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合同(精选32篇)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 ”项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位置:
2.3 委托代理内容:
2.4 技术参数:
1、建筑结构:
2、建筑占地面积:
3、建筑面积:
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
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 代理事务:“ ”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
3.4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85%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 招商率=(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 ;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 ”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 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4.4 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4.5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4.6 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4.7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8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9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
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5.6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7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招商代理:
7.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 ”项目的招商工作。
7.2 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 2%-3%计算,该费用包括招商手册(印刷、电子)、户外、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宣传、销售物料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售楼部建设、装修装饰设施、样板房装修,该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推广预算严格控制在该费用之内。
7.3 关于招商代理佣金:
7.3.1 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没能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1.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各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
7.3.2 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7.3.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后 2日内根据乙方当月招商合同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 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7.3.4 招商代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
7.4 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十、关于服务费用:
从委托之日起计算,合同签署2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启动费五万元整(RMB:50000元),但须在日后的销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招商定位报告》、《招商执行报告》。
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3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
15.1 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乙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
15.2 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15.3 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代理 ”等名义。
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终止:
21.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21.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22.2.1 有欺骗行为时;
21.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22.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年__月__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7.2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6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编定广告销售租赁招商费用计划(详见附表),但其计划方案及其各子项费用的执行均须得到甲方的审核同意后划付。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8.3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及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9.1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 代理佣金的计算:当办公楼及商铺的销售面积、出租面积、销售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时,代理佣金按附表b明细分别收取(见附表b)。
9.3 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 代理指标
10.1 乙方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内,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的办公楼及商业部分的面积、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b)。
第十一条 代理费用结算
11.1 本案项目代理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11.2 代理费结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内完成的销售、租赁合同签定等情况,在自销售、租赁招商期开始后按各考核期达标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以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具体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营业发票给甲方;对于办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甲方除支付基准佣金外,还将按约定支付溢价奖励佣金(详见附表b);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 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对于商业部分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租金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没有佣金(详见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12.3 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且不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面积及完成的销售指标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融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天骄福邸商业部分提供招商代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天骄福邸商业部分向外招商,并协助甲方与乙方招徕的租赁户签定物业租赁合同。
1、协助甲方制定招商政策及招商条件。
2、协助甲方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收取租赁户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处理好甲方与租赁户之间的各项关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期限
自 20__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__ 年 8 月 30日止(暂定),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招商行为不符合甲方的商业利益,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自行招商及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建立委托招商关系。
三、确认制度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与租赁客户共同洽谈租赁条件,并形成租赁合同文本内容。
2、合同期内,所有由乙方介绍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客户都视为乙方招商的客户(甲乙双方以确认函的形式确定该商户为乙方意向招商客户)。
3、合同期内,乙方招商的意向客户如从租赁转为购买该代理招商部分的商业面积,最终实现成交的,甲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1.2%向乙方支付销售报酬。
四、服务标准与结算方式
1、招商服务费标准
乙方的招商行为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以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 壹 个月的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报酬(租赁期必须在20__年以上)。
2、招商服务费支付方式
经营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实际招商报酬结算给乙方。
乙方获得的招商(或销售)报酬,以甲方收取实际租金(或销售款)作为基数,甲方与乙方招徕的客户签订租赁(销售)合同而未实际收取款项的,甲方不支付报酬。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随时知晓乙方招商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应全力配合,如实通报。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相关材料及相关信息。
3、甲方提供乙方招商所需合同文本。
4、甲方承担与租赁户签订合同后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积极争取招商优惠政策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负责协调相关政府和协作单位关系,保障乙方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对招商和自购自营合同的审核及签字盖章,收取客户应交款项;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存档保管。
7、甲方应做好本合同的保密,防止对项目招商(销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
1、积极组织有意向的大型商家来项目现场考察,协助甲方与租赁客户签订合同前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止。
2、配合甲方收取合同约定的租赁户应交纳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乙方保证对获得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
2、甲方对乙方招商工作不满意,甲方决定解除的;乙方意欲解除本合同的。
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湖南融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20__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编码:电话:邮箱: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编码:电话:邮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内容
1、代理权限:合同目的甲方授权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店面招商代理服务(甲方对该项目也可自行招商),乙方提供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后,可获取甲方给予的佣金报酬。
2、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该项目开业后_______个月终止。如甲方项目进度延期,未能如期开业,则本合同有效期相应顺延。
(2)在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的一般委托代理,甲方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方代理该项目的对外出租,甲方亦享有自行引进客户的权利。
二、招商工作及招商佣金结算
1、商户确认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推荐的商户均需提交《商户确认单》并通知甲方予以确认。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对该商户的书面确认并反馈乙方。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商户如最终得以同甲方签约,甲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2、招商佣金计算方式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甲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支付招商佣金:
(1)签约面积不足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平方米),支付_______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
(2)签约面积超过_______平方米的,支付_______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
3、招商佣金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的商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商户交付的全部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在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应付的招商佣金。
(2)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商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商户交付的全部压金及首期租金的,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的佣金。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_______个月内,对于乙方推荐且经甲方确认的商户(以双方签署的《商户确认单》为标准),如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甲方均应按本合同向乙方结算和支付招商佣金。
5、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收款方负担。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政府批准文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政府批准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可靠。
2、甲方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书等,都应当经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3、甲方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项目进行自行招商。
4、甲方应当在与乙方推荐商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作为乙方完成招商服务的依据。
5、甲方须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招商佣金。
6、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招商工作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包括项目商铺信息、承租期限、租金标准、商户要求等,以便乙方统一对外口径。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负责商户的发掘与谈判,对于潜在商户,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商户的基本资料并安排甲方同商户进行初次接洽。
2、乙方在寻找商户时,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从事任何虚假宣传,不得向商户提供虚假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制作与招商相关的宣传品,不得向商户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承诺。
3、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向甲方隐瞒有关商户的重要事实,不得与商户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甲方签署《商户确认单》后,乙方应继续跟进甲方同商户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甲方同商户签订租赁意向书和租赁合同后,乙方应协助甲方收取定金和履约保证金,直至甲方全额收取所有定金和履约保证金。
6、乙方自行承担招商工作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7、在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正式、合法的发票。
五、服务形式
1、甲方在此授权______________为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安排、配合、验收乙方工作并执行一切与履行本合同书有关的事项。如甲方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当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将针对该项目组成项目服务团队,指定______________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和与甲方联系、接洽。如乙方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当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六、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合同一方未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未及时、完全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守约方应当以传真或邮寄方式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于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
2、如违约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采取任何有效的补救措施,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每逾期____日,按照应付佣金金额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招商服务。
七、保密条款双方一致同意,除非经对方同意或应法律或任何主管机关强制要求外,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作过程中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发展计划、财务状况、组织结构等)及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所有因本合同产生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应向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负责向乙方提供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_____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_____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_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_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上海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陆万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_____%,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_____%-_____%(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_____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_____%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广告招商代理(非唯一代理),招商区域不限,代理权由本合同和甲方书面形式授予,代理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代理权限
乙方按照本合同及招商资料进行合法代理谈判,与客户确定意向后,将合同草案报甲方审核,由甲方统一与客户签订合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单独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及赞助等合同,也无权单独变更、解除或终止经甲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和赞助合同。
三、诚信保证金
甲方将在乙方应得的代理费中暂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诚信保证金。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将在本合同终止时全额无息退回暂留的诚信保证金。
四、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代理费用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乙方为甲方开据广告费或咨询服务费收据。
2、乙方招商成功的.客户将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将于收到单个客户全额款项的下月_______日与乙方结算代理费(该代理费不包括客户的赔偿金或者违约金等)。甲方若收到实物赞助,双方可以按实物或出厂价折算,至活动结束后结算,按比例分成。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招商方案、广告发行计划,以便乙方开展招商工作。
2、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交招商变更内容、广告版位等整体协调计划。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招商方便条件和相关资料。必要时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招商计划,每周五向甲方提交实际完成的招商情况。
2、乙方应对其承揽客户的信誉、资质和广告发布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3、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研究招商资料,在代理活动中规范业务用语。
4、乙方在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违反甲方招商规定,若有客户涉及与招商条件、要求不符内容及时提请甲方商定
七、保密
1、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乙方承揽的客户信息以及乙方在代理过程中获悉的其他甲方信息。
2、双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对方的保密内容。
3、双方确认,双方承担的保密义务至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
八、其他
1、代理费结算方式:统一使用乙方指定账号进行收付结算。
2、甲乙之间的授权委托书。
3、乙方应提交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
4、如乙方授权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乙方的授权委托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恪守商业道德,本着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原则进行广告招商代理活动,乙方如有违法违约行为,首次违反并经查实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如有第二次违反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如代理活动中因乙方的原因被他人投诉,首次投诉并经查实的,诚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乙方如发生第二次被投诉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3、如甲方未按期支付代理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将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____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的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招商代理合同范本(2)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20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二○年 月 日 二○年 月 日
看了“房地产招商代理合同”的人还看了:
1.代理销售委托书范本
2.代理招商合作协议
3.房地产代销合同范本
4.代理销售合作协议范本
5.房地产销售合作协议
6.楼盘销售合作协议
7.招商授权委托书样本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规划商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商,招商该项目全部可招商面积。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3. 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
4. 乙方所制定的招商价格及招商方案等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5. 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客户退铺或逾期不签署承租合同及未按时交纳租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商铺交与乙方重新出租;
6.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第三者招商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该项目全部实际招商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7. 在代理期间,甲方须指派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协调招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8. 甲方指定专门专职财务人员收取客户缴纳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在执行报告中确定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3. 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
4. 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代理招商该项目;
5. 乙方代理招商之物业单位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工作人员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租赁意向协议》;
6. 在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后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后一周内负责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通知客户将首期款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7. 负责该项目招商工作的管理以及招商客户的接待及咨询;
8. 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
9. 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10.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代理甲方进行交易,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须自负一切后果责任;
11.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中,标明乙方为独家招商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商标LOGO;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 招商费用:
1.1.1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1.5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启动费,每月结算招商代理服务费时再进行扣除。甲方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支付给乙方。
1.1.2乙方收取甲方以本项目物业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金;
1.2 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3 租金价格:
1.3.1 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由甲方确定;
1.3.2 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招商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3.3 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2.招商费用结算:
2. 1 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代理佣金;
2. 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4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违约补偿;
2. 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次应付款项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2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租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3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并与客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3.4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
3.5 乙方在正式招商之后将每隔_壹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6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 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 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 违约。
4. 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 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 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
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广告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www. _________)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工作,甲方与乙方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一、合作内容和范围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商租(售)代理,该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售)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合作期限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销售租赁价格甲方确定租赁均价为__________元平方米,销售均价为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有权根据出租、出售情况,灵活掌握、决定浮动价格,同时还可决定房源的调整。但低于均价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四、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代理佣金为所售项目成交额的______%;如果是租赁,乙方代理佣金按所租项目成交额第一个月的租金总额的______%提取。佣金由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或支票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代收客户所交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经甲方确认签订合同并收齐房款,甲方应不迟于______天将房款代理佣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属分期付款的,经甲方确认后,每月一次将房款的佣金部分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3、因客户对认购合同违约,所收的认购合同定金,应全部返还客户,以避免影响双方的品牌形象。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它费用的估算等),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到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2、甲方负责委托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3、甲方出具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4、所需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商户做出任何承诺。
七、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项目可租售面积全部卖完的情况下,本招商服务代理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合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转委托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如甲方认为本合同无继续履行的必要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选择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成交总额佣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委托的招商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迟____日甲方按_______元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近期进展的,乙方有权顺延,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
2、如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乙方有权按_______元日的标准计算并收取违约金,同时追索甲方所欠费用。
3、乙方不得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机密文件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需要公开声明道歉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现第三方指控与招商服务合作相关的侵权事件,应由乙方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全部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
项目整体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甲方投资开发之商业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独家招商代理顾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解释:
本项目:指项目商业部分。
合同:指“X项目整体招商前期顾问服务合同”即本合同。
服务内容: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独家整体招商代理顾问服务。
招商成功:以甲乙双方与第三方签订商业运营招商协议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
合同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一)协助甲方梳理本项目整体招商方案,提供招商整体策略的建议;
(二)依托乙方资源,协助甲方为本项目引入品牌运营公司入驻;
(三)协助甲方同政府沟通,为本项目向政府争取优惠扶持政策;
第三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二) 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拥有的本项目相关顾问服务工作所必需的项目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2) 甲方指定至少一名对接人,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该甲方指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文件并加盖甲方印章后方可视为甲方确认。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2) 甲方对乙方任何阶段工作的回复,可以自由选择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回复,并以发出时间为有效回复时间。
3) 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项目顾问工作成果提出调整要求,并拥有对乙方所做出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协议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完不成由此导致甲方工作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开展项目整体招商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整体招商工作进度。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规定提供已持有的完成本项目相关顾问工作所必需的项目资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双方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各阶段咨询服务费,并在甲方费用不及时支付时停止服务,由此导致甲方工作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前期顾问工作服务目标
1) 乙方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完成对符合标准的品牌运营公司的实地调研与对接。
2) 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供至少一家品牌运营公司,如商城、XX集团等,与甲方对接洽谈合作事宜。
第十条 招商成功的认定
第十一条 前期顾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每月人民币30,000元定额专业服务费用,持续时间为3个月。
2) 甲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月定额专业服务费用。
3) 乙方根据甲方相关付款流程出具付款申请、出具相应合法发票等。
4) 如项目招商成功,甲乙双方具体合作模式及收益分配另行签订备忘录约定。
5) 乙方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止后1年内,甲方和/或乙方不得雇用或以其它方式实际雇用对方公司员工。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由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
第十四条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泄露方应当据实赔偿对方损失。
2) 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各类费用。如甲方延迟付费超过10个工作日,则乙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及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顾问费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相关阶段工作成果,若乙方延迟提交阶段工作成果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若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但乙方未交付工作成果部分的服务费并支付相应违约金;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顾问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7.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17.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17.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和政府指令。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
1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18.2 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解除权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部分,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条款及乙方实际工作阶段及成果结算咨询服务费。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管辖。 第二十条 合同转让
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2)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委托方单位变更,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须向继任方说明该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条款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 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_____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_____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广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策划顾问及招商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标的及合作方式、范围
1、标的名称:广场
2、标的地址:与交叉路口(西北角)
3、标的功能:规划功能包括:写字楼、公寓、商业裙房,本合同服务范围仅限于商场部分。
4、标的面积:商场面积约万平方米
5、标的开业时间:约为年月
6、本合同的顾问服务总共分为三大阶段,其中策划咨询阶段、招商执行阶段为主要服务内容,经营管理顾问服务为辅助内容,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详见各阶段服务内容。
7、合作方式:甲方指定乙方为该标的的独家策划招商代理。乙方在项目策划方案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产品包装和推广计划,拟定符合项目定位及经营的招租方案,为甲方提供项目营销及招商策划;在项目产品招商期间深入跟进项目营销及招商策略,组建招商团队,为甲方提供招商代理服务;根据招商进度,针对项目后期的商业运营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策划方案与建议。
第二条策划咨询服务内容
一、策划咨询阶段工作内容
1)商业物业业态调查:业态规模与结构、功能规划、商家组合、租赁经营模式、租赁政策、人流表现、经营管理模式以及状况与趋向、物业外观与户外广告经营状况等。
2)商业价格及促销策略调查:物业租金价格市场行情、价格构成、促销手段、租金减免方案、租金递增策略、商家扶持办法等。
3)城市(区域)民生状况及行为习惯调查:收入与日常支出状况、消费模式与习惯消费结构、娱乐休闲习惯与喜好、消费潜力与趋向等。
4)城市(区域)媒介及推广环境调查:媒介力量状态与价格、推广渠道挖掘、推广模式现状、市民接受状况、广告表现方式、线下广告状况及价格等。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在充分调研市场的基础上,通过对本项目主体功能经营的定位、面积比例、投资规模、收益分析和经济分析,进行多方位的比较和分析,从而确定项目总体经营方向和策略,提出符合甲方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对策和意见。
2)项目招商方向定位及依据:在已确认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总体经营策略,对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市场细分、市场定位,并对各分项功能区的有关经济技术问题提供专业咨询建议。
三、项目招商策划
1)项目招商定位及策略详细阐述。
2)平面布局及商业功能规划。
3)人流导向及配套功能规划。
4)项目租赁价格分析与定位。
5)项目租赁价值及收益评估。
6)招商客户群定位。
7)初步招商资料及文件编订。
四、项目推广策划
1)项目形象定位(描述)及推广定位及策略详细阐述。
2)广告策略及模式计划。
3)推广阶段、目标、原则、手段及内容拟订。
4)媒介分析、媒介策略及媒介计划。
5)项目形象识别系统(VIS)平面创意表现。
五、项目经营管理辅助内容
1)经营管理定位阐述。
2)经营管理模式、目标、方案及流程设计。
3)管理岗位职能规划。
4)行政管理制度目录。
第三条招商执行阶段工作内容
一、招商团队管理及招商实施执行工作:
1)制定该项目招商人员编制方案,组建项目小组、开展严格有效的招商培训。
2)派驻招商小组,负责执行具体的招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销控表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足够的招商人员在岗,按时提交招商进度,实时进行市场调查,对项目商业规划及建筑设计、业态布局、物业配套、景观设计等提供专业意见等。
3)向甲方反映客户的要求、条件,促成客户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
二、招商策划细则规划工作:
1)根据策划方案制定具体的项目招商计划及价格政策,对营销推广、招商策略、招商组织及招商部署进行总体规划。
2)编辑及整理该项目的招商文件、资料及工具。
3)制定付款方式、折扣办法、市场定位、目标客户分析、客户定位、投资分析、招商时机、分期招商方式、推销渠道及策略、租赁合同范本及签订程序、租赁款收取及退还程序等内容。
4)以月报告形式,通过每月的报告会议向甲方反馈招商工作计划及招商工作进度。
5)客户承租资料、客户资料整理与管理,确保资料及时更新准确,安排相关的租后跟进,包括定期提供招商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招商策划等方面。
6)招商工作须遵循先主力店、后次主力店、最后零散商铺的顺序进行,招商结果不得背离初始的定位和规划。
三、招商资料平面设计:
1)招商推广计划及媒介计划。
2)招商推广平面创意表现。
3)招商推广工作具体实施。
四、监控项目的整体招商进度。
第四条经营管理顾问内容(部分内容及实施时间取决于招商完成进度)
1、招商工作完成后组建项目经营管理团队进行顾问工作。
2、根据经营管理要求帮助甲方完善团队架构。
3、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编划经营管理成本预算案。
5、协助编划各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编制相关岗位职能。
6、协助甲方对团队人员进行入职岗前学习培训。
7、建立项目客户档案和管理处档案。
8、铺位设计审核及备案管理。
9、装对接与铺位恢复审核。
10、经营性广告投放计划。
11、楼体、立面广告位经营与管理。
12、经营计划与支持。
13、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团队)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14、日常经营管理及物业服务顾问工作。
15、指导及协助甲方的日常事务及客户的纠纷、投诉及突发事件之处理。
16、主动记录或收集经营管理相关的资料、问题及客户反馈情况,并出具分析报告。
第五条合同期限、服务方式及费用负担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约个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就续签代理合同的事项达成一致的,就达成事项重新签订合同(后续合同以经营管理为主、委托代理为辅,服务内容及款项支付等内容须甲乙双方重新订立合同),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终止处理。
2、在本合同执行期限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租赁该项目,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否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甲方须确定与乙方的项目对接人,如有招商业务发生,由对接人审核租赁协议书条款、代甲方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处理在招商过程中应当由甲方负责的事宜,并协调甲乙双方工作。
4、甲方须确定财务对接人,如有招商业务发生,由对接人负责收取或退还租赁款和代收款,并配合乙方招商工作。
5、乙方须在招商中心派驻招商服务团队,代表乙方行使职权。负责一切招商租赁事宜,协调甲乙双方工作。甲方有权建议调整乙方的项目组人员,乙方在调整项目组人员时,需与甲方进行沟通,征得甲方的同意。
6、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进入甲方商业招商中心(商业招商中心应设在总部大厦内,由乙方负责设计装修,使用面积不小于平米,商业招商中心前期作为租赁中心,后期作为商业营运中心),正式开展招商业务。
7、广告宣传、广告设计、市场推广、项目包装、公关活动、媒体投放等所需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方案由乙方研究论证后提交甲方审定,经甲方最终修改确认后执行。
8、招商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工作支出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费用支付及支付条件
一、商业可招商总面积:约平方米。
1)招商佣金计算及支付。乙方佣金为每平方米元。
2)商业物业租金水平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供合理的建议方案,由甲方论证、审核,签字确认后执行。
3)招商佣金支付条件:在代理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的业绩支付代理佣金,以完成招商面积的比例及一年租金金额作为考核条件,以累计总成交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其余部分佣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后再行支付;以甲方与租赁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甲方已经收取首期租金或保证金,作为甲方向乙方结算并支付招商佣金的唯一条件。
二、客户交纳个月(含本数)及以上的租金(或保证金),甲方正常向乙方结算佣金。
三、客户交纳低于3个月(不含本数)的租金(或保证金),甲方在客户进场装修前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待客户正式进场装修后日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佣金。
四、甲乙双方均有指定专人负责相互联络工作,于每月做销控上的核对。
1)招商佣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于每月____日(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报当月应付佣金申请,甲方于乙方提出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乙方收取佣金同时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五、商业策划及经营管理顾问服务。
1)收费标准: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付款方式: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人民币万元,具体支付日期如下: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万元;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向甲方按期提供工作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阶段服务费,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付款确认书”是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唯一凭证。
六、招商代理期限内由乙方成功租赁,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经乙方接触由甲方成交者或经甲方接触由乙方成交者,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部分佣金(不高于佣金总额的%);由甲方成功租赁,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自主招商比例不超过商业总体量的%)。
七。若有客户签署《承租书》并交纳定金(法律认可无需退还)违约,客户无法律诉讼或者诉讼后经判决所交定金归甲方所有,鉴于乙方已提供了招商工作,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甲方所实际收取定金总额%的佣金(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交易的佣金总额)。凡与客户协商退换定金的,则佣金不予计提。
八、若有客户签署《租赁合同》,支付首期或办理鉴证后违约,乙方所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得超过客户已付款项的一半,如之前已收取的代理佣金已超过此限额,超出部分须在当月返还给甲方。凡与客户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承租款的,则佣金不予计提。
九、乙方于收到甲方所付款项的同时开具等额发票。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本案正式租赁前,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广场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等)、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招商独家代理的委托书和确保广场具有可租赁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保证相关的租赁承诺内容真实合法。
2)本案正式租赁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关于代理招商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3)本案正式租赁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甲方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代理项目所需的收据、租赁合同,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还给甲方。
4)甲方保证若客户租赁的广场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负责因建筑材料、施工质量、产权等方面与租赁客户产生的纠纷。
6)甲方负责整个招商及运营管理过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负责与承租者签订商铺租赁的一切合同文件;负责统一收取承租客户的定金和全部租金;负责针对乙方提供的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以甲方指定确认人签字或公司盖章形式认可为准。
7)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招商中心的整改意见,整改内容须双方共同确定。
8)甲方承诺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可进入招商中心(具体位置:层、室)。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招商中心所需的场地,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招商事宜。由乙方负责租赁中心办公设施、接待及办公桌椅、水、电、电话费、电脑、网络、清洁、保安等费用及能耗,以及与客户有关的接待茶点、饮水设备、办公设施(纸张、墨盒、复印打印传真一体机)等费用。
9)合同期内,因推广工作需要经甲方同意举办的各项活动,需要临时增加的人员及设备等所产生的费用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承担。
10)甲方同意乙方在商业推介材料上刊登乙方公司的名称及标识。
11)按期支付本合同所列明的各款项,并甲方无需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费用、招商团队的管理费用、差旅费、招待费等)。
12)甲方项目对接人对乙方上报的客户情况及谈判条件、谈判进程负有保密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在合同范本所承诺的范围内,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本案招商租赁协议书,并对协议书的内容及客户的付款方式进行讲解。
2)乙方与客户最终确认的租赁协议,应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签署。
3)整个招商过程必须遵守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报告、意见分析、设计方案等服务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
4)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须及时有效地完成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合同总目标所需但条款中未详列之工作项目。
5)由乙方负责招商人员的具体组织管理、业务培训等,负责招商工作的操作执行、负责项目的策划与执行监控。
6)乙方应在进场后,向甲方提供针对本案制定的招商租赁计划,并且按照甲乙方约定的时间即及向甲方汇报工作。(每周为周例会时间)
7)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不得将因本案获取的客户资料泄漏给第三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有责任指导并督促承租者将相关款项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按时完成当期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各阶段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的合同价款。
10)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认可的租金均价制定租金表及付款方式,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招商。招商过程中,所有的折让、条款的让步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作出修改,如遇特殊个案,需书面上报甲方得到确认后方可执行。乙方应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成租赁行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或加减租金,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认为租金水平可以适当改变时,经甲方提议,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执行新的租金标准。
11)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进行招商工作,若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为提高业绩,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向客户承诺优惠条件,或脱离甲方的招商资料做不当陈述造成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在招商过程中错误、虚假引导客户,进行不正当竞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2)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界定的所有顾问及服务工作,确保完成工作成果的质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依照合同规定支付合同款项,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每天按该笔应付未付款项的%向甲方收取违约滞纳金;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作出答复,视为同意。
2、由于甲方的原因,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已工作的阶段全部价款,双方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将该阶段所有工作成果无偿提交给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双方解除合同。
4、如乙方不按期完成并提交各阶段成果资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每天按当期应付款项的%扣减违约金;超出合理期限,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标的额%的赔偿金。
5、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有效地完成各阶段招商工作,或者没有按照双方协定的标准完成(招商工作完成指标如“第九条合同的中止和变更”所述),预计会对后期商业运营及物业升值产生影响,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有形及无形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乙方要求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的资料、及时答复乙方提交的各项文件和指派人员配合有关工作,造成工作的失误和延误所引致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有关计划任务或工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7、本合同期满时,如不续约,乙方须将已承租客户的所有资料移交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利用所获知的客户资料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九条合同的中止与变更
1、合同签订后,乙方招商及咨询工作正式开展,个月内,乙方所招商未达到当期可招商面积的%(含%),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支付乙方佣金,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标的额%的赔偿金;个月内未达到%(含%),八个月内未达到%(含%),个月内未达到%(含%),甲方有权要求结束合同,代理关系中止后,乙方须将所有已承租和未承租正在洽谈中的客户资料、招商及推广工作进展资料、日常管理所有资料移交甲方,以便甲方继续跟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利用所获知的客户资料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经营活动,甲方在不迟于移交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不高于所有符合合同规定款项%的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标的额%的赔偿金
2、经双方协商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从合同生效起计至本合同履行完成时截止。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当合同执行过程中,遭遇洪水、地震、战争或其它如国家强制性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如土地或项目征用;商业持有、租赁、运营等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革等)等情况时,视为不可抗力,由此给甲乙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合同出现争议时,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起诉。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可以由双方另行签
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解决,其它形式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
商业项目全案策划及独家招商、销售代理合同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0层
联系电话:010—65951688
本合同术语解释:
1) 该项目:商业项目(暂定名)。
2) 报告:全案策划内容,该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3) 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之全案策划费用及招商、销售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2.地 址: 街 号,占地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要求
1. 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 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地块为基础的资源整合基础上,要求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同样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的特点,具有与本项目相谐调的独特个性;
3. 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独家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报告及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内容为准;
2. 在乙方提交报告、已经提供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聘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成果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3. 本条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报告及策划方案的形式包括:
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2-4套;
3.2 如甲方须增加报告份数,则以整套500元,每本200元计算(此费用为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3.3 乙方待甲方所支付应收之策划费全部到帐后,应向甲方提供报告之电子版2-4份;
3.4 项目整体功能规划、店铺分割等草图部分(设计建议草图(仅供参考),并提供电子文件)。
(二)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之策划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终止;
2. 本合同之招商、销售代理期为招商及销售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 月,即 日;
3. 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工作人员组成
1. 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该专案小组人员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 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换所派工作人员的,应于实际更换前三个工作日内,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须提供的资料,以已经向计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的,以及已经自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所获得的范围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应当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资料准确性、精确性不足的,乙方应当自行补充调查;
3.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策划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 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 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与乙方沟通协商;
6. 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进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后执行;
7. 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8. 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 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属于乙方提供策划咨询服务的范围。
(三)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 乙方将组成四至六人的专案小组进行本项目的策划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3.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首付款仍未到帐,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4. 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纲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策划报告以附件一之内容为标准。报告要详细、切实可行、富有创新性和个性,保证本项目的开发质量;
5.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市场定位报告);
6.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产品定位报告;
7.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招商推广策划报告;
8. 乙方在提交策划报告的各种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内容一致且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书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两份;
9. 乙方提供有关策划报告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10. 乙方应通观全局,对项目可预见和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11. 乙方有责任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策划进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12. 乙方应组织专案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例会时间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合理确定;
13. 乙方应组织专案组为甲方选择设计方案提供顾问服务。顾问期至策划报告书提交完毕后方可结束;
14. 乙方应制订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同时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策划方案;
15.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甲方可提议召开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的交流、讨论与确认会,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之全部费用;
16. 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17. 乙方应协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8. 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9. 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20.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策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21. 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员的 费用全部由 负责承担。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策划服务费用
1. 本合同签订之乙方应收取的全程策划代理佣金,具体金额与结算细则如下:
1.1 策划费用合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 元)。
1.2 策划工作进程:
1.2.1. 乙方应于20__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一部分(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就报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2. 乙方应于20__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二部分(产品定位),并就报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3. 乙方应于20__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三部分(营销、招商报告),并就报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3 策划费用的结算:
1.3.4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整 (小写:RMB 元);
1.3.5 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报告后(即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 元);
1.3.6 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报告(即产品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 元);
1.3.7 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报告(即营销、招商推广报告),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 元);
1.3.8 乙方在双方合同签订后须按本合同所规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报告书,甲方也应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1.3.9 如甲方无故拖延付款期限,则乙方有权自报告应收费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额5‰/每日计算收取滞纳金;
1.3.10 如甲方拖欠款项超过一百日,则乙方可视甲方违约,同时停止一切相关之工作,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项及滞纳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补偿因欠款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失(其中包括因项目而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各项相关开支)。
(四)
1.4 策划费用之招商部分补充条款:
1.4.1 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招商推广报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问题,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业招商率达到50%时,并经甲方确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 元),本部分费用为策划费用,甲方须按时支付乙方,以推动双方工作的顺利进展;
1.4.2 待本项目招商率达到80%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完成时间、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决定考虑奖励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
元)予乙方,奖励幅度可适当上调;
1.4.3 甲方应付乙方之策划、招商代理费用通过以下指定账号支付: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4 北京市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2. 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划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策划费用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应按照上述约定条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划费用的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支付后方才进行下一阶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4. 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5. 乙方负责项目广告、宣传、推广之策划方案的制定;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营销推广方案内容聘请适合项目之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广告设计,聘请广告公司之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招商、销售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 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项目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1.2 招商范围: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本项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 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4 本项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5 租金价格:
1.5.1 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待项目价格定位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共同确定;
1.5.2 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开盘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5.3 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1.5.4 招商过程中如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之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条款待项目价格定位完成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
(五)
2、招商销售费用结算:
2.1 招商及销售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销售代理佣金;
2.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以合同金额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销售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2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之补偿;
2.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 为保证策划与招商工作的统一性与连续性,招商工作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之内容;
3.2 待项目整体策划工作完成,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3 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4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约定日期后出台,则乙方招商服务期顺延相应天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甲方必须指定相关负责人员为乙方签订《商户租赁合同》,签约日期为乙方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推延签约日期而导致乙方客户流失,则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就该客户应得佣金并计入乙方业绩。
3.5 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后,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
3.6 甲乙双方签约后5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商户租赁合同》范本。
3.4 独家招商之补充条款
3.4.1 乙方将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4.2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即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3.4.3 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对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整定价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纳,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下将乙方佣金及任务重新调整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 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____________元;
3.4.5 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欲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商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做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为服务费。
3.5 非独家招商之补充条款
3.5.1 乙方将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如部分商户未得到确认,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或合理证据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释,否则如该商户在日后成功入驻签约,则甲方须支付合同中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
3.5.2 为保证本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此“公平”特指:报价、租期、免租期等各项招商条款;
3.5.3 甲方应在对外公开报价前向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内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时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损失的,则甲方须以乙方受损店铺应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 对于甲方洽谈中之客户名称及相应条款应定时向乙方汇报,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 若乙方已洽谈上报之商户因某种原因直接与甲方进行商务接洽,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继续跟进。若甲方违反此项规定且该商户成交入驻,则甲方须按应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户之代理费用;
3.5.6 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户等待签约期间,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说明其原因的情况下就同一铺位与另一商户签约,则甲方须支付该铺位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作为补偿。
(六)
3、销售费用的确定
项目商场内部商业物业之销售代理佣金:乙方销售代理佣金为所售商业物业价目表成交额的1.2%。
4、销售费用结算:
1. 自该项目商业物业正式销售至本合同终止时止,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当月销售报表;
2. 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销售额之相应代理佣金;
3. 销售代理佣金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 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且完成贷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续为依据;若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以与甲方签订《 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为依据;若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户交纳全款的50%以上为依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但是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对方通知,并于七日内向对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
4. 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
第十一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1. 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级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策划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2. 乙方违反上款规定,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须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 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宣传和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4. 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
第十四条: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 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已经取得代理房地产销售之资格证书;
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条:其他
1. “ 商业项目(暂定名)全案策划纲要”为本合同附件一;
2. 乙方工作人员之组成要求为本合同附件二;
3. 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章)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中国北京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 项目进行招商(租赁/销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一、委托事宜: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项目的'招商(租赁/销售)代理:
1、项目名称:_________ 。
2、项目地址:_________ 。
3、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二、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一)物业条件:甲方以附件形式提供给乙方(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 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等)。
(二)相关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相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数据、租赁/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还给甲方;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代理的正式委托书;
5、提供《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
(三)招商政策:
1、费用:
租金:_________
物业费:_________
水费:_________
电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2、装修期、免租期、递增等甲方以附件形式提供给乙方
3、其他:_________
(乙方可视市场情况、特别客户,征得甲方认可后,灵活浮动。)
三、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
2)招商方案:营销策划内容及整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营销及招商服务报酬。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互惠互利之精神,就该项目营销策划及招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标的物地址及面积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号
3、面积:该项目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招商面积_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且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招商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该项目为基础的资源整合上,要求方法科学,创新实用。
3、通过招商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方案制订及独家代理招商工作,乙方所出具的招商方案及独家代理招商服务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甲方认可招商方案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方案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地产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方案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独家招商代理服务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计________月。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若另有所需,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服务报酬。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三),并保证资料真实性,为乙方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并实施方案提供便利。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商方案确认及执行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通知乙方,若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其他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该项目工作主持的会
议,对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及租户进行交流、讨论和确认。
5、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租赁所需全部文件。
6、有关现场租赁中心、户外广告、效果图、DM、楼书、营销推广活动、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制作费及发布费均由甲方负责,有关方案及合同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
7、甲方及时确认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制度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组成人的项目小组进行本项目的招商方案及执行工作(辅助人员不计算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配合。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约定日期并未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报酬,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帐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招商方案。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
6、乙方在提交招商方案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有关内容。
7、乙方应纵观全局,对该项目可预见及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
8、乙方所委派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该项目租赁中心、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9、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代理招商服务商,并配有乙方的名称及商标标识。
10、乙方每隔两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并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即时相应调整决定。
第七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代理佣金计算方法:相当于首年度月租金之__________________ %,即__________________月租金。
2、代理佣金支付
a、代理佣金支付为月付,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报酬。
b、甲方如在本合同规定日期7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当于合同总代理佣金的`5‰每月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c、甲方如在合同约定日期30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为甲方违约。
d、代理佣金结算以租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首期款为依据。
3、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以该项目价格定位为准(见附件四)。
4、若乙方招商过程中,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奖励(具体见附件四)。
5、该项目如需引入外埠租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而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机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漏给他人或用来谋取商业利益用途。
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之条款,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价之支持提交给甲方。
2、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度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RMB元。
3、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预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租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作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收代理佣金的50%作为服务费。
4、为保证该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具体指:报价、租期、免租期、付款方式等各项招商条款。
5、一切由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之报告、文件、文案、统计数据的知识产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6、本协议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于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损。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_____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_____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
法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独家招商代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委托物业概况
1.1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地址: 。
1.3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招商本项目全部物业约 ㎡。
2、委托期限
独家招商代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商完成 %止。
3、独家招商范围
商业建筑面积:约 m2
(以上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准的预售招商面积及甲方批准的招商面积为准)。
4、承诺与确认
4.1 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4.2 甲方确认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开发权、处分权, 且已取得对
本项目招商无诸如查封、抵押等障碍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保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拟委托之项目已不存在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使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和瑕疵,并愿意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3 乙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4.4 乙方确认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工作内容的合法资质,并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5、联络和沟通
5.1甲方
5.1.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及时沟通和协调,除非书面通知,不得更换联络人员。
5.1.2甲方指定下列联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5.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资料,并应乙方的请求就资料中相关内容作出解释或说明。
5.2 乙方
5.2.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指派专人与甲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及时沟通和协调,除非书面通知,不得更换联络人员。
5.2.2 乙方指定下列联络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5.3 联络沟通渠道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为双方信息送达的有效途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有义务确保该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的稳定性,除非事先书面通知对方,不得变更。一旦相关信息送达所留地址和电子信箱,则视接收方收到并知晓相关信息。
6、甲方职责
6.1甲方须在本合同书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及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平面图、面积表、全套建筑设计方案、前期市场调查方案、相关土地、开发资料、开发进度等、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资料。
6.2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招商本合同委托范围内的单位。否则甲方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招商的有益结果视作乙方的工作成果,并作为乙方计提服务费的依据。
6.3 由于甲方房屋质量,售后服务,前期销售/招商带来的相关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和解决。
6.4 甲方应按时支付本委托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
6.5 甲方须在本项目所有宣传资料及广告上印有“独家招商代理:四川新港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字样。
7、乙方责任
7.1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确定本项目招商经理参与主力店招商的日常工作,
7.2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工作,根据招商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开展必要的促销和宣传活动。
7.3 乙方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做任何不实的宣传。
7.4 不得超越甲方书面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 对甲方提供的项目及客户资料保密,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商业机密,甲方客户私人资料永久不能向第三方泄露。
7.6 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7.7 在招商过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务,乙方需先通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8、特别约定
9.服务费
9.1 项目招商代理服务费及溢价奖励
9.1.1 乙方按已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两 倍计算代理佣金。
合作扣点商户:按双方确定的合作商铺月租金底价的 两 倍计算代理佣
金;
纯租金商户:按租赁商铺首年月租金之 两 倍计算代理佣金。
注:
“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在内)。月租金底价在 本合同签署 前协商设定;设定之依据为甲乙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定的《项目最终招商商务条件》
9.2 项目策划及招商代理日常运营月费
9.2.1 甲方应在上月30号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项目策划及招商代理日常运营月费,日常运营月费为 大写( )。
注:
“日常营运月费”指乙方在为甲方进行本项目商业策划及商业招商工作期
间所产生的执行团队工资、日常办公能耗、招商渠道拓展、招商接待等费用的总称。
10、招商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方式
10.1招商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月之内所有租出单位。结算日期为下月的10日结清上月。以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到首付款为标准确认结算服务费单位。
10.2若客户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悔约,如因客户自身原因的,则没收的客户定金及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该房源收回重新招商,乙方另计服务费;如因甲方原因的,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不收代理服务费或退还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
10.3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结算表,甲方核对后,应于下个月10日前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11、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明确,凡违反本合同第1条中有关承诺与确认的情形均属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11.2合同的变更、解除须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纸质打印文件)形式予以明确。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将向守约方承担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足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11.3 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且必
须支付乙方已售出/租出单位的服务费,且乙方有权另行要求甲方承担 万元(大写:万元整)的违约金。甲方须在收到乙方要求支付上述服务费及违约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全部款项。
11.4 合同到期前3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未在合同期限前达成续约协议,乙方在结清服务费后10日内从销售/招商现场接待中心撤离。
11.5若项目由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报批手续、工程进度及推广预算计划等原因造成延误,则甲方考核乙方招商进度指标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若乙方工作人员入场后因此类原因造成工作无法进行下去,则甲方需按元/人.日承担乙方工作人员成本费,直到造成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障碍消除为止。
11.6甲方应按时付给乙方每月的服务费,如果超出3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的服务费,应当按照当月服务费的1.1倍支付给乙方;如果超出6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服务费,应当按照当月服务费的的1.2倍支付给乙方:如果超出90日未付清乙方当月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当月服务费的
1.3倍支付给乙方,且从第4个月起,乙方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应付款项每日5%的延期支付违约金以及为追索此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法院受理费及其他合理开支。
12、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委托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表: 开户行: 账号: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 (暂定名)。
2)招商方案:营销策划内容及整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营销及招商服务报酬。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互惠互利之精神,就该项目营销策划及招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标的物地址及面积
1、项目名称:
2、地址: 市 路 号
3、面积: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招商面积 万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且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招商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该项目为基础的资源整合上,要求方法科学,创新实用。
3、通过招商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方案制订及独家代理招商工作,乙方所出具的招商方案及独家代理招商服务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甲方认可招商方案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方案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地产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方案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独家招商代理服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 月。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若另有所需,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服务报酬。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三),并保证资料真实性,为乙方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并实施方案提供便利。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商方案确认及执行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通知乙方,若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其他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该项目工作主持的会
议,对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及租户进行交流、讨论和确认。
5、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租赁所需全部文件。
6、有关现场租赁中心、户外广告、效果图、DM、楼书、营销推广活动、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制作费及发布费均由甲方负责,有关方案及合同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
7、甲方及时确认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制度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组成 人的项目小组进行本项目的招商方案及执行工作(辅助人员不计算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配合。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约定日期并未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报酬,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帐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招商方案。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 %。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 %。
6、乙方在提交招商方案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有关内容。
7、乙方应纵观全局,对该项目可预见及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
8、乙方所委派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该项目租赁中心、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9、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代理招商服务商,并配有乙方的名称及商标标识。
10、 乙方每隔两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并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即时相应调整决定。
第七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代理佣金计算方法:相当于首年度月租金之 %,即 月租金。
2、代理佣金支付
a、 代理佣金支付为月付,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报酬。 b、甲方如在本合同规定日期7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当于合同总代理佣金的5‰每月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c、 甲方如在合同约定日期30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为甲方违约。
d、 代理佣金结算以租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首期款为依据。
3、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以该项目价格定位为准(见附件四)。
4、若乙方招商过程中,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奖励(具体见附件四)。
5、该项目如需引入外埠租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而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机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漏给他人或用来谋取商业利益用途。
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之条款,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价之支持提交给甲方。
2、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度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RMB元。
3、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预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租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作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收代理佣金的50%作为服务费。
4、为保证该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具体指:报价、租期、免租期、付款方式等各项招商条款。
5、一切由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之报告、文件、文案、统计数据的知识产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6、本协议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于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损。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 20xx年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
业主公司名字
公司地址坐落于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公司地址坐落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0楼(以下简称“乙方”)
缘甲方拟委托乙方对于本合约不动产标的之物业提供首席招商代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同意订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 定义
“该物业”指位于物业名称“”。 “租赁区域”指该物业的商业部分。
“租赁区域总面积”指零售商业面积,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租赁面积约 平方米(以最终测绘报告为准)。
“租赁意向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意向合同书。 “正式合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该商业”指该物业的零售商业部分,具体面积及位置以承租场所的平面图为准。 “业主”指、其合法继承人、转让人或受让人。 “开业”指业主以不同形式宣布项目商业裙楼部分的开业当天。 “首席招商代理”是指:
由乙方的招商团队负责本项目的租户招商工作,乙方是甲方首席的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参与甲方在招商过程中的招商前置作业、项目定位调整及招商策略的协助工作,并接待及处理其他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介绍之租户。
二、 合约期限
自签订本合约书之日起,至甲方所提供的零售商场开业日。
三、 终止合约条款
1)代理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所规定之各项服务,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及应提供的服务,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甲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乙方仍未有改进,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合约终止日期以通知书发出之日期起15日后为准。
2)在代理期间,如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履约,甲方不得无故不支付乙方合同所规定之费用。如发生上述情况,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其付款要求,如在乙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甲方仍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即被视为终止本合同。
3)如双方确认终止合约条款的条件符合时,则在此之前已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所应支付乙方的代理顾问费用及招商代理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结清。对已签订租赁意向书但尚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如在代理期结束后6个月内与承租户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承租商户保证金时,甲方按应支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用标准结算给乙方。
四、 乙方关于该物业的首席招商代理责任,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拟定符合定位要求的招商策略与阶段性计划。
拟定租金方案并负责就市场趋势及其对租金水平的影响,以及适用于该物业之租约条款等提供最新资料及建议。 制定整体租赁策略及租赁调控策略。就租赁限期、租赁条款、租赁责任等有关租赁该物业条约的制定提供意见。 就租户组合、配套设施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拟定目标租户建议名单,圈定招商对象。
乙方在得到甲方正式委托后,应迅速筛选受托项目之目标客户,并在带目标客户看过项目后将就本项目所填写的“客户确认书”(含目标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客户业务种类等详细资料以及客户需求情况)于甲方处备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并通知乙方后,该客户将被视为乙方的代理客户。乙方应在代理期间随时填写“客户确认书”于甲方处备案确认。 8负责开展及跟进租户,协调并落实租赁条件,协助签订租赁合同。 乙方将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招商小组(见附件一)。招商具体事务由成都仲量联行商业零售部副董事廖曦小姐担当项目首席招商负责人,负责在招商过程中的协调、跟进。项目小组主要成员应保持稳定(此前需由甲方确认)。
乙方安排与甲方每月不少于一次例会,地点原则上为西安(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进行不定期会议)。会议讨论租赁策略和租户拓展计划,以及租务代理的进展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将向甲方每周提供一份招商进展与租户拓展计划报告。
乙方在项目启动全面招商时按照实际情况将会派驻场一位或以上招商人员负责团队客户的整合、带看客户及接待上门的客户。
五、 招商时间要求及工作成果
本项目的商业定位、业种业态组合、招商进度规划及工作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补充合同另定。
六、 保密
与租户或准租户所达成之协议,不论是于磋商期间所作协议,或是存载于预租/租赁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内容,乙方均应严格保密。甲方亦同时对乙方所介绍的租户或准租户的资料严格保密。
七、 代理顾问费
7.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
100%租赁完成时截止。
7.2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顾问费为每月人民币
7.3 代理顾问费的支付:
乙方将在代理顾问服务开始后第一个月起,每月的前一个月的25日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0天内支付给乙方的指定帐户。如应甲方要求延长服务期限,则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仍为每月人民币 元,按月支付。
八、 招商代理费
8.1 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主力店是指百货、超市、电影院、家居卖场、家电卖场等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业态。
1) 百货、超市、家居卖场类:
招商代理费为相当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之2个月的金额或保底金额两者取高的方式确定。
(注:用作计算的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同上所确定之租赁期内的平均月租金,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2) 电影院类:
面积小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 3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面积大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 35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8.2 非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
承租方经乙方介绍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且已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保证 金/押金的,视为乙方完成了该承租方相关的委托事项(“成交”)。
如成交的情况下,甲方将以以下二种形式之一计付乙方招商代理费用: 1). 租户以固定租金形式或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
2). 租户以其它形式(注2)计收租金:
a.合同年限在三年以下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5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b.合同年限在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8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注1:用作计算之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约上所确定之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不包括任何租户应缴交的税费、管理费、空调收费等,同时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注2:其他形式包括:以租户营业额百分比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加营业额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与甲方合资/合作经营,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资建设且由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并取得利润分成。楼层平均预算租金会在招商工作正式开始的提前三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8.3 招商差旅费: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在中国境内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本项目招商需要,乙方工作人员赴海外进行招商,如费用要求甲方承担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包括费用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支付该费用。
九、 招商代理费支付方式
1)招商代理费于实际承租商户签署承租意向书且甲方收到该承租商户的定金或首期保证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和收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作为第一笔招商代理费,余下之招商代理费则由甲方与实际承租方于正式的租赁/联营合同签署,且甲方收到全额保证金或押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
2)甲乙双方同意,不论是任何原因,如租户签订了承租意向书后,但最终未能完成签署正式租赁/联营合同,而且甲方已向该租户退还了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內,全数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但是,如甲方没有退还该租户的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无需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
3)本合同终止日当天起计壹个月内,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原则完成结算,经结算后实行多退少补。
十、合同期间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一切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楼面面积及图则、工程规格及建筑用料、屋宇设备之详情、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在研究中所需的项目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以配合乙方的工作。
3) 甲方将协助向乙方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及时反馈乙方交付的顾问报告意见,配合乙方进行项目招商工作。
4) 甲方与租户签定预租/租赁合同前提供相关法律资料及文件,如各项许可证、批文、同意书、土地产权证及其它相关资料文件之副本。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足额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甲方若遇任何紧急情况,有权召开需乙方参加之紧急会议,但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会议时间和议程。
7) 甲方拥有本项目可接受的承租零售商租约条件(品牌、店铺位置、面积、租金水平、优惠条件及合约年限等)的完全决定权。
8) 乙方应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研究该项目和编制报告及招商材料,报告及招商材料必须客观并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9) 乙方提交的书面报告、方案等,只能用于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到任何第三方项目;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报告、方案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十一、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应得招商佣金,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逾期天数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的违约金为当期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对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不予退还;若该费用不足乙方已经完成招商的本合同约定应得佣金,乙方将有权向甲方追索相应的招商佣金。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二、 免责条款
如因地震、台风、战争、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十三、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终止。
2. 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可归责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该方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协商三个月还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四、 合同的修改及补充
本合同条款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
十五、 语言及文本
本合同由中文做成,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十七、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该商场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八、 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日后协商,以书面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方:
———————————————————— 甲方公司名字 (甲方)
签署方:
—————————————————————
签约日期: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电子商务(咨询)委托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公司
乙方(受托方):深圳市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甲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电子商务策划(咨询)项目
1.
2.
二、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针对网站用户市场的调查、诊断和策划,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诊断和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 》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xx个工作日。
2. 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如果客户没有网站的,我们可以进行网站的开发;有网站的,我们根据最终双方在认可的基础上,完成《 》,并对其网站进行重新改造定位,限期为至xx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网站的调查、诊断费用为x万元人民币( ¥x0000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x万元(¥x0000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甲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2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x万元(¥x0000元),乙方方能将《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项目一诊断定位方案后,如果甲方需要乙方进行进一步的实施操作,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操作实施费用x万元人民币(¥x0000元)
1)实施操作费用包括网络推广服务费用(google关键词购买费用、网络基本服务费用)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 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共同做好 的招商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进行招商销售管理事务,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务
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商品城,并进行独立招商运营活动。全权负责出租、经营权出售。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招商租赁的商品城为合法取得项目,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行招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条 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
2.地址:
3.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楼 平方米,二楼 平方米,三楼 平方米,负一层 平方米。
4.招商方式为:出租、经营权出售。可采用的出租期限设定为:一至五年;经营权出售期限设定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5.在委托期限内,乙方须完成的招商任务为有效面积的80%,即: 平方米。有效招商面积见附件《招商布局平面图》。
第三条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叁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就该项目再委托其他代理商。
第四条 委托招商价格
甲方确定租赁均价为 元/㎡,销售均价为 元/㎡。乙方有权根据出租、出售情况,灵活掌握、决定浮动价格,同时还可决定房源的调整。但低于均价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第五条 费用、佣金及支付
1.费用 1.1本合同签订前已经产生的招商、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等)由甲方负责。
1.2合同签定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万元作为后期招商筹备费用。该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不予干涉;
1.3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确认重新装修招商部。乙方负责提供装修方案并负责施工,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提交设计方案,甲方须在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后三日内向乙方拨付相关费用。
2.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2.1出租方式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代表甲方向商户收取租金。乙方收取第一年全年租金的60%作为招商佣金,40%返给甲方;第二年收取全年租金的50%作为招商佣金;50%返给甲方;
2.2出售经营权方式的部分,由甲方自行向商户收取购买经营权的款项。乙方按销售金额的5%收取佣金。
2.3乙方须按约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款项及时转交甲方;甲方也须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乙方佣金。
2.4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的应收款项,由甲方负责收取,但须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2.5价位提升的,超过均价的溢价部份双方按五五分成。
2.6乙方已从出租方式中获取前二年佣金的,则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销售佣金及溢价分帐。
2.7商家直接购买经营权的,视为先租二年,后购买剩余年限的经营权。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条第2项之2.1及2.2的约定进行结算。
2.8佣金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的结算日,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须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币的形式将应付款支付给对方;若拖延支付的,则每日向对方支付所欠金额的5%0(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它费用的估算等),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1.2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 1.3甲方负责委托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委托期内的商业管理工作;
1.4甲方出具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1.5所需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商业活动政策;
2.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商业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2.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4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5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6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招商计划,安排时间表;
2.7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策划;
2.8派送宣传资料;
2.9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2.10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招商活动;
2.1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商户作出任何承诺;
2.15委托期满后将所有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的终止及变更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或者乙方未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租金交付甲方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尚未招商的面积,按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第五条第2.2项进行结算。
2.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承担以下责任:
2.1按未完成的招商量占委托招商任务量的百分比承担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之1.2、1.3项的后期招商筹备费用及重新装修费用;
2.2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后一个月份的佣金。
3.双方违反合同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该项目,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 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 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 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项目签署正式合同并产生法律效力或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的正体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_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并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双方关系1、协议双方均为公司法人,作为相互独立的缔约人。
2、乙方愿意作为《_______________》广告代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广告代理。双方承诺,为拓展《________________》的广告业务、为维护并提升双方的商业形象和声誉共同努力。
3、双方同意,除协议中已表达的相互关系之外,各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的债务或经营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双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将广告代理权转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广告代理的资格,并要求经济赔偿。
5、为沟通情况、交换信息、协调业务,双方同意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工作协调会议。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广告图片,版面按协议月度安排:每月提供不少于_____个图片;如有特殊广告图片要求,应提前一周向甲方申报。
2、甲方按协议数量保证乙方广告图片或乙方广告图片未能充分利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广告图片位置。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业务开展情况;审定、发布乙方承揽的广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广告刊例价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义务让乙方知晓每月杂志的选题,供乙方在广告代理业务中参考。甲方同意乙方拥有对拟开展专题活动的建议权。
5、甲方同意为乙方联络的客户提供广告设计、活动策划和相应的支持,根据双方协议,收取相关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行业APP的签订单位。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有责任全力开拓《________________》广告市场,培育客户群,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的利益以及甲方的声誉。
在市场开拓中,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广告放置价格同客户洽谈业务。特殊情况由乙方请示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乙方提供甲方招商的所有广告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乙方违反保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代理的广告,经甲方审核,如因相关资格不具备而导致不能投放广告,乙方应及时通知客户,经客户确认后尽快办理退费手续。
3、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用的办法:按照广告客户的实际到款额,甲方得_____%、乙方分得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乙方在广告款到位后一周内同甲方结算。双方参
与组织的经营活动,扣除活动成本后按甲方得_____%、乙方分得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
4、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准确的广告客户资料作为备份。乙方与广告客户的合作协议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5、乙方在协议期内,每月应向甲方通报一次广告招商情况,以协调双方业务。乙方的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相关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外部条件被严重破坏,使双方合作举办的活动受到阻碍或取消,甲方除将相关费用退还广告商外,不对乙方及其联络承担其他责任。乙方对此均表认同。
2、已经立项的活动因某种原因需要延期,双方认同属于正常情况,不属违约。
3、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出版日期、版面数量的权力,但应在_____天前将上述变动通知乙方。双方同意上述变动不影响协议的继续履行。
第五条 协议解除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议方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公司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公司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7、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况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及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署及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甲方所有的 项目委托给乙方作营销策划及代理招商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术语解释:
1、项目,详见附件「项目位置地形图」。
2、买卖合同:指《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正式开盘:指乙方正式进驻售楼处,及第一次报纸广告发布,并取得相应的政府预售许可证后。本项目的开盘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4、代理酬金:指甲方付给乙方的代理招商佣金。
5、成交客户:指已与甲方签订了《,并向
甲方交纳了所购物业房款80%(含)以上或签订了招商租赁合同的客户。
6、 “招商率”是指乙方在代理期内,实现本项目招商总建筑面积除
以本项目甲方委托商业建筑面积。
第一条 委托营销策划及代理招商之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作营销策划及代理招商的物业为:
1、地址位于 市 项目;
2、建筑面积约 m?,其中委托商铺招商及销售面积约 m?;
3、合法权属证明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第二条 委托性质与委托期限
1、委托性质:独家。
2、乙方的代理期为: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自开盘日起 24个月止,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终止条款处理。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方或第三居间人,并不得自行招商;若因此成交,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予乙方。
第三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和营销的工作,乙方根据甲方要
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调查及项目定位、全案包装策划、推广、招商服务;乙方以代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招商和宣传推广工作。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租赁基价,并按实际租赁额收取代理酬金。
第四条 租赁基价
商铺月租赁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议后确定为(不含物业管理费):
一层为 元/㎡/月;二层为 元/㎡/月;三层为 元/㎡/月; 乙方可视市场招商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对外租赁价格。
第五条 代理酬金及结算方式
1、商铺招商代理佣金:
甲方根据乙方代理期内实现的招商额向乙方支付代理招商佣金,双方约定相当于第一年租金标准的 个月的租金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理报酬。
计算方式为:招商佣金=商铺月租金 x 3
2、客户违约金的处理
若甲方收受承租客户之定金后,该客户逾时或违约不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甲方应当将所收受定金金额的50%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报酬,不影响乙方收取该租赁合同所涉标的另行出租后应收的服务报酬。
3 、支付方式:
甲方在与承租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当即向乙方支付约定报酬;支付方式为一月一结,每月3日前结清(每逢节
假日提前或延后结算,乙方应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的成交报表和结算清单,甲方核定后于双方约定的每月3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酬金。按照 80%的标准予以支付,剩余 20% 由甲方暂扣,待乙方完成相关任务指标三日内一次性退还;
第六条 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而乙方已经实施的,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按原合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A、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甲方身份证明、设施设备清单、委托书,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性。甲方保证对委托项目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并随时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配合交房,若因甲方无法履行前述义务而致使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方代理招商该项目所需的收据、招商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C、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上文件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7天内向乙方交付。
2、且甲方保证预售许可证在双方约定的开盘前如若未办理到位,则本合同的相关期限自动顺延拖延之相等时间。
3、甲方对乙方介绍之承租客户应予积极配合及接洽,排除带看之妨碍,并按本协议第四条“双方合意之租赁招商条件”在租赁招商条件上与乙方保持一致。
4、甲方承诺将按照招商业态要求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和期限配置完成水、电、煤、排污、排烟、消防、化粪池等配套设施,并负责完成交房前整幢房屋建筑的消防验收工作。甲方承诺在免租期内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配合承租方的需要完成隔油池的配置。煤气、排污、排烟、化粪池一经提供,不得变更位置。基本配套设施如下:
1)、水:
2)、电: 千瓦
3)、煤气: 根据与承租客户的租赁合同中的具体约定由甲方在免租期内完成。
5、甲方同意配合商业业态要求,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以及甲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的前提下,承租方可以适当改变房屋结构。从事餐饮、娱乐等特种商业业态的客户应自行办理有关排污、排烟、消防、防噪的处理、设置、登记、验收合格等手续。
6、甲方同意将各广告牌位置交与相对承租方无偿使用,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广告发布的工商登记等工作由承租客户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甲方另应负责确定广告牌安放的实际空间范围(应具体到长、宽、高的限制尺寸)。各承租方广告牌位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8、协助乙方制订整体营销策略:广告推广及文化、娱乐、促销等的方案由乙方制订并提交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根据乙方的方案建议委托其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售楼书、售楼处、样板房、营销中心的电话、ADSL的申请开户、办公设备到位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为客户提供看楼交通工具。承担前述各项费用以及营销中心日常开支,但经费用仅限于项目可招商及销售总金额的2%以内。
9、协助乙方制订整体营销策略,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策划和招商工
作,负责收取相关款项以及营销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甲方负责协调工商、房产等部门和项目的关系,尽可能给乙方提供宽松的经营环境;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乙方在项目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事件、与地方政府或企业间的纠纷。
11、乙方身份在宣传中的认定:在协议期内,所有甲方广告推广宣传资料,包括报纸、图板及小册子等,必须列明乙方公司名称、标志及联络方式等。
12、在双方签订合同一个月内,甲方将项目施工进度表交至乙方,并按照施工进度表来进行推进,同时保证在 年 月前开工。
二、乙方权责
1、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组织专业人员于签定合同一周内到岗并开展工作,与甲方确定策划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内容。
3、乙方承担费用:负责乙方销售人员的招聘、培训,乙方在履行配合过程中产生的市场调研、项目策划、创意设计费用、工作人员(含策划人员、设计人员、推广人员、现场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差旅费和住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在委托范围内,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驻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营销角度为甲方提供建议。
5、负责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监督有关设计、制作工作,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包括:模型、楼书、价目表、其它与项目形象有关的书面文件、录像带、媒体广告方案、展销会展台布置等。
6、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乙方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7、乙方的代理工作在客户缴付保证金或签订招商租赁合同时即为完成工作。若因甲方重大工程事故影响而导致客户不能交付首期款项或退定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或缴纳保证金时结束。
8、乙方的营销策划权及招商代理权不得转让。
9、乙方在代理期内,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给其他第三方。
10、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售楼过程中如有因乙方言行不当造成对客户的误导、欺骗等,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时,乙方须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11、乙方负责收集客户资料、收集客户按揭资料、以及配合甲方进行相关合同备案等相关手续;
12、招商指标
在项目交房后 个月内,商铺部分需完成委托面积 的招商率;
第七条 免责条款
若因下列原因,乙方可免责:
1、不可抗力因素(如政府的宏观调控)造成招商及销售延缓或停止;
2、银行按揭政策变动延缓销售进度;
3、项目工程证件等方面问题,导致销售周期延长;
4、甲方或项目在大众媒体上有负面新闻曝光;
5、甲方要求延缓销售进度;
6、若因甲方任何原因导致项目停工、缓建等负面影响。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规定要提交的附件应及时提交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扩充等,应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本项目产权方改变的,本合同对新产权方继续生效,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转移和债权债务关系等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已售出部分的代理费。
4、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方。
5、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乙方超越权限经指正后仍未改正的;
(2)、故意欺瞒客户造成不良后果的;
(3)、其它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
第五条第2、3、4款,则乙方亦有权终止本合同,且甲方不得扣留乙方任何费用,并另行向乙方赔偿 元。
6、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7、本合同一式十页,计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8、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 该项目:
2. 正式开盘:
3. 报告: 指全案策划内容
4. 代理佣金: 指甲方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策划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 委托要求
1. 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 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独家策划及销售招商代理工作。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二零壹肆年 月 日至二零壹肆年月 日终止。
2. 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应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 工作人员组成
1. 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调研人员、市场分析人员、产品设计人员、市场营销等方面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 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有关的策划费用;
2. 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有关资料的具体内容及提交时间见附件二),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及策划工作。
3.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的策划和招商工作。指定联系人为:--------------------、电话---------------------------------乙方应当与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 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 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并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
6. 甲方负责办理与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全部文件,乙方应当给予指导协助。
7. 有关现场招售中心、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招商手册、宣传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负责、甲方委派代表陪同了解情况并进行监督。乙方在谈判确定合同文本后,应将有关合同的签订交由甲方直接进行。在销售过程中,若因客户退房或逾期不签署购房合同及未按时交纳房款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房屋(或商铺)重新出售。
第七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之约定向甲方收取有关的策划及销售招商费用;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策划报告,并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相应调整,直至策划报告完成;
3.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及时征求甲方对策划工作的意见,并就策划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邀请的,会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4. 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处理。
5. 乙方在提交策划报告的各种文件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6. 乙方应通观全局, 发现项目的可预见的和不可预见的问题,并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7. 乙方有责任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策划进行动修改, 防止由于策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8. 乙方应组织专案组和专家团对项目的各项规划设计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举行例会,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9. 乙方应制订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同时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策划方案。
10. 乙方应召开并主持对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的交流、讨论与确认会,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11. 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 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建议。
12. 乙方应协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3. 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4. 乙方派出专业的销售招商队伍,独家代理该项目的销售招商工作。
15. 乙方根据招商代理工作的需要,实施其它各项组织、经营、管理工作。
16.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策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第八条 策划费用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程完成策划工作,甲方支付乙方策划费用如下:策划费用合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 元)
2. 策划工作进程:
1) 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一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就报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2) 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二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就报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3) 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三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并就报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4) 乙方应于20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四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就报告第四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
5) 乙方应于规定期限内将报告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甲方审查,并与甲方商讨。
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直至甲方达成共识。甲方审定后,报告经甲方签收视为本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审定合格之标准为
附件一所列工作要求。
6) 报告提交甲方后,如因甲方内部决策,造成对报告的修改意见不能在3个工
日内送达乙方,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可推迟提交下一部分的报告,具体推迟时间经双方商议后,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九条 策划费用的结算:
1.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 万圆整 (小写:RMB 元);
2. 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划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策划费用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应按照本条第1、2款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千分之二(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划费用全额的千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4. 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第十条 销售及招商费用
乙方在甲方通过的策划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严格的招商工作,甲方支付乙方销售招商费用如下:
1.招商租赁商铺按照每个商户两个月的租金来收取招商费用。
2.销售公寓、写字楼、商铺等按照交易额的3%收取相关代理费。
第十一条 销售招商费用结算
1.乙方将客户成功招商至甲方物业内,并使得客户与甲方签署正式租约,甲方需在租约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招商代理佣金。
乙方将相关商铺、公寓、写字楼成功销售至第三方,并与甲方签署正式合同,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销售代理佣金。
3. 若甲方因其他原因私自进行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并与客户签订租约,甲方应按照策划报告中的租金定价支付给乙方佣金。
4. 若甲方因其他原因未能按策划报告中的租金价格完成招商, 甲方应按照策划报告中的租金定价支付给乙方佣金。
5. 因客户违约, 导致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罚没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应将已没收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费用。
6.在本项目相关商铺、公寓、写字楼等在销售或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议价费用应做为乙方的全权代理费用的一部分,甲方需在相关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招商补充条件
1. 为保证策划与招商工作的统一性与连续性,招商工作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内容。
2. 为确保乙方利益,如甲方有意向客户进入,也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中规划方案,并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进驻。
1. 甲方介绍之客户顺利进驻物业,此客户仍然为乙方有效客户,甲方需支付乙方此客户佣金总额的50%作为乙方收益。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若违约方在7个工作日内仍未能履行合同,(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之策划费用;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扣除全部或部分应向乙方支付的策划费用。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因甲方原因致使销售招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无法执行销售招商的面积,甲方须按照乙方策划提供的租金额度向乙方支付销售招商佣金总额的50%作为招商补偿。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合法所有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1.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 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具有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述之策划服务的合法资格。
第十七条 其他
1. 附“策划纲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附“甲方须提交资料清单及提交时间”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 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 (章) 乙方:威海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0xx年4月10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__”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__”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二. 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代理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
3.1. 服务内容: 独家租赁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比率。
3.1.2. 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与律师、保险、银行、公证等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3.1.3. 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推广活动。
3.1.4. 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3.1.5. 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租赁成交指标。
3.1.7.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入驻,完成交易。
五.
5.1.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 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发布内容、频率、方式; 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 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代理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5.2. 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5.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在租赁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5.5.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5.6 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六.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代理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6.1.2.
6.2. 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代理费的结算标准
6.2.1.商业招商服务:双方合作一经确定,甲方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共计支付乙方6个月止 。
6.2.2. 甲方就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招商服务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代理服务费按乙方实际签约商户2.5个月的租金计算。
6.2.3.商业招商服务费的支付:
②甲乙双方于每月30日进行月度结算,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招商代理佣金结算表》后五日内对乙方所申请的商业招商服务费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书面告知给乙方。在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五日内将商业招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双方各自按国家规定承担各自作为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的各自公司应缴纳的税费。
七.
7.1. 保密条款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7.2. 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 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 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 客户投诉情况; 其他与代理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八.
8.1.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8.2.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8.3.甲方延迟支付代理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九.
9.1.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2. 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任。
9.3.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 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他
11.1. 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11.2.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11.3.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1.4.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11.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11.6.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 (盖章)
特许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3产品普通代理加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2.1 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向甲方购进同类产品。
2.2 ####3产品:指由甲方研发的产品。专利号:######,国际专利主分类号:#####,卫生批准文号:#####第8888号。
第三条 普通代理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于___ 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__ _ 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两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普通代理合同保证金
4.1 乙方获得合同约定的普通代理加盟权之前,需向甲方交纳普通代理保证金三千元(¥:3000.00元),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合同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如乙方无重大违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 普通代理区域
5.1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县的普通代理加盟商。
5.2 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区域内加盟销售“#####”系列产品。
5.3 在乙方代理区域内,乙方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在该区发展其他代理经销商。
5.4 为保护先入方利益,对于申请该地区独家代理的第三方,甲方将及时通知先入方,同等条件下,先入方有优先权。同时第三方新设店面必须距离先入方经营地不低于1公里半径,但商场专柜除外。
第六条 商品的结算方式与进货、换货
6.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代理价结算。乙方在进货前十天应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同时将货款汇入甲方银行帐号。甲方负责按时发货并代办托运。
6.2 乙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当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3 自出货起一个月内,如属商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
6.4 甲方建议乙方审慎经营,避免库存积压;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前提下,可以按最近一单货物20%的换货率进行自由调换货。换货前需提供明细,运费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如果连续60天在甲方没有任何进货记录,又没有向甲方做任何说明,甲方可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代理资格并有权在乙方所在区域内另行发展其他代理商。
7.2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包括产品证书、授权书、宣传资料、宣传光盘。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价格标准范围销售,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8.2 乙方经过书面申请,有权发展自己的直营店、经销商、代销网点。
8.3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相关商标、标识及商号。
第九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9.1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合同,不再收取保证金。
9.2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 有损形象的行为;乙方自行销售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2) 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或者区域保护协议,破坏营运体系;
3) 抄袭设计自行生产、销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其中涉及商业机密、经营技术、知识产权等内容,乙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提供给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使用、参照,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最高赔偿金额壹佰万元(100万元)。
第十二条 其它
12.1 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12.2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
12.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联系电话: 网 址: E-mail:
甲方代表: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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