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2.乙方律师应依据法律及甲方陈述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做出独立判断,向甲方做必要的法律风险提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基于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有应付清的费用的,应在乙方终止代理关系后三日内付清。
5.在涉及与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律师代理费
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甲方委托乙方所代理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双方经过协商,甲方按照下述约定支付律师费和/或差旅费用:
(一)甲方按照下列第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固定费用
(1)按案件标的额比例收费,即,按本案标的额元的%计律师费人民币元。
(2)按件收费,即本案律师费为人民币元。
2.风险代理:
3.固定费用加风险代理计费:
(1)固定费用:
(2)风险代理:
4.计时收费
即按元/小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代理费支付时间
(三)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
帐号:
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预付办案差旅费人民币元。该差旅费按照下列方式结算(在选择处打√)
□(1)包干使用,多付不退、少付不补;
□(2)乙方在办结委托事项后日内提交相应凭证与甲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有关单位收取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查档费或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通知、送达与签收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由对方签收,或按合同所列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邮件寄出之日视为送达。
2.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应执行签收制度,因文件缺失导致的不利后果将根据签收记录确定双方责任。乙方律师只收取甲方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或复制件,证据原件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乙方基于甲方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据等而解除合同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有应付清的费用的,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付清。
4.甲方无过错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将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全额退还给甲方作为赔偿。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如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用超过6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应付律师费数额的每日千分一支付赔偿金。
6.除非经证明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都应视为随意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如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方式为固定费用加风险代理费的,甲方随意解除合同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风险律师费):
(1)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2)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至一审开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3)一审开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4)一审判决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5)二审开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的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5)二审开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6)执行阶段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未付律师费总额的%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赔偿差旅费以及因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十二、其他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签署。
十三、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或者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甲方:山东泰宝防伪技术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物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Kimmon Koha Co., Ltd. (日本KIMMON公司)
经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代理维修丙方生产的如下设备:
一、 商品内容
1、品名:氦镉激光器用激光头(型号:IK4131I-G)
2、产地:日本KIMMON KOHA
3、数量:1个
4、代理维修费总值:RMB203,000.00
5、交货地:甲方所在地
二、 双方责任及需要完成的工作:
乙方:
1、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确认的商品技术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期等要求,并代理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产品维修协议。
2、负责办理北京至日本厂家间的货物运输及进口境清关手续。设备修理完毕,清关进口后将货物交于甲方。
3、乙方将预先向甲方收取维修费、代理费、运费、及一切代垫费用,共计RMB203,000.00。
甲方:
1、乙方确认所需维修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货值等,说明对该产品维修的要求。
2、签订此协议后,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三、 本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结算完毕止。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合同编号:11612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委托的基础和目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甲方承诺本委托期间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条委托的基本事项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弄____支弄____号____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全权委托给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地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委托售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情况:__________抵押情况:____________附送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甲方签订本委托时已征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购买该房地产的购买方并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达成上述交易条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购买方购买该房地产的.定金。
第三条佣金支付
1.佣金数额: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该房地产成交价百分之一计算。
2.支付时间:甲方佣金应在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取得收件收据)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他事项均按____市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委托中委托售价的百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乙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或委托出售的该房地产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违反本委托约定或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内或在终止委托后六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不通过乙方而与乙方曾介绍过的购买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该房地产或自行出售该房地产。
第五条补充条款
第六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商定守约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2人以内,时间不超过3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3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2坏盟鸷“妈妈屋”品牌形象。
四.配、换货制度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0.3%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 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100%供货:A 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B 极度畅销产品C 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3%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A 公司配货:40日内(以甲方发货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货品之日止)100%调换鶥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20%调货鶦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10%鶧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鶨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妈妈屋”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30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西安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合同编号:签约时间:
委托方(甲方):签约地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XX15X%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受托方(签章):
名称:X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X银行帐户:
代理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利益,而一般只有被代理人授权给代理人,那么代理人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订相应的合同。那么此时,在代理合同当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介绍吧。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在代理合同中,如果代理人没有的的到被代理人的授权而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的话,此时被代理人是可以不用负责任的。同时,要是代理人超过了代理权限进行代理的,被代理人不追认的话,对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在代理的过程中遇到什么纠纷的话,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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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无权代理合同?
所谓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
(1)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
(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代理关系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这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关系等原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为什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尽管缺乏代理权,存在着主体的瑕疵,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通过本人的追认加以补正的。
中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将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纳入效力待定是基于以下原因:
(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并非都对被代理人不利,有些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可能是有利的。
(2)从本质上讲,无权代理行为也具有某些代理人的特征,如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人也愿意与被代理人签订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后授权,也就意味着事后对合同的承认。
(3)经过事后的追认,可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和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
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在实践是怎么认定的呢?无权代理的后果又是什么呢?我们通过案例来看看前面两个问题。
[案情]
1998年8月,被告陈某的女儿替被告立据向原告彭某借款5000元,约定月利息为30%,此后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于1999年初分别归还原告600元和400元,20xx年5月归还1000元,20xx年2月归还300元。彭某追要余款无着,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处。
[审判]
江苏省阜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女儿代理被告立据向原告借款应属无权代理,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原告依借据向被告追要借款本息时,被告没有表示否认,且已实际偿还了部分本息,应视为被告已追认其女儿的行为,故而被告应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应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评析]
本案涉及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问题。无权代理的行为,其效力是不确定的。因为无权代理行为对被告代理的本人并非一定不利,因此这种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并非一定无效。对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分析:
1、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被代理人可以追认无权代理行为。
被代理人的追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至于被代理人追认应采取何种方式,法律并未单独规定,因而应当理解为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即可明示,也可默示。例如,被代理人接受相对第三人的义务履行或向相对第三人履行义务,都视为追认。但追认须是对无权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承认,被代理人追认的效力在于使无权代理变为有权代理使其效力从不确定状态变为确定状态,该无权代理行为自行为成立时就对被代理人发生约束力。
就本案而言,对于陈某的女儿代理借款的无权代理行为,陈某并未向彭某表示反对,相反,陈某以自己还款的行为追认了其女儿的无权代理行为。陈某就应承担其追认的后果。
2、第三人有催告撤回权。无权代理行为在来被代理人追认前,第三人可以请求被代理人作出是否追认的明确表示,也可以撤回自己与无权代理人所为的意思表示,即第三人享有催告权或撤回权。第三人行使该权利的目的是使无权代理行为的不确定状态早日确定下来。催告权行使的对象为被代理人且必须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而撤回行使对象为无权代理或被代理人。若第三人明知代理无权代理还与代理人为民事行为时,不享有撤回权。本案中,彭某不知陈某女儿是否有代理权,在陈某追认前,可以撤回实施借款的意思表示,向行为人主张权利。但在陈某追认后,彭某则不能以陈某女儿的所为为无权代理为由行使撤回权。
3、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无权代理的行为未经本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因为无权代理行为直接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使第三人既无法实现现实利益又可能得不到期待利益,从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行为人向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该既是一种负履行的责任,又是一种负赔偿的责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陈某女儿代为立据的无权代理行为,经陈某事后追认,已变为有效的代理行为,对陈某应该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陈某应该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案情]:被告姜某将其所有的一辆货车挂靠于被告某实业公司经营。20xx年1月4日,姜某因酒后驾车与原告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姜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姜某因该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xx年4月5日,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姜某及其车辆挂靠单位某实业公司共同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诉讼期间,王某委托某法律工作者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由两被告共赔偿原告135000元。后两被告均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的舅舅穆某代原告从被告实业公司收取了赔偿款,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向实业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协议已达成,以后与该公司无关。
20xx年7月24日,原告再次向本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对其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经鉴定,原告因交通事故构成一处七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原告因此要求两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实业公司辩称其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法庭提交了穆某出具的承诺书,认为穆某作为原告的舅舅,一直参与前期赔偿事宜的处理,在双方对前期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后,穆某又代原告收取了赔偿款,穆某的行为已构成表见代理。
原告对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不予认可,认为是穆某的个人行为,对原告无约束力。
[审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受伤后并未以任何形式授权穆某作为其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且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已委托他人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对此,被告实业公司也是明知的。穆某是以自己的名义而非以原告的名义向被告实业公司出具承诺书,现原告对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不予认可,故穆某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被告实业公司仅以穆某是原告的舅舅来推定其具有代理权与法律规定不符,则被告实业公司辩称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决被告姜某赔偿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赔偿金等;被告实业有限公司对姜某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宣判后,被告实业公司虽提出上诉,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纳上诉费,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被代理人对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承担责任的代理。
表见代理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因此代理人应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进行代理行为。
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相对人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各义进行民事活动而不作否认表示;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
3、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无过失。如果相对人对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审查不严,存在过失,则不构成表见代理。
4、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追认。
表见代理是在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本人在代理行为发生后,对该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自然构成有权代理。
5、符合代理的生效要件。
表见代理是有效代理,就必然要具备代理的其他生效要件,如代理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
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范畴,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从而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对于如何界定“有理由”的范围和尺度,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是否具有客观的权利外观,并能够使相对人根据客观事实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认识。
所谓权利外观即具有授权行为的外表或假象,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已经获得授权。司法实践中,表见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代理权延续表象的表见代理。具体包括:行为人持有某种能证明其具有代理权的文件,如本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被代理人以某种意思表示,声明授予行为人代理权,而事实上并未授权;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对代理权进行特别限制而未告知相对人;无权代理人与本人存在某种特殊身份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代理人权限终止后,被代理人未尽通知、公告义务,等等。基于这种种客观的事实,使任何一个正常交易的相对人据此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认识。如果没有上述各种客观的表象,仅凭借主观判断得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结论,即是误信,不能产生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
2、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无权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客观上存在着使第三人确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某种事由,如夫妻关系、雇佣关系等。这种关联性除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外,通常是以本人的行为而产生授权假象,因此在本人与无权代理人没有任何牵连的情形下,不应适用表见代理。
3、相对人是否是善意、无过失。即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无权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且这种不知并非因疏忽或缺乏应有的谨慎而造成。即相对人已尽了充分的注意,仍无法否认行为人的代理权。相对人并无过失,这种过失既包括相对人未尽到审查和进一步核实义务,也包括不应当产生合理的信赖而主观上形成一种错误的认识和判断。一般而言,代理之相对人应对代理人有无代理权加以慎重地审查。如相对人因轻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为之,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对行为人的代理资格或代理权进行审查而相信行为人的代理权,不能成立表见代理。
本案中,原告与穆某存在某种特殊身份关系,但原告受伤后并未以任何形式授权穆某作为其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且穆某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故穆某的行为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后果不应由原告承担。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及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的签订运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越来越多。那么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有哪些?以及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又是如何采取的?将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
1、建章立制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层面进行规范。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培训,特别要对经营活动中经常签订购销合同的人员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
2、严把合同签订关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产权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3、要强化履约意识
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措施包括: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首先,最好采用先款后货方式。这样,经营风险已经转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风险很小甚至不存在。但这种方式需方一般不会同意;其次,采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供方的风险。
5、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例如,某合同条款“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算起?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没有明确的数额,这样,也不利于以后发生争议迅速确定违约和赔偿的金额。所以,一定要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7、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9、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如南京市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管辖法院时还应注意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对于诉讼标的达不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财产案件,约定由某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法院管辖是无效的。
10、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如让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或委托公证、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当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请律师进行咨询解决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求助。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好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问题,如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细节?以及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内容?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代理权出现在代理关系当中,被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处理相应的事情,但一般代理人都是有代理权限的。如果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么就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究竟我国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呢?法律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合同。在此情形下,代理人同时为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和合同的相对人,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只有代理人一人全部实施,这既违背代理制度的宗旨,也极易发生代理人损被代理人而利己的行为,应予禁止。
⑵双方代理行为也属于代理权滥用的行为。双方代理也称同时代理。这种行为在有关代理人从事代理事务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已经提及,双方代理会导致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难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要禁止这种行为。
⑶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此种行为违背了代理的诚信原则,属与违反代理制度宗旨的滥用代理权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即代理人要和相对人一起赔偿被代理人的损失。
代理权的要件:
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行使的过程中,违背代理权宗旨和代理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⑴代理人有代理权。
⑵代理人实施了行使代理权的行为。
⑶代理人的行为违背代理权的设立宗旨和代理的基本行为准则。
⑷代理人的行为有损于被代理人的利益。
不具备上述要件则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如无权代理与越权代理都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
我国对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主要规定了三种,这三种行为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要是代理人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那么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那么被代理人会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滥用代理权的相关知识,请咨询的在线律师。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X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X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X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X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X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甲方:_____市_____服装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市_____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_____”少年装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㈠、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_____”少年装系列产品。
㈡、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代理“_____”少年装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_____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_____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_____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_____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㈠、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㈡、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㈢、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_____”少年装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_____”少年装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甲方拥有“_____”少年装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_____”少年装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为了严格贯彻“_____”少年装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假冒“_____”少年装商标和侵犯“_____”少年装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
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_____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保密守则
1、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其它
1、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_____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_____%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_____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_____%为广告支持。
a、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第十一条: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
4、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5、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甲方名称:_____市_____服装有限公司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服装代理商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_________品牌时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进行_________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_______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_________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甲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乙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___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为_________。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甲方。达到目标进货额甲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乙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乙方所开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甲方可替乙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乙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
七、根据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与第三方结算完毕作为付款的抗辩。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义务和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国际相关公约或提单背面条款为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一、委任
兹甲方委任乙方为_________地区_________之代理商。
二、法律关系
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_________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乙方,乙方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_________备查;
四、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_________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_________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六、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佣金
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_________%的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_________月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2.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八、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乙方自理:
1.由_________指定的时间内对_________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_________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九、甲方的责任
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十、乙方的责任
1.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3.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甲方(委托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地产代理/机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代理物业
xx项目
二、代理期限
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代理范围
由甲方确认的该物业所有可售单位,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推售单位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该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已取得该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
4)负责该物业的策划和推广工作。
5)负责与购楼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6)甲方已审批及预留房源的关系户客户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7)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8)甲方同意于该物业销售支付买家信用卡或借记卡付定金或首期楼款银行所收取之手续费;如果购楼客户以外币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楼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客户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9)甲方须按时支付应付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项外,还需按所欠总款项之万分之二/日支付滞纳金。
10)甲方承诺:销售各方必须享有同等的销售价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销售条件。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乙方地铺、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料,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推介及销售该物业。
2)乙方应积极配合该物业的市场推广节奏,在精选地铺醒目位臵摆放该物业的宣传资料。
3)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4)代理期内,甲方可免费利用乙方内部之网页进行合理广告宣传。
5)代理期内,乙方须派相关销售人员对接甲方人员一起处理有关销售事宜;
6)乙方须服从甲方对该物业的销控工作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7)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地宣传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欺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追偿。
8)在认购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乙方之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销售程序及客户确认
1)乙方转介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外场销售工作及栏截客户。如查实乙方在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内栏截客户,罚当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户归属争议对现场售楼秩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并立即取消乙方转介代理权,并对已产生的整体代理费用扣除10%的佣金,并有权追述法律责任。
2)乙方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举牌、外场销售工作及拦截客户,在此转介期间如产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项目现场属联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的客户由代理公司项目现场销售员接待,联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客户由发展商销售员接待。乙方转介之客户,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4)乙方转介客户成交后,由甲方出据盖章的《外围代理转介确认单》进行确认。
5)定金:认购客户所缴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认购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楼款由认购客户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处/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客户交纳定金后挞定的,甲方没收其定金。没收足定人民币 万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币壹万元收取;没收临定人民币万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及现金奖励;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7)乙方需督促乙方转介成交之客户交缴购楼款和办理按揭手续。
8)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公布的统一口径接待客户及对外沟通,严禁承诺有额外折扣等销售口径,如有乱承诺行为导致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
9)如客户成交后更名为非直系亲属,则转介作废。
10)转介客户不享受甲方老带新优惠和佳族会等优惠政策。
七、代理费
1)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服务费:代理佣金按成交签约额的'%/套计算,佣金按税前计,在客户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统一结算。内场销售的代理服务费仍按与项目联合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中的%约定结算。
2)在客户认购后交付首期款,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乙方就相应单位之全部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于代理期结束后进行结算,以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完整的购房资料为结算依据;乙方办理结算请款时,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按合同金额处乙方万分之三的罚金。
八、终止合约
1)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乙方。
2)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未达到甲方销售要求或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
3)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义务时,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终止时,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于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间已完成销售之单位的销售代理费用,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
5)本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后即告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十一、《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大庆劳特润滑油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友好、同步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就甲方同意乙方作指定区域产品总经销事宜,达成一致性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之规定: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劳特牌润滑油产品在 -------------------------------------------------总经销,其具体授权产品包括------------------------------------------------------为止,甲方并未授权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约束。乙方负责甲方该系列产品在该地区的总体销售工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接受经销的监控工作,拓展销售渠道,促进销售额稳步增长。
二、甲方将在合同生效后,想乙方提供劳特牌系列润滑油产品的授权经销
书,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并全力协助乙方拓展市场,完善经营理念,统一营销策略,反馈交流信息,博取众长,发挥双方优势,提高产品总体销量。乙方所辖销售区域的年计划销售表如下:
三、报价、供货、付款及运输
1、甲方实施全国统一报价策略,对各级代理商进行统一报价,详见附件
(一)价格表;
2、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提前7天向甲方以传真快递形式提交进货计划(并加盖公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甲方根据乙方的计划要求,积极备货,并为乙方办理运输和保险;
3、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一律款到发货;
4、运费:所有产品报价都是大庆交货价(或办事处库房交货价);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1、甲方所生产的产品全部执行符合国家标准GB或相应的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
2、甲方实行全国统一的价位政策,并协助乙方统一区域报价。乙方可根据区域市场的需求状况,在不影响相邻区域经销商情况下,有权小幅度调整市场批发价;
3、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地区独家销售的利益,并且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该地区设第二家经销商。甲方在乙方授权的区域的有效期内不得擅自与第三方发生利益合同关系;
4、若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发生质量异议时,至少保留1000Ml油样和封存同一批油品,到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仲裁,确属甲方产品质量责任时,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单号:21)负责赔偿由该批产品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根据质量法规定,提出异议方暂时先垫付检验费;
5、甲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暴风等等)和国家政策及非正常因素致使的无法履行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6、如果遇到经济政策变化或战争等因素而使原料价格全国普变,甲方有权调整供货价,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1、乙方必须要以经销甲方产品为主,,积极宣传推广甲方产品,并协助甲方打假;
2、乙方超出总经销区域销售或有低于甲方供应价抛售及分装等行为时,甲方考察后,立即停止供货和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具备相应的代理条件,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资金保证,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身份证等)并加盖乙方有关印章。
4、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到乙方掉走货物或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盖有甲方公章的书面文件,否则甲方不予负责;
5、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一个月内无进货业务,或年销售额达不到合同规定数额70%时,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另受其他代理商;
6、地级代理商的首批进货不低于100件,全年销售不低于--------万元。7、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向甲方申报购货计划,不倡导多购多押的战略,原则上甲方无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不得退货、调货,但乙方终止经销时,包装完好,可办理返货,运费由乙方负责,或到厂家入库后3个工作日将返货款一次打到乙方指定账号上;
8、乙方是甲方的授权经销商,不是甲方的外设业务机构(或办事处),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业务行为不代表甲方。
六、厂家对代理商的前期支持策略
1、为了积极配合代理商拓展市场,代理商前3个月进货可享有3%的广告返点;
2、公司的促销政策,是由公司统一安排制作发放,根据进货数额配发,包括工作服、宣传标志小产品等等,代理商不应扣留,应全数发放客户手里,发放计划由代理商定;
3、代理商在经营2个月后,根据市场的潜力,公司进行评估考核,如考核
后符合公司广告投入策略,在当地按前6个月计划销售额不低于10%的广告支持。不符合公司广告发展要求的,另行计算投入,其投入广告权归公司所有。
七、厂家对代理商的年终奖励政策
1、厂家的年终奖励是指按全年的实际回款额计算,只算当年的,不延续下一年,一年发放一次;若油泥欠公司款的,应还完欠款再发年终奖金;
2、年终奖金发放表如下:
八、本合同补充附件1份,价目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至。
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大庆劳特润滑油有限公司(章)营业执照号:
法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电话:
乙方:营业执照号:
法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电话:
上海永进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甲方电线电缆品牌优势,实施品牌战略,扩大销售市场。基于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双方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关系
1.1、甲方同意乙方为级甲方电线电缆特约经销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并将资料交甲方备存,逐步完善销售网络。
1.2、依据合同所产生的甲、乙双方之间仅为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乙方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承担法律及民事、劳务纠纷责任。甲、乙双方为各独立的法律责任主体。
1.3、乙方目标确保年销售额为万元人民币(以资金回笼到甲方帐面为准)。年销售额少于目标金额70%,将取消下年度经销权。
1.4、乙方需作库存销售时,第一次投入资金人民币20xx年 月 日前汇到甲方帐户), 甲方供给乙方万元货物商品(其中万元为甲方支持乙方开业前的铺底资金)。未作库存销售和后续发货应预付本次货款的30%定金,待甲方生产完毕提货前应一次补齐本次货款。特殊情况另作商定。
1.5、乙方所欠甲方的铺底资金款,应提供超过铺底资金金额的固定资产或担保人担保(以乙方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担保书为准),当年农历 十二 月 二十 日以前必须将铺底资金及所有货款全部结清(特殊情况若年末库存产品超过50万元,年回款额在501~700万元之间者,可挂欠库存金额的20%、回款额在701~1000万元之间者,可挂欠库存金额的30%、回款1001万元以上者,可挂欠库存金额的40%、)。
1.6、乙方不得将经销权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经销权。
1.7、乙方经销的区域内的招标工程项目,均遵循“登记优先,谁先登记谁参标”的原则。乙方跟踪的招标工程项目,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进展情况。招标时甲方提供有关资质及产品样本等资料,并协助乙方作好工程报价以及制作投标文件。招标保证金由乙方支付。
1.8、甲方颁发给乙方(经销)授权牌及协议期限内的授权书。协议到期如双方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将该牌退还甲方。
(1)
第二条 合同经营价格约定2.1、甲方根据铜材及铝材等材料的市场浮动价格,按当日铜价为基础进行计算统一定价为准,甲方报价当天有效,(报价均含增值税)。
第三条 订货、交货与验收
3.1、乙方定货时,应签署带有印章的定货信函、合同传真经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付之实施进行供货。
3.2、交货均为自提方式。交货地点为甲方经营所在地(上海奉贤区金钱路1468号)。如乙方因工作地区关系,不能前往甲方提货,乙方可委托甲方人员代办运输。运输方式分别为直接送达车站、码头发运(如快件由需方申请),整车、10吨以上运费由双方各负50%,铝芯电缆及10吨以下零星发货运费由乙方负担。上海区域内根据乙方数量,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免费送达(数量微少例外)。
3.3、自提和送达方式均由乙方直接在收货单上签收确认。委托发货的由被委托人签字,(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产品当日,对产品数量予以确认,逾期一天未提出异议或有损坏、缺数而未得到运输部门承认、进行索赔的,被委托人视同乙方对产品数量及完好律已经确认,被委托人不负责任。)
第四条 其它约定
4.1、省级特约经销,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0m2。地市级经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70m2。牌匾制作或在授权区域内做广告宣传,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统一设计乙方制作,经甲方确认费用在1万元以内年销售100万以上者由公司负担,50-100万元各负担50%,50万元以下公司不负担。1万元以上的按以上办法类推。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日前结清。
4.2、为维护甲方产品的良好品质声誉与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不得经营其它厂家与甲方同样的产品,更不得冒仿甲方产品进行销售,被发现赔偿甲方最低20万元的声誉损失费,数量较大的按购货金额3倍赔偿,严重的将诉至有关执法机关或追究法律责任。若发现他人有假冒产品应及时举报,对举报者甲方给予奖励。
4.3、甲方加强售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若遇产品本身质量原因,乙方不能处理时,甲方积极参与配合解决,满足顾客要求。
4.4、为确保乙方销售需要,对乙方超常规数量的定单及特殊要求的产品,甲方接单后 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生产确实繁忙时,甲方应优先确保乙方需要。
4.5、乙方如需甲方派员支持或客户来沪需甲方接待,协助有关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向甲方订货的时间持续达9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7、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结清货款(资金)。否则由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按约支付货款本金、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若 乙方提供实物抵押的,则抵押的担保范围为:按约定应当支付的货款本金、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2)
4.8、从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客户不要求开票的视为放弃,公司不予补开。4.9、提供第三方合同发货开发票后,必须将此笔货款汇入公司帐面,款到帐后多余款在一星期内退还,否则今后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开票金额超过双方约定供货金额10%以内的.税款按超额部分的10%计算,10%以上的按17%计算)。乙方提供承兑汇票,银行实际贴息由乙方负担。
4.10、甲方业务人员已自带旅费,出差至乙方处时,乙方不得借给旅费,如有均为乙方个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与终止
5.1、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 日起至20xx年 1 月 30 日止。双方合作良好,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在协议到期前30天续签下年协议。
5.2、协议执行期间或协议到期双方不再合作,乙方可将库存完好未销售的甲方产品根据原价每段501米以上按80%、301—500米按75%、101—300米按70%、100米以下按50%退回甲方,运费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铜价比原进价每吨下浮450元,则按原进价比率下浮2%以此类推,铜价上涨甲方不予补价。
5.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业绩奖励
6.1、甲方为鼓励乙方努力创造更大销售业绩,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以资鼓励销售金额 奖励比率%
100—200万 1
201—300万 1.5
301—500万 2
501—1000万 2.5
1001—1500万3.0
1501万以上 3.5年度奖励:一等奖一名新奥迪a6l 2.4(回款必须在5000万以上的前一名)。
二等奖二名别克君越lacrosse 2.4 (回款必须在4000万以上的前二名)。
三等奖三名别克凯越1.6 (回款必须在3000万以上的前三名)。
6.2 、得奖者销售额均为20xx年春节前款到甲方帐面为准,并按协议无欠款者,否则乙方将失去奖励机会。甲方严格按奖励规定,奖品在农历下年度正月十五前一次性付奖。
第七条 知识产权保护
7.1、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企业商号名称、(yojin、恒顺、上进)商标、图案及其他 标记,均属甲方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 用应随时停止并取消,包括企业的变更商标、图案以及其他标记的使用等。
7.2、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合同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必须按约及时向乙方供货,逾期供货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按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8.2、乙方所欠资金,如逾期须向甲方支付5%月的违约金(按逾期货款金额计算),2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进行结算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诉讼法院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或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本协议一式肆份,乙方一份甲方叁份,共4页。
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乙方30天内无向甲方付款发货,此协议即失效,自动作废。
10.3、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陈存华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公司编号:辰和字 号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浙江辰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产品 在 地区的普通经销商。
3.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3.1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万元;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万元。
3.2市场保证金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体系,防止冲货,乙方首批进货时应按进货额的10% 万元给甲方作为市场保证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 合同产品“ ”供货价格
4.1.1产品(1):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2产品(2):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3产品(3):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2为保障全国经销商的利益,合同产品“ ”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1)
4.2.1产品(1):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2产品(2):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3产品(3):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3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4.4 供货期限: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以后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 交货。若按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到达交货地点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交货地点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其它省内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4.6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4.7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铺货:
在合同期内,对于铺货严重萎缩,连续3个月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 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由甲方进行重新招商。
6. 广告宣传费用
各种宣传资料、物料的设计、策划、制作由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进货数量,按宣传品不同进行定期配比。
7.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7.1 甲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7.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7.2 甲方的义务
7.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2.2有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的义务。
7.2.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7.2.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2.5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7.3 乙方的权利
7.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7.3.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7.4乙方的义务
7.4.1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好产品在本地区上市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的义务。
7.4.2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周、月、季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的义务。
7.4.3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4.4有不得经营其他与甲方产品相关类似产品的义务。
7.4.5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4.6不得跨合同所规定地区经营,不得将经销权转让他人。
7.4.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
8.价格
8.1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内,保证市场零售价统一。
8.2 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销售区域内市场零售价发生严重偏差(被冲货情况除外),严重影响甲方市场信誉和其他地区销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权,解除合同,并全部扣除乙方独家经销保证金作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的`违约金。
9. 冲货
9.1 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否则视为冲货。
9.2 发生冲货事件,乙方应赔偿被冲货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冲货量以被冲货方提供的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数量为主要依据,结合甲方清查乙方产品货物流向结果,经三方认可后(冲货方不到场视为认可),以零售价减去冲货价所得差额为基数,乙方按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并按总冲货量价值的10%给予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单后,罚款应在五日内到达甲方财务帐户。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独家经销保证金中扣减,且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不承担退货责任。
10. 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1.1 乙方对甲方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24个月。
11.2 乙方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11.3 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经销保证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11.4 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关于甲方产品的一切业务往来,甲方不承担责任。
11.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3.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14.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5. 解决争议的方式:(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6.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为共同开发防护产品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与乙方按照结算价签订设备供货合同,乙方以甲方授权代理商名义进行市场活动并自行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具体代理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辖区范围内;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此合同自动顺延。
风险提示:
建议双方明确好代理条件,如果对代理条件要求较为严格的,建议可以对代理条件进行明细;如果有相关资质信息,可以作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信息不真实,或者资质授权过期等情况,容易引代理纠纷。涉及到代理条件变更,最好可以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鉴于甲方主要依赖乙方的渠道进行代理采购业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联系的供应商及客户,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的风控流程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有权根据甲方的风控要求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2)甲方必须提供专用银行账户用于乙方代理项目的资金结算。
(3)甲方必须保证按照采购合同以及【代理采购合同】的要求及时办理款项支付以及货物提货出库手续。
(4)甲方将安排专人与乙方派来的人员对接,并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共同完成甲方与供应商、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甲方约定的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合同】的要求及时履行义务。
(2)乙方不承担因甲方的责任造成【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有权按照代理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代理费按比例收取佣金,佣金提取的比例分别为:代理费(代理采购合同中的代理费)达到月1.5%的资金收益率按10%收取,超过月1.5%的部分,甲乙双方各自分成百分之五十。
(4)乙方必须根据市场情况,合理申报资金计划,并提前两个工作日向乙方申报。
(5)乙方承诺:保证甲方的资金收益率达到年化16.2%的收益率(承兑扣除根据开具承兑当日的贴现利率计算的贴现利息),甲方的资金收益率未达到16.2%的'部分由乙方补足差额并不得收取佣金。
(6)佣金提取结算支付方式为:按季结算,提取当季佣金的60%,剩余佣金待合作期满清盘时根据总体收益情况计算提取。
(7)乙方收取佣金必须向甲方开具代理服务发票。
三、费用承担、货物仓储、入出库流程及风险承担
1、甲方不承担因履行代理采购合同产生的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客户或乙方承担。
2、货物仓储与乙方联系并经甲方认可的仓库,甲方派驻2名保管员,2名保管员的工资由甲方承担,其他人员的工资由客户或乙方承担。
3、入库流程为:货到仓库前按时通知甲方指定的联系人,由乙方的指定人员、甲方指定人员、甲方派驻的保管员共同验收数量、规格、型号(甲方对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风险不承担责任,由乙方或客户承担。)并填写甲方的验收清单,并由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带回甲方,甲方指定人员当天(最迟不超24小时)将入库单中的两联反馈到财务部,保管员建立台账,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相应建立台账备查。
4、出库流程为:客户按【代理采购合同】支付货款后,甲方指定人员填写出库单签字后,甲方财务部确认货款到帐后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后,通过传真件(或者拍照发到指定的企业邮箱)到保管员,保管员签字确认发货后,需要客户指定人签字确认后,当天通过传真件(或者拍照发到指定的企业邮箱)到甲方指定人员,甲方指定人员及时反馈到财务部与原件核对留存,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建立相应台账备查。
5、甲乙双方指定人员每个星期必须不定期盘点一次,盘点结果打印成表格后由双方指定人员、保管员签字后反馈到甲方财务部,甲方财务部每个月不定期盘点,乙方指定人员要及时到场。
6、上述条款中的指定人员,甲乙双方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供双方留存备案,甲方向乙方提供入库清单样单、出库清单样单,以供乙方监管之用。
7、风险承担:甲方只对因保管员的原因引起的错发、多发、串发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其他原因产生的仓储过程中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盗、火灾、被水浸、保管不当以及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由客户或者乙方承担。
四、保密规定
1、为保障双方利益,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都不能泄露此合作协议的一切内容。
2、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公司形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不得仿冒。
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违约。若发生违约情况,受损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并对因此所受的损失向违约方要求赔偿。
2、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或没有必要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六、其他
1、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增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区域运营商只限于甲乙双方约定范围内的项目。若乙方根据自身的业务能力继续拓展其他区域业务,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准后另行签订代理协议后执行。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和实现双赢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一台,用于马场河铁矿山工作,时间为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另视工程进度可另行协商,如合同期内乙方的工程任务结束,该合同自行终止。
二、乙方机械必须适合、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相关手续齐全有效。驾驶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凡手续不齐全和证件不合格无效的,不予签订合同。
三、甲方租用乙方机械每月X元计算,挖机械油费、驾驶人员吃、住由甲方负责、机械。工作时间以甲方计时为准,私自加班不计时间,须加班由甲方通知,超出每月规定时间240小时/月,按X元/小时。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每台X元。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由甲方查明违约等责任后,安全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
五、自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经双方核算准确施工时间,确认无误后,满一个月结算租费。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行为中所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听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导,安全施工,如场地内有光缆、坟墓、管道等设施,甲方人员须告知并现场指导,不听劝阻私自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除向违约方赔偿损失外,有权终止合同,如违约方不接受,对方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附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备注:乙方人员工作结束后外出所发生的任何伤亡及违法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合同编号:11542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_______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车位费
2)室内设施维修费
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
第十条
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
第十条
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有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____________执_____份。本合同有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
2、建筑面积:
3、权属:
(一) 委托事项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乙方(名称)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
邮编号码邮编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执业经纪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于: 签于: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产经纪组织代理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合同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并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进行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和其他相关事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代理人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依据合同约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佣金。但作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时,不得同时成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义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费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转委托他人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或经委托人事后确认,否则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在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充分考虑与代理人约定的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并将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在合同中明确。
五、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时间、支付佣金的数额、发生违约时的佣金退赔与经济赔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同时,委托人对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的疑问,应及时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双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樱
甲方(需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山东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草山岭旧居改造项目10#、11#、16#-19#楼电线电缆供货合同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 供货范围: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
2. 供货数量:草山岭旧居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 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
(6)结构标记按 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xx及GA306.2-20xx的规定;
(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xx。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
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
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
(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
① 产品符合GB/T 12706-20xx标准;
② 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 19666-20xx标准;
③ 试验:
a 电性能符合GB/T 3048-1994标准;
b 非金属材料符合GB/T 2951-1997标准。
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
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
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
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 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 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 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
20xx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 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建设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二0一X年元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商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事务(以上代理事务项目依据《_________代理商服务和商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事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事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事务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事务的顺利进行。
2.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认定金牌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 与_________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事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_________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_相应损失。
2.1.13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乙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事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 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事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事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事务合同进行。其它事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事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事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事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事务范围。
2.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事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3.1 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事务给予优惠。
3.2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3.3 甲方成为乙方金牌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5.4 在5.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5.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8.3 本合同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下同)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乙方权利义务
2.1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注册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并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获得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5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_____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 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因y2k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5.1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5.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附则
6.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
进行。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______________
会员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